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全球人权治理初探
彭芩萱
(武汉大学 国际法研究所、人权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全球化时代共同难题所提出的中国方案。作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庄严承诺和独特贡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将全面促进国际人权价值、国际人权理论、国际人权规范以及国际人权合作的新发展。新时代中国应顺势而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联合国人权机制,形成国际人权对话合作机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切实提高国家软实力。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人权治理;国际人权对话;人权话语体系
一、引言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出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他提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此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先后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2018年宪法修正案、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成为中国在全球发展进程中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庄严承诺[2](第525页)和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独特理论贡献。
课程结束后,各教师根据学生上课表现进行成绩评价。对照组成绩为(86.00±5.12)分,试验组成绩为(85.92±5.33)分,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085,P=0.699)。
本文认为,实现人的尊严与幸福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意,全球人权治理则是全球治理不可分割且具有根本意义的环节。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不仅将全面助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也将全面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新发展。这体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将人权保障的价值提到了新高度,为国际人权理论的多元化发展提出了新思考,对国际人权规范的实现提出了新要求,为国际人权合作提供了新思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嘱咐和指导,新时代中国应顺势而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旗帜的引领下,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并推动现有国际秩序向更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全面促进全球人权治理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促进国际人权价值新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将人权保障的价值提到了新的高度。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对“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清洁美丽”愿景无不反映了人对和平安全环境的根本需求和对人类尊严的追求,并进一步促进了人权价值的新发展。具体而言: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追求的“持久和平”和“普遍安全”的愿景是人权实现最根本的社会条件。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3]人的最根本需求就是和平、安全的生存环境,也只有在和平与安全的基础上,人类才得以进一步追求繁荣、发展与包容。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倡导的“共同繁荣”目标可以理解为人的发展权实现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追求幸福的条件保障。共同繁荣意味着当今世界饥馑、贫困、疾厄等有损人的尊严的情况得以根本改善。因此,坚持共商、共享、共建,构建一个各主权国家包容发展、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国际社会,是实现人类发展的根本物质前提。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提出的“开放包容”为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的实现提供多元的文化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文明是多彩的,人类文明因多样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文明交流互鉴不应该以独尊某一种文明或者贬损某一种文明为前提。”[4]西方中心主义、冷战思维、霸权主义等思想都不利于各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甚至阻碍着社会权、文化权的进一步实现。第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秉持的“清洁美丽”观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绿色和谐的环境基础。试想,当水污染、大气污染、垃圾污染、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时,当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无法维持大量具有破坏性的人类活动时,当我们的下一代面临更恶劣的生存环境时,何谈人权与尊严?因此,构建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是人权价值发展的环境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内瓦的演讲中指出,“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15]根据习总书记的指示和领导,新时代中国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旗帜,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制度、规范和程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促进国际人权理论新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国一直倡导素质教学以及自主教学,但是,当前我国大部分教师仍旧坚持传统的教学理念,运用师生授受的教学手段。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学生的主体地位被淡化,教师只注重教学质量,忽视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发展情况,进而影响学生的素质发展。因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将主体地位交还给学生,鼓励学生参与到课堂中,与教师一同进行分析研究,而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促进国际人权规范新发展
尊重文明的多样性,重视跨文化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调。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以后,中国身体力行地投入到了推进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的工作中,在中欧人权对话和南南人权合作等方面都有所建树。2017 中欧人权研讨会7月2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办,来自中欧人权领域的50 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残疾人权利保障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女士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表示,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欧中人权合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12]同年12月7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举办的首届“南南人权论坛”拉开帷幕,来自7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0 余位官员学者代表出席了这次论坛,并讨论通过了《北京宣言》。[13]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本次论坛的贺信中指出:“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4]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指导着中国在南南人权合作、中欧人权对话等国际人权合作交流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精诚合作、真诚对话、共同探讨人权发展战略,合作落实人权理念。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促进国际人权合作新发展
全球治理,指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范和有效的国际合作, 以解决全球性的政治、经济、生态和安全问题,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10](第3页)同理可知,全球人权治理,则是指在各国际主体的通力合作下,发展出一套维护基本人权和尊严的国际规范,以处理解决与基本人权和尊严相关的国际问题。顾名思义,全球治理和全球人权治理,都是规范先行的治理。因此,发展和完善用以调整涉人权领域的国际关系和规范涉人权领域的国际秩序的原则、规范、标准、政策、协议等是全球人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诚然,目前的国际人权法体系并非完美,现有的国际人权监督机制亦有待改善。而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新理念的提出,恰恰有利于倒逼全球人权治理的相关规范往更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它对现有的国际人权法原则、国际人权宣言和公约,各国所承担国际义务与责任,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制度设计等,都提出了新的灵感和新的要求,它以更加宏大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对全球人权治理规范的发展贡献了蕴含中国智慧的新思路,并赋予国际法律规则体系“可见、可行、可依循的内涵”。[11](第739页)
