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研究述评_大学论文

近20年来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研究述评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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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07)05—0044—05

改革开放30载,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学术权力研究成为学界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发表了《学术管理、学术权力等概念释义》、《试论大学的学术权力》、《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美、德、日三国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现状——结构及其运行》等专题性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了《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中美大学学术管理》、《识读大学——组织文化的视角》等专著;撰写出《关于学院制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理论探讨》、《学术权力主导:我国高等学校管理的未来走向》等硕、博学位论文;翻译并出版了《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体制比较研究》、《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当代西方教育管理模式》等学术专著,对学术权力及其相关问题进行积极探讨。本文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界关于大学学术权力的研究状况予以系统考察,并对其做出分析。

一、关于学术权力研究的三个阶段

国内学界关于学术权力的研究起步较晚,从时间上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体经历了三个研究阶段:

(一)20世纪80年代初——90年代初:学术权力的“隐性研究”阶段

虽然学术权力是大学内部最具核心意义的构造,同时也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的关键问题,但在上世纪90年代前,此方面的相关研究十分薄弱,有关学术权力研究基本被包含在大学党政体制的相关研究之中,并未构成独立的学术研究领域。如学术界围绕高等学校的校长责任制、党政权力关系及大学的行政管理系统等问题展开广泛探讨,其代表性文章主要有王亚朴的《论高校领导管理体制——双轨制》、姚启和的《对高校内部领导体制的若干认识》、陈学飞的《美国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系统及其特征》、眭依凡的《大学系主任研究》、刘鹏的《谈高等学校的校长负责制》、王斌华的《90年代美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改革》、孙昌立的《高等教育的集权、分权与均权》,等等。具体内容体现为:

其一,关于校长负责制与党政关系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正处于激变的转折时期,学界围绕校长负责制及党政关系等问题对大学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行广泛的学术探讨,认为“党委权力过于集中,精力过于分散,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不管党、政不议政的现象”是80年代前高校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① 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校务委员会和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目的是要把党组织从过去那种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到党的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上来,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并提出党政组织决策、协调、执行、监督分工等对策。”②

其二,关于大学行政性学术权力的纵向结构研究,主张重心下移。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大学开始组建学院,各校学院多为原有“系”的直接升级或将数系简单合并,故学界把校、系、教研室的“旧三层”研究转向校、院、系的“新三层”研究。认为学院是管理的重心,应兼有承担基层行政管理和从事具体的教学科研活动两种职能;学院有科研、教学、人事方面的决定权;院长具有校长委托法人代表资格。系是学院下属的以教学、科研为主的基层学术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学科建设、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本研学生培养,主持教师考核、聘任,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等。

其三,开始介绍国外大学的管理系统和管理体制。20世纪80年代初,既是中国高等教育剧烈变革的初始阶段,也是改革开放的起步时期。在历史与现实的辉映中,学界开始将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学的管理模式介绍到国内。如“美国的每一所大学或独立学院几乎都有董事会。它由校外各界人士组成,是大学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实际是各大公司、企业、财团在大学内的全权代表。董事会控制着大学的资产和财源,掌管着其经济命脉,具有举足轻重的威力”。“美国的大学都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现代大学的校长职能具有更广泛的意义,他对大学内外的事务负有重要责任”。“美国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是一种比较完善的行政机构状态,其决策中心、指挥中心和信息中心构成大学这部机器运转的动力源泉”。③ 对中国高教改革产生较大影响。

(二)20世纪90年代中期—90年代末:学术权力的“显性研究”阶段

“显性研究”与“隐性研究”相对,是指研究的题目与内容非以党政体制或大学管理体制为依托,而是以独立的“学术权力”为研究主体。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快速推进和对国外大学学术管理模式得以进一步了解的背景下,大学学者的权力意识逐渐觉醒,人们痛感大学学术权力的缺失,力陈改革的必要。与此同时,《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高等教育管理系统》、《高等教育的结构和管理》等国外学者有关高等教育学术权力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的著述在中国内地陆续被翻译出版,引起国内学者的密切关注,有关学术权力的专题性研究成果亦开始陆续问世。如许晓东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大学与国家关系的组织分析》、杜作润的《学院识别与大学学术结构模式初探》、张德祥的《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和《美、德、日三国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现状——结构及其运行》、别敦荣的《中美大学学术管理基本特征的比较研究》和《美国大学学术管理历程及其启示》、谢安邦和阎光才的《高校的权力结构与权力结构的调整——对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等。纵观此时期学术权力研究,可发现如下两个特点:

