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协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政策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创新驱动和服务业支撑的发展时代,流通产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着承上(生产)和启下(消费)的重要作用[1-2]。流通产业的创新不仅能提高产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还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3]。目前,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复杂化、多层次化趋势对流通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推动流通产业的不断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政策制定者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随着政策数量的不断增加、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政策体系的复杂性明显增加。只有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政策,才能推动经济的高效发展[4]。公共政策理论认为,政策主体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依据各政策间的有机结合,以形成功能互补、相互配合的政策效应[5]。所以,为了提高政策实践的绩效,学术界开始关注政策的协同问题。如范柏乃等认为(2013)[6],我国的自主创新政策制定应该从不协调和零散的方式,向协调和系统性的方式转变;应该遵循系统协调的原则,按照系统论的方法,将主要目标与次要目标有机地结合,充分考虑不同的政策工具之间互相支持、协调配套;各类政策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有机协调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 综上所述,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政策工具间、政策目标间、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间的选择搭配及协同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策体系的效果,且是宏观经济政策领域仍需深入探讨的问题[5][7]。为此,本文以我国2001—2012年间颁布的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为研究对象,从政策措施间协同、政策目标间协同和措施与目标协同的角度,探讨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协同状况。 二、文献综述及概念界定 (一)文献综述 1.创新政策。创新政策的理论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发达国家决策者对经济增长模式认识的观念性转变[8]。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创新”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创新政策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着变化。创新政策不同于科学政策和技术政策,原因在于,创新政策侧重于鼓励、支持和推动创新;最小化创新产生与扩散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同时最大化创新收益[9];创新政策关注的是经济的整体创新绩效(转自武欣,2010)[10];创新政策是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整合[11-12],是各种政策的有机“整合体”[13-14],是经济政策和科学技术政策相互协调的产物[15-17]。 随着创新政策理论基础的演化和创新实践要求的提升,创新政策制定水平不断升级。第一代创新政策的基础是,创新从实验室科学开始,经过后续阶段直到新知识被投入商业应用,再扩散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线性过程;第二代创新政策重视创新系统中创新的产生和扩散(国家、区域、部门等层面),注重创新过程中的反馈环节;第三代创新政策将创新放在各个政策领域的中心位置(如研究、教育、产业、竞争、区域、贸易等),并注重不同政策领域间的协调运行[18-19]。在大多数国家中,第二代创新政策仍需进一步深化,但是第三代创新政策的轮廓正在逐渐清晰[10]。 结合创新实践对创新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新政策的演化分析上。陈劲和王飞绒(2005)[20]回顾我国1978—2000年的创新政策,发现我国创新政策正逐渐明确化,并从偏重供给政策、注重R&D,向偏重环境、成果转化和扩散转变;政策对企业的干预范围日益扩大,政策手段逐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尚缺乏需求方面的政策。刘凤朝和孙玉涛(2007)[21]分析,我国1980—2005年间的289项创新政策,发现我国创新政策呈现从“科技政策”单向推进向“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协同转变,从“政府导向型”向“政府导向”和“市场调节”协同转变,从单向政策向组合政策转变的发展趋势。范柏乃等(2013)[6]认为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演进路径是,重构科技体制(1978—1985)、建立研发投入机制(1986—199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999—2005)、构建全面的国家创新体系(2006年至今)。 然而不同产业对创新政策的需求不同,以上创新政策演化的研究主要以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为对象,对服务业创新政策的研究较少,且主要集中在欧洲国家。由于欧洲有较完整的服务业创新系统[22]。而我国学术界现有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服务业创新的深入分析和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国际比较,指导和推进我国服务业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尚处于初探阶段。 2.政策量化与协同研究。政策量化的开创性尝试是Libecap(1978),而后在此方面有创新的是仲为国等(2009)。