三、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综上所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倡议的五大目标都深深地印刻上了人权价值的烙印,该理念的提出进一步证成了人权价值在国际社会的新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出了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愿景,是对人权理论的新发展,[9]加深了我们对各项人权的体系化认知。以人权的代际划分为例,第一代人权指的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被称为“消极权利”,强调保护公民的自由免遭国家的不当干预,主要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和安全权、私有财产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等等。第二代人权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被称为“积极权利”,包括工作权、劳动条件权、同工同酬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健康权等等。第三代人权是集体人权,又称为“社会连带权利”,主要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10]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了各种人权之间相互依赖、不可或缺的关系。[7]但是,对于不同权利之间的体系关系和位阶关系究竟如何,国际社会尚未给出统一的答案。而如今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仅凭一国之力无法独立解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体现的“天下一体”的世界观,让我们有了对第三代人权的相关理论进行重新审视的眼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配置这些看上去杂乱无章的权利集合。[8]以人权理论领域的普遍性、特殊性理论之争为例,[9](第12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提倡的“开放包容”批判了“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的二元辩论,而是呼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人类文明成果和人类文明表现形式,不以强势文明为圭臬来强求其他文明俯首称臣,更不打着人权的旗号行干涉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事务之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视域下的人权理论强调多元文化共存互鉴,以开放包容的视角解读人权规范和人权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理解不同社会对权利集合的配置与保障,兼收并蓄各种文化经验,指导人权实践,维护人类尊严,真正形成人类命运休戚与共的多元文化共同体。
一要充分利用联合国人权机制,将中国特色人权理念国际化、制度化。2016年底,中国再次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为2017-2019年)。在这两年的任期内,中国就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2017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中国倡导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将“发展促进人权”理念引入国际人权理念体系;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7 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的决议,并在决议中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16]时不我与,乘风破浪。中国应继续加强在国际人权机制平台上的作为,灵活运用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提高中国人权话语的国际影响力,久久为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铺垫制度基础。[17](第16页)
二要形成国际人权对话合作机制,推广落实中国特色人权理念,讲好中国人权故事。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文明差异不应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因此,我们应在继续开展“南南人权合作”“中欧人权对话”“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基础上,充分利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合作等现有的一系列多边框架深入沟通配合,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扩大合作面,形成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持久稳定性的多边人权合作法律文件,将各方权利义务制度化、体系化,形成具有建设性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多边关系网,共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落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插销式沉箱出运工艺原理。在沉箱底座预制时进行预埋4个沉箱牵引及后溜所需的插销孔,出运施工时通过插入圆钢插销,牵引和后溜钢丝绳分别挂在插销端头,通过启动卷扬机带动钢丝绳进行沉箱移运,达到提高施工效率及节省人力的目的。
在国内很多人认为音乐剧是:中国戏曲+唱+跳+演。但是我认为音乐剧不是简的加法就能解释清楚的。引用沈承宙老先生的话说:“音乐剧是熔多种艺术元素于一炉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三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切实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将话语与权力联系起来,认为话语不仅具有表述功能,还具有构建功能,即话语能够创造知识系统、信仰系统、确立社会关系并构建社会身份。[18](第31页)实际上,在涉人权事务领域,以欧美为首的西方国家总是把握了话语主动,并不时将人权作为政治令箭,以干扰、打乱发展中国家的前进步伐,甚至罗织故事、营造国际舆论压力、策划市民暴动、引发颜色革命、颠覆一国政权。可见,人权话语的力量不容忽视,因为其具有创造人权相关知识、构建人权相关信仰信念、确立涉人权领域社会关系如国家对人权保护的责任等,构建涉人权国家身份和国家间共同体,改变国家间权力关系等多重政治功能。因此,要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就是要有一套在人权理论、思想、概念、规范、实践等方面具有自洽性的话语体系,以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度、中国气派,反制西方中心主义对人权话语的垄断,让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以更加公平的姿态参与到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中去。
四、结论
全球化时代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和挑战迫使主权国家摒除狭隘、着眼共同利益、进行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治理。面对日益紧密的国际联系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恰逢其时。它站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制高点上,为全球治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庄严承诺和独特贡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将人权保障的价值提到了新高度,为国际人权理论的多元化发展提出了新思考,对国际人权规范的实现提出了新要求,为国际人权合作提供了新思路。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领导下,新时代中国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旗帜,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制度、规范和程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要求新时代中国顺势而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联合国人权机制,将中国特色人权理念国际化、制度化;形成国际人权对话合作机制,推广落实中国特色人权理念,讲好中国人权故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话语体系,深度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切实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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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芳.“2017 中欧人权研讨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办,新华社,2017年7月2日,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07/02/c_1121250171.htm,accessed 16 June 2019.
[13]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北京宣言.新华社,2017年12月8日,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12/08/c_1122081753.htm,accessed 16 June 2019.
[14]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南南人权论坛”开幕.央广网,2017年12月8日,http://china.cnr.cn/news/20171208/t2017 1208_524054361.s html,accessed 16 June 2019.
[15]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 讲.新华社,2017年1月18日,http://news.cyol.com/content/2017-01/19/content_15348362.htm,accessed 16 June 2019.
[16]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UN,A/HRC/RES/35/21 和UN,A/HRC/RES/37/23.
[17]彭芩萱.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制度化及其实现路径[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9(4).
[18][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M].谢强,马月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
[中图分类号] D990
[文献标识码] A DOI:10.3969/j.issn.1005-3980.2019.04.002
[文章编号] 1005-3980(2019)04-0011-05
[作者简介] 彭芩萱,法学博士,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收稿日期: 2019-06-18
基金项目: 武汉大学2019年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责任编辑 李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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