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殊人群中药的合理应用论文_王琰

浅谈特殊人群中药的合理应用论文_王琰

王琰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药剂科 宁夏石嘴山 753000)

【关键词】特殊人群;中药;合理

【中图分类号】R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07-0240-02

老年人因各脏器的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因而影响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主要表现为细胞数减少、总蛋白减少、细胞内水分减少、组织局部血流灌注量减少等“四少”现象。肝肾功能、免疫功能均较成年人减少1/3~1/2,致使血液内药物浓度较一般成年人为高,药物半衰期亦较一般人明显延长。这都使得药物的安全范围变小、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增大,因此老年人用药的合理性应给予更大重视。

1.老年人的中药应用

1.1 辩证论证,严格掌握适应症

老年人体虚多病,病情往往复杂多变,若药物使用不当可使病情急转直下,甚至无法挽救,故首先应明确是否需要进行药物治疗。对有些病症可以不用药物治疗的就不用,更不要滥用。不辩证就无法选择中药,掌握了辩证之后,还需要知道哪些中药是治疗此证型的。辩证有误则药不对症,会使机体阴阳偏盛或偏衰,以致病情更趋严重。

1.2 熟悉药品,恰当选择应用

由于老年人的靶器官或细胞的敏感性增强,使他们对药物的反应比年轻人强烈,特别是对中枢神经抑制药物、降血糖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反应特别敏感,在正常剂量下的不良反应增加,甚至出现药源性疾病,因此在联合用药时应高度重视。

1.3 正确用法用量

老年人肝肾功能多有不同程度的减退或合并多器官严重疾病。因此,用药要因人而异,一般从“最小剂量”开始。尤其对体质较弱,病情较重的患者切不可随意加药。老年人使用某些中药要酌情减量,如阿胶、熟地、等汁厚滋腻,易滞胃膈;甘草、大枣、甘味过重,使人气雍中满;黄芩、黄连、苦寒燥剂,易伤脾阳。对于一些含有毒性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剂量过大,药力过猛,会伤人体的正气,严重的还会威胁到生命。含乌头类药物,因乌头类中药含有乌头碱等毒性成分,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及全身发麻,继而瞳孔放大、呼吸困难、视觉模糊、血压及体温下降,重者可引起死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老年人由于各种器官功能的衰退,对药物耐受力差,个体差异较大,半衰期延长,过量服用易加重肝脏受损,易致药物在休内蓄积,造成毒副反应。

2.妊娠期患者和哺乳期患者的中药应用

2.1 妊娠期患者的中药应用

妊娠期用药不但要考虑用药所带来的风险,也要考虑不用药物所带来的风险。若孕妇出现发热(因感染性疾病等原因),体温上升1.5℃就可以导致胎儿畸形,致畸的部位和程度与母体发热时间的长短、热度和胎龄有关,故及时用药治疗十分必要。说明书中有关中药妊娠禁忌的描述一般有禁用、忌用和慎用3种表示。实际使用时要尽量平衡用药对胎儿的危害和孕妇得到的潜在收益。

2.2 哺乳期患者的中药应用

哺乳期患者应慎用中药。乳母服用某些中药后,药物会通过乳汁进入新生儿体内,所以应该注意哪些药物能通过母乳影响新生儿。这些药物可分为3类:影响最大的是乳汁中浓度高于乳母血中浓度的药物;其次是乳汁中浓度与乳母血中浓度相似的药物;再次是乳汁中浓度小于乳母血中浓度的药物。对于乳汁中浓度大于乳母血中浓度的药物最好不用,或用量要小,即便是不易进入母乳的药物也要加以选择应用。

3.婴幼儿患者的中药应用

婴幼儿机体正处于生长发育的过程之中,不论在肌肤、脏腑、筋骨、津液等方面均柔弱不足。在这个时期,许多器官和组织尚未发育成熟,新陈代谢旺盛,吸收、排泄都比较快,对药物敏感性强。由于中药疗效好、副作用小,许多小儿常见病、疑难病中医中药疗效独特,因此现代临床对中医中药治疗小儿常见病、疑难病应用颇多。

3.1 严格掌握适应症

精心挑选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的药物,特别是对中枢神经系统、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尽可能不用或少用。

3.2 用药及时,用量宜轻

小儿得病急,变化快,因此用药要及时。小儿脏腑娇嫩,对药敏感,处方要精,用量要轻。

3.3 宜用轻清之品

小儿脏气清灵,对大苦、大辛、大寒、大热、攻伐和药性猛烈的药物要慎用。若为风热表证,当以辛凉解散表邪,以银翘散、桑菊饮为主。对外有表邪,内有火热之发热,仍以辛凉解表。顺其大热之势清而扬之,不宜用苦寒退热之品,以免闭遏邪气于里,攻伐正气;如属必用,则宜少量,中病即止。

3.4 宜佐健脾和胃之品

小儿脾气不足,消化能力差,因此应佐以健脾和胃,消食导滞之山药、山楂、陈皮、六神曲、麦芽、鸡内金、白术等。

3.5 注意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为首选,但要注意牛奶、果汁的影响。

3.6宜佐凉肝定惊之品

小儿体属“纯阳”,热病偏多,且肝常有余,易出现肝热抽搐、惊风之症。救治小儿疾病特别是外感病邪,出现壮热、烦躁、惊惕等症,则应在清热透解之时,佐以平肝熄风之蝉蜕、钩藤、僵蚕、地龙等。

4.肾功能不全时,药物代谢和排泄会受到影响

对于同一药物、相同剂量,肾功能正常患者使用可能是安全的,但对肾功能不全患者则可能会引起蓄积而加重肾脏损害。由于药物的有限性(品种、疗效有限)和疾病的无限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无限),所以对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药物治疗时,不能简单地以疾病是否治愈作为判断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还应考虑所用药物对肾脏有无损害。

4.1 明确疾病诊断和治疗目标

在治疗时,应首先明确疾病诊断,对疾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及现状作出准确的分析,合理选用药物,既要针对适应证,又要排除禁忌证;进而明确治疗需要达到的目标,是治标或治本,还是标本同治。治疗一段时间后,观察目的是否达到,以确定用药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避免盲目用药。

4.2 忌用有肾毒性的药物

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途径,肾功能不全者用药更应谨慎。对可能致肾损害的药物应尽量不用,凡必须用者,应尽量采用肾损害较小的药物来替代,可短期或交替使用,切不可滥用。

4.3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产生新的肾损害

凡同时服用多种药物者,要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间的代谢产物形成新的肾损害。

4.4 对待肾功能不全者应始终注意,在治疗中必须严密观察病程发展、肾功能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及时调整剂量或更换治疗药物。一般情况下如按肾功能损害程度递减药物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可避免一般肾毒性药物对肾脏的进一步损害。

论文作者:王琰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6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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