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川资金投入机制改革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川资论文,研讨会论文,机制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作为地处内陆地区的四川省,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尽快改变四川的经济落后状况,关键措施之一就是要依靠科技进步,实施好“科技兴川”的战略。要发展科技,必须增加投入。资金投入机制既是科技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又是制约四川科技进步乃至影响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由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四川省金融学会共同主办的高层次的“科技兴川资金投入机制改革研讨会”,于1998年8月6日—7 日在简阳市召开。来自省委政研室、省府研究室、省财政厅、计委、科委、科协、电子厅、统计局、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工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人行省分行及部分市地分行、省金融学会等部门的20多位领导及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省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张慎修同志主持了会议并发了言。与会代表就当前的科技资金投入现状、问题以及制约科技资金投入机制形成的原因等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如何建立起科技资金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提出了有益的对策建议。现将会议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确立科技投入机制的重要性
与会代表首先就科技投入机制这个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科技投入机制是科技投入要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的运行方式。由财政、信贷、社会投资(含不同性质的经济实体和个人)等不同的投资主体筹集和分配资金的手段、管理方式、组织形式等共同构成科技投入机制。
与会代表结合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经济形势,指出了确立科技投入机制的重要性,认为:(1)在影响经济增长的几大要素中, 科技是唯一不遵守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要素,对科技的投入,将带来新的经济增长,尤其是对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增加对科技的资金投入,建立起以新科技产业为支柱的主导部门,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必要条件。(2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和国力竞争的核心要素即体现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看,现代经济的竞争,往往体现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能力与速度之争,但科技成果的开发和转化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建立起适应科技资金投入、发展规律的科技投入机制,推动科技进步是急待解决的问题。(3 )当前我国的科技事业在研究领域虽已百花盛开,但在成果转化领域却果实欠丰。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深层次的体制因素、政策因素,也有对“科教兴国”认识不足等因素。但当前最大的“瓶颈”制约,则是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4)在确立科技投入机制的重要性这个问题上, 有的代表还强调了金融在科技投入上的重大作用,但要使投入发挥作用,更关键的则在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换代,增加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他们认为:由于目前我国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只有20—30%左右的平均水平,因此提高企业科技水平是中国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关键。而国内的实践经验表明,实现金融、科技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科技水平,推动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企业走内涵效益型和质量效益型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川按经济总量算是大省,按人均算是穷省,农业基础脆弱,工业产品竞争力不强,在全国还处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因此,更有必要确立起科技投入机制,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与会代表针对四川省的省情,认为:(1)四川经济增长的投入产出指标与全国相比, 主要靠物质投入,尤其靠物质消耗和劳动作用,科技贡献率相对偏低。因此,如何确保科技资金的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对我省而言更为重要。(2)四川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众多,科研力量雄厚, 科技对经济的贡献不足的主要制约因素显然是科技资金投入的不足,因此,建立起适应科技资金投入规律的投入机制是实施“科技兴川”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3 )有的同志着重强调了要建立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他们认为,四川科研力量雄厚,成果众多,但科技贡献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建立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
二、当前科技投入的现状、问题
就当前科技投入的现状,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我省已逐步由过去单一的政府拨款改变为政府拨款、银行贷款、科技活动单位自筹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科技投入机制。然而,科技投入的形势并不容乐观,与会代表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在与国外科技投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科技投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1.科技投入总量严重不足。我国用于科技研究与发展(R&D )的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近年来徘徊在0.5—0.7%之间,这个比重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5左右。而我国科技人员人均R&D 经费虽然从1991年的0.61万元提高到1996 年的1.17 万元, 仍然仅相当于美国(1988年)的1/104、日本(1991年)的1/105、韩国(1992年)的1 /51、新加坡(1987年)的1/40。
2.科技投入结构不合理。市场经济下,企业不但应是科技开发的主体,而且也应是整个国家科技投入的主体。工业化发达国家企业科技投入一般在50%以上,高的可达70—80%。而我国政府投入仍然占主导地位,占比为50—60%。企业投入则只占很少部分,约为20—30%。我国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为0.7—1.1%,而发达国家企业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则为20%以上。
3.科技投入资金分布失衡。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基础研究、开发运用与工业化生产需要的投资为1∶10∶100,而我国目前三者的比例仅为1∶0.7∶10,在开发运用和产业化阶段投入的比例太小,必然导致许多成果不能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事实上的科技与生产的脱节。
4.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益差,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较为困难。科技产出指标分为两大类,一是科技活动直接成果指标,如专利和论文等成果指标;二是科技对经济的贡献,亦即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指标。这两类指标我国均很低。从国科技成果的投入产出比来看,七五期间,最高的是获国家级奖的科技成果为1∶10, 最低的是技术改造,投入产出比仅为1∶1.7,而美国90年代初期科技成果的投入产出比平均为1∶23,我国的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之差可见一斑。 另外,从成果的质量及其转化应用来看,虽然我国的科技论文量逐年上升,但在世界权威性杂志上发表的极少,并且形成的成果普遍市场成熟度低,不能进入企业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据统计,90年代后我国年均取得科技成果3万项左右,约有80%不能进入企业,形成产业的仅有5%。
5.科技投入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不能形成合力。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内耗,合理利用国家资源,都建立了一个科学、有效的高度集中协调的科技管理体制。而我国的科技资金分散掌握于财政、科委、计经委、企业及银行等部门手中,没有形成一个集中协调机制,由于各部门的投入目的与投入重点各异,形成科技开发重点与产业化主题分散,形不成资金使用合力,既阻滞了一些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产业化,又助长了技术开发中的重复开发,盲目投资状况。
三、问题的症结
为了分析探讨建立科技投入良性循环机制的合理化对策,与会代表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指出了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多方面原因。
