限制性逻辑要素思想探析_制约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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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333(2000)03-0107-04

人们通常都把推理表示为经典逻辑的蕴涵式。但经验逻辑的蕴涵式在语形与语义上都会出现所谓的蕴涵怪论(其实并非怪论,参看注(注:倪荫林《推理形式问题辨正》,《锦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注:于德孔《存在着逻辑真而具体思维假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吗?》,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逻辑》1995年第9期。)文)。如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p→q)∧p→q,可恒等变形如下:

语义怪论又称实质蕴涵怪论。其是说:真命题为任一命题所蕴涵。如“如果雪是黑的,则2+2=4”。为了消除经典逻辑的蕴涵怪论,有人创立了制约逻辑,也有人积极主张以制约逻辑取代经典逻辑对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表示(注:龚启荣《对现行传统逻辑读本中命题逻辑推理的几点剖析》,《贵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龚启荣《数理逻辑符号系统F与知识表示》,《哲学动态》1998年增刊。)。但制约逻辑的根本思想是成立的吗?让我们由具体剖析得出结论。

一、关于两独与两依

两独,即制约关系的两个独立性。两依,即真值蕴涵关系的两个依赖性。制约逻辑说制约逻辑具有两独,经典逻辑具有两依,这是制约逻辑区别于经典逻辑的根本所在。如果能证明这种区别是虚假的,那么制约逻辑的根基也就动摇了。下面让我们对两独与两依作一具体的剖析与比较。

两独被称为“制约逻辑的逻辑精髓、两块基石。”(注:杨百顺、李志刚主编《现代逻辑辞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引文未注出处,皆见该辞典。)我们先来看一独。一独是说“制约事件AB可独立于A、B本身的有无确定”。如“电磁波往返于月地间的时间为x秒(以A(x)表示),必然,月地之间的距离为x/2×30万公里(以B(x)表示)”。因为制约逻辑认为“物理学在实际测出电磁波往返于月地间的时间之前,早就确定非纯真值闭复合事件‘A(x)必然B(x)’为有”。这又是基于下述三个事实:“(1)不管x实际上取得的值e为几许,有A(e)而无B(e)(A(e)、B(e)分别为A(x)、B(x)的例)这样的事情,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发生;(2)人已经确定了(或知道了)事实(1);(3)在人确定事实(1)时,无需依据确定A(e)、B(e)本身的有无。”(3)实际上就是所谓的一独。但这里就有如下问题:

1、在例中,A(x) B(x)中的x是不定的,因而公式表示一种普遍性。而A(e) B(e)中的e是确定的,公式表示一种个别性。在一独中则成了AB。那么这里的A、B是指A(x)、B(x)还是指A(e)、B(e)呢?这不有混淆概念之嫌吗?逻辑学家历来主张符号要有确定的指谓。罗素说:人工语言要求“两个不同的简单物,决不有同一名字。”(注:张申府译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卢卡西维茨说:“形式逻辑力求达到可能的确切性。只有运用由固定的、可以辨识的记号构成的精确语言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在相同符号“表示着‘相同的’思想…这个情况下,我们才许可进行推论”(注:李真、李先焜译卢卡西维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26页。)。弗雷格说:“一义性是我们必须对符号提出的首要要求”(注:王路译《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56页。),“一个符号的意谓若不确定,这个符号就不能作为一个专名而被引入。”(注:王路译《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04页。)制约逻辑在一独论证中对符号的混乱使用不明显违反基本的逻辑规则吗?

2、按上引制约逻辑关于一独的论证,A(e)、B(e)分别为A(x)、B(x)的例,确定A(x)必然B(x)为有无须依据A(e)、B(e)的有无。其实,其例中的月地也是例,仍可将月地一般化,而使上述关系成为“电磁波往返于ab两点间的时间为x秒,必然,ab两点间的距离为x/2×30万公里”。

其实依据的就是速度、时间与距离之间的关系。诚然,确定这种一般关系不一定依赖某个确定的例,但却必然依赖有的例。如,x+y=z,必然,x=z-y;其不一定依赖于57+34=91,则57=91-34,但却必然依赖于1+1=2则1=2-1之类。我们知道,人的整个理性思维过程是这样的:

个别────般────个别。

(概括) (指导)

一般是依赖于个别而成立的。制约逻辑说A(x)必然B(x)

不依赖于A(e)、B(e),实际只是截取了“一般——个别”一段,对“个别——一般”的过程却隐匿了,而只是说“物理学在实际测出电磁波往返于月地间的时间之前,早就确定‘A(x)必然B(x)’为有”。那么这种确定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如果否定了一般性对个别例的依赖,实际不就是主张一种先验论吗?

