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正[1]2002年在《转型时期权力腐败的成因及防范对策》文中提出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进入了崭新的社会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生产力获得巨大的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同时经济的现代化与政治制度化进程不相一致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政治生活中不稳定因素增多,形成权力腐败循环圈,成为困扰我国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也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难题。 政治权利腐败违背了权利运作的宗旨,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降低了政府工作的效率,离散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降低了群众对党的信任,破坏了党群关系和官民关系;破坏了合理的分配关系,使经济关系全面紧张,新的良好的经济秩序难以形成。政治权利腐败是长在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对党和政府肌体的腐蚀性,对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生活的危害性确实是相当大的。政治权利腐败行为犹如病毒,极富有传染性、扩张性,若不加以有效的遏止,将会严重腐蚀整个政府肌体,严重腐蚀整个政府公务员队伍,腐败的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权利腐败方式也由隐蔽到公开,由被动到主动。这样继续下去,将会严重阻碍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将使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受到扭曲加深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裂痕,引发新的社会危机为此将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危及国家、民族的存亡。 因此,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对政治权力和腐败行为的抑制和消除,要改革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本文从权力的基本问题入手,力图通过综合分析找出一条治理政治权力腐败的思路。在第一部分,通过对“权力”相关理论问题的阐释。指出权力腐败的一般特征和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权力腐败的两个自身特征,从概念及特征上加以分析。在第二部分,在对政治权力腐败特征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转型时期政治权力的表现形式的分析找出政治权力腐败的成因,指出其危害及严重性。在第叁部分针对性地提出关于社会转型时期防范政治权力腐败的40字对策措施。
杨健[2]2014年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风险防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诗经》中的这句话揭示了处于转型中的春秋时代的社会特征。当前我国也处在一个激烈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阶层结构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迁。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种变迁既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说“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因此对于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执政风险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当前的执政风险来源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快速变迁与党的组织和功能对这种变迁的适应性之间的张力。执政风险的防范要求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个领域所出现的新特点对自身的方针政策、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调整。文章共叁部分,第一部分对执政风险和社会转型的概念做了界定,并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特点做了简单勾勒。第二部分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层面分析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执政风险:经济转型使党的经济基础、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度受到损害,党的执政绩效、社会治理能力受到挑战;政治转型带来政治参与压力增大的风险、权力腐败的风险、政治体系所面临的外部“民主化”压力增大的风险;文化转型带来党的意识形态受到冲击的风险、社会成员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被弱化的风险、道德失范的风险;社会阶层结构转型使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党的利益整合能力、党的基层组织面临风险。第叁部分针对各个层面出现的执政风险提出了基本防范执对策。
许欢[3]2014年在《官员腐败心理与预防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转型期中国的反腐败问题已经引起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出版了大量的论着。但是,这些论着大多是从腐败的成因及制度对策方面进行论述,更多地是对造成腐败的物质因素的反思与探索。相对而言,较少地从官员个体的心理动机和心理结构去深入分析研究对腐败的抑制。“任何政治行为体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着行为体心理因素的促进与引导,就此意义而言,只有了解政治人的心理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才能理解他的政治行为”。①因此,要寻求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源头防控,那就回避不了研究行为主体即腐败参与者本身的心理机制。腐败作为社会行为,必然有其产生的心理因素。