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成长规律试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规律论文,干部论文,优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61:D6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887(2001)01—0045—06
世界上每一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规律性,即影响此事物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内在联系性。探讨和把握新时期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成长的普遍规律,对于我们加强新世纪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处理和解决好各种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干部的成长,包括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有其共同的规律,但由于少数民族干部这一群体所具有的特殊的政治、经济历史背景、生活环境和不同的心理、文化积淀,决定了他们的成长有着与汉族干部不同的规律。
一、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成长是个体生命与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
这是人才成长的共同规律。人总是在具体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下成长的,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历程的种种结果,正是作为生命主体的人与其赖以存在的环境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恩格斯说:“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代自然科学的观点考察整个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东西。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到比这个相互作用的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了。……只有从这个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了解现实的因果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552.)恩格斯关于相互作用的观点, 为我们指明了认识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的历程各不相同的原因和本质,是人的成长的根本规律。我们应该也只能从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来理解人的成长的不同历程。
所谓客观环境,一是指特定的地理环境、自然环境;二是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即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等,这些因素、关系构成了特定的人文环境;三是指机遇和偶然性因素。从人的主体要素看,一是指正常的智力和健康的体魄,这是个人正常发展的生理基础。一般说来,智力良好、身体健康,有利于使人产生自信;反之,智力较差、体弱多病,则容易导致自卑。人才学研究表明:自信有利于个人的成功,自卑则易导致失败。二是指后天勤奋学习获得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在通常情况下,个人只要坚定理想,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成为德、智、体、能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为理想不懈的奋斗,大多能获得成功;若胸无大志,无所事事,不学无术,懒汉懦夫,则很难有所成就。
客观环境与个体生命对人的成长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过程,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一方面,客观环境预先规定了人成长的生活条件,使在此环境中成长的人具有它打下的烙印和特殊的本质。地理环境、自然环境对人的智力和性格有重大影响是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我们不赞成“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它整体上是不科学的,但它其中又含有真理的颗粒。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同时又是实践的产物。穷山恶水、穷乡僻壤与山清水秀、沃野千里对国家、民族和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对人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制约和影响着人的发展,如不同地区领导干部的产生,受着所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选择和制约,特别是该地区生产力结构水平、经济构成特点乃至经济发展方向,往往规定着领导干部的类型、条件甚至产生方式,有的因素通常是个人难以抗拒的。就机遇来说,既是客观的,又是相对的,对于甲是机遇,对于乙就未必是机遇。机遇本质上是特定情境与特定主体的有机统一,是个人与社会的双向选择,只有个人的条件满足了社会的需求,机遇才成其为机遇。但另一方面,特定的环境可以为人所改变,它取决于人的活动和努力。就是说,人们虽然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历史,但又可以弘扬人类作为主体的创造精神,去创造自己的新历史。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员,也应超越宿命论,在充分认识影响个人成长的客体与主体诸要素的基础上,去建构两者间的和谐关系,促进个体生命的健康发展。
在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中间的重要环节是人们的实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是一致的,人们在创造环境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但从客观因素与主体因素在人成长中的作用分析,各自发生的作用与稳定性是不同的,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成长历程或命运的差别。在客观因素中,社会历史条件是影响人的成长的比较稳定的外因,机遇、偶然性因素是暂时的外因;在主体因素中,个人的智力、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是比较稳定的内因,身体状况、努力程度、心情状态等是暂时的不稳定的内因。一个人如果把事业成败得失归因于机遇、偶然性或一时的努力、良好的心情等暂时的不稳定因素,那么,他以后的生命历程就不一定成功,因为这种归因抑制了前进的动力,导致不做努力的消极行为;如果归因于良好的历史条件,尤其是个人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优化这些比较稳定的因素,个人就会对未来充满信心,表现出积极的行为,即使遇到暂时的失败也不会气馁和自卑。我们的调查研究表明,人的命运是在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人有能自主的一个方面,能通过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把握机遇,让自己向好的方面发展;人也有不能自主的一个方面,但不能迷信先天注定的邪说,要开拓进取,积极把握自己人生的走向。促进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的成长,就必须优化比较稳定的内外因素,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各种学习深造和实践锻炼的机会,鼓励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在克服各种困难中发展进步。
二、少数民族干部得以健康成长是以社会制度为中介,依赖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干部制度
社会制度是社会关系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既是社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或行为规范体系,又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的优劣好坏,对于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制度的不同,给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不同。任何民族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获取继承和传递本民族的文化、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政治的权利。而这些权利的有无或大小,决定于社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历代政府虽都有一套关于民族事务的政策和制度,但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民族间都无平等可言。被统治的民族受到歧视和压迫,没有社会地位,更谈不上能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本民族人才难以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开辟了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新时代,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政策,在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权利在社会生活和政府行为中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形成了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友好互助的良好社会环境。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这就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提供了发展的广阔空间。
