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会大学的接受与转型述评_大学论文

新中国教会大学的接受与转型述评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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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824(2004)03-0098-05

教会大学是指教会在旧中国开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早期的教会学校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不久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以初、中等教育为主,以宗教教育为主要目的。最初的教会大学主要是从初、中等教育性质的教会学校发展而来。清末民初教会大学发展迅速,已建成8所,而此时的国立大学只有3所。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收回教育主权运动和非基督教运动的兴起,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教会大学的管理,“自20年代后半期起,各教会大学先后向中国政府注册立案,并在国民政府的管辖之下对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调整。”[1](P155)此后,教会大学的宗教色彩日渐淡化,日益走向世俗化。30年代以后教会大学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其特点是“以文理科为办学方向,以资产阶级传统为蓝本,重视校内社团活动,具有私立大学地位”。[2](P453)它们与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共同存在,逐渐成为旧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时,共有高等学校205所,其中教会学校21所,占总数的9.7%,其中接受美国津贴的17所。[3](P3)新中国成立后,对高等教育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影响最大的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院系调整,其中也包括了教会大学。1952年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将所有教会大学与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合并重组,组建了新的公立大学,所有教会大学的校名一律取消,至此教会大学在中国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本文拟就20世纪5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中教会大学的命运作一简要论述。

一、对教会大学的接收和改造

对教会大学的接收和改造,实际上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开始。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济南、北平等大城市的相继解放,齐鲁大学、燕京大学等一批教会大学先后被解放军接管。最早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的是齐鲁大学(1948年9月),燕京大学是1948年12月14日迎来了解放军,接着是同样位于北平的辅仁大学(1949年1月31日),位于南京的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于1949年4月24日、位于杭州的之江文理学院于5月3日也迎来了接管,接着是上海的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5月27日)和福州协和大学(8月16日)等,最后是成都的华西协和大学(1949年末),至此所有欧美教会大学都被解放军接管。对教会大学的接管最初采取了维持现状的做法,在1949年4月25日人民解放军公布的《约法八章》中,阐明了新解放区接收工作的方针:“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及其他一切公益机关,凡在这些机关供职的人员,均应照常供职,人民解放军一律保护,不受侵犯。”[4] (P17)

正确地对待教会大学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全国解放前夕,北平军管会曾于1949年3月14日下午在北京饭店召开了“大学教育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文化接管委员会主任钱俊瑞,以及马叙伦、茅盾、周扬、吴晗、田汉、周建人等文化和教育界著名人士40多人。这次座谈会主要对两个问题进行了研讨,一是北平各国立大学的课程改革和院系调整问题,即大学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问题。二是有关私立大学的保留或停办以及改造问题。关于包括教会大学在内的私立大学的保留和停办,意见不尽一致。张西曼认为:“过去著有成绩的私立大学可以存在,各校党义神学的课程一定要取消”,而马叙伦则认为“大学一般地不含私立”,主张废除私立大学。[5]这次座谈会表明人民政府对包括教会大学在内的高等教育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在全国教育会议上也讲到:“教会学校在与外国断绝关系后,经费上有很大困难,政府也应该照顾。私立学校问题怎样解决,教育部要考虑。这也是学校自身的事。现在,国家处在恢复过程中,大家要多想办法,度过这一二年。”[6](P20)

整顿教会大学的具体措施有以下两个步骤:一是改组董事会;二是重新立案。校董会有任免校长、筹措经费等职权,因此改组校董会成为改造教会大学的一件大事。[7](P28)通过对教会大学董事会的改组,将学校的管理权收归中国人手中,而旦“参加决策的中国人不仅包括教员和行政领导人,也包括学生,甚至还包括学校所雇用的工人和职员”,由这些人组成了“校务委员会”。[2](P429)

1950年6月,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会议指出:“私人办的和教会办的私立高等学校,也都必须服从人民政府的法令,奉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政策。我们人民政府有责任引导这些私立高等学校更为顺利地走上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正轨,为培养新中国建设人才服务。”[8](P26)会议通过的《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私立高等学校(大学、专门学院及专科学校)方针、任务、学制、课程、教学及行政组织,均须按照‘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及‘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办理。私立高等学校的行政权、财政权及财产所有权均应由中国人掌握。全国私立高等学校,无论过去已经立案与否,均须重新申请立案。”“私立高等学校不得以宗教课目为必修科或强迫学生参加宗教仪式与活动。”这些方针政策的规定,表明中央政府对教会大学的改造在逐渐加强。

