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的双重基础:内外部建构与优化整合的运作模式_人格结构理论论文

德育双基:内外建构与优化整合的一种操作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育论文,模式论文,操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010(2006)12—0068—05

一、德育双基:概念及特征

“德育双基”概念最早提出时,包括“基本道德的培养”和“基本文明行为的训练”两个内容。随着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不断深入,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个概念进行深入梳理,对其内涵进行具体化和操作化的探讨。

首先,一般来说,德育可以从广义(“大德育”)和狭义(“小德育”)两方面来理解。广义德育的外延比较宽泛,包括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价值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等;狭义德育则主要指与个人品行和德性相关的教育,或者说养成个人人格品质的教育。从建构主义的观点看,中学生兼有两种身份:一是在校学习的学生;二是处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社会公民。一方面他需要将社会文化知识和规范通过在校接受教育的方式内化为个体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又需要将已经内化的思想观念通过与社会接触的方式外化为具体的交往行为,并从交往中获得反馈,进而检验和矫正已有的思想观念,形成新的思想观念,实现个体德行的进步和提高。这是在同一主体身上所发生的两个互动过程。所以,对于每个中学生来说,既要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又要遵守社会的公共规则。鉴于此,我们认为应将广义和狭义的德育概念予以整合,使两者互相包容,互相支撑。整合后的德育主要包含人格教育和法纪教育两个方面,这是在宏观层面的“德育双基”。

其次,从中观层面看,由于人格教育和法纪教育包含许多类目,同时考虑到中小学德育实际,我们从中分别选择了一些更为基本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德目。我们从人格教育中选择了10种基础性德目:羞耻心、仁爱、诚信、礼貌、正直、合作、责任感、见利思义、勤奋自强、文明消费;从法纪教育中选择了5种基础性德目:知法(法纪意识)、识法(法纪概念)、证法(法纪情感体验)、守法(守法意志)、护法(护法策略)。人格教育与法纪教育既相互独立,又具有互动关系。相互独立是指两者性质不同,目标不同,处理方式不同,评价标准不同,因此在教育过程中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互动则指两者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人格规范与法纪规范相比较,前者为内在规范,后者为外在规范,前者以个人意志力维护,后者以群体强制力维护。首先要有个体内在规范,才可能有对外在规范的遵守,个人意志力的聚集才可能形成群体共识而产生强制力,所以,人格教育可以促进法纪教育。同时,群体强制力是塑造个人意志力的一种保证,所以,法纪教育也可以促进人格教育。

再次,从学校的具体实践操作角度看,人格教育与法纪教育的各个德目要成为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相互关联的系统,还必须从两者相互作用的机制即微观层面上考虑。经过反复研究,我们提出“知耻—感恩”这一对基本范畴。我们认为知耻是道德认知的开始,感恩是道德行为的表现;知耻是人之为人的根据,感恩是社会延续的纽带。

一方面,知耻在道德人格结构中具有基础性,其本质是个体的自我认知。孟子的“四端”(恻隐心、羞恶心、辞让心、是非心)说中,恻隐心是人之为人的根据,而一旦成为了人,首先就得知耻(羞恶心),即明确自我身份、地位,等等,然后才可能恭敬辞让和知是非,所以羞耻心是成为现实中有道德的人的起始点。铭刻在古希腊德尔斐神庙廊柱上那句名言“认识你自己”,本意仍然是知耻的意思,即人在进入神庙之前,得先要明确作为人而非神的身份、地位,这样才能在神的面前行止。我们确定知耻为人格的核心和基础,还因为由知耻可以衍生出仁爱、诚信、礼貌、正直、合作、责任感、见利思义、勤奋自强、文明消费等其他品德。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知耻是“义”的开始,仁爱、诚信等都是“义”的推延、表现和结果。道德人格既包括个体内在的自我要求,又含有对人际外在的相互要求。但外在要求取决于内在要求,没有内在要求做基础,外在要求则是幻象。一个人只有先严于律己,然后才可能宽以待人;只有以自己的需要为参照,才能知道他人的追求。这也是儒家传统中所谓“忠恕之道”——自我反思与推己及人。知耻是内在要求(自我反思)的基础,仁爱则是外在要求(推己及人)的显示。

另一方面,感恩是指对恩惠心存感激、知恩图报。我们把它作为法纪教育的基础,是因为感恩意识贯穿在知法、识法、证法、守法和护法的整个行为过程中。法,作为一种共有的行为规范,是依据全体人民意愿形成的一种契约。为了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公正,法规定了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了每个人向社会索取和为社会做贡献的方式。它规定每个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不能只索取而不贡献。感恩意识就是使人知道他在获得和索取的同时应当回报和奉献。因此,感恩意识就成为法纪规范实现的基本保证。

知耻与感恩的关联在于,知耻使人能够明辨荣辱、是非、善恶,以实现被人肯定、引人好感、获得尊重的愿望,感恩则使人明白尊重他人、对恩惠心存感激和知恩图报的行为是获得他人尊重与肯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认为“知耻—感恩”是人之为人的精神基质,是文明的潜在烙印。但由于种种原因,现今部分青少年身上的这种基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掩盖、泯灭了,因此,学校德育必须重新植塑这种基质、凸显这种烙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德育双基”的特征是:

