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团伙调查研究&以潮汕地区为例_青少年教育论文

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团伙调查研究&以潮汕地区为例_青少年教育论文

在校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研究——对潮汕地区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潮汕论文,团伙论文,在校论文,违法犯罪论文,青少年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现状

青少年学生团伙犯罪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但那时的犯罪团伙大都结构松散,很少有明显的核心人物,犯罪的盲目性大,偶发性强,聚得快,散得也快。而1990年代至今,潮汕地区又出现了有一定组织结构和组织纪律、有某种“纲领”和行动计划的未成年犯罪团伙。据汕头市的调查材料,1998~2000年检察机关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909人,占批捕总人数的50.5%,其中1998年批捕1132人,1999年批捕1354人,2000年批捕1423人。在这些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团伙犯罪占40%,其中包括1/3的在校或辍学学生。(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近些年来,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团伙、帮派组织逐渐增多,有些地方发展到十分猖獗的地步。据调查,潮汕地区在校青少年学生团伙达30个,其中某市在2000~2001年期间就达15个,他们以帮派体系活动在学校中,如“大刀帮”、“青龙帮”、“东堂主”、“西堂主”、“蜘蛛会”等帮会组织。这些团伙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大多有自己的帮名和帮规,实施犯罪时有计划、分工协作,加入团伙的学生受团伙保护,违规将受到处理;每人每月交纳5~10元不等的入伙费,团伙成员接受头目领导,成员必须完成头目交代的任务。青少年学生团伙中有在校学生也有辍学学生。从近两年情况看,基本上是辍学学生与在校学生的集结。随着青少年学生团伙的集结,出现的是一起起敲诈、勒索、殴斗、抢劫、绑架、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

几经整治,潮汕地区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团伙虽然得到了控制,但笔者并不持乐观态度。一是从潮汕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态发展看,目前潮汕地区青少年犯罪数量比以前有较大增长。据潮州市“两县一区”统计,起诉犯罪未成年人2001年53人,2002年79人,2004年82人。(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在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在校学生占有较大比例;二是团伙犯罪、共同犯罪有增多趋势。青少年犯罪中大部分属于团伙作案,他们三五成群,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相互影响,就容易形成共同犯罪。在已知的案件中有的是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团体犯罪,有的是辍学学生拉拢在校学生形成团伙实施犯罪。据调查,揭阳市2004年被起诉的124宗未成年人案件中,2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有89件涉及125人,分别占总件数的71.77%和总人数的78.13%,比去年同期的36宗上升了147.2%,其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参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有些共同犯罪正朝团伙性犯罪发展。(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三是潮汕地区与我国其他地区一样,违法的未成年人的数量要明显多于已经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法犯罪年龄在14~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杀人、强奸、绑架、放火、投毒、贩毒等严重犯罪外,不予起诉,由监护人或学校监管、教育,我们称之为违法未成年人。在对各地派出所的调查中得知,只要是在校学生违法的,一般由派出所、所在学校及家长共同教育,免予起诉。这批违法未成年人所构成的团伙是潜在性的犯罪人群,如果对这些数量较大的违法未成年人不加强教育管理,就很有可能会成为团伙犯罪“预备军”。

从地理环境看,潮汕三市呈三角形连线,彼此相距几十公里,交通便利,三市青少年容易集结在一起。以汕头市为中心的周边地区,青少年容易利用节假日时间,以烧烤店、迪斯科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等作为集结场所,甚至在城中村租房,作为集结地点。如汕头市某派出所2004年抓获的由17人组成的青少年学生团伙,除了3名是本市学生外,其余均是其他两市青少年。三市的地域因素,给三市青少年的团伙集结提供了便利条件。

从人口的流动性看,潮汕地区外来人口虽然比前几年下降,但在潮汕三市的几个县、区工业企业集中地,外来青少年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这些外来的青少年中,大部分是失学或辍学的学生,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因为各种原因已经不上学,并找不到工作。据潮安县检察院的统计,2004年1~9月,批捕青少年63人,其中外来青少年41人,占65%,而且这41人都是辍学学生。(注:数据来源:2004年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犯罪报告。) 他们因文化水平低而找不到工作,到处游荡,法律意识差,容易纠集闲散青少年或在校青少年学生形成团伙实施犯罪。