腐败行为的心理就是研究腐败行为主体在腐败行为完成前对腐败行为及其后果所表现出的心理状况,是腐败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观念形态,具体地讲是腐败行为主体在行为完成前所表现出的心理过程和心理实质,包括需要、动机等要素。实际上,由于人的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个体的动机也是此起彼伏的。需要的无限性及多样性促使动机也不断地发生变化和发展,从而激起个体各种各样的行为活动。当前,我国大部分人的需要是健康的、积极的、平衡的,都能按照社会要求来调整自己的需要结构,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一致。但是腐败官员所形成的是一种消极的反社会的需要结构。这种需要结构是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消极条件不断作用的结果。其过程在于:当不良的外在诱因改变了个体原有的需要结构后,会逐渐导致个体行为动机的演变,造成行为方面的变异,这种反馈作用又进一步影响个体需要结构的不良反应,促使反社会需要结构不断固化,最终激发腐败行为动机、引发腐败行为。腐败心理的产生以及腐败行为的形成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逐渐形成的,具体而言,实施腐败的心理机制的形成是受客观环境条件和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腐败行为=公共权力(物质条件)+腐败动机(心理条件)+腐败机会(制度条件)”。②因此只要全力消除一个或多个条件,就可以大大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就这个意义而言,当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腐败心理因素的形成,将会大大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这应视为我们治理腐败的组合拳之一。预防腐败犯罪应是一个内部疏导与外部约束的联动过程。针对国内现行反腐败制度中的内部疏导机制相对薄弱的现实,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在对行为产生的心理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腐败行为产生的主体心理机制,即腐败官员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创造私欲需要,这些需要在不良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产生腐败动机,最终形成腐败行为。文章重点从外部环境及主体主观因素二方面对腐败心理的产生原因进行剖析,从而提出矫治腐败心理的相应措施。即只有消除腐败行为发生链条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物质条件、心理条件、机会条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腐败心理因素的产生。因此,我们既要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来制衡外部条件(公共权力),又要借助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理论强化领导干部的健康心理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树立正确的需要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消除腐败机会,来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唯有这样,才能使官员形成一种“不敢腐败”、“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的心理素养。基于这一主题,论文以腐败心理的预防与治理为研究对象,在综合运用腐败(犯罪)心理理论,社会心理学相应理论的基础上,采用行为科学方法,对官员的腐败心理结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对策治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可供操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文章试图从心理干预的角度探索预防及遏制腐败的相关路径,由此拓展新的反腐研究领域全文的篇章结构如下:“导论”。在导论部分,首先立足于国内腐败问题的现状,说明在十八大重拳反腐的大背景下,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愈发重要,对官员腐败心理进行深入研究能够为有效遏制腐败动机的产生提供借鉴。接着阐述了研究腐败心理形成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并对相关研究进行文献梳理,最后对本论文的研究结构和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第一章“理论阐释”。以“官僚制”理论、“寻租理论”、“成本——收益”理论作为理论平台分别阐释“组织腐败”心理、“群体腐败”心理和“个体腐败”心理,从理论层面剖析腐败心理的发生机理,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实证研究”。借助心理测量量表卡特尔16项个性因素测验和人格心理量表—中国人个性测量量表对被刑罚的腐败官员进行测量,分析呈显着差异的维度,讨论腐败行为与人格特质和心理状态的相关性。第叁章“归因分析”。通过描述腐败动机的外在诱发因素和内在驱动因素,以及腐败动机的外化形式,以归因方式分析各种导致腐败心理滋生和强化的因素,从现实状况出发进一步探索遏制腐败心理形成的方法。第四章“国际经验”。分析北欧、新加坡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反腐经验,主要从价值引导、伦理道德、教育养成等方面进行介绍和探讨,为完善和提升我国的廉政教育体系提供借鉴和参考。第五章“问题揭示”。从廉政意识、制度设计及惩防机制叁个层面展开,从主客体的不同角度探析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揭示腐败问题发生的源头,解释腐败心理滋生的根源和逐渐诱发的过程。第六章“惩防体系”。从滋生腐败的主体入手,通过加大官员腐败成本、规范官员职务行为、筑构官员抗腐心理叁个层面,提出了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对策。其中,“不敢”是治标,“不能、不想”是治本,叁者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从而为官员预防腐败建立起心防体系。“总结和展望”。对文章进行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同时也对文章不足之处和未来研究的主要思路予以说明。预防官员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外力的约束,也强调内心的修炼。论文的实证分析表明,官员的腐败行为与其个体的心理状态和人格特质有着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应从官员入职时增加人格测试,选择适合公职岗位的人员履任;开展有效的廉政意识培养,锻炼官员坚定的内心;完善制度体系,压缩腐败空间,洁净从政环境,让官员专注业务;定期为官员提供心理疏导,释放不良情绪,消解不良认知;提升官员待遇,满足正常需求,创造从政幸福感。