3、上引制约逻辑关于一独的论证中说“不管x实际上取得的值e为几许,有A(e)而无B(e)这样的事情,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发生”。果真如此吗?否!如果一个电磁波源面对一个黑洞,不就是有A(e)而无B(e)吗?甚或有比黑洞引力还大的东西。制约逻辑说“意识也是(其)对象”。自然,可能世界也可以是其对象。在可能世界中,完全可能有A(e)而无B(e)。现实及逻辑的考察都说明,制约逻辑的不会有A(e)而无B(e)是建立在狭隘经验基础上的或是以先验地假定有往必有返为前提的。

4、其所根据事实(2)说“人已经确定了(或知道了)事实(1)”。这就假定了人所确定的关系没有不正确的。但实际未必。如人们曾经确定“物质燃烧必然释放出燃素”,后来证明其不正确。法国著名数学家费尔马由若千例确定“当n≥0时,任一数为2[2[0]]+1形式,必然,该数是素数”,但后来欧拉证明当n=5时,此关系就不成立了(注:陈通鑫等编《数学小词典》,测绘出版社1982年版第243页。)。

5、制约逻辑又举例说“马王堆女尸胃中有甜瓜子她临终前吃过甜瓜”与“任何偶数均能分解成2个素数之和2[1000]能分解成2个素数之和”,据一独并结合经验科学可确定均为真,而依据真值蕴涵,前例确定不了后件的真值,后例前后件的真值都确定不了。不错,人们依据“女尸胃中有甜瓜子”的真确定不了“她临终前吃过甜瓜”的真。但据制约逻辑一独所言,AB的真无需依据A、B的有无,若无“女尸胃中有甜瓜子”这一事实,又怎么确定“她临终前吃过甜瓜”呢?其后例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命题一,当今世界上还没有数学家能证明之,又如何依据“经验科学”确定其为真呢?如果仅依据制约逻辑给出的这种关系就能确定其为真,数学家还费心竭力地去证明干什么?因为2[1000]可改为任一具体的偶数。

制约逻辑一面说制约关系的成立不依赖于例,一面又说要“结合经验科学”确定制约关系。然而众所周知,经验科学离不开例。这不显然自相矛盾吗?制约逻辑或许辩曰:制约逻辑只是假定两对象有制约关系,然后据公理加以推。但这样不就与制约逻辑作为客观世界的“客体逻辑”的宗旨不一致了吗?

一依,即真值蕴涵A→B的值的确定需依赖A、B的值的确定。确实如此。但据上2,A(x) B(x)的关系(我们不用AB的混乱表示)的确定不也需要A(e) B(e)例的真吗?若根本无A(e)、B(e),或有A(e)而无B(e),又怎么确定A(x) B(x)呢?至于A→B中A为假A→B亦为真,是因为人们思考的“立足点已移到了该条件句为真的那个假想的可能世界”(注:冯棉《条件句与相干逻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

我们再来看二独与二依。

二独是说“对于一系列逻辑制约事件和任意的经验制约事件来说”,“确定包含在事件A(e)(A(x)的例)中的待定个体e并同时确定A(e)为有时,…事先无需确定B(e)是否为有”。如确定电磁波往返于月地间的时间为2.6秒,无需事先知道月地间的距离为39万公里。是的。因为B(e)是待推算的。前提无需依据结论而存在,乃一般常理。

制约逻辑所确定的经典逻辑的二依是说“任何蕴涵重言式…只有在能直接确定后件为真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前件为真”,即重言式的同语反复性。如对p∧q→q而言,如果q不真,p∧q就必不能为真。但这只是简单直观地从真值表出发的,并未触及蕴涵重言式的实质。

经典逻辑中的有效推理式都表示为蕴涵重言式,但其却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而不都是同语反复。一类是保真且扩大的,即后件保有前件的真值且扩大了前件的真值。如p∧q→q,后件保有了前件的真值数1,同时把真值数扩大为2。见下表“……”示。

p q p∧q→q

1 1……1…… ……1……

0 10 ……1……

1 00 0

0 00 0

所以如此,是为了使推理必然保有前提断定的事态而有效。见图示。

V为所有事态,p为前提断定的事态,q为结论断定的事态,阴影部分为前提或结论所排除的事态。

另一类蕴涵重言式为保真不扩大的,即后件保有前件的真值但不扩大前件的真值。如p→p、p∧q→p∧q。只有这一类才是同语反复的。保真且扩大与保真不扩大正是蕴涵重言式之为重言式的根据所在(详见注(注:倪荫林《推理形式问题辨正》,《锦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文)。但不管哪一类蕴涵重言式,都是因为后件保有前件的真而为重言式,也可以说是前件的真决定了后件的真(对于p∧q→q前件假后件真的情况,再次提请参看注(注:冯棉《条件句与相干逻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文),而不是像制约逻辑所确定的二依那样——只有先确定后件为真才能确定前件为真。

制约逻辑二独说A(e)B(e)中的A(e)无需依据B(e)的有无确定。由上可知,经典逻辑蕴涵重言式前件的真也无需依据后件而确定。取其典型情况,如p∨p为前件,若有人推出了后件p∧qq,但仍不影响前件为真。固然这时整个式已不是蕴涵重言式。这又回到上面的一依问题。而一独与一依都需要前后件真或例的真这一点是一致的。而二独与二依前件的真或有无无需依赖后件这一点也是一致的。就是说,制约逻辑的一独是虚假的,制约逻辑所确定的经典逻辑的二依也是虚假的,尤其是其认为蕴涵重言式源于同语反复性是不成立的。所以,两独与两依不能作为制约逻辑与经典逻辑的分野的根据。