其次,社会制度不同,对人才的要求和标准不一样,从而决定了少数民族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和人才成长的不同方向。如何选人、用人,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要求,作为统治阶级,总是要从本阶级中挑选那些能代表本阶级利益的优秀分子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参与社会和国家的管理。只有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处于下层的少数民族劳动人民才有社会地位,才有机会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的组成人员。同时,人才的内涵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远古时期男耕女织便是人才;近现代识文断字、舞文弄墨才是人才;改革开放的今天,掌握知识、善于管理方可称其为人才。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里,对于各级干部,强调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德才兼备,勤政廉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成长也必然要与此要求相一致。
第三,社会制度是实现人才成长的基础和保障,又是构架一系列人才成长基本制度和政策的中介环节。社会物质生产与经济发展水平对于人的思想道德和思想意识的作用只有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折光才能表现出来,具有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知识的人也只有通过社会制度才能实现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正因为这样,有了先进的社会制度,即使社会物质生产力水平较低,也有可能通过反映先进社会制度的一系列人才制度和政策培养出具有崇高思想境界、掌握先进文化科学知识的各类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正是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要的政治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促使一批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起来。
建国初期,把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关键。1949年11月,毛泽东强调:“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政策外,各级政权机关,均应按各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M].20.)政务院颁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采取以培养政治干部为主、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学校培养和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培养等措施,尤其是通过剿匪、减租反霸、土改等实际工作培养锻炼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据统计,1950年全国少数民族干部总数为4.8万人,到1957年底已增至18万多人, 而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保证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1957年,根据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不仅要有党的行政干部,要出书记,要有军事干部、文化教育干部,还要有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以及各方面的人才的指示,在培养提高党政干部素质和增加数量的同时,加强了对农牧业技术和医药卫生方面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到1966年,少数民族干部增到80万多人,除党政干部类型外,还有大批科技、医疗卫生、教育等专业技术干部。已成立的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委员会主席均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人口较多的蒙古、藏、维吾尔、壮等民族的干部还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出任领导职务。
文革期间,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无法正确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受到迫害,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也难以成长。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在指导思想上重新肯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十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恢复、巩固和完善工作。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处理解决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民族自治地方工作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转移。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上提出了一系列政策,1978年6月, 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尽快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各级民族自治机关一把手,各级工青妇领导班子要注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982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作出了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的明确规定。1984年5月, 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又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也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在确保少数民族干部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党中央明确提出要下大力气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强调这一问题。1993年6月,中组部、 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提出了《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使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跃上新台阶。到1993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干部238.2万多人,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本民族干部。 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主席、州长、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也依法行使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权,他们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到1998年,共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37.29万人, 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5%。全区12个民族自治县的政府主要领导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62个民族乡的乡长也由建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全区地(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达到26.92%、39.71%和48.03%;在省部级、地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中, 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也分别达到46%、32%和35%。(注: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及其实践[N].光明日报,1999—09—28.)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也日趋合理,既有党务、政务类干部,又有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军事各类干部。党的各级组织部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21世纪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长远规划,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培养力度,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迅速发展壮大。