目前,潮汕地区三市看守所在押的青少年学生团伙有13个,共76人,为了获得准确可信的原始材料,我们到各看守所,对学生团伙成员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共发放问卷76份,收回76份,对所收取的有关数据进行了全面整理,用SPSS/PC软件进行数据输入并统计分析,从而得出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的状况。

二、学生团伙背景资料的统计和分析

根据对76名学生团伙成员的调查,他们的情况大致有如下特点:

(一)团伙成员构成情况

1.年龄较小。68.42%的团伙成员年龄集中在12~17岁,学生占的比例高且集中,这与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相一致(见表1)。

表1团伙成员年龄状况(N=76)

年龄12~17

18~2021~25

人数 52

204

百分比

68.4226.32 5.26

2.文化程度低且较集中。他们中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分别是15.78%和84.22%,大部分集中在初中文化程度。这反映了学生团伙的文化素质不高,接受教育不多(见表2)。

表2团伙成员学历状况(N=76)

学历

小学

初中

高中

人数12 64 0

百分比 15.78 84.22

0

3.团伙成员构成以辍学学生为主。其中,在校生20人,占26.32%,辍学学生56人,占73.68%,以辍学学生为主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的最大特点。

4.团伙集结人数呈中小规模。

学生团伙的集结规模在4人以下和10人以下的比例最多,分别占了46.15%和30.77%(见表3)。

表3 团伙规模人数(团伙数N=13)

人数 ≥1514≤10≤4≤

团伙数1

2

4

6

百分比

7.6915.39

30.77

46.15

5.在校学生及女学生参与团伙占一定比例。在被调查的76名团伙成员中,在校学生有20人,占26.32%;女学生有7人,占9.21%。

(二)家庭背景情况

1.非单亲及非独生子女家庭比例较高。

按照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单亲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较容易越轨或犯罪,这种情况在本次调查中则相反。表4显示,只有6.58%和7.89%的团伙成员是单亲和独生子女家庭,而非单亲和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分别有93.42%和92.11%。这种情况有它的特殊文化背景,潮汕人具有多子多福的宗族观念。故此在非单亲和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引出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家庭子女多经济负担重。从71名非单亲家庭子女的数据看,家庭成员最多的是10人,有8个子女,家庭成员最少的是5人,有3个子女;二是家庭完整性存在缺陷。这两类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父母不和、家庭暴力、家庭纠纷等现象,貌合神离的家庭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核心家庭没有起到核心作用。

表4 团伙成员家庭结构(N=76)

单亲家庭 非单亲家庭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人数 5 71 6 70

百分比 6.58 93.427.89 92.11

2.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父母文化水平低。

表6显示,团伙成员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占61.84%,大部分属于贫困家庭。导致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原因是父母的文化程度较低(见表5、表6),基本都在初中学历以下,父母的低文化素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所从事的职业(见表7),有53.95%父亲职业是“农民”或做小生意。他们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及父母从事职业都处于劣势,大都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即依靠自身力量或能力无法维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扶持和帮助。在这些家庭中,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条件和医疗条件等方面,都无法与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相比。

表5 团伙成员父亲文化程度 (N=76)

学历小学

初中

高中大专

本科

人数 33 32 8

2 1

百分比 43.42 42.10 10.53

2.63

1.32

表6 团伙成员母亲文化程度 (N=76)

学历小学

初中高中

人数 44 26 6

百分比 57.89

34.21

7.9

表7 团伙成员父亲职业情况 (N=76)

农民工人 公务员 自由职业 商人

失业

人数41 8 113 12 1

百分比 53.95 10.53

1.3117.1115.79

1.31

(三)学校背景情况

按照目前各中学生源情况,以中考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划分标准,成绩优秀的学生都被重点中学录取,非重点中学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般或较差。调查发现,团伙成员中原就读的学校53.95%是农村中学,26.31%是城乡结合部中学,19.74%是职业中学,由于城乡差别、学校等级的划分、家庭经济状况贫弱等原缘,他们都不可能到教育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而他们就读的学校教师素质、教学条件、物质条件等方面都无法与重点中学相比,由于教育资源在重点中学与一般中学、农村中学之间拉开距离,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诸多方面呈现差距与分化,使学校的教育行为出现不同程度的扭曲。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主宰下,团伙成员就读的这些非重点学校,学校及老师缺乏培养学生的信心,学生则缺乏学习自信心和上进心。