二、制约逻辑元思想

制约逻辑宣称“制约逻辑的最显著的特异性可归结为下述元逻辑思想:客观世界具有像化学结构、化学规律一样客观的逻辑结构、逻辑规律;宇宙不仅具有按一定的化学结构、化学规律从原有物质由之生成新物质的化学反应能力,而且,还具有按一定的逻辑结构、逻辑规律从原有事件必然过渡到新事件的逻辑运演机制。制约逻辑即以宇宙间客观的逻辑运演机制为研究对象”(着重号笔者加)。

这里首先涉及到的就是逻辑的本性、逻辑的定位问题。按照制约逻辑的元思想,是把自己定位到了主观辩证法的高度,而且是唯一准确地反映了客观辩证法的主观辩证法的高度。认为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逻辑就是客观世界的模型,早就有人持这种观点,如罗素、维特根斯坦。然而众所周知,人的思维不能直接操作世界的对象,而只能操作经认识对象所形成的命题。制约逻辑也承认“不可能象制作蝴蝶标本似地把客观事件捕捉来钉在纸上”,而只能“对夹在上述二者(人工语言与客观事件)之间的命题”进行研究。既然逻辑(包括制约逻辑)的直接研究对象是命题,制约逻辑的元思想定位就未必成立了。因为有的命题未必是客观事件的反映(参看陈波《逻辑哲学引论》第26-29页)(注:陈波《逻辑哲学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就是说,由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命题并推不出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现实世界,对制约逻辑也是一样。

制约逻辑又说“关于事件(客体)的思考称为命题,被思考的事件就称为命题的内容。当被思考的事件为有或无时,称相应的命题为真或假”。这短短的一段话就有诸多混乱或不妥。其一,关于客体的思考就是命题吗?人思考了某对象未得出结论,如不明飞行物,何来的命题呢?其二,被思考的客体就是命题的内容吗?如果某人思考张三,未形成“张三怎样”的结论,张三怎么成为命题的内容?对于“张三怎样”,被思考的客体张三也只是命题内容的构成部分之一。张三绝不能独立地成为命题的内容。其三,被思考的客体有或无时,相应的命题就真或假吗?那么请看,资产阶级学者说国家是由领土、主权、人口三要素组成的区域,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两者思考的客体相同——都是国家,为什么后者真前者假(注:江显芸《也谈虚概念》,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研究会编《形式逻辑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26-135页。)呢?难道能因为前者思考的客体为有就说其为真吗?显然不能。制约逻辑所以不顾这许多混乱或不妥而做出如上断言,无非是想牵强地把逻辑的研究对象扯到客观世界上去。然而这种生拉硬扯却是不成立的。

其次,客观世界只是具有化学那样的结构和规律吗?按照化学反应方程平衡计算,反应前与反应后的物质质量相等,那么两个质子与两个中子结合为氦核会怎样呢?质量不等!氦核会发生0.030377原子质量单位的质量亏损。按照化学规律,一物体平均切分后就得到两个,或一分子分解就得到构成分子的原子。那么把一个胶子切分后得到什么呢?——得到两个胶子(注:朱栋培等译[美]H·R.佩格斯《宇宙密码》,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3页。)!按照化学规律,把一固体放于一杯子内,再用一隔板将杯子分隔为二,则该物体不在隔板左就在隔板右。那么把一电子做类似处理,电子在何处呢——可能在杯子外(注:朱栋培等译[美]H·R.佩格斯《宇宙密码》,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3-134页。)!按照化学规律,物体受热就膨胀。中国人民大学1980年版《形式逻辑》、1996年版《逻辑学》都说“物质是由原子或分子构成的,遇热时则原子或分子间凝聚力减弱,相应的原子或分子间的距离就增加;金属是物质;所以金属遇热都膨胀”,并认为结论“是可靠的”。但金属锑遇热却不膨胀。这都说明,世界是复杂多样的,制约逻辑为了确立其理论根据而把复杂的世界简单化,把人对世界的认识终极真理化,把某一逻辑系统的作用无限夸大。这能“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哲学指导的”吗?

三、制约逻辑的公理与规则

制约逻辑有如下10条公理:

(1)就是经典逻辑的双否律。

(2)即(A∧B→C)→(B∧A→C),为同一律。

(3)即三段论律。

(4)即假言易位。

(5)即蕴涵否定律。

(6)即幂等律。

(7)即合简律。

(8)即交换律。

(9)即假言联言推理。

(10)即A∧(B∨C)→(A∧B)∨(A∧C),为分配律。

就是说,制约逻辑的10条公理都是经典逻辑中的重言式。制约逻辑的两条规则——若A,AB,则B(分离规则),若A,B,则A∧B(合取规则),也是经典逻辑早有的。由此可见,制约逻辑并未跳出经典逻辑的圈子。诚然,依据一定的公理和规则能证明本系统内的一些定理或推出一些结论,但以为因此就可以以一个取代另一个,却是理由不充分的。

收稿日期:199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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