张林军[4]2005年在《转型期行政权力失范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行政权力作为公共权力的特殊分支,其状态如何,直接对整个国家的政治态势,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本文试图在总结学界同仁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转型期我国行政权力失范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以期为我国行政权力失范的治理和防范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全文共分叁章。第一章对行政权力失范的本质、特征和危害进行描述,指出行政权力失范不过是权力运用的过程和结果与权力产生的初衷相冲突的一种现象,行政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也必然有着与一般权力失范不尽相同的性质和特点。第二章从社会结构的失序、传统行政文化的积弊、行政权力自身的变异特性叁个不同的侧面深刻分析了造成行政权力失范的成因。第叁章针对第二章分析的行政权力失范的成因提出了具体的治理对策:即调整优化行政利益结构、推进行政文化创新、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
孙恒山[5]2006年在《腐败犯罪控制论》文中认为本文系运用包涵比较、历史分析、解释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的复杂性研究方法论对腐败犯罪控制问题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其研究路径在于从对腐败犯罪现象的理性观察到以制度为基本方式的综合性腐败犯罪控制框架的建构。因此,本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腐败犯罪控制本体论,包括对腐败犯罪的全面认识、控制腐败犯罪的法律现状与基本模式、腐败犯罪控制的含义与基本原则等;二是腐败犯罪控制运行论,包括对犯罪人的心理解析、反腐法律框架的完善、反腐机构的设置及反腐国际合作的加强等。腐败犯罪控制本体论侧重于从静态角度对腐败犯罪控制的基础性问题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的运行论则偏好于将反腐工作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力求以制度(尤其是刑事法律制度)来建构综合性的控制框架,从对打击和惩罚的迷恋转向预防与惩治并重,从单纯的控制腐败犯罪回归于法治理念的指引,从一国视角下的反腐变迁为全球视角下的国际合作反腐。
张丽丽[6]2016年在《“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权力异化与权力规制研究》文中认为关于权力及其本质,学界颇多争议。但学界普遍认为,权力关涉执政权问题,关涉执政的合法性问题,有效规制权力,能够为抑制人性之恶,为人性释放正能量提供政治空间,规制权力不力,人性之恶释放权力之恶,进而演变为政治之恶。从本体论角度看,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支配力,这种支配力以其特有的强制性、公共性在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权力主体也会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因权力的不对等性、易腐性、扩张性等特点而产生权力异化的问题。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时期,权力异化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权力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重要论述丰富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容,为我国通过制度规制权力,解决权力异化问题指明了方向。权力腐败的实质在于权力异化,本文通过对权力、权力异化的进一步界定,梳理了中国转型时期的权力异化的表现,分析了我国权力异化的成因。论文将腐败主要归因于权力异化,将权力异化归因于制度创新不足、制度安排不当、制度结构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观念不深入。按照这一逻辑,论文提出“消解权力异化的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通过规制公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官,依法治官重在规制权力”、“借助制度之笼关牢‘任性’的权力”等重要观点。提出通过强化权力制约与权力监督的二维路径来规制权力,最终实现制度反腐。最后,论文从强化对权力主体的规制力度、完善规约权力的制度体系、强化规制权力的法治基础、营造规制权力的文化环境四个方面入手,详细阐述了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并由此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遏制权力异化和权力腐败的系统性对策。
刘汉霞[7]2010年在《我国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寻租问题不仅是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面对的难题。本文所研究的权力寻租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一般地,人们也称其为腐败行为。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大量的相关研究文献提示笔者:权力寻租的本质是公权滥用,而滥用的根源是制度漏洞。因此,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公职人员个体的权力寻租行为和整体的寻租程度也会不同。但是,大多数文献集中于权力寻租的跨国比较,而对一国境内不同地区的权力寻租问题很少涉及。因此,本文立足于中国现实,通过对国内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及其地区差异的分析探求我国国内的权力寻租规律,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反腐策略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证依据。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利用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层级代理理论勾勒权力寻租影响因素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将影响我国权力寻租的因素归纳为5大类23个因素。