(四)文化背景

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受到本土文化的浸润。具体地说,潮汕地区文化心态存在着逆方向的两种变化,一方面是潮汕人接受中原文化的濡染浸润,表现出对传统儒学教化传入潮汕的接受,民风有其淳厚闲逸的一面;另一方面是地理位置偏居一隅,人称“省尾国角”,经济上有重商和以海洋为载体的活动等社会背景,造成不为政令羁约,计较功利,民风强悍、粗放。这两方面的逆方向变化造成了二重的民性,即安逸悠闲和铤而走险,讲究诗书与计较实利,正统保守与不受拘羁。潮汕民性的二重性,具体地融合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及日常言行中,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凝聚与排斥。潮汕人的认同与抱团以及对圈外的排斥、乡亲观念之深厚以及凝聚力之特殊为世人所公认。潮汕人在地少人多的本土,为维护个体或某一集体的利益,形成内部的团结与对外部的排斥。潮汕人在海外或外地为了维护商业的利益,受到在本地已经形成的那种求同抗异习性以及灵活顽强的应变能力支配,对同乡的认同感特别强烈,这种较强的宗族文化熏陶着一代又一代的潮汕人,在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化过程中,这些安逸悠闲、铤而走险、不受拘羁、凝聚结伙的民性文化特质很容易被青少年吸取。

三、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及文化环境等诸多因素。归结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

青少年的犯罪高发群体主要是那些辍学、失管同时又是失业的“三失”青少年。在被调查的76人中,有56人是辍学青少年,这些辍学青少年在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脱离正规教育,闲散于社会,过早地进入成人社会,尚未定型的人生观、并不成熟的处世之道、道德自律能力的欠缺,加上自我意识混乱、自我控制失调等诸多青春期不良心理,成为这个年龄段突出表现。由于教育的缺失,他们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表现为:一是人生观认识上的享乐主义思想。他们虽然离开了学校,但由于没有社会需要的高学历和不具备基本的工作技能和素质,所以常常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成为社会上的“浪子”,整日闲散在社会上玩耍、花钱(见表8)。他们中间有40%玩游戏机和上网聊天,6.7%看录像和上影院,12.4%溜旱冰,30.7%上迪斯科歌舞厅,实在没事可做就在大街上、集市上、商场里到处游荡闲逛(见表9)。无聊的活动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享乐思想。二是金钱观认识上的“有钱就有一切”思想和行动上的冒险主义。他们在经济上没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却有着强烈的消费需求,钱花完了怎么办?就去偷、去抢。一两个人去偷或抢比较困难和危险,自己又缺乏胆量,必须集结多一些伙伴形成团伙。他们本能地寻找新的群体,建立新的人际关系。有的未成年人在辍学之前就与社会上的一些有不良行为的成人或者辍学的孩子关系密切,一旦摆脱了学校的“束缚”,便很自然地与他们聚合在一起。由于这些流失生的社会化不足,抵御不了社会环境中尤其是同伴间不良思想与行为的感染,闲散在社会上成了学校不再管、社会无人管、家庭无力管的“三不管”对象。在既无责任、压力又无约束监督的自由自在的环境中,游离于学校或校园周围,拉拢、集结在校青少年学生。而在校的那些对学习文化知识缺乏兴趣、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认为学习没有用处的“差生”来说,则成了他们拉拢、集结的对象。据调查,20名在校学生坦白,加入团伙都是由本校的师兄(已辍学)介绍拉拢而加入的。对“为何要加入团伙?”他们回答:“在那里可以得到保护,得到快乐和刺激”。由于这些在校“差生”有较为严重的自卑心理,而在团伙中,他们自卑心理得到了淡化。相同的处境使他们彼此相互依存,为了满足个人欲望他们不惜铤而走险。在校学生心理上的厌学空虚、无聊、自卑和辍学学生的诱惑和拉拢,促成了两者的集结,形成团伙。

表8 辍学学生每月零花钱情况(N=56)

(元)50~100101~200201~500 ≥500

人数

7 11 13 25

百分比

12.5

19.64

23.22

44.64

表9 辍学学生每月零花钱使用情况(N=56)

