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我国市场价格的影响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价格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加入WTO 是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的重要举措。WTO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扩大世界货物、服务贸易和生产,有效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达到改善生活、扩大就业、确保实际收益和有效需求稳定增长的目的。按照国际惯例和其基本规则的要求,我国入世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承诺开放市场的条件,同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因此对一个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的经济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在所难免的。研究入世对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加以应对,是当前政府物价部门重要任务之一。
一、入世对我国市场价格影响因素的分析
1、降低关税,减少和消除配额、许可证,影响进口数量和成本,直接冲击国内市场价格。
经过几年的谈判,我国已经把关税水平逐渐降了下来,从1994年的42%,降到了36%、23%,1999年又降到17%,2000年将降到15%,到2005年将进一步降到10%。降低关税是我们改革开放的自身需要,是我们加入WTO的重要条件,也是生产全球化的一种趋势。 进口关税的降低,一是导致大量的产品进口,使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加剧,二是进口产品成本的降低,提高了进口产品的竞争力。它从两方面促使国内市场产品的价格降低,以致大幅度降低。这样一方面使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消费品,另一方面则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冲击。能以降低价格来提高竞争力的企业,会逐步适应这一环境得以生存和发展;在降低成本和价格方面没有回旋余地,没有能力的企业,在竞争中终将被淘汰,减少了同类产品的竞争,使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作为非关税壁垒的配额和许可证进口限制,毕竟是我们政府控制进口的一种手段。到2005年,我们承诺取消配额、许可证,对我国服装和纺织品的出口将带来极大的利益,但对我国的新兴工业将产生较大的冲击。如汽车及零部件等,目前是在关税和配额的保护下才得以生存。消除非关税壁垒,使进口数量的增加、成本降低,这不仅影响产品的价格,而且将冲击着国内的生产企业。
2、服务市场开放的具体承诺, 将冲击目前国内一些领域垄断价格的地位,影响第三产业服务理念的变化。
服务业即第三产业,包括保险、银行、证券、电信、旅游、会计、律师、建筑、交通、运输等。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拉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服务领域各国具有自己不同的优势,一些服务产业有其特殊性,很敏感,因此在服务市场的开放上不是普遍义务,而是具体承诺。尽管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都是有条件的、都是逐步的、而且必须是中国政府批准的,但在一些领域竞争的展开,会导致现有企业垄断的丧失和价格的降低,如电信业,在一些经济性壁垒、技术性壁垒较低的领域(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领域)会出现若干家经营商分割市场的垄断竞争格局。而在长话和市话领域,由于其市场本身的经济性壁垒较高,外企涉足的动力不大,竞争相对缓和,但从国际电信发展的经验来看,电信市场的自由化将导致电信资费的迅速下滑。调整电信资费价格,实施按秒计费乃是大势所趋。再如商业流通领域,1992年外国零售业进入中国的序幕正式拉开。跨国连锁经营登陆中国,使国内商业首当其冲受到挑战。大量采购、统一进货、集中管理的连锁经营方式,其生命力在于便民,在于降低成本,在于市场上的良好形象。这与目前国内商业企业的打折销售、过分的广告宣传、不厌其烦的装修状况,在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消费者的信任度上已经形成了很大的差距,单纯的价格竞争,将使一些企业功亏一篑。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的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决定其服务价格、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市场份额。
3、与贸易有关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基本规则, 不平等的价格管理体制,在短期内将影响医药等工业的价格和经营业绩。
知识产权协定缔结的目的是,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更充分、有效的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从长远和大局来讲,如果我们不遵守知识产权协定,对自身的高科技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因为没有一种动力,一种法律环境来保护和鼓励科技的不断创新。但从短期来看,将产生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如我国医药工业,多数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人员和科研素质不高、质量不稳定,而且西药中的大部分产品是外国的仿制品。入世后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客观要求,药品等的仿制已成为禁区,企业必须通过购买技术或专利来进行生产,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市场价格。如果不能尽快利用自己的人才开发新技术,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大幅度提高国产药品生产的集中度,在进口关税下降和进口药量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以至面临继续失去市场,甚至被淘汰的危险。我国医改刚刚起步,“医”“药”尚未分家,医疗制度尚不完善,医院的经费七成靠卖药获得,而且进口与合资药价格是放开的,实行备案制,因此药品价格越贵、进销差价越大,以至黑箱操作的“回扣”,则备受医院的青睐。国内外药品价格不同的管理体制是影响国内市场价格的又一重要因素。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使外资企业将通过国民待遇的规则和要求,影响国内市场产品价格。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规定,任何成员不得采取任何与国民待遇和一般禁止使用数量限制规定不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中列入清单的有当地成分要求(如国产化率要求);贸易(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如外资企业的外销比例);进口用汇限制等四项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性要求。认为这些措施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贸易格局和投资流向,应加以禁止。限制当地成分要求的取消,将使企业根据质量和价格来选择原料和零部件的来源,而进口关税的降低,大量零部件的进口,使产品价格进一步降低,冲击国内市场现有产品的价格;对外资企业外销比例限制的取消,将从两方面影响国内市场,一是外资企业的产品销售大量转向国内,与国内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导致价格的降低,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从国外大量进口原材料,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影响国内企业的竞争实力;外汇平衡要求的取消,给外商企业提供了更多高进低出、避税和转移利润的机会,造成与我国对外企业经营的困难和竞争的加剧。