为确定权力寻租的具体影响因素和影响路径,使用国内31个省市1997-2008年的相关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察我国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利用了相关分析、关联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数据挖掘方法发现制度实施和经济发展方面有15个因素与寻租水平高度相关;第二阶段,考察我国权力寻租的地区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利用K-均值聚类法和Clementine数据挖掘软件在发掘出的15个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不同因子的作用方向与程度。最后得出结论并进行评估分析。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得出29个研究结论,总的可分为两个方面:(1)在我国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方面,通过相关分析、关联分析和聚类分析,得出15个与寻租水平高度相关的因素。其中与寻租水平正相关的因素有9个:人均GDP、非农人口比例、个体户人数比例、信息化指数、居民受教育水平、自由裁量权、私权受限程度、外商投资规模、信息环境与效果;与寻租水平负相关的因素有6个:公务员收入、财政支出规模、国家预算类资金、基础设施、中央项目、地方项目。(2)在我国权力寻租的地区差异方面,通过影响因素对省份聚类,发现我国权力寻租水平存在地区差异: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陕西是我国寻租水平最高的地区;北京、天津、辽宁、广东等次之;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居中;上海、海南较低;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是我国寻租水平最低的地区。进一步分析的结果表明:居民受教育水平、信息化指数、个体户人数比例等因素与寻租水平地区差异高度正相关;基础设施、地方项目、国家预算类资金等因素与寻租地区差异高度负相关;而非农人口比例、人均GDP、外商投资规模、中央项目、财政支出规模、信息环境与效果、私权受限程度、自由裁量权等与寻租地区差异的关系较复杂。本文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将权力寻租问题纳入层级代理框架,从权力相对人的角度研究公职人员的寻租问题,更好地阐释了权力寻租的形成机理。已有的文献较多从委托人的角度,如国家或政府应采取何种策略抑制寻租或反腐败,都是在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式之下研究。这些研究忽视了权力相对人在寻租中的作用,假设条件过于严格,因此未能真正把握权力寻租的形成机理。为论证各参与人在寻租中的作用,本文以税收征管为例分析了合谋型寻租与敲诈型寻租在权力人与权力相对人的合力下的形成机制。(2)立足国内现实,研究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及地区差异,进一步揭示了权力寻租的发展规律。目前有关权力寻租的研究多以国别为基础,在笼统的制度背景下进行差异分析,较少关注同一国家内因制度实施造成的地区性差异。本文系统分析了权力寻租的微观影响因素和宏观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进而建立了权力寻租的经验因果模型,揭示了地区性差异的现象及成因。(3)在数据分析方法和数据来源上突破了传统的研究模式。传统的权力寻租分析多采用回归分析和因子分析,分析方法相对简单,难以处理寻租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本文引进比较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分别采用相关分析、关联分析和聚类分析等叁种方法对我国31个省(市)在1997-2008年间的相关面板数据进行了深度分析,取得了良好的实验效果。(4)利用聚类法研究了寻租水平的地区差异及其影响因素,拓展了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范围。本文通过理论梳理和文献考察,列出可能影响寻租水平地区差异的5大类23个因子,通过数据挖掘方法发现其中15个因子与寻租水平的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又利用聚类分析方法对这15个因素在中国寻租水平地区差异方面的作用程度进行了分析,拓展了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范围。(5)根据研究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变量和衡量方法。如用职务犯罪立案件数与公务员人数的比例来衡量寻租水平;用私权受限程度和权力人自由裁量空间衡量法律制度实施差异;用各省每年的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行政复议案件数解释私权受限程度和权力人自由裁量权空间。为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可比性,都取与当地公职人员的人数之比。
王晓爽[8]2014年在《制衡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选择》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正处在经济、政治全面改革的深入阶段,新旧体制的转换,必然会造成公共权力异化现象的加剧,公共权力异化问题若不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会对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会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而且会造成社会公民的不满,使社会陷于混乱。因而,探讨如何制衡公共权力异化是当前重大而现实问题。研究制衡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选择最终是为了能够更有效的制约公共权力异化现象的产生,研究形成公共权力异化的根源是研究的逻辑起点。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公共权力异化的现状,对如何制约公共权力异化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公共权力异化的有关资料研究,分析公共权力异化的本质并找出公共权力异化的成因,着重对公共权力具有的天然趋向的成因进行剖析,最终找出制衡公共权力异化的途径。本论文首先论述的是绪论,介绍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其次是分析公共权力异化的本质和缘起。然后主要论述公共权力异化的成因分析。接下来是提出制衡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最后是结论。本文通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来研究公共权力异化问题。公共权力的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分析在利益相互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是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的。在公共管理中,把政府人员看作是代理人,把社会公民看作是委托人,可以建立和运用多种委托代理管理及其委托代理链,寻求出更为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规范相应制度,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建设,建立行政道德的规范体系;加强法治的制衡力度,完善法律制约,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法律体系;提高行政的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的监督渠道;加强公民与社会的互动,公民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有序的、民主的、高效率的参与政治文化,是制约公共权力异化的关键问题和基本路径。