游戏机和上网 录像和影院 迪斯科歌舞厅 旱冰其他

人数 22

417 7

6

百分比40 6.7 30.7

12.410.2

(二)客观原因

(1)家庭管教不力

首先,父母对子女行为的失察。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来自家庭经济压力,父母对子女的成长过程所表现出来的行为长期处于“真空”状态。从被调查的76名学生团伙成员家庭状况看,有61.84%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可以说都属于经济弱势家庭。在这些家庭中,人口多,父母双方没有固定的工作或稳定的经济收入。表7显示:有53.95%的父亲职业是农民,10.53%是工人,17.11%是自由职业。父母为生计忙碌奔波,无暇顾及子女的成长及教育,而放任自流。从表10、11可知,当子女离开家时,有43.42%的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子女在哪里,有48.68%的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子女与什么人在一起。父母只顾家庭生活和工作,而忽视对子女言行的观察和管理。我们在派出所调查得知,青少年学生违法被派出所拘留,派出所通知其家长领回管教,许多家长给派出所的回音是:“我们没有这样的子女,我们不要他啦!”家庭温暖的丧失,增强了他对学生团伙的向往。二是家庭完整性的现实缺陷。在这些非单亲家庭中,虽然表面是完整的家庭,而实际上有67.8%的父母不和,有23.2%的家庭内存在家庭暴力(见表13)。有研究发现,夫妻争吵与离婚会给子女孩子带来深刻与持久的影响,父母的不良行为会给子女带来沮丧和失落,处在这种家庭的子女,一旦受那些不良青少年的影响或拉拢,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表10 当你离开家时,你的父母知道你在哪里吗? (N=76)

通常知道 有时候知道 不知道

人数 21 22 33

百分比 27.63 28.95 43.42

表11 当你离开家时,你的父母知道你与什么人在一起吗? (N=76)

通常知道 有时候知道 不知道

人数 2217 37

百分比 28.95 22.37 48.68

表13 非单亲家庭父母和睦情况(N=71)

父母较和睦 父母不和睦 家庭暴力

人数 6 48 17

百分比

9.0

67.823.2

其次,父母对子女教育的失当。从被调查的76名学生团伙成员看,父母亲文化程度基本上是在初中以下学历(见表5、6),父母贫乏的文化和低水平的教育方法,决定了他们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诸方面的欠缺,在教育理念上普遍表现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42.11%的父母虽然关心子女的学习及成绩,关心子女作业的完成,但却轻视能力培养和人格塑造,轻视如何做人和怎样做人的教诲,“重智轻德”的教育价值观,导致在子女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偏差时不能及时纠正。而家长教育知识的不足,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在教育方式上表现为对子女放任自流,缺乏基本的关注,从表12可知,39.47%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学习和成长不闻不问,18.42%则是放任自由。对子女的行为较少了解,或是不加干涉或是过分迁就,子女在社会上做了违法的事情,父母常常是浑然不知。在被调查的76人中,有18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父母才知道子女违法。

表12 父母对你的学习及成长关心程度(N=76)

关心

不闻不问 放任自流

人数 32

3014

百分比 42.1139.47 18.42

再次,家庭对“留守孩子”缺乏管理。“留守孩子”就是父母都外出打工,被留在家乡的孩子,他们或被交给祖父母照看,或被托给亲友代管。在被调查的76人中,“留守孩子”有12人,他们缺乏家庭特有的教育氛围,祖父母只晓得疼爱孩子,却放松了管教,亲属也难以充当其父母的角色。这样天长日久,就形成了性格怪僻、相融性差、以自我为中心,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恶习。

最后,家庭破裂导致对子女管理的缺陷。在被调查的76人中,单亲家庭5人,占6.58%,他们加入团伙实施犯罪,都与家庭的破裂有直接的关系。父母的分居或离异,家庭的破裂给孩子带来精神上的打击、心理上的压力,生活水平的下降使他们陷入生存的困境。为了寻找温暖、寻求心理寄托而加入团伙。

(2)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教育存在制度性缺陷。在当今一切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标准的教育制度背景下,学校在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和怎样做人方面显得欠缺。教育部门把升学率作为评价“优秀学校”、“一级学校”等的标准,校长们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把升学率当作学校生存的生命线。为了学校声誉,一些学校对违法违规的学生在多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劝退的办法。在56名辍学的团伙成员中,除了41人自动退学外,其余15人都因在校期间多次违反校规而被学校劝退。有的学校每年在汇报学校的治安情况时,甚至隐瞒存在在校学生团伙的现象。显然,把那些需要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排斥在学校之外的做法,有悖于教育的本质。