对教会大学改造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课程改革上。为顺应新政权对旧大学的改造,一些教会大学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如辅仁大学在1949年3月7日新学期开始时,开设的科目就发生了变化,“新民主主义论”、“唯物辩证法”、“社会发展史”等成为必修课。教育系开设了“新民主主义教育”、经济系开设了“资本论研究”等课程。[9](P262)同时燕京大学也在1949年春季开始的学期添设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马列主义基本问题、中国社会史、历史哲学共产党宣言和联共党史等新课程。[10]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0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的《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对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政策和课程改革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这两个文件,人民政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各大学的课程改革成为当时高等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人民政府改造旧大学的首要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各教会大学纷纷实行课程改革。如齐鲁大学文学院的中国文学系新添了两门课程,一门是文艺论,讲授大众文学;一门是鲁迅小说研究,讲授鲁迅文学作品的革命精神。另外齐鲁大学历史系增设了马列主义名著选读、近代西洋革命史和苏联革命史。同时其他教会大学的课程也发生了变化,金陵大学为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设新民主主义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社会发展史)及政治经济学等课。岭南大学规定,每个学生必须上新民主主义课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福建协和大学在课程改革中,三民主义、伦理、逻辑和哲学被取消,而用新民主主义课代替三民主义课,增设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课程。[11](P301-303)

课程改革刚开始时,教会大学中一些教师与学生中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如津沽大学有一教师以“公民教育概论”的讲课来抵制开设唯物论。由于此类不正确观点的存在,要求政治理论课不仅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也要把当时学生的思想改造作为教学的重点来抓。为此,华北地区政治课教学总委员会制定了如下的政治课教学原则:“第一,理论学习必须与学生思想实际密切结合,把理论学习作为改造思想的武器,改造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直接目的。第二,必须抓住重点,解决主要的思想问题,课程内容要少而精。”[12]通过一学期的唯物论教学,在学生的思想改造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南开大学、北洋大学、河北医学院、津沽大学、河北师范学院等6校的学生中,唯物论开设之后要求入党的学生有106人,要求人团的学生347人,占6校学生总数的12%。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中美处于严重对立状态,这对与美国有密切联系的教会大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加速了人民政府对教会大学的接收。1951年1月10日,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教育部根据这一指示,召开了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会议。会议指出,这是一项收回教育主权的工作,必须进行反对帝国主义的爱国主义教育,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严格分清敌我界线。会议规定了具体处理原则:一切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都必须登记;1951年内将接受美国津贴的高等学校处理完毕,按学校具体情况,采取政府接管、改为公立或者维持私立、政府补助等不同办法;解除外籍人员的董事及学校行政职务,对中国籍教职员工一般原职留用,待遇照旧。[8]当时,全国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除辅仁大学已接管外,尚有20所,共有在校学生14536人,教职员工5434人。其中17所是接受美国津贴的,共有在校学生12984人,占20所学生总数的89.3%,教职员工4819人,占总数的88.6%。[13](P5)

根据政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研究与协商,教育部相继对其他教会学校由政府先行接收,然后中国自办。截止到1951年底,原来学校经费主要来自美国或其他国家津贴,由中国政府接收改为公立的教会大学计有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等11校。原来学校经费的一部分来自美国或其他国家津贴,大部分则靠学费收入及中国人私人筹募,而中国籍董事及学校行政负责人又愿意私立的,有圣约翰大学等9校,改由中国人自己办学,维持私立性质,政府给予一定资助。[13](P13-16)

二、教会大学的院系调整

院系调整是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改革中涉及面最广、影响最深远的事件,尤其对于教会大学来说,1952年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可以说是把所有教会大学合并纳入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中的最重要的一步。经过调整,所有教会大学合并到公立大学,其校名取消,至此在旧中国存在了近一个世纪的教会大学寿终正寝,退出了它的历史舞台。

