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到了海平面上的桅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畅谈学前教育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论文,桅杆论文,海平面论文,委员长论文,学前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厅接受记者访问
2007年11月,国家教育部把学前教育立法纳入教育部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这意味着,学前教育界千呼万唤、期盼已久的《学前教育法》,又取得了新的实质性的进展。《学前教育法》真的要出台吗?出台前还需经过怎样的过程?随着《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能很好解决吗?怎样才能更好解决?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一直呼吁并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同志,代表广大幼教同仁,提出了萦绕我们心头的几大疑问。
一问:《学前教育法》出台的时间、进程和意义
许委员长首先对大家最为关心的《学前教育法》出台时间、进程,进行了形象的解释:“教育部刚刚列入到它的立法规划中,然后国务院法制办具体研究,再会同人大协商。一般由国务院提出的议案,就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代为起草,将来由国务院法制办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认为比较成熟了,就作为议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审议计划之中。如果说《学前教育法》是一艘轮船,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海平面上出现的桅杆,这艘轮船正向我们驶来。”
许委员长进一步指出:“从人成长的规律来看,学前教育非常重要。可是社会上往往重视末端、中段,也就是大学、中学,对于教育的发端——学前教育却比较忽略。因此,这些年,学前教育事业出现了严重的滑坡现象。其实,有一个统计数据很能说明问题,即80%的少年管教犯是在幼儿阶段种下的不良种子。不是孩子不好,是种种的主客观因素造成的。所以,现在教育部在普遍还不太重视学前教育的社会氛围中,要给学前教育立法,这是个突破,值得肯定。”
“同时,教育部提出这一重点也赶上了一个很好的时机。这一工作计划提出不久,在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中,第一次在执政党的文件上,出现了‘重视学前教育’。不要小看这六个字,以往的经验证明,中央或政府工作报告里面出现的几个字,常常能够成就一番大的事业!‘重视学前教育’,在这六个字后面,有一连串有关教育的论述支持。这说明中国的执政党,对于教育有一个系统的思考——从学前教育一直到大学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从国家办教育到民办教育。再和‘科’那个领域的系统思考衔接上,这就是科教兴国战略。我想这个法律,从起草、立案到审议的阶段会有较快的进展。所以我说已经看到桅杆了。可喜的是这艘大船不是静止的,它正在快速前进,让人高兴的就在这里。”
二问:幼教体制改革何去何从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幼儿教育转制问题,许委员长的回答让我们切身感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瞻远瞩:“你们刚才提到了江苏宿迁公办幼儿园出售、深圳公办幼儿园转制等极端现象,其实,民进中央在历次立法调研中发现,有问题的绝不止这两地。有的地方,除了招收市委市政府几套班子员工孩子的幼儿园,政府仍然给补贴,剩下的全变了。中国地方大,人口多,各地的情况千变万化。目前的情况是,公办的幼儿园还有但是已经很少了。集体办的也有,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且办得很好,如苏南一些乡镇企业所在地,用公共财政资源给本村办幼儿园,设施不比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差,师资从各地招聘,孩子们生活得很幸福。也有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自办幼儿园,以公共财产来支持,幼儿家长交一部分钱。当然也有私人经营,其中少数是出于对教育的感情,把学前教育当做公益事业;也有的是高收费,办得很好,就像民办中学、民办小学一样。有的地方也存有一定数量的学前班。这种多形态、多方式的幼儿教育并存是必然的。如果要求从海南到新疆,从黑龙江到西双版纳,大家都齐步走一个模式,既不现实,也不见得对事业有利。有多种形式,就会有多种探索。哪一个最好?好的标准是什么?我想学前教育立法需要进行调查研究,要容许多种形式存在,而且应该动员社会所有资源来办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回到国家来包办这条路,既走不通也不该走。但是要规范,要保护孩子和家长的权利,要让孩子受到在当地最好的教育,这是出发点。我们说制度多元化,小学到大学开始多元化,高等教育今后也要大力发展私立,那学前教育必然是在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规范框架里探索多种形式。而且未来还要继续探索这个形式,因为现有的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都要与时俱进。”
“大家对深圳和宿迁事件反应很激烈,一方面是因为这种变革确实产生了一些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人们不适应这种变化。我想,这个问题应该在立法过程当中深入地调查研究,倾听幼儿教育工作者、其他领域的教育专家、政府官员和孩子家长的意见。形式毕竟是为目的服务的,关键是给了孩子什么。如果这种形式上的‘变’,带来的是幼儿教育质量的下降,这是要命的。但我也到过一些幼儿园,本来是公办的,情况不太好,被私人接手,大量地投入之后,变了样子。我们进去和小朋友接触,感到小孩子很懂礼貌,心理很健康。这种变就是变得好。如果变了之后把幼儿园卖出去,多数人买了想通过这个赚钱,只知道收费不投入,教师的待遇也下降,这就是问题了。所以,核心的问题还是怎么办,办得质量如何。”
“所以,咱们回过头来看,宿迁也好深圳也好,上个世纪末这个世纪初发生的变化,放到历史长河当中来看,不过是我们教育事业滚滚浪潮中翻起的些许浪花,这个浪花最后还是要归结到继续往前流。”
采访结束后,许嘉璐同志、全国人大常委庞丽娟教授(左)与本刊记者合影