仲为国等(2009)[23]借鉴Libecap(1978)[24]构建法律变革指数的思想,通过一定标准(如类型、影响程度、详细程度、支持力度等)赋值打分实现政策的量化,进而分析我国改革开放30年技术政策的力度、目标、措施的演化及其协同情况。目前,该方法已成为政策计量学的典型代表。 协同即为同心合力、相互配合。福利学上将协同定义为:当相互依赖的参与者单方面选择获得的总福利水平,低于通过共同考虑而做出选择所获得的总福利水平时,后者就是一种可取的行为,即“1+1>2”[25]。回顾相关文献,发现学术界对“政策协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分歧的本质在于“政策协同”是过程还是状态。一方面,过程论者的代表有Burns(2002)[26]和Kooiman(2000)[27],认为政策协同是2个或更多政策或规划相互匹配或协调,以达成共同目标的过程;另一方面,状态论者的代表有Peters(1998)[28]和Bolleyer(2011)[29],认为政策协同是政府的政策或规划达到最小的冗余和缺失,最大化连贯一致以及有序的状态。而仲为国等(2009)[23]在过程论思想指导下,将政策协同定义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利用不同政策措施相互协调,以实现不同的政策目标。 国外政策协同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国内甚至联盟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间的协同作用;二是在国家内部或在国际制度(如环境制度)影响下,制定两个政策领域(如教育政策与科技政策,环境政策与创新政策)的相关政策时,国家行政机构部门间的协同[30-31]。国内政策协同的研究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基于协同理论来研究政策系统各要素间、要素与系统间、系统与环境间协调、同步、合作、互补的关系,研究政策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演化。另一方面,用定量的方法来研究我国技术政策目标间、措施间的协同,以及政策制定时部门间的协同。如仲为国等(2009)[23]用定量的方法来研究我国技术政策目标间、措施间的协同,及多部门联合颁布政策的部门协同;孙玉涛等(2012)[32]用联合颁布政策比例、机构数/政策数等指标,分析我国1980—2008年间颁布创新政策的主体合作情况(即部门协同情况),并指出中国创新政策正逐渐脱离单一机构制订模式,组织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增强。 (二)概念界定 为进行基础概念界定,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梳理。(1)政府在创新中的职能,即制定有利于创新的框架条件(市场、公司治理结构、金融、教育、知识产权制度等);制定和实施政策,以鼓励市场或系统失灵中的科学、技术和创新[33];(2)国外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实践,如OECD成员国致力于为服务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充分的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宽松的商业环境、开放的国内市场、有限的规制,以及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以及EU-25的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的内容[22];(3)创新政策的理论研究,如熊彼特广义“创新”和伦德瓦尔的“第三代创新政策”的内涵;创新政策的划分研究,如Rothwell和Zegweld(1981)[34]和陈劲等(2007)[9]的需求政策、供给政策、环境政策;Broch和Isaksen(2004;转自刘顺忠等,2007)[35]的需求政策、供给政策和网络政策;刘顺忠等(2007)[35]的需求政策、供给政策、网络政策和制度环境政策。本文发现,政府制定和实施创新政策的目的是直接和间接地为企业、产业以及国家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包括制度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主体的培育等。 因此,本文将“创新政策”定义为:政府部门为直接和间接地鼓励、支持和推动个人、企业和产业创新,而制定的侧重于营造和优化创新环境(制度、技术和市场环境)及培育创新主体的一系列政策。从而将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目标划分为流通制度创新政策、流通技术创新政策、流通市场创新政策和流通主体培育政策四大类。而政策措施是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采取或利用的手段和方法[36-37]。关于政策措施的划分,李靖华等(2012)[38]结合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的内容,将政策措施划分为为财税措施、金融措施、人才措施、行政措施、惩罚性措施和其他措施六大类;汪涛和安暄(2011)[39]结合北京市科技政策的内容,将政策措施划分为行政措施、信息引导及服务、经济措施(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包括科研人员的优惠福利等的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借鉴以上研究,结合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实际,本文将政策措施划分为行政措施、信息引导及服务、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包括政府采购、价格调整、教育培训、土地优惠和惩罚性措施等)。① 综合政策协同的相关研究,本文将“产业创新政策协同”定义为,某一产业创新政策通过政策制定主体、不同的政策措施、不同的政策目标相互协调,以实现或支持该产业的创新。政策措施的协同指在实现政策目标(产业创新)的过程中,不同政策措施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政策目标的协同指产业创新的次级目标间的相互支撑、配合和协调。政策措施与目标的协同指政策措施对政策目标的支撑。 下面给出各政策目标的内涵,不同政策目标协同的内涵将在讨论部分阐述。流通主体培育:本文中的流通主体主要是指大、中、小流通企业。企业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创新能力与创新动力,以及产业创新的实现。就流通产业创新而言,流通主体的培育不仅可以增强流通企业的规模、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还能增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市场联系,从而不仅能提高企业自身的流通效率,还能提升整个流通市场的运作效率。创新技术环境优化:技术代表发展,发展是我国经济的一贯目标。