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_市场经济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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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1X(2000)01-0010-06

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作用于实践,指导实践。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土壤。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又必将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程。本文拟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基本内容以及指导作用作一些阐述。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由于时代的限制,任何理论所揭示的真理都不可穷尽。真理总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所揭示的真理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历史时代变迁了,社会经济实践变化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也必然随之发展、创新,以适应新的要求。

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来看,根据不同历史时代所要解决的特定历史任务及理论特征,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本身的发展,从19世纪中叶问世至今,就已经历过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济学。他们面对一个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站在无产阶级立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中研究并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以及必然灭亡的规律,从而找出社会变革的根据,提出无产阶级革命的路线与策略,以指导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列宁的经济理论,其特定目标和特征,同马克思、恩格斯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他们的经济理论,是以“破坏旧制度”为根本特征的。第二阶段,主要指斯大林、毛泽东的经济理论。以斯大林同志为首的苏共所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在当时处于资本主义世界包围之中和战争威胁之下。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时代,斯大林经济理论研究的历史任务是要解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巩固问题。在中国,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基本原理,新中国诞生不久便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因而,他们的经济理论,是以“建立新制度”为根本特征。

人类历史进化到今天,整个世界面对的是一个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新时代。我国正处于一个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社会经济实践活动发生了巨大变化。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翻天覆地,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正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代替;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新时代新形势必然会提出新的课题、新的要求。这样,客观上需要对中国人民历史创造活动的经验进行新的研究,把它们上升为理论,作出新成果,从而准确把握和正确回答我国及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服务。

面对全新的形势,以“破坏旧制度”和“建立新制度”为根本特征的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显然遇到了严峻的挑战。首先,从研究对象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以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为研究对象。列宁的经济思想虽然接触到了垄断资本主义,但他没有来得及研究后来进一步发展和演变的现代资本主义、更不消说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了。其次,从研究的历史使命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来看,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以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动规律、论证社会主义制度取而代之为己任,他们研究的主要课题是如何进行生产关系上的变革,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今研究的历史使命,则在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促进社会生产迅速发展,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研究的核心课题,则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途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围绕着这一核心课题,还需要回答许多问题,比如,社会主义发展处于什么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状况应该怎样?社会主义要不要搞市场经济?传统的国有制如何改革?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如何改革?等等。而这些问题不可能也不应指望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找到现成答案。当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指导地位不容否定也不可能否定。特别是传统的经济理论中有关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规律的一般原理、商品经济发展规律的一般原理,仍然适合于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这都是必须肯定的。然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毕竟受到了历史的限制。历史经验表明,我们不能以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才能有永久生命力,才能成为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指南。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获得重大发展的沃土。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集中群众的智慧,在总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提出了一系列经济理论、论断,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的发展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其发展的主要内容,可概括如下: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所面临的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找不到答案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中,只原则上提出了共产主义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一个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把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确定为社会主义阶段。斯大林以及以后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均过早地宣布已建成社会主义,进入“发达社会主义”等。由于始终没有在发展阶段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分析,使苏联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严重脱离现实,影响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党则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正反经验,从而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了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鉴于我国50年代中期以后产生的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以及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的事实,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重新认识和探索。1981、1982和1986年在党的文件中三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初级发展阶段的概念。依据国情,指出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1987年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同志指示,又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还从九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和历史进程作了全面阐述和深刻分析。并在党的纲领中写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一个新突破。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都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其表现形式为国有制。斯大林发展了他们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实行了农村以生产资料集体农庄所有制为基础、城市以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基础的“苏联模式”。由于对马克思经典著作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论述的教条主义理解以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严重脱离了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大搞所有制上的“穷过渡”,使生产力发展受到阻碍和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单一公有制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且呈现多层次这一状况决定了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了“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1987年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1992年十四大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份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党的十五大则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下来。并根据实践的发展,第一次提出公有制经济的涵义,指出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第一次明确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体现为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体现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等等。以上这些,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