其一,围绕学术组织与学术权力展开专门研究。1993年,许晓东、杜作润两位学者分别发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大学与国家关系的组织分析》和《学院识别与大学学术结构模式初探》,可谓揭开中国学界学术权力专题研究的序幕。在此后的探讨中,很多学者围绕学术权力及其相关内容展开研究,认为“高校的管理体制,就其本质而言,它体现为权力在管理的各阶层和高校内各个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配,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权力作用关系”。④“高等学校中主要有两种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高等学校基本活动方式的特性和社会组织的特性决定了两种权力的合理性、必然性和局限性”。⑤

其二,在广泛介绍发达国家学术权力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多国学术权力的比较研究。“在荷兰的高校中,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大学理事会,其成员选举产生,任期2年”。⑥“教授会是日本大学的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大学自治的基本组织”。“教授会的职责有:确定校长遴选条件;选举校长;决定校长、学部长任期;评价校长工作业绩”。⑦ 张德祥认为“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外大学由于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因此大学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也各有特色”。⑧

(三)2000年至今:学术权力研究的普遍展开阶段

2000年起,别敦荣、张珏、卢晓中、史秋衡等学者纷纷对学术权力概念及其相关问题展开系统、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之所以将此阶段视为普遍展开阶段,其原因有二:

一是研究数量激增。从20世纪80年代的“隐性研究”阶段到世纪末的“显性研究”阶段,学界虽已开始围绕学术权力或与学术权力相关的内容展开研究,但成果较少;尤其是“显性研究”成果少之又少,20余年间发表的专题性研究论文仅十余篇。而2000年后关于学术权力的研究则全面铺开,在7年的时间里,发表《论高等教育管理权力》、《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试论大学的学术权力》、《论学术在大学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论大学学术权力扩张的可能与限度》、《高校学术管理应以学术权力为主导》、《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耦合机制及制度创新》、《论高等学校学术权力的实施保障及扩张限度》等百余篇以学术权力为核心概念的学术论文,学术权力成为高教研究中的最高词频。

二是研究内容广泛、深入。从学术权力概念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等问题予以系统研究,如:张珏的《关于学术权力概念的界定》、别敦荣的《学术管理、学术权力等概念释义》、复再兴的《什么是学术权力——读〈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眭依凡的《论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陈磊的《高等学校学术权力的反思与构建》、秦惠民的《高校学术管理应以学术权力为主导》、袁祖望的《论高校学术权力的弱化与强化》等。

二、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学术权力概念的相关研究

1978年,随着范德格拉夫等学者主编的《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的权力模式》汉译本在中国的出版,鉴于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与社会变革、高校学术权力弱化以及学术权力概念的泛化,我国学者开始广泛关注学术权力概念及相关问题。如别敦荣认为:“就学理而言,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其主体,即权力的掌握者或行使者,可以是教师民主管理机构或教师,也可以是学校行政管理机构或行政管理人员,还可以是政府及其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等;其客体,即权力的作用对象,必定是学术事务,其作用方式,可以是行政命令式的,也可以是民主协商式的。”⑨ 卢晓中指出:“学术权力指的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学术权力的主体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在大学的学术人员包括拥有学术头衔的人诸如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大学的学术组织包括决定学术事务的组织诸如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等。”⑩ 张德祥等学者亦对此做出说明:学术权力就是学术人员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学术权力的主体主要是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人员,学术权力的客体或者称学术权力的对象主要是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和学术关系。(11)“学术权力是各权力阶层对学术事务等具有影响和支配的力量,是一种包含在学术组织和行政机构之中的综合力量”。(12)“学术权力是专家学者依据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对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13)

(二)关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研究

此研究最为普遍,占学术权力相关研究成果的七成以上。学者们对两种权力的概念加以辨析,总结两者在价值观、生成方式、运行途径等方面的差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两者之间的对抗关系及矛盾生成的原因,指出两者协调的方略。

有学者认为,由于学术权力弱化和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受到挤压,致使二者间产生矛盾与冲突:“第一,两种权力的载体与追求目标存在必然矛盾。第二,两种权力主体在高校中所处的位置存在必然矛盾。第三,两种权力的实现方式存在必然矛盾。第四,两种权力的发展趋势亦存在矛盾。”(14) 理念、作用方式、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的冲突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主要表现方式。(15) 还有学者认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表现种种,归纳起来就是“越权”所带来的两种权力的彼此“阻抗”。如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过多介入,排斥学术权力对学术事务的管理,或学术权力对行政事务的过分干预,影响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按规章制度高效处理问题。(16)“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不同特点决定两者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任何一种权力偏离轨道,以行政代学术,或以学术代行政,都会制约学校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合理分配两种权力,理顺两者关系”。(17)