1.科技与金融之间不能形成有机协调关系。高科技产业投资高、收益高、周期长、风险大,而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根据信贷原则,更多考虑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偿还性、效益性,因此在科技信贷的投放上往往偏重于那些见效快、风险小但技术水平低的项目,而对于某些尖端科技项目、基础性和弱质产业的科技项目却往往由于投入的量大、研制周期长、风险大而无力投入。另外,从科技贷款发放的实践来看,由于缺乏权威性的中介机构,金融部门对科技投资项目难分真假、不能评估出项目的真实效益,因此往往不敢贸然投入。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经过中介机构的鉴定,投资确属高精尖科技项目,有很高的价值,金融部门也会因为贷款的载体——科研企业缺乏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或担保而对其偿还能力持怀疑态度,为规避项目失败的风险而不愿投入。
2.企业缺乏自主科技投入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长期以来,我国经济走的是粗放经营的路子,企业也只重视外延的再生产,在经营上缺乏远见卓识,急功近利,因而对科技的需求度不高,缺乏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目前我国企业正处于改革转轨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机制还尚待健全,竞争意识不强,缺乏对技术进步的冒险激励机制,加之我国企业自有资本不足,负债水平高,更缺乏对成果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因而也不可能把科技投入纳入企业生产性投入的范畴予以考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投入的力度,阻碍了科技的产业化进程。
3.科技风险的社会疏导和分散的机制不健全。从国外来看,为了提高社会各方对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均建立了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的抵押担保等风险的分散机制,让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来承担风险,规避风险,广筹科技投入资金。而我国的风险投资刚起步,还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科技贷款的风险保障机制更不健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金融向科技的投入。
四、构建科技投入良性循环机制的对策建议
与会代表在客观剖析科技投入问题、原因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不少有启发性的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
1.面向市场,广辟筹资渠道,建立起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代表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下,要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必须面向市场,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财政、金融、企业、个人、外资均要成为投资的主体。财政投入应逐步缩小比重,让位于企业,其投入主要用于基础性的社会效益性的项目,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金融投入主要用于有价值保障的经济效益大的项目,发挥支撑作用;企业投入应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当前应结合企业改制,建立起企业科技自主投入机制,加大技改力度;民间、海外资金是科技投入的补充,应建立起引导社会资金科技投入的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途径:一是风险投资机制,即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的形式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二是通过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即高科技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三是采取与“社会福利工程”、“希望工程”类似的“科技工程”形式来筹集资金。
2.建立起适应科技资金投入规律的投入机制。科技研究开发应用等不同的环节对资金的需求量不同,各个环节面临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在构建科技投入机制时,应充分考虑其内在的规律性,根据各个环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包括与之配套的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具体而言,在科技基础研究环节,由于它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关系到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后劲,因此,应以国家财政投资为主;开发和示范环节属于风险投资,应鼓励金融、企业等投入,同时应大力发挥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作用;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环节,基本上已进入了科技产业化生产阶段,应以企业为载体,实行正常的银行贷款为主的商业行为。
3.建立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机制。这是构建科技投入良性循环机制的关键,科技成果只有通过转化,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才能回收资金,确保科技资金的再投入。而科技成果转化为高技术产品和新兴产业,也为实现“科技兴川”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为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增大对科技成果开发示范和成果推广两个环节的投入。这主要是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方式来承担这部分投入,同时财政也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使科技资金走上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之路。这需要企业与科技部门的相互配合,企业要树立“科技兴企”的观念,建立起科技自主投入机制,而科技部门则要重视企业科技需求,树立起“科技产业化”的观念,增加科技成果的市场成熟度。科技与经济结合有多种形式,包括科研机构直接进入企业;科研机构自行创办企业或兼并企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组建企业集团;科研机构利用外资办企业;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企业提出课题后,由科研机构竞标;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等。三是建立技术市场,让科技成果自主转让、买卖,一方面实现了科技成果自身的经济价值,为科技的再投入提供了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使科技直接服务于经济。
4.处理好科技与金融的关系,实现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一是建立国有政策性的科技开发银行,确保科技信贷投入有稳定性的来源。它可以在全国各省市科委、科协及中科院等科技部门已创办的90余家科技信用社和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等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改组而成。其资金来源包括:财政划拨、财政担保向社会公开发行特种债券、各商业银行或企业的货币资金入股。其资金运用采取封闭运作方式,重点负责国内重大工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科技开发项目的贷款。二是建立科技贷款的风险保障机制。可开办科技研究开发的风险贷款保险业务或建立全国性或地方性的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对科技投融资的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三是建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由基金会员企业每年从某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科技贷款担保,以分散科技贷款风险。四是金融部门应适时开办风险投资业务。五是应大力发挥“专家协会”、“技术委员会”、“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实现科技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勾通。
5.建立投资主体之间的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在当前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保障科技投入的资金需要,建立投资主体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非常必要。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财政、金融和科委、计委等相关部门,组建一个科技资金投入协调领导小组,对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产业技术重点、企业技术查询等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引导,按年组织重点科技项目,在不改变财政和信贷资金性质,维护各职能部门自主权的基础上,引导各方面的科技资金投入,包括对大型重点项目组织银团贷款等发挥科技资金使用的最佳效益。同时还应加强对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的监督,确保资金用于科技的开发运用。
6.完善科技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一是要补充完善现有的科技投入的法规、政策体系,使科技投融资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目前主要应进一步完善《科技进步法》,同时针对科技融资市场化的趋势,制定有关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科技信贷担保机构等的组建及管理办法。二是应完善鼓励科技投入的财税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