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是从工学院开始的,这与建国之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背景有密切联系。1951年11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会议认为:目前全国共有工学院42所,大学设有工程系科的6所,工业专科学校17所,这些学校共有42种系和44种专科。学生总共42000多人。这些院校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合理;师资设备分散,使用极不经济;系科庞杂,教学不切实际,培养人才不够专精;学生数量更不能适应国家当前工业建设的迫切需要。因此,高等工业学校的院系设置与分工,必须作适当的调整。会议决定以华北、华东、中南三个地区的工学院为重点进行院系调整,会议公布的《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具体拟定了有关学校的调整方案,涉及教会(注:以下带*者为教会大学)大学的是: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文、理、法方面各系并入北京大学,燕京大学校名撤消;津沽大学*的工学院合并于天津大学;将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的文学院合并入之江大学;金陵大学*的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之江大学的建筑系合并成为独立的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为独立的工学院。[14](p44-46)

1952年5月,《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的调整设置方案》出台,根据这一方案,教会大学与原来的公立、私立大学融合到一起,组成新的大学,而所有教会大学原来的校名均被取消。现根据1952年调整方案,将其有关教会大学的调整摘录如下:

华北区:辅仁大学*除个别系科并入北京大学外,全部并入北京师范大学。将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津沽大学*三校全面整顿,建立一所综合性大学(即南开大学)和一所多科性的工科大学(即天津大学),所有系科作全面调整。

华东区:以南京大学为基础,将金陵大学*的文理等系科合并进去,成立综合性大学(仍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的工学院与金陵大学的工程系科合并,并将之江大学*建筑系并入,设立独立的南京工学院。南京大学的农学院与金陵大学的农学院合并,设立独立的南京农学院。以复旦大学为基础,将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震旦大学*、大同大学*及其他各校有关文、理、法等系科并入,设立一所大学。浙大工学院、之江大学工科各系(建筑系除外)合并成立一所多科性的工业高等学校,校名仍叫浙江大学。浙大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改为浙江师范学院。齐鲁大学*文、理教育部分并入山东师范学院。将东吴大学*文理系科、江南大学*数理系及苏南文教学院合并,成立苏南师范学院(校址苏州)。东吴大学取消,除文、理照上项办理外,其化工系并入化工学院,药学系并入华东药学院,经济系并上海财经学院。

中南区:武汉大学发展为综合性大学,中华大学*并入。将中山大学、岭南大学*等院校全面调整为一所综合性大学——中山大学,以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华南联合大学、广东法商学院及其他有关文、理、法、经济等院系合并组成,地址设于岭南大学原址。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土木系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一所工学院。以中山大学农学院、岭南大学农学院合并成一所农学院。[8](P150-153)

对于院系调整问题,教会大学中的部分教师持不同意见。在1950年6月教育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院系调整的任务。为了听取高等教育界的意见,中国民主同盟文教委员会和光明日报社于5月27日在清华园举行了高等教育座谈会,会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理解大学的任务以及大学与专科学校的区别、如何进行课程改革这两个问题上。[15]由于当时国家经济建设即将展开,在大学任务的确定、课程改革、院系调整等一系列问题上表现出了明显地使大学专科化的倾向。对此,燕京大学教授翦伯赞认为“大学与专科各有任务不同”,“维持大学水准不仅为应用,而且为了创造”,[15]他的观点代表了教会大学的意见。另一位燕京大学教授国文系主任高名凯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谈高等教育的改革问题,他认为大学教育的目的在于“传授全面性的知识,培植‘通才’,注重发明”,“大学教育的任务在于培植程度比较高的‘准通才’,那么,这种教育本质上就是慢性的,所谓的‘百年大计’。如果毕生的学习和经验都不容易制造出多少的‘通才’的话,那么,一个‘准通才’之不能够在一两年的时间里制造出来就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了。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大学校没有在短时期里培植一般专门职业人才的责任。”[15]对于课程改革问题,教授们也谈了许多不同看法,如反对片面理解“理论联系实际”,反对在课程改革中忽视理论基础教育。燕京大学校长陆志韦就认为“目前教育尚有许多缺点”,对于课程改革“我们不只要顾到目前,还要照顾到将来”。[15]清华、北大等校一些学者也在这次争论中持相同观点。从后来的院系调整的实际情况来看,上述教育界的意见并没有对政策的制定和院系调整的进程和结果产生太大影响。为了顺利地实现按照苏联模式所进行的高等学校的改革,从1951年开始到1952年院系调整之前,在全国务大学广泛开展了“思想改造运动”,使大部分教师认识到院系调整的必要性,为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使高校的教职员工能从国家建设的大局出发,来认识院系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服从国家需要,顺利完成调整任务。