在新的时期为实现要素驱动型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方式的转变,政府政策必须通过各种手段优化创新的技术环境。就流通产业创新而言,技术环境的优化为流通产业的创新提供了技术保障,加速了流通产业创新的实现。 创新制度环境优化:主要指从宏观战略上对创新的提倡、对创新氛围(文化)的建设、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提倡和完善,以及对各行业的标准化等为流通产业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如,2006年科学技术大会提出,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部署实施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08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 创新市场环境优化:一方面,市场代表转型,就流通产业而言,第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第三产业特别是像流通产业这样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政策支持;第二,需求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结构的优化,特别是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搞活流通、扩大内需和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扩大农村市场的目标,为流通产业的壮大和创新提供了市场环境;第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出尤其是创新驱动型发展方式的确立,为流通产业的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另一方面,市场环境优化代表市场化建设。也就是,通过完善市场秩序和市场基础,保障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和以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社会效率。 三、政策收集、量化及指标计算 (一)政策收集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0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的支持流通产业创新的相关政策,仅限于国家层面,即由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等单独或联合颁布的各种政策文件。相关政策主要从我国人民政府、国务院及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委的官方网站上搜索获取,同时,还将其他网站(如法律快车、法律教育网等)上符合本研究所需的政策作为补充,用于替换或扩充本文政策文本库。 在文本的选择上遵循权威性、公开性和相关性原则。所谓权威性与公开性是指政策文本是由国家权威主体以公开出版或刊登的方式对社会公布的。考虑到流通产业占国内贸易和服务业比重较大,中小企业在流通产业中比重较高,②以及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是在国家创新战略和服务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进行的。所以,针对国家创新、国内贸易、服务业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部分政策,也被纳入本研究,即相关性原则。 按照以上方法和原则,在相关网站上共筛选出255项流通产业创新政策,构成了本文的研究样本,涉及的类型分布见表1。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政策都是以规划、(暂行)意见、(试行)办法和通知的形式颁布的,占81.96%,而以法律形式颁布的仅有5项。 (二)政策量化及指标计算 本文从政策力度、政策目标、政策措施三个方面对政策进行量化。政策力度反映政策对创新主体的影响程度和政策效度,该指标受部门层级和政策类型的影响[21][23]。本文主要模仿仲为国等(2009)的指标量化标准,即按照政策措施和目标的范围、力度、详细程度、针对性等来打分(5分量表)。需要注意的是若一政策不涉及某一政策措施或目标,则赋值为0。本文的量化标准在政策研读的基础上由第二作者初步设计,然后由第一作者修改并定稿。为了保证政策量化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本文采用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独立打分,然后比较并分析量化差异的原因,然后再分别独立量化的方法对政策进行量化。经过三次的独立量化和分析讨论,本文最终量化结果的一致性达到了86.7%。本文借鉴经济学领域中协同研究的方法,利用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概念[40-41],基于政策力度、政策数量和政策各措施、政策各目标的年度数值,计算政策数量与政策力度、政策措施间、政策目标间以及措施与目标的协同度。 首先,计算出政策力度、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年度加总得分,每年对应一组数据,形成时间序列数据。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其次,建立状态协同度函数(以措施间的协同为例,目标间协同以及措施与目标间协同的计算方法相同): 式中,u(e/f)为措施e相对措施f的状态协同度;为第i年措施e的实际值;为措施f要求的措施e在第i年的拟合值;为措施e的实际值的方差。 为了计算拟合值,这里分别以X、Y代表政策措施f和政策措施e的年度数值,并把Y作为因变量,X作为自变量,以2001—2012年的数据为分析样本,利用回归方程Y=α+X作回归拟合,求出拟合系数,该系数表明措施厂每变化一个单位需要措施e同方向变化个单位与之相适应。将措施j的实际值代入上式就可求出措施f对措施e第i年要求的拟合值。 然后,以同样的方法计算出措施f相对措施e的状态协同度u(f/e),并利用计算出的状态协同度指标u(e/f)和u(f/e)构建协同度函数: u(e,f)=[min{u(e/f),u(f/e)}/max{u(e/f),u(f/e)}] (3) 式中,U(e,f)为措施e与措施f之间的协同度;u(e/f)为措施e对措施f的状态协同度;u(f/e)为措施f对措施e的状态协同度。 式(3)表明,u(e/f)与u(f/e)的值越接近,U(e,f)的值就越大,说明两措施间协同的程度就越高;反之,u(e/f)与u(f/e)相差越远,U(e,f)的值就越小,说明两系统间协同的程度越低;当u(e/f)与u(f/e)相等时,U(e,f)的值为1,说明两系统完全协同[26-27]。 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政策措施与目标间协同特殊的经济意义,即政策措施对目标的支撑,本协同度的判断标准并不适合于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分析。