张亚兴[9]2004年在《略论我国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范措施》文中研究指明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范措施是行政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行政体制改革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本文结合中国政治民主化及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在综合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社会危害性,及行政权力腐败产生的根源问题进行制度分析,从创新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防范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全文共分叁部分: 第一部分:阐释行政权力腐败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及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和特点,分析行政权力腐败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危害性。 第二部分: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探讨行政权力腐败产生的制度性根源。 第叁部分:从创新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防范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韩东飞[10]2014年在《家文化视阈下公共权力的异化及其治理》文中指出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公共性是其本质属性,构建公共秩序,实现公共利益是其设立的初衷和归宿。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共权力易于发生异化,违背其公共性,侵蚀公共利益,产生权力腐败行为。已有对公共权力异化大都是从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等学科进行研究,文化视角还是一个较新的视角。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塑造着人们的思维样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行为规范等,往往决定着政治生活的方式和形态。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潜藏着独特的政治基因,具有特异性、泛化性以及根深蒂固性,泛化出了社会政治组织的规则、形式和运行方式,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以及“修身齐家治国”理念。家文化是透视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现象的重要视角。公共权力异化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寻租、公共权力递延以及公共权力本位等权力腐败行为。公共权力异化现象有其深层次的文化根源。受传统家文化的影响,致使公共权力主体单一化,政府成为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唯一主体,缺乏公民的参与;公共权力结构一元化,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相互监督制衡;公共权力运行机制虚范化,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约;公共权力价值取向私有化,公私不分,侵蚀公共利益。从而使得公共权力易于发生异化现象。在家文化视阈下,治理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在于通过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塑造公民主体性人格以及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来确保公共权力主体多元化;通过树立权责一致理念、增强权力制衡的效用以及强化权力监督的效用来构建公共权力制衡监督机制;通过树立法治理念、完善法律构造以及增强道德效用来构建公共权力运行规约体系;通过树立正确的公私利益观念、培育廉政为公的文化氛围以及重视领导干部良好家风的形成来实现公共权力价值取向公共化。在多重治理路径下,能够系统而全面优化公共权力运行政治生态环境,有效遏制公共权力的异化,逐渐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 转型时期权力腐败的成因及防范对策[D]. 高正. 华中师范大学. 2002
[2]. 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风险防范问题研究[D]. 杨健. 南京师范大学. 2014
[3]. 官员腐败心理与预防控制研究[D]. 许欢. 武汉大学. 2014
[4]. 转型期行政权力失范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研究[D]. 张林军. 湘潭大学. 2005
[5]. 腐败犯罪控制论[D]. 孙恒山. 吉林大学. 2006
[6]. “把权力关进制度之笼”:权力异化与权力规制研究[D]. 张丽丽. 广东海洋大学. 2016
[7]. 我国权力寻租的影响因素研究[D]. 刘汉霞. 华南理工大学. 2010
[8]. 制衡公共权力异化的路径选择[D]. 王晓爽. 长春工业大学. 2014
[9]. 略论我国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范措施[D]. 张亚兴. 苏州大学. 2004
[10]. 家文化视阈下公共权力的异化及其治理[D]. 韩东飞. 浙江工商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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