(三)关于如何加强学术权力

由于行政权力挤占了学术权力的空间,导致中国的大学改革具有非公正性,教授以及学术机构未能在学术活动中发挥领导决策作用,所以众多学者强调加大学术权力或教授权力,变咨询审议性学术机构为决策性学术机构,将学术民主管理权力予以制度化、形式化。承认并尊重学术权力,就是要在学术管理活动中通过制度设计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建立发挥其效能的制度保障机制,营造学术氛围,树立学术的地位和尊严。(18) 另有一些学者反对学术权力的无限扩张,主张不但要限制行政性权力,而且要限制学术权力,防止学术权力扩张,造成学术失范、学权滥用。

三、研究中的争议性问题

关于学术权力释义,是本领域研究的焦点问题。粗略统计,约有20余种,或强调主体,或强调客体,或强调生成方式,或强调运行方式。但就总体而言,可将学界关于学术权力的“界说”归纳为几种类型:

广义的学术权力“界说”。以管理对象或管理客体为尺度解释学术权力,泛指对大学内部学术活动和学术资源管理的一切权力。其主体既可是大学内部人员,亦可为大学外部官员;既可是学术研究者,亦可为行政管理人员。总体上与伯氏的三个系统或十种学术权力类似,如别敦荣、周光礼的广义说。周光礼认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立不但逻辑层面、法理层面不成立,而且在制度层面与实务层面也缺乏依据。把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划分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一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做法。”作者指出:“从《学位条例》(1980)到《教师法》(1993),从《教育法》(1995)到《高等教育法》(1998)均没有采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二分的观点。”“虽然《高等教育法》第42条规定成立‘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的学术委员会,但这只是学者参与大学自治行政权力或者说参与大学管理的一种途径,法律并没有规定这是一种与行政权力相对立的学术权力。”(19)“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分法是缺乏依据的“假问题”。

狭义的大学学术权力“界说”。这仅指教授或学术权威以及由教授和学术权威所组成的学术组织所拥有的权力。如“学术权力是专家学者依据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对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施加影响和干预的力量”。(20)“学术权力就是学术人员拥有和控制的权力”。“学术权力是指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等等。尽管狭义论者指出学术权力主体的基本属性——教授或学术权威,但对教授和学术权威的自身属性则未加以说明。狭义论者强调大学学术权力主体只要具备大学教授或学术权威身份,那么他们所具有的权力即为大学学术权力。其实,这的确存在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倾向。因为教授或权威既可以是教授个体,亦可以为教授集体——教授会;既可以是大学的普通教授,也可以是大学的行政兼职人员;既可以采用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也可以是民主讨论协商的方式。

在学术权力的理解上之所以存在种种差异,一是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的影响。当《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一书落户中国后,恰逢中国高校实施管理体制改革,故伯氏等人对学术权力的描述颇为国内一部分学者所倚重,模糊了很多应加以区分的边界。伯氏于该书第十章“学术权力:概念、模式和观点”罗列了从高等教育管理系统的最基层——教授到最上层——国家之间各个层次、各类型的十种学术权力:个人统治(教授统治)、集团统治(教授统治)、行会权力、专业权力、魅力权威、董事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政府权力)、政治权力、高教系统的学术寡头权力。参与《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一书撰写工作的德、意、法、瑞、英、美、日等多国学者虽然对七国学术权力的结构、层次、载体、模式、特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但均未对学术权力的概念做出明确界定,全书通篇使用较多的关键词为领导、控制、决策权等。二是学者在研究时的立足点和切入角度不同。伯氏主要从学术权力的对象出发,而我国学者或从主体、或以对象、或针对管理形式等问题对大学学术权力进行描述与分析。

四、几点思考

迄今为止,中外学界虽已围绕着学术权力或大学学术权力展开了较为广泛的系列研究,但笔者认为,仍存在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其一,加强学术权力的实质性研究。尽管学界对学术权力概念进行了大量研究与“界说”,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权力理论与权力实质的考察,缺乏对权力理论的溯源性研究,忽视“学术权力与资源”、“学术权力与权威”、“学术权力与权利”、“学术权力与知识”、“学术权力与组织”、“学术权力与空间”等问题,没有把学术权力研究建立在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有关权力分析理论的基础之上。有的研究成果虽然试图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但对大学学术权力的性质和特征把握不够,致使研究难以体现大学学术权力的应有特点。