对于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而言,若措施的综合值大于目标,差值越大,两者的协同度越低,措施对目标的支撑越高,两者的关系状态越好;当措施的综合值小于目标,差值越大,两者的协同度越低,措施对目标的支撑越低,两者的关系状态越差。 另外,由于多个政策措施间、政策目标间可能具有相关关系,所以为了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政策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指标,首先要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通过降维的思想,分别构建政策措施和政策目标的综合指标,过程不再具体介绍。 四、政策协同结果分析 (一)回归结果 理论上,采用两两组合的方式计算时,针对政策措施会有=15个协同度指标,针对政策目标会有=6个协同度指标。但是,为了突出政策措施间协同的分析重点,本文主要对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和行政措施的两两协同进行分析。另外,对政策目标间的协同,由于本文中创新制度环境优化的政策目标并没有涉及市场方面,而仅是创新战略、知识产权制度、流通产业及各行业的标准化等,导致两目标的赋值结果不存在高度相关,从而在简单回归中两目标间的回归关系或线性关系不显著(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所以,本文只产生五个政策目标的协同度指标。 (二)政策措施间协同 以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为主,图1、图2、图3分别展示了其与其他三种措施间的协同度指标的演化情况。综合比较三条演化曲线可以发现:第一,总体上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的两两协同度在下降,且2005年是由好转差的转折点。2001—2005年期间协同度指标都稳定在0.9左右,而2006—2012年期间协同度指标明显降低且很不稳定。第二,总体上财政、税收、金融三方面措施与行政措施的协同度,都在上升且极不稳定。2005年却是由差变好的转折点。第三,政策措施间的不同协同度指标往往是高低配合的,几乎没有某一年份协同度指标同时处于较高水平或较低水平。 (三)政策目标间协同 2001—2012年间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目标间的协同度演化见图4。可以发现:第一,技术环境优化与市场环境优化的协同度,在波动中趋于上升。第二,技术环境优化与制度环境优化的协同度,总体上有所提升,除个别年份以外基本呈现“一年高然后一年低”的变化规律。第三,技术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度,并没有呈现出规律性,但总体上趋于下降。第四,流通主体培育与市场环境优化的协同度,总体上是上升的,特别是2004年以后两者一直保持较高协同。第五,制度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度,总体保持稳定,除个别年份外协同度都保持在0.8以上。 2005和2008年5个协同度指标可以同时达到较高水平,其他年份五个协同度指标则呈现高低配合。这与这两年的经济环境、重大事件和纲领性政策的颁布密切相关。2005年我国流通产业率先全面对外开放,同年4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流通工作会议,明确了流通产业的发展目标;2007年9月召开全国服务业大会,为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指出方向;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支持性政策纷纷颁布。 (四)政策措施与目标协同 2001—2012年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与目标综合值的演化趋势见图5,措施与目标的协同度演化趋势见图6。从图5可以发现,无论是措施还是目标的综合值都有明显的增加。另外,政策措施的综合指标几乎一直高于政策目标的综合指标。一方面,两者的差距越大说明措施与目标之间的协同水平越低;另一方面,两者的差距也说明了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措施对目标的支持力度,差距越大相对的支持力度越高。所以,政策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越低,政策措施对目标的支撑越好。从图6可以发现: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具有明显的阶段性,2005年以后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低且不稳定,明显低于2005年及以前。按照以上判断标准,2006—2012年期间措施对目标的支撑明显好于2001—2005年期间。 (一)政策措施协同的讨论 在讨论政策措施间协同的分析结果之前,首先要明确不同措施的制定方式或其对应的主管部门。本文通过统计政策的发面部门,对措施的制定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整理,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是在国务院、商务部等经济总管部门的引导下,由不同的专门的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措施条款。而不同部门所拥有的资源和代表的利益是不同的,所以在政策制定中不同政策措施间肯定会存在利益冲突对政策措施间协同的分析结果讨论如下: 第一,行政措施与财政措施、金融措施、税收措施的协同度总体上都在上升。原因在于:这三类措施的实施都需要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以及准入标准的辅助。就部门的协调配合而言,不仅要求部门间有清晰明确的任务、职能、作用划分,还需要部门间“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合理配合。而在我国行政发展的过程中,国务院在2003年和2008年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进行的两次行政改组,使政府部门的权利、义务的划分不断清晰化、明确化、合理化,这促进了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行政措施的运用。同时,伴随着流通产业不断全面对外开放、国际金融危机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以及原有经济发展方式导致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凸显,政策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流通产业创新都有了很大的倾斜,特别是财政和金融措施。所以,它们与行政措施的协同度大大提升。 