至于在幼儿教育体制改革中,被大家诟病最多的教师身份、地位、待遇问题,许委员长明确指出:“法律无疑要保障幼儿园老师的权益,这权益不仅仅是指工资待遇。比如,现在我们许多幼儿园老师是没有三险一金的,除了这种物质的权利之外,还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水平的权利等。”
三问:《学前教育法》将如何规范、保证幼儿教育质量
许委员长的回答显示出一位老教育工作者的深思熟虑:“幼儿教育的质量,既有物质的方面也有教育教学内容软的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规范,提高它的质量。我这些年走了许多幼儿园,发现我们的教师很敬业,对孩子都很好,但水平还有待提高。感触最深的是一些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幼儿园还要布置作业,孩子们在灯下写字,算算术,幼小的肩膀开始天天背书包。我原以为幼儿园孩子的书包里也就是水杯、玩具啊之类的,结果还真是有书、有本。这让我不由得感慨,孩子们的童年失去得太早了。”
“幼儿阶段是一个人从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初期,最重要的是通过游戏、交往让孩子们认识自身,认识社会和他人,学会处理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关系,这要比多认几个字、多做几道题重要得多。当然,老师要有引导。在幼儿园大班可以适当地安排一些课程学习,以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但即使是到小学阶段,我也认为应有过渡,低年级时仍然可以学玩参半。”
同时,许委员长也表示了他的担心与进一步的思索:“假如通过立法,通过我们宣传,最后很多幼儿园改了,在孩子进入小学之前不教算术语文,我特别想知道,有没有幼儿家长要转园?所以说,有法还不行,还要注意普及幼儿的心理成长规律、身体成长规律等方面的知识,把正确的发展和教育理论教给孩子的家长。”
四问:幼儿教育无人管的问题如何解决
许委员长的回答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学前教育法》将对执法主体做出明确规定。所谓的执法主体就是幼儿教育归谁管,谁来执行这部法。这一点明确规定以后,对于全国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对于幼儿教育无人管的现象可能会有促进。偌大一个事业只有一两个人来管,甚至有的省市连一个专门管理的人都没有,这不行。所以必须明确执法主体。”
许委员长进一步介绍了《学前教育法》的结构框架:“学前教育立法,首先要明确学前教育在整个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第二要明确的就是管理体制,第三是需要规范若干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的问题,比如幼儿园的办学模式,经费的投入与来源,教师的资格、待遇与聘用,等等。所谓规范就是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但并不是一规范就一个模式,不是不允许创新。立法的目的是通过法的规范,规范学前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学前教育内部的关系,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保障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这项把我国从人口负担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大国的奠基工程,积极、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同时,许委员长指出:“学前教育免费的问题,我估计不仅当前中国不可能做到,世界其他各国也不容易做到。义务教育法有规定,在中国初中以上、小学以下是非义务教育。但是,非义务教育也不是说国家一点义务也不尽,那就是把有限的钱支持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接受教育。”
五问:幼教同仁如何积极迎接《学前教育法》
整个幼儿教育界都在翘首期盼着《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希望尽快扫除一切困扰学前事业发展的障碍。但是许委员长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不要幻想随着一部法的颁布,人们就会立刻重视学前阶段的教育。“对于《学前教育法》的即将出台,幼儿教育的老师们很高兴,觉得有一个法要保护我们了,有一个法要规范我们幼儿教育了。其实,立法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那就是通过这个法的立项、调查研究、起草、社会讨论、审定,到再调查研究、再审定,最后到通过,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宣传、普及正确的人才成长观的过程,是一个对社会进行教育的过程。只有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有了广泛的共识,立了法才有效。如果全社会不知道这种规律,硬公布一个法也没有用,因为法还是要人执行的。所以我希望你们在座的媒体,以及其他网络媒体、各平面媒体,都应该有意识地面向全民,宣传普及学前教育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全民的普通知识。”
“同时,法律制定以后,国务院或教育部还要有一个《学前教育法》的实施办法,各地人大常委会也会制定这个法在本地实施的办法或者是条例、细则。包括教师培训机构,也应跟踪立法的过程,及时调整教育内容,在学校给学生输送一个依法办教育的观念”。
“其实,准备立这个法,人大开始立法调研几年了,教育部、地方上和学术界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民主党派。任何一个立法过程都离不开三个方面: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法律的科学、民主程序。像这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法律,任何人,包括人大代表、民主党派甚至老百姓,都有资格和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特别是学术界,更有能力积极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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