二、迎接入世,我国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1、推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形成由市场竞争决定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
价格作为市场的导向信号,要反映价值、反映供求关系,必须在生产者的背后,通过市场的竞争来决定价格。这样价格才能既反映价值,又反映供求关系。在改革过程中,企业对价格改革关于“自主定价权”的误解,使其只看到了生产成本决定价值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加入WTO,企业要面向市场经营, 要面对来自国内外企业和产品的激烈竞争,决定经营业绩的价格则要完全按市场的规则形成。作为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应敦促企业,消除企业“等、靠、要”的思想,摒弃传统体制下,对政府管理价格实行保护政策的依赖,从观念上、体制上、经营机制上加速转轨。做到企业能面向市场有自己的发展思路;自主决策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实行技术、产品创新;有预算硬约束的能力,选择质优价廉的原材料,以降低成本和各项费用等。这样一方面企业可以拥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即便入世也能迎接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另一方面以企业内部资源的高效率配置和低的成本费用,面对价格竞争也能应付自如。这既是企业在迎接入世过程中苦练内功的重要任务,又是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在政企分开后,引导企业、为企业服务的关键内容。
2、物价部门依法治价,既反不正当竞争,又要反垄断。
应对入世,价格工作要依法治价,首先,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支持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如在商业流通行业中的“打折”、购物返还现金等做法,一是其真实性值得怀疑,二是丧失了消费者的信任,商业企业在合资企业的对比之下经营困难是必然的;在医药行业中的“回扣”风,一是把生产企业的利润大量向流通领域转移,扼杀了国内生产企业,造成了不平等竞争和严重的不正之风,二是在医疗制度改革尚不到位的情况下,给予合资企业及国外药品抢占中国市场,向国内倾销的可乘之机。物价部门应加大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促使企业学习合资商业企业的先进经营思想,从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迎接入世的挑战。物价部门应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国外及合资药品的销售资料,并对回扣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依法对有关国外产品进行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起诉提供依据,以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严格控制相关的药品价格,减少对国内企业的冲击和对消费者的损害。其次,要反对垄断,对一些产业和产品实行一定的保护措施。尽管我国的反垄断法尚未公布,但在传统体制下,一些重要的行业中垄断经营的现象大量存在。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化,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提高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但一些领域的垄断状况却有增无减。垄断制约了竞争,影响了企业的活力,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如电信行业的电话计费、无偿使用用户的初装费等问题,亟须在入世前加以解决。这样既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及早适应国外电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的竞争环境,又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对诸如旅游业、农业等产业,为保护资源,保护农民的利益,有区别地实施最低限价的保护政策,是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能和任务之一。
3、属政府定价,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项目, 在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趋势下,制定价格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加入WTO,国内市场价格将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 包括由政府定价的自然垄断性事业、公益性事业等,其基本原则:一是价格要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二是要保证和满足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三是有利于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如我国稀缺的淡水资源,对不同的消费水准,确定不同的价格,在定额之内实行一种价格,超定额的实行高价。这样既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又保证了特殊群体(包括涉外旅游单位)的高消费需要,而且防止了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并造成资源的浪费;再如公交事业等收费价格,应实施季节差价,旅游旺季提高收费标准,旅游淡季降低取收水平,以刺激旅游等事业的发展;旅游景点的价格确定,首先应考虑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有利于形成旅游与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避免政府补贴和收费仅满足吃饭需要、入不敷出的被动局面,其次价格的确定要考虑对资源的适度保护,避免过度消费造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从总体上讲,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以有效的管理、监督和决策,满足人们消费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迎接加入WTO和国内外价格接轨的形势需要。
4、物价部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联手, 及时纠正和打击与WTO基本规则相悖的行为, 使企业和政府行为自觉地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包括:(1)打击信息、音像、出版领域的盗版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2)纠正医药行业的回扣之风,理顺医药领域生产、批发、 零售差价关系,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增强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能力,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3)支持政府实施公开采购政策,扩大采购范围, 提高其采购的透明度。要保证公开采购投招标原则的实施,使产品质量与价格的吻合,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向纳税人负责。保证政府采购能在一定程度上向中小企业倾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4)办好价格听证会。 价格调整措施,要在提价单位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与扩大开放和加入WTO的环境相衔接。保证价格提高取之合理、用之有道。 物价部门应统筹考虑、兼顾实施,避免趁近几年通货紧缩之机搭便车,轮番涨价之嫌。要加强对价格调整单位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的监督和管理,并与财政补贴的增减相协调,保证公益性事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