应试教育是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的潜在因素。应试教育带来的是学校等级的划分,即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之分,致使在重点中学就读的学生优越感特别强,而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学生失望感特别强,就读于普通中学的不少学生存在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自信心不足,特别是“差生”,他们似乎成为应试教育的“边缘人”。被调查的76人全部都是来自普通中学、城乡结合部中学和农村中学,而且都是学校里的“差生”。在这些学生中(见表14),38.16%最怕别人看不起,28.95%的压力来自父母对自己学业期望值过高。而在当今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标准的学校、老师、家长,乃至亲戚朋友中,“差生”恰恰是被别人看不起的一群。一部分“差生”认为读书已没有前途,迫于来自各方面压力而不得不辍学;而另一部分留在学校继续读书的“差生”,则对学业产生畏难情绪,抱着在校混日子的心态,经常逃课,学校只成为他们名存实亡的学习场所。只注重学业成绩的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偏差行为具有一定的责任。

表14 在学校感到最大压力是 (N=76)

学习成绩排名 被别人看不起

父母期望值高 超越自己 攀比之风

例数 1429 22101

百分比

18.4238.16 28.95 13.16 1.31

还有一个原因是,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思想教育效果欠佳。在对76名学生团伙成员原就读学校的调查中发现,有少数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用警告、讽刺、挖苦、揭短、遗弃等手段代替思想教育,用简单粗暴的惩罚手段代替严格管理,用威胁的手段代替激励教育。对有缺点的学生动不动就说“请家长来”、“我以后再也不管你了”,甚而把后进生打入另册,给后进生调离座位,教室里的边座、后座,几乎都是后进生的。在这76人中,只有2.63%认为学校老师的教育帮助让人心服口服,40.79%表示不能接受。对学校开展的思想教育活动的评价只有9.21%认为有针对性,25%认为内容空洞、形式呆板,52.63%认为是形式主义、走过场。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思想政治课地位、学校德育工作被严重削弱。虽然中小学聘请派出所副所长兼任法制副校长,但讲课大多是形式,效果并不好,大多缺乏说服力。

(3)社会因素

不良的社会风气,不良的文化环境,给青少年学生团伙集结提供了生长的土壤。文化娱乐市场、五花八门的书刊中的暴力、色情文化迎合青少年的心理。许多文娱场所的经营者把青少年学生当成摇钱树,那些无证经营的游戏机厅、录像厅、网吧更是如此。有关部门虽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所,但效果并不明显。在被调查的76人中,没有一人在进入娱乐场所时被拒绝。这些场所,往往也是青少年学生团伙集结的地点。

网络影视文化的影响。青少年学生不加选择地“上网”,受到黄色网站的毒害,劣质影视作品中有关“青红帮”、“斧头帮”的仿真描绘,成了青少年学生模仿的教材,大多数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与此有关。网络影视文化对杀人、纵火、绑架、抢劫、色情细节的渲染使得青少年不经意地做了俘虏。在我们调查的团伙中,有一个学生团伙的集结,就是模仿港台影片《古惑仔》。

社会腐败丑恶现象的影响。一些学生对真善美假丑恶的界限认识模糊,心理畸变,精神颓废。在我们的调查中,他们有的说:我们的父母赚不到钱,读书有什么用,有社会关系、有钱才重要,有钱就有一切。

青少年学生集结成违法犯罪团伙从思想根源上说是青少年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育的缺失。学校及教育部门应彻底改变以学业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标准,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按照德、智、体、美、劳的培养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目前,潮汕三市都专门成立了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但只是协调机构。由于青少年学生集结团伙问题关乎社会各方面,需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因此,必须加强、完善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目标,落实“三到位”,即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做到政出一门,统一号令。使整个社会的各层面形成合力的预防工作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派出所的信息沟通和联系,以对加入团伙的学生及时教育和挽救,只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青少年学生团伙是可以得到转化的。笔者认为,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区、派出所四位一体的预警机制,发挥其超前防范的功能。青少年学生团伙的家庭大都属于弱势群体一类,必须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特别是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及社区的作用,采取一帮一的方式,帮助其子女健康成长。对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出版物要取缔,严禁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接待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辟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教育网站,让先进文化占领青少年学生网络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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