第三,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认为,商品经济是同私有制相联的。随着公有制的建立,商品经济将会消亡。恩格斯曾经说过:“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7—308页)列宁在十月革命前也赞同这一观点:“社会主义要求消灭货币的权力、资本的权利,消灭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大家知道,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商品经济。”(《列宁全集》第9卷第433页,第15卷第112 页)十月革命以后,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社会主义同商品经济不相容的传统观点有所突破,开始认为:虽然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不存在商品交换,但在全民与集体两种公有制之间、集体所有制经济内部存在商品交换仍然是必要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但消费资料必须是商品;价值规律不能在生产领域起调节作用,但在消费领域必然起调节作用等等。斯大林上述观点,被看作“半个商品经济论”。“半个商品经济论”,虽然在某些方面承认了商品经济同社会主义的相容性,但仍然把商品经济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至于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马恩列斯没有直接论及。但既然他们都认为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不相容,那么作为商品经济发达形态的市场经济,当然也就与社会主义不相容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可不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建国以后,我国经济学理论界结合计划经济体制带来危害的事实,长期不懈地进行了艰苦的探索。1965年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就曾经提出“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之上”,实际上这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命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计划与市场关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先后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观点。邓小平同志多次谈话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 资本主义可以利用为之服务, 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为之服务。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中更加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重大贡献。

第四,关于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的理论。马克思在对未来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与资本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进行对比分析时,提出了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原则。他在1885年写作的《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指出:在未来社会中,“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11 页)对于未来的社会个人消费品是否还可以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马克思没有说,但可以从他的按劳分配思想推断是持否定态度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存在的格局相适应,我国在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改革,即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计酬制,在城市改革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等。分配领域改革的实践,产生了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理论的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正式提出了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允许存在多种分配方式的论断。直到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发展史上,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创新之举。

除上述四方面以外,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其他领域,还有许多创新。比如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增长、对外开放等方面都有理论上的突破。由于篇幅的限制,在此不再一一举出。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指导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西方经济理论被引进了国门。应当承认,西方经济学对于当代中国是有借鉴意义的。比如,西方经济理论,无论是“古典”的,还是“新古典”的、“现代”的学派,对市场经济机制、市场配置资源、市场结构、市场失灵以及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等的分析,以及对现代社会所出现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的重视和研究,对我们不无启发。但是西方经济理论,过去不能,现在仍然不能作为当代中国的基本指导思想。这是因为:

第一,研究的国情不同。西方经济理论研究的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具有几百年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资本主义社会国情。而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基础长期落后、又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现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大国。西方经济学中的任何一个流派都不曾研究过这样的国情。

第二,研究的层次不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研究,一般是经济现象的浅层或表层关系,它不会去反映和揭示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的深层次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比如,它可以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失业、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现象,但它从来不去触及到这些现象产生的社会制度原因。然而,对我们来说,经济理论既要研究经济过程的表象,更要透过经济表象去反映和揭示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内在规律。只有以这种科学的经济理论作指导,才能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找到真正的道路。

第三,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经济理论,受研究者的立场所制约,其目的是通过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提高其经济效益,服务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它的“神圣”使命是为私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辩护。我们研究出的经济理论,则是为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服务。它要以谋求全人类解放为己任。

第四,研究的方法不同。西方经济理论在研究方法上,通常具有如下倾向:重定量研究,轻定性研究;重表象研究,轻本质研究;重实证研究,轻规范研究;重模型分析,轻思维推理分析;重现实分析,轻历史分析。而我们更多地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即定量与定性的综合、现实与历史的综合、实证与规范的综合、表象与本质的综合、模型与思维推理的综合等等。总之,对我们来说,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经济学,否则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最终贻误我们的事业。

中国近二十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雄辩地验证了在当代中国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正确性。在当代中国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它对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事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现实指导作用。其现实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为党和国家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上述那些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客观上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党和国家以此作为理论根据,就能澄清疑惑,统一认识,摆脱左或右的干扰,减少失误,正确地制定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比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逐步形成和确立,使我们党对基本国情就有了一个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一方面纠正了超越阶段的某些错误观念,另一方面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从而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方针政策,逐步消除对生产力的某些不合理羁绊,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二,武装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产生了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程的巨大物质力量。理论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既符合规律,又顺乎民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自觉运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并以此作为行动的指南,积极投身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去,成为一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创造性力量。比如,过去由于对所处社会历史阶段的判断不当以及由此带来的政策失误,不论是超越历史,还是落后现实,都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得人们用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眼光观察社会问题,从而自觉地拥护党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制定的基本纲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脚踏实地地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又比如,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无法解决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着的巨大就业压力,劳动者积极性受到压抑。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后,劳动者迅速转变了就业观念,劳动力资源有了用武之地,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再比如,过去否认商品经济、否认市场机制,人们守着丰富的资源却不能致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使得人们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解放了出来,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提高,彻底摆脱了贫穷,生活水平由温饱向小康迈进,开辟出了民富国强的新天地。

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还将继续获得创新和发展。沿着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指导下的思路和政策取向前进,我国一定能逐步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既定的目标,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任务。

收稿日期:199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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