第二,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间的两两协同,基本呈现相同的演化规律:2001—2005年期间基本稳定在高位,而2006—2012期间明显下降且伴有不同程度的波动。原因可能是,2001—2005年期间我国加入WTO,既要承接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又要积极应对其挑战。为了保护我国流通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财政、税收和金融措施虽然运用有限,但三措施的协同情况较好。而2006—2012年期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财政对流通产业创新的支持大幅度增加,而税收、金融的支持虽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所以总体上三措施间的协同度有所下降。税收措施增长幅度不大的原因在于,税收政策的制定涉及的利益群体和政府部门较多,且需要很严格和复杂的制定程序,甚至需要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立法修法从而导致了创新政策对税收措施的运用比较有限。而金融措施的运用增长幅度不大的原因是,金融措施发挥作用主要是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这会使金融机构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更高效地实现资金的配置。 第三,政策措施间的协同是上下波动的,并且大多数年份不同政策措施间的协同是高低配合的。原因在于:一是政策的生效存在一定的滞后期,反映在政策的制定和颁布上,即政策的延展性;二是政策是为了应对当前和以后的经济环境而制定的,所以政策的制定具有时段性;三是由于不同措施的主管部门不同,不同政府部门又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而资源的协同分配是建立在各方利益协调基础上的,所以措施间的协同受部门利益的影响而不够稳定。 (二)政策目标协同的讨论 就目标间的协同而言,第一,技术代表发展,市场代表转型。技术环境优化与市场环境优化的协同,旨在促进流通产业转型与发展的内在一致性。第二,技术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旨在提高流通企业的技术能力、促进流通企业的发展。第三,技术环境优化与制度环境优化的协同,旨在检验我国宏观战略和体制与我国流通产业技术环境优化的引导—支持作用相互配合情况。第四,市场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程度,代表我国流通产业的市场化进程。第五,制度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程度,代表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从战略、体制上,对流通企业培育和流通产业标准化的重视程度。 从政策目标协同的分析结果,第一,技术环境与市场环境优化的协同度趋于上升,即我国流通产业转型与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在不断提升。特别是,2004—2005年受流通产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影响,以及2007—2011年受国际经济环境和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规划的影响,我国流通产业的转型与发展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的一致性。 第二,技术环境优化与制度环境优化的协同趋于上升,说明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技术环境优化战略、制度引导与具体政策支持上的相互配合在改善。且除个别年份,两者的协同基本呈现高一年然后低一年的规律。原因在于,若某年提出一项宏观战略或体制改革,而以技术环境优化为目标的支撑或配套政策,则在第二年或第三年陆续颁布,即存在一年或两年的配套滞后。而2005—2006和2010—2011年协同度保持同高的原因在于,首先,这些年份是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和第一年,会有相关宏观规划的更新;其次,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6的科技大会上,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性国家战略目标被分别提出,催生了一系列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优化的政策;再次,2009年以后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凸显,创新驱动型发展方式逐渐引起重视,优化技术环境不断受到政策的重视。 第三,技术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趋于下降,说明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我国流通企业技术能力或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在下降。原因在于,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后,明确提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促进技术改造,推动技术创新。强调要坚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政策对技术环境优化和流通主体培育处于较稳定的发展时期。而2006年及以后,受国际环境影响和国内经济发展转型的需要,创新上升到战略高度,流通产业的主导地位不断受到重视,但是受不稳定的国际环境及政策延展性、时段性的影响,两者的协同很不稳定,导致了平均水平下降。 第四,市场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度一直保持较高水平且趋于上升,说明贯穿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我国流通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原因在于,市场环境优化一直是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核心目标,而随着2004年我国流通产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流通产业今后发展带来的影响,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流通主体培育和市场环境优化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两目标的协同不断提升。 