上述说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作用,而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民族区域自治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以社会制度为中心,依赖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干部制度是少数民族干部能够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和重要规律。
三、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的成长是一个累积的、渐进的连续过程,每一层次的统一便是成长中迈出的一步,要不断加压,能职渐进
从我们典型调查中可看到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这些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一般都经过较系统的国民教育和多次培训学习,经过多种岗位的磨练,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他们的成长大致经过三个阶段,即早期准备阶段、任职后适应阶段、成熟后发展阶段,其德才素质也随之由低到高、由不成熟到较成熟,职务级别由下到上、由基层干部到中高级干部,循序渐进。当然,这一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主客观种种原因,他们的成长有顺境有跳跃,也会有逆境有停滞,是一种曲折成长的过程。
早期准备阶段。是指从入学年龄开始到担任领导职务前的时期,可分为学生时代与任职前工作实践两个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的求学时期积累如何对他们的成长尤其重要。一是求学往往使少数民族子弟走出家门,跳出原来生活的环境,接触广阔的世界,了解新的事物,新的东西,形成新的观念和新的知识结构,这是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关键一步。不离开本土,开拓不了视野,思想观念不更新,就很难成为本民族的佼佼者。因为由于历史和社会的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各种信息较为闭塞,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必须学习先进的文化和接受先进的思想。教育在其中起到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我们所调查的少数民族干部无一不是在党的关怀下,走出家门到大中专学校学习的。高等教育的熏陶和高文化的修养,使他们对新的观念、新的事物具有较强的敏感能力和容纳能力。二是在学生时代不但增长了知识,而且通过参加各种活动和社会工作,锻炼了他们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促进了知识能力的及时转化,为今后的成长作了必要的积累和准备。三是任职前的工作实践,使少数民族干部在政治上、才能上、心理素质上经受社会熔炉的锤炼,拓宽知识面,增加许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各种能力在工作中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今后走上领导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任职后适应阶段。指少数民族干部新任领导职务或职务级别由下而上或平等变动时逐步胜任本职工作的阶段。这一过程因人而异,或长或短,它要求任职者能通过各种努力,使自己的德才素质与任职要求相适应。这是一个主客观从不一致到一致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在一个层次适应后,随着客观形势和条件的变化或职务的变动(提职或换岗),又会出现新的主观与客观不一致,需要任职者再次经过学习锻炼和工作实践,提高自身素质,逐渐胜任工作,使主观与客观、德才与职务在新的台阶上达到新的统一。这种从不一致到一致、再从一致到不一致的过程,便是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每一层次的统一便是成长中迈出的一步。所谓适应,首先是心理适应,就是要建立领导意识,在思维、情感等方面向领导干部心理转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及时调整心理,是进入领导角色的前提和基础。干部的个性心理品质如何对其成长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其次是角色适应,就是全面建立与新的职务要求相适应的角色行为,根据新的需要进行知识的更新和升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如能适应和当好一些重要和关键岗位的角色,像县委书记、常务副职、综合部门负责人等角色,将对领导经验的积累、才能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具有强有力的促进作用,能使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大大缩短成长周期。
实现职务变动后德才素质与之相适应的途径很多,但基本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岗前培训和工作中有计划的强化培训,党组织的正确引导和培养,对少数民族干部顺利度过适应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任职者本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一条就可看出干部的高下优劣。只有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磨炼意志品质,提高领导艺术、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才能尽快适应新的领导工作。
成熟后发展阶段。由于领导实践不断深入,少数民族干部的成熟度也不断提高。当然成熟本身是相对的,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这种成熟主要是相对自身的成长而言。主要表现在:第一,具有较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能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党性强,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不随波逐流。第二,具备适应领导工作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能较好地履行领导职能,既敢于领导、敢于负责,又注重发挥下属的主观能动性。第三,能正确地对待名、位、权,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权谋私。第四,在政绩面前戒骄戒躁,保持强烈的进取心。有自知之明,勇于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在这一阶段,一方面,政绩逐步显示出来,辛勤的耕耘开始收获;另一方面,也容易放松自己,发生问题和错误。因此,必须注意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位置,不能贪功;同时要警惕各种捧场,防止骄傲自满。只有克服这些制约个人进步的障碍,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避免和减少今后工作中的失误,才会有成熟后的发展。
这三阶段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在我们所调查的少数民族优秀干部中,都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生活阅历和工作经历比较丰富,经过了多岗位锻炼;二是成长过程按台阶拾级而上,有多层次的发展过程。既有岗位的扩展,又有层次的提高。这对干部全面工作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人才学的规律中,有两个著名的图案。一个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有知与无知的圆圈,他认为有知如同一个圆的圆周,知识越多,越感到自己无知的面大;而知识越少的人,越感到自己无知的东西少。因此,越是有学问的人越勤奋。第二个图案是人才学上的等边三角形定律,底边是基础,人的基础知识越宽厚,能达到的高度就越高,反之则低。这说明在个人成长中,个人素质是第一位的、根本的东西;而个人素质是在人成长的各个阶段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步积累和形成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也要不断加压,使其能职渐进,在逆境和顺境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综合素质,保持进取态势。
