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谈论文,会计处理论文,债务重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在其负债总额中,存在着大量不良债务。这些债务的存在使某些企业陷入了财务困难,如得不到妥善清理,势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债务重组就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一、债务重组的条件和方式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重新整理债务帐面金额时所做出的让步,并因此付出代价,也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不是债务人的随意提出,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持续经营条件下进行的。它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进行的债务重组。第二、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进行的。这种财务困难是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也仅仅是暂时的,能够预见将来财务状况的好转。第三、债务重组是在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让步是债权人在帐面价值上的让步,而不是涉及现值因素方面的让步。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以下四种:第一是以资产清偿债务;第二是以债务转资本;第三是修改债务条件,第四是以上几种方式的组合。
债务重组双方都要在债务重组日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调整其帐面价值。债务重组日又称之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它是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裁定的债务人与债权人解除债务关系的当日,或修改债务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可划分为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两大类。因以现金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核算较为简单,本文不作累赘。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就要涉及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它的含义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它的表现形式有: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格等。债务重组双方所发生的损益因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应作为营业外收支核算。
例:1998年8月1日东海公司购买昌河公司一批价值2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1998年11月1日,东海公司发生财务困难, 债务无法按合同偿还。经协商,昌河公司同意东海公司以公允价值180000元,增值税率为17%的产品抵偿债务,产品成本160000元。产品于当日运达昌河公司,未入库。昌河公司已提该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1000元。
本例中的债务重组日是1998年11月1日。
债务人:东海公司
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200000×(1+17%)
=234000(元)
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180000(元)
债务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
=180000×17%=30600(元)
债务人获得的债务重组收益
=234000-180000×(1+17%)=23400(元)
借:应付帐款——昌河公司 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营业外收支——债务重组收益 23400
借:产品销售成本 160000
贷:产成品160000
债权人:昌河公司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234000-180000-30600-1000=13400(元)
借:在途材料 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0
坏帐准备1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3400
贷:应收帐款——东海公司 234000
(二)债务转资本的会计处理
采用此种方法进行债务重组时,债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其会计处理是不同的。如债务人是上市公司,则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对应的股份市价总额来确定;如债务人是非上市公司,则该股份价值按评估或双方协议价来确定。不管是否为上市公司,股权的价值都应当于小债务重组的帐面价值。
例:1998年3月1日,宝利公司销售材料含税价110000元给长征公司。6月1日,长征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日期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宝利公司同意长征公司以其普通股股票偿债。假设长征公司普通股面值为10元,市价也为10元,以10000股偿债, 于次日办理完增资手续。宝利公司已提坏帐准备600元。
本例中的债务重组日为1998年6月2日。
债务人:长征公司
股本=10000×10=100000(元)
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110000-100000=10000(元)
借:应付帐款—宝利公司110000
贷:股本 1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0000
债权人:宝利公司
债权人长期投资成本=100000(元)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110000-100000-600=9400(元)
借:长期投资——股票股资 100000
坏帐准备 6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9400
贷:应收帐款——长征公司 110000
(三)修改债务条件的会计处理
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是指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债务利率、减免债务利息、延长还债时间等。债务条件修改后,有时会涉及到或有支出、或有收益。存在着未来事项出现的不确定性。
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的出现而发生的支出。
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的出现而发生的收益。
例:1996年1月1日,龙力公司从某工行贷款500000元, 年利率为9%,期限二年。1997年7月1日,因龙力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双方协商,工行同意修改债务条件。延长龙力公司的还贷日期到1998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为6%,本金减至400000元,以前利息免除,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但如果本年度末龙力公司有盈利,则利率执行原利率,其他条件不变。
本例中的债务重组日为1997年7月1日。
债务人:龙力公司
本年度末龙力公司是否盈利是不确定的。如果有盈利,债务人就会发生一笔利息支出,债权人也就多得到等额的利息收入。根据谨慎性原则,债务人的或有支出应计入债务的帐面价值,债权人的或有收益不计入帐面价值。
或有支出=400000×(9%-6%)×1.5=18000(元)
债务重组时的帐面价值
=500000×(1+9%×1.5)=567500(元)
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
=400000×(1+6%×1.5)+18000
=454000(元)
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
=567500-454000=113500(元)
①1997年7月1日
借:长期借款 5675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i组
454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13500
②如果1998年末龙力公司没有盈利还债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454000
贷:银行存款 436000
营业外收入 18000
③如果1998年末龙力公司有盈利还债时
借:长期借款454000
贷:银行存款454000
债权人:某工行
债权人将来应收金额
=400000×(1+6%×1.5)=436000(元)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
=567500-436000=131500(元)
①1997年7月1日
借: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436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31500
贷:中长期贷款——龙力公司567500
②如果龙力公司1998年末没有盈利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36000
贷: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436000
③如果龙力公司1998年末有盈利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4000
贷: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436000
利息收入 18000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的会计处理
在现实的债务重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如:1、 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抵债,另一部分或转为资本,或修改债务条件。 2、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修改债务条件。
例:光明公司于1997年1月1日购买万达公司产品价值款1170000 元(含税),并开出利率为10%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给万达公司。1997 年7月1日,光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如期还债。经双方协商, 万达公司同意光明公司以原材料价款(市价)46.8万元(含税)抵债,帐面价值为32万元,该材料已验收入库,40万元的债务延期到本年12月31日还清,债务的剩余部分免除。(以上两公司税率均为17%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例中的债务重组日为1997年7月1日。
债务人:光明公司
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
=1170000×(1+10%÷2)=1228500(元)
转让原材料而确认的增值税
=46800÷(1+17%)×17%=68000(元)
债务重组收益=1228500-46800-400000=360500(元)
借:应付帐款——万达公司1228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应付帐款——万达公司(债务重组) 4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60500
结转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 320000
贷:原材料
320000
债权人:万达公司
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1228500(元)
债务重组损失=1228500-468000-400000=360500(元)
(1)借:原材料 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应收帐款——光明公司 468000
(2)借:应收帐款——光明公司(债务重组)4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60500
贷:应收帐款——光明公司 76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