(1)本质/一般性。事物的本质是其所以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根本依据。 “双基”的本质就在于它是学校德育赖以存在的根本理由。“双基”是教育主体——学生的自我内外双向确证方式,具有一般性、持久性,不论在何种社会形态、在何种文化和民族中,知耻与感恩以及仁爱、正直、礼貌、合作和守法意识、纪律观念等都是一个人作为社会存在所必须具备的品质。

(2)生成/建构性。“双基”是学校德育的深层基础、核心和基本单元, 内涵着学校德育/教育、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的整体建构的要素。“双基”的生成性与建构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学生掌握和内化基本德目后会主动地在教育的帮助下对之进行推论,将之放大,并通过此过程自我塑造,完成自我人格从个体“小我”到人类“大我”的建构。二是“双基”可以辐射到德育整体,德育又可以通过与其他诸育的互动形成教育的综合效应,从而建构整个社会文化中的道德系统,形成公正的社会文化和文明的精神风尚。

(3)“反哺”/互动性。“反哺”是动物界的一种现象, 在教育领域中喻指教师向学生学习。当代儿童具有独立的意识和判断能力,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形成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游戏规则。其中许多东西是值得我们成人认真反思并向他们学习的。“反哺”进一步说明了教学相长,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是德育过程的实质。反哺性也表明了社会道德规范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可以改造和变易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规矩”。从这个意义上说,“德育双基”的反哺性也是学校及社会整体价值追求、行为规范、道德风尚形成的一个基本机制。

二、个体自我及学校与社会环境的优化整合

以“德育双基”的建构主义观点为基础,我们可以用两个模型图(见图1、图2)来形象地表明“双基”的内外建构模式:

图1 个体自我人格建构模式图

图2 德育双基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的整合优化模式图

(注:图中双向箭头表示相互作用关系。框或“圈”表示系统或综合效应。该图中还有三条双向箭头线未能标出,一是“体育”与“生态网络教育”之间,一是“美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之间,一是“智育”与“劳动技术教育”之间。)

个体人格的发展是德育的依据,离开这个依据空谈德育是没有意义的。自我是人格的核心。人的自我在没有或较少受到社会化影响之时,主要受生理感官意识支配,其活动规则遵从生存原则,我们称之为“个我”。当一个人开始受到外界环境和社会他人的影响后,他就会将这种影响内化,同时不断地得到外界的反馈信息,以调整自己、达到与外界环境和社会他人之间的一致,否则将被孤立。这时他就已进入到一个新的自我层面——“德我”(称“德我”是因为在自我中已经有了“德”的内涵和因子),成为内在的品德修养和外在的纪律意识,此时他处于自律状态。一般说来,这个过程的实现主要依靠学校教育施予有意识、有组织、有计划的影响和监督,这就是德育。但是,单纯的学校德育并不能保证个体完全自觉地遵守大家共认的规范。随着个体活动范围的扩大,交往程度的加深,个体意识到还有一些不得不遵守的规则存在,以保障自己和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各种资源的公平分配,同时逐渐在交往活动中认同那些与自己在一起的他人,并产生同情和共鸣,依恋范围扩大,从而在内心世界里接受他人,形成家乡观念,扩充为国家观念。这样个人的人格修养就演化为爱国主义情感,具体表现为对家乡、国家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人民及其生活方式的认同,接受先辈所创造的传统文化,努力使自己的行为与家乡、国家中大多数人的行为保持一致。但认同并不等于自觉,因为所谓自觉总是与自己的需要、价值、利益密切相关的,对与自己的需要、价值和利益距离较远的事物,我们很难自觉地维护。因此,对于家乡、国家的规范的遵守不是自律性的,而更多是他律性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得承认,当个体产生了爱国主义情感,即使在强制力的监督下接受国家法律规范,形成法律意识,他就是一个好公民,这时他的自我境界又得到了提升,形成“公我”,成为公民。自我发展的最后一种境界是“大我”,这是只有少部分人才能达到的人格境界,其更多是作为一种人格理想和观念性的存在,但也不是绝对不能实现的,把它作为一种人格追求目标可以对现实中的人起一种指引方向的作用。“大我”层次的人遵从自然法则,胸怀一种超越了道德和法制的普世伦理,其行为的原则是自律性,但这种自律又不同于前述道德自我水平上的自律,而是如同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式的自律。这样理解“大我”似乎带有某种神秘色彩,因此,我们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人道主义精神,这也较易于在学校德育中把握和理解。

从个体小我到普世大我的发展是一个人格逐渐放大的过程(图1中用自内向外的箭头表示),而要实现这个逐渐放大的程序,则需要个人在教育的作用下逐渐将道德的理想和规范凝聚并具体化为实际的行为,这又是个逐渐内聚的过程(图1中用自外向内的箭头表示)。我们认为,这个向外放大和向内聚敛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就是德育实现的机制,表现为教师一方面向学生灌输道德观念,帮助学生形成道德认知,另一方面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教育过程中,将道德认知通过行为反映出来。