其二,置学术权力于社会系统的立体空间进行综合分析。大学学术权力不是运行于真空,而是嵌入到现存的政治体系、经济体系和文化体制之中,并在其影响和制约之下运行与发展。所以,在对大学学术权力进行结构分析的同时,应注意揭示社会要素对大学学术权力的制约和影响。

其三,重视学术权力形态的复杂性。大学学术权力形态具有多元性,它不仅牵涉大学学术权力的主、客体两部分(主体为管理者,客体是包括学术活动、资源等在内的一切管理对象),而且关涉大学学术权力的构成方式和管理方式,这也是造成学术权力产生歧义的重要原因。不同的研究视角会形成迥异的权力形态,从大学学术权力主体身份看,可将大学学术权力主体分为个体学术权力和集体学术权力;从权力运行方式看,又可分为行政性学术权力和民主性学术权力;从权力结构上,可分为纵向学术权力和横向学术权力;从权力的合法性上,可分为正式学术权力和非正式学术权力,等等。忽视学术权力的复杂性,可能导致盲目提倡加强学术权力或停留于“加强学术权力”的一般性倡议上,对大学学术权力的理想诉求、对学术权力的合法性认识无多大益处,有时可能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南辕北辙。

其四,将视野过多地集中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问题的讨论上,忽略对大学学术权力自身合法性的讨论。合法性是20世纪的政治理论和社会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核心概念,因其基本观点和研究视域关涉人类文明“秩序”如何维持和发展这一根本问题而受到学界关注。“自从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以来,合法性的问题就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政治统治和大规模的社会管理形式,都在谋求合法性上做出了努力”。(21) 借助中外政治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体系中有关合法性的论述,探讨大学学术权力合法性问题,其意义在于破解大学学术秩序何以可能,存在于大学之中的学术权力诸形式是否具有合法性,凭借何物得以合法存在,凭借何物获得学术组织成员的集体认同。

其五,防止静止、简单对待西方大学学术权力模式。要破解对西方大学学术权力模式的种种误读,弄清西方大学学术权力发展模式的“原型”,注意考察其发展进程中的种种“变式”,以加深对西方大学发展模式复杂性的认识。在认真解读“西方模式”的同时,努力在中国大学改革的实践中提炼“中国经验”,并在二者良性互动、对话基础上,形成新的综合,以实现大学学术权力由“西方模式”到“中国经验”的实践性转换。

注释:

①余长根.关于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改革的探讨[J].上海高教研究丛刊,1981,(1).

②王亚朴.论高校领导管理体制——双轨制[J].高等教育研究,1986,(2).

③吴小平.美国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J].外国教育动态,1986,(3).

④谢安邦,阎光才.高校的权力结构与权力结构的调整——对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J].高等教育研究,1998,(2).

⑤张德祥.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J].高等教育研究,1997,(6).

⑥石伟平.荷兰高教管理体制概述[J].外国高等教育资料,1996,(6).

⑦梁忠义,贾非.日本大学法人地位及内部管理模式的改革[J].外国教育研究,1993,(5).

⑧张德祥.美、德、日三国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现状——结构及其运行[J].辽宁高等教育研究,1998,(1).

⑨别敦荣.学术管理、学术权力等概念释义[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2).

⑩(16)卢晓中.高等教育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兼论中国高等教育学术权力的提高[J].有色金属高教研究,2000,(2).

(11)张德祥.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50,153.

(12)陈建俞.明确高校学术权力的内涵[J].中国高等教育,2003,(2).

(13)(20)李立国.学术权力的特征与运行机制[J].学术界,2004,(1).

(14)阎亚林.论我国高校学术权力行政化[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1).

(15)姚叶等.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与整合——基于第三部门的视野[J].江苏高教,2006,(2).

(17)袁永红等.对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概念及其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6,(2).

(18)袁祖望.论高校学术权力的弱化与强化[J].江苏高教,2004,(3).

(19)周光礼.专题研究问题重估与理论重构——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二元对立质疑[J].现代大学教育,2004,(4).

(21)张康之.合法性的思维历程:从韦伯到哈贝马斯[J].教学与研究,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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