四、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是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成长的,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少数民族干部就难以健康成长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能否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受到人民的真心拥戴,是我们党能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党的选人用人标准,就是要用群众公认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是干部成长的基础条件。干部能否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谋利益成为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依据,也是个人成长的重要力量源泉。江泽民同志指出:“干部成长的规律表明,那些投身实践并且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干部,大都是成长进步比较快的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既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又经过党的培养懂得了马克思主义,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中去的实践者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指挥者,深入群众是达到建设目标的惟一途径。没有群众,领导决策无法实施,领导政绩也就显现不出来,领导人才的产生和成长就无从说起。从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典型成长的经历看,对群众的态度和同群众的感情是个人成长至关重要的问题。
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可包含两个层次:一是无论在哪里工作,都要与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热爱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二是在所处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团结、协调、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以利个人才能的发挥和素质的提高,造成人才共生效应。只有群众和班子成员的认可才能促使干部更好地成长。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甘当人民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当官做老爷。其次,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群众之中,严格要求自己,与群众同甘共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第三,必须把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少数民族干部,还要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消除各种误解,维护民族团结。从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典型成长的历程可以看出,他们的革命信念、前进的动力、智慧的源泉,其最深厚的基础在人民群众之中。离开了人民群众,就会寸步难行;依靠了人民群众,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在新的历史时期,有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在经过党的教育培养后,有知识、有工作热情、有开拓进取精神,但缺乏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紧迫感,甚至还看不起自己的本族群众和父老乡亲。因而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希望自己做什么,也意识不到群众对自己的不满情绪,这样的干部是担当不起重任的。正如著名诗人臧克家所描写的那样,“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为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只要你选择人民,人民才会选择你。
五、建立科学公正的少数民族干部评价体系,是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作用和健康成长的动力
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的成长,固然与其主观努力分不开,但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组织的培育、激励和考核机制。因此,建立科学公正的少数民族干部的评价体系,形成科学的行为导向,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极为重要。
少数民族干部在党的干部队伍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汉族干部相比,这支队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有其特殊的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大多工作在比较艰苦的环境,即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群众素质相对较低,尽管他们工作很卖力,付出的精力并不比在发达地区工作的干部少,但由于起点低,基础差,面貌总显得改变不大,政绩难显现。我们衡量干部政绩曾以许多数字指标为依据,在这方面发达地区的干部显然占优势,因此较容易得到肯定,也就较容易得到提拔。这种对干部的评价方法显然有失公允,不利于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
第二,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受多种因素制约,显得更为曲折和复杂。一是当地经济、政治等条件制约了少数民族子弟受教育的机会和层次,特别是稀少民族,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二是民族性的制约。所谓民族性,就是不同民族干部在民族心理、民族感情、民族利益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三是从培养到使用一系列中间环节的制约,如语言问题、风俗习惯问题、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偏见问题等。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构成、干部队伍结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和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干部给予更多的关怀、爱护和帮助,要努力构建起体现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以克服在这一问题上的一些片面倾向。
一方面,要建立一套关于少数民族干部评价的可操作的综合指标体系。所谓干部实绩,主要是指在其职位上,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运用自己的德才条件和当地各种条件,以有效的工作方式或领导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实际贡献。它包含了取得实绩的范围、条件和途径。因此,我们在考核干部实绩时,在建立少数民族干部评价综合指标体系时,必须坚持五个统一,即工作实绩与德才条件相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速度规模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统一,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相统一。切实发挥考核在评价干部中的依据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教育作用。
另一方面,根据干部实绩要受客观因素制约的情况,在评价少数民族干部时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实绩与工作基础的关系。既要看被考核干部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什么创造和新的进展,又要防止过分强调基础差来掩饰无所作为和过分标榜绩效而忽视前任奠定的良好基础的不良倾向。二是实绩与工作环境的关系,环境条件有好差和优劣之别,绩效显现大小不一,不仅要看表面统计,主要是看干部在如何适应环境,利用环境,改造环境上的具体作为。
有了科学的规范的衡量标准,我们就能在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中,既遵循党的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律,又注意民族之间的差别和民族干部的某些特殊性,辩证地、客观地看待少数民族干部的水平和能力,以利于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