三、教会大学命运探析

自近代中国教会学校创立以来,到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大陆的教会大学于1952年院系调整之后,便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消失了。很多学者认为其消亡的主要原因是政治的,而非教育的或宗教的。有的学者认为某种意义上“教会大学从中国大陆的消失,乃是自20世纪以来共产主义革命运动与基督教普世运动正面冲突的结果,也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政治格局重新调整组合的结果。因此,教会教育的失败主要的不是一种教育制度或宗教信仰的失败,而是一种政治的失败,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在中国大陆政策失败的附属品。正是在这些更为深刻的历史运动背后,隐藏着中国教会大学的因果性。”[16]还有的学者认为教会学校的失败并不在教育上,相反,传教士一直在努力探求教育的内在规律,也试图按照这种规律开办在中国的教会学校。但是这种努力和尝试都受到传教士所依靠的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利益的限制,传教士本身的宗教目的又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利益与中国社会的矛盾。这是传教士在近代中国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也是导致其教育活动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17]

笔者认为无论从政治制度、经济基础来说,还是从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以及教育内在规律的层面上来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特色乃至生源等问题,致使教会大学在新的社会制度下的无法继续存在,是在所难免的。

首先,社会政治制度的改变对高等教育的改革起决定作用。1949年12月,时任教育部长的马叙伦在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的旧教育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是产物,是旧政治旧经济的一种反映,和旧政治旧经济借以持续的一种工具……现在,随着帝国主义和封建买办的统治在中国宣告终结,中国旧教育的政治经济基础是基本被摧毁了。代替这种旧教育的应该是作为反映新的政治经济的新教育,作为巩固与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的新教育。”他认为:新教育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并提出了改造旧教育的基本原则:“我们对于旧教育不能不作根本的改革,而这种改革正如我们的共同纲领所规定,必须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来进行。”[14](P1)因此,对包括教会大学在内的旧高等教育的改造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其次,教会大学的性质和办学特点决定了新中国必须对其进行改造。中国的教会大学基本上是按照欧美大学的模式建立的,其办学特色具有明显的西方大学的特征,新政权对教会大学的政策是很慎重的,最初在这些学校中改革旧体制、增设新课程的计划是稳步进行的。但是教会大学的西方色彩、宗教色彩和资产阶级色彩与新中国的教育方针是相悖的,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美国成了中国的头号敌人,在东西方两大阵营对垒的国际环境背景下,中外关系的大局决定了教会大学的命运也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第三,教会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新中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目的。教会大学大多是综合大学,其教育特色,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模仿美国大学的“博雅教育”型教育模式,而且教会大学以英语为学校教育语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设以重工业为中心,高等教育也遵循这一方针,重点发展工科教育,加强单科大学和独立学院,并改变以往大学教育学习美国模式培养“通才”的做法,转而学习苏联大学的模式,按照专业划分以培养“专才”为目标,使某一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能够成为专家而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随着苏联教育模式的引入,外语教学中的英语也很快被俄语所取代。教会大学本身的教育结构与新中国高等教育建设的目标格格不入,这也是其最终走向消亡的原因之一。

最后,教会大学的学生出身阶层的变化与教会大学财政状况的变化。教会大学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传教士所在国的教会和董事会、私人财团的捐赠;二是学费;三是中国政府的补助和国人的捐款。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敌视和孤立政策,尤其是在美国政府禁止向中国汇款之后,从国外得到资助极其困难,来自美国的汇款必须经过第三国或华侨汇款。新中国高等教育方针明确指出,高等教育的大门为工农开放,为此,除了入学时保证优先录取之外,还必须使学生摆脱经济上的负担,而教会大学的学、杂及住宿费用较为昂贵。从生源上来说,教会大学无疑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随着新中国大学生出身的变化,有能力负担学费的学生人数急剧减少。对于面临财政困难的教会大学,教育部提供了一定资助。因此从财政上来看,教会大学也丧失了能够维持其昔日状态的基础。

[收稿日期]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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