第五,除个别年份外制度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水平较高,说明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从战略、体制上,对流通企业培育的重视程度和具体政策的支持程度较高。在此期间,国内外经济环境对我国流通企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政策从战略和体制上重视起来,还要求具体政策支持对流通主体的培育要落到实处。而2002年,我国加入WTO迎接全球经济化的第一年,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制度改革以应对国外市场和跨国公司对我国流通市场和企业的挑战,所以本年度流通产业创新政策更多注重的是制度环境的优化,相对忽视了对流通主体的培育,导致了较低的协同度。 2007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提出的第二年,该年度注重对流通产业创新的倡导和创新文化的建设,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流通主体的培育相对较少,所以2007年度两目标的协同度较低。而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开始,一方面,受政策延展性的影响,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制度环境优化和流通主体培育的相对支持势必发生变化;另一方面,经济危机的爆发为本土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了良机,政府必须抓住该发展机遇为我国流通企业的壮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所以,2008年以后,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对流通主体培育的支持力度,就超过了制度环境优化,导致2011年和2012年两者的协同水平相对较差。 第六,除个别年份(2005、2008年)外不同目标间的协同度基本上是高低配合的。原因可能是,受资源的限制,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不可能同时给予不同目标相同的支持力度。同样,政策的延展性、时段性也导致了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目标协同上高低配合的结果。 (三)政策措施与目标协同的讨论 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对目标的支撑或支持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2001—2005年期间,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对流通产业创新目标的支撑相对较差;而2006—2012年期间(特别是2010年以后)则相对较好。在前一阶段,一方面我国流通产业处于有序开放阶段,国内外经济环境也相对稳定,流通产业创新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创新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的优化;另一方面,当时我国政府对流通产业创新的重视还不够,政策对支持流通产业创新的落实并不具体,尚处于宣传和引领阶段。所以,这一时期政策措施对目标的支撑较差。在后一阶段,受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严峻挑战,无论是流通产业的发展还是其创新都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这时期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措施和目标都大幅增加,政策目标从前一时期偏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的优化转变为四个目标同等重视。为了保证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政策措施被广泛使用,这时期政策措施的综合指标要明显高于政策目标。特别是2010年以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和对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提倡,创新政策更加重视政策措施对政策目标的落实,必须通过加大政策措施力度来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所以,这一时期政策措施对目标的支撑较好。 本文对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协同研究,弥补了我国对服务业创新政策和政策协同研究的不足。其次,将经济学领域中的协同研究方法借鉴到政策研究中,为未来政策协同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基础。此外,本文对创新政策内涵的理解,以及从环境优化和主体培育视角对创新政策目标的划分,也充实了创新政策的理论研究。 但受时间、精力和能力的限制,本文还存在以下不足:(1)政策的搜索、筛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主观性;(2)样本容量不足。受网站提供相关政策年份的限制,本文只能以2001—2012年间制定颁布的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为研究对象,仅12个样本。受样本数量的限制,本文在政策的协同中无法考虑变量滞后对其结果的影响;(3)本文未能进一步分析政策及协同的相关指标对流通产业发展及其创新的作用效果。 针对以上不足,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拓宽政策查找渠道,开发多种政策来源,增加样本量,克服本文政策样本纵向和横向上的局限性,更为有效、详细的研究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政策内部的协同情况。第二,进一步收集流通产业的经济指标或创新指标,建立包含政策指标及协同相关指标的模型,深入分析创新政策内部协同情况对我国流通产业发展及创新的影响效果。 ①将其归为其他措施的原因是对我国2001-2012年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研读后,发现这些政策手段涉及较少。 ②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2009年指出,中国的流通企业99%以上是中小企业,且占全国中小企业的70%。 ③在政策力度量化时,对特殊类型的政策,按涉及的最高层级部门和原政策类型进行赋值,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该政策属于国务院批准或制定的规划,所以赋值为4。标签:协同创新论文; 创新论文; 协同理论论文; 量化管理论文; 量化分析论文; 税收原则论文; 国家部门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