个体自我人格的发展实际上与环境(学校和社会)的优化整合分不开。学校和社会应为自我的发展创造条件,而自我的发展则必须充分融入到学校和社会的整体发展中才能实现(见图2)。

可以看出,图2与前文中的“人格建构模式图”具有同构关系。 学校德育是由“双基”奠定的,但双基教育不是一种单纯和独立的活动,它必须渗透在学校的其他教育活动中才能实现,而且这些教育活动也只有渗透了德育才有意义;德育是学校工作的重心,贯彻“人才以德行为本、教育以育德为先”的宗旨,可以带动学校整体工作的优化;学校的良性运作必将成为一方楷模,优化社区环境;社区的优化又必将对整个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优化产生影响。

三、“知耻—感恩”教育的实施

(一)目的与内容

“知耻—感恩”教育旨在通过唤起学生的知耻意识,培养人格品质和形成法纪观念,提升综合素质。

“知耻—感恩”教育模式以系列活动方式实现,主要内容包括:(1)“知耻辱,明礼义”系列活动,使学生明了在实现自身价值和完善自身形象时应当追求什么、避免什么,知道什么事光彩、什么事不光彩。(2)“感恩惠,图回报”系列活动,意在让学生知道自己是自然和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时刻都接受着自然、社会、学校、亲友和家庭的关爱,需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自然、社会、学校、亲友和家庭。

(二)操作策略与步骤

“知耻—感恩”教育的具体操作策略是:“学校统一部署、年段协调设计、班级具体安排、学生自主建构、多方合力培养”。“学校统一部署”指学校制定活动总体方案,确定总体目标,拟订活动规模与范围,提出评价的总体要求,并对活动开展提供指导。“年段协调设计”是以年级为单位安排活动时间,组织班级间交流,明确评价的具体指标和项目,及时调整活动进程。“班级具体安排”指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具体活动,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学习、辩论和实践环节,做好评价工作。“学生自主建构”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检索传统道德文化中有关孝德培养的名言、警句、诗篇和文章,学习前人高尚的品德风范,并进行体验与实践。“多方合力培养”是以学校为依托,联合社区和家庭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促成学生品德的塑造和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

具体实施步骤为:调研基本情况——确定目标方向——制订教育规划——收集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提高。“调研基本情况”指对学生违纪现象分类归纳,掌握学生因知耻和感恩心的缺失而导致违纪的状况,分析情感错位的原因,为教育方案的制订提供依据。“确定目标方向”指从基础品行的培养抓起,以“知耻—感恩”教育为契机,形成有效的德育工作模式,带动学校整体面貌转变。“收集试点经验”是先在部分班级进行试点,取得相关数据资料,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提高”是以试点成功为基础,逐步推广到年段和全校,并相互交流和监督,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操作方式

依据品德发展的一般机制,我们将以“知耻—感恩”为核心的道德双基教育概括为五步模式,即“学习——辨识——感悟——践行——建构”。

“学习”:指导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如:书刊、网络、媒体报道、师生交流等)收集并背诵传统道德中有关孝敬父母、报效国家和回报自然的格言、名句,收集和整理历史与现实中注重操守名节及知恩图报的榜样故事,要求学生对照名言和榜样,寻找自我差距,制订努力目标。“辨识”:对现实社会中诸多似是而非的现象进行辩论以达成共识,明确荣辱、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并把这些共识和标准在班、级、校的墙报上公布,以此考核个人、班级和学校整体文明程度。“感悟”:通过学习和辨识,体悟道德规范,培养道德情感。“践行”:教师引导学生以各种形式在各种场合将知耻心和感恩心付诸行动。“建构”:要求学生及时记录自己在“知耻—感恩”方面的进步和收获,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培养责任感等,完善个人品德。教师也要记录培养的过程和感受,以此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转变教育观念,提升教育能力。

“知耻—感恩”教育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活动来实现的。(1)“诵名言,承传统”读书活动,把收集起来的名言汇编成册,熟读成诵。(2)“学榜样, 正气节”讲故事活动,师生共同参与,人人讲一个故事并讨论交流。(3)“定标准,辨是非”主题班会活动,将《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具体化和细化,在班会上讨论,定出班级具体目标和评价标准,张贴在各班墙上。(4)“论世情,识美丑”大辩论活动,收集典型案例作为辩论主题,定期展开全校性的“道德法庭”和“道德大辩论”。(5)“知善恶,积善行”系列实践活动, 如:初一学生的“五个一”活动:每天想一想当天的进步和不足,每周做一次力所能及的家务,每周为学校或班级做一件好事,每周向老师提一个建议,每月为社区或邻里提供一次服务。(6)“记进步,谈收获”知耻感恩教育评价活动, 建立每个人的“进步档案袋”,每月进行一次班级公开评价。(7)“求新知,育双基”道德建构活动,以写作文及师生互动交流形式展示收获,提出新的发展目标,把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推进到更高的境界。

[本文为浙江省200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初中德育双基整合优化研究”(项目编号324)成果。参与课题研究的还有浙江省新昌县城关中学的章火忠、章旭东、何晓东等教师。]

[收稿日期]200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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