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功能语法研究(一)_副词论文

汉语功能语法刍议(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刍议论文,语法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引言

功能语法起源甚早,但此类理论之受到重视,则始于70年代。汉语研究方面,出现以功能为理论基础的语法书,最早的或者可以Li and Thompson(1981)作为代表,虽然其内容仍然以描述为主,解释为辅。功能语法一辞, 包括范围极为广泛。

有些理论认为,

交际(communication)是语言最基本的功能,所以语言的分析与研究, 应该以其交际功能为基础。有些理论则认为,认知(cognition )是语言结构的出发点,所以语言的分析与研究,应该从认知观点出发。而介乎这两者之间的,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常使人无所适从(请参看Van Valin,Jr.and LaPolla,1997:11—12),国内对功能语法的兴趣,似乎偏好韩礼德(M.A.K.Halliday )之系统功能语法( 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在这一方面,胡壮麟(1990 )主编的《语言系统与功能》颇有代表性。然而,采取一家之说,来分析某种语言,往往在某些方面,多少会有点削足适履之感,汉语亦不例外。例如:小句之间的联系,若完全按照韩礼德的几种标准来分析,则仅是将英文的框架套在汉语上,绝对无法做到切实分析和合理解释的(请参看屈承熹,1996)。故本文提议,在作汉语功能语法研究时,应当广采众说,只要不互相冲突,不自相矛盾,就可采用,以对汉语结构,除了作分析整理而外,再进一步作“为什么”的解释。不过,广采众说,言之颇为容易,实行却相当困难。所以在此提出一个原则与四个基本概念,作为在研究分析中的指标。

所谓一个原则,就是:语言分析研究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将事实分条缕列,排成一个系统,而且应该是进一步地解释为什么有这样的事实,有这样的系统。例如:汉语话题之所以多为定指,乃在于它所传递的是旧信息。这是从交际的观点所得到的解释。汉语话题之所以出现在句首,乃在于这个位置在认知上最能引起听话者的注意,这是从认知观点所得到的解释。同时,汉语的话题,不但与评述(comment )有所关联,而且还在小句与小句之间起联系的作用。所以要解释汉语话题的结构与功能,除了研究其本身在小句内部的关系及地位以外,还必须观察其在小句之间的联接功能(请参看Chu,1998b,第五、七两章)。总之,无论句子的内部结构还是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外在关系,其实与其交际功能、认知意识,都是息息相关的,所以,要解释一个语言现象,往往要从多方面着手;如果只从单一方向观察,则所得结果也往往是片面的。

在基本概念方面,下面几个似乎是不可或缺的:(1 )“原型”(prototype):也就是不拘泥于严格的分类, 而着重于发掘最典型的形态,而以此典型的形态(即“原型”)为中心向外扩散,而渐次推得非典型的形态。例如:名词的原型是“可数的具体物件”,由此扩散至“不可数的抽象的非物件”,如“成功”、“理想”,甚至可以扩展至事物的性质,如颜色“红”、“绿”等等。如此,不但可以解释为什么后者既有名词性质,又有形容词性质的这个事实。 ( 2 )“连绵性”(continuum):无论功能还是形式,很多情况都是无法一刀两断, 截然分割的。事实上,很多分类都是人为的,而不是真实的自然现象。例如:名词与形容词之分,形容词与动词之分,在许多语言中,或多或少地,都是经过人为的分割而存在的。汉语不唯如此,而且更甚。例如汉语的介词与动词,就是一个连绵体。无论根据哪种理论,都无法在这个连绵体上的任何一点,将之自然地分割成两个截然不同的词类,上述两个观念其实是一体的两面,是相辅相成的。(3)肖像性(iconicity):语言的形式,往往或多或少地反映外在世界的各种事实。这个现象就是语言的肖像性。根据戴浩一的研究,汉语有极强的肖像性(请参看Tai ,1993)。例如,“慢慢地说”与“说得很慢”,“在桌子上写字”与“字写在桌子上”等等之间的差别,都可以用其肖像性来解释。(4 )及物性(transitivity):根据Hopper and Thompson(1980 )的研究,及物性乃由十种语义及语气特征的高低来决定的。王惠(1992)曾以之来分析解释四种汉语句式,孙朝奋(Sun,1995 )则用来解释“把”字句,两者均颇有创见。屈承熹(Chu,1998a)更利用此一概念,对话题之连续性、主语/施事之效率的高低、宾语/受事所受影响之强弱等,作了一个有系统的分析。这样的分析,可以用来解释汉语中的八种形式:主—动、动—主、动—宾、宾—动四种词序,“把”、“被”、“由”三种句式,和“光杆”宾语。如此,则这八种形式均可以在一个统一的概念下,取得所以然的解释。总之,这四个概念,虽然不能涵盖功能语法的全部,但却是几个非常基本的概念,有很多别的观念,都可以从此推导出来,如:有标性(markedness),话题性(topicality),等等。汉语语法的功能研究,如能遵循前述原则,在此类基本概念下进行,则其前程当无可限量。

2.什么是“功能语法”?

提起“功能语法”(functional grammar),总让人感觉到,这是与“形式语法”(formal syntax)相对立的一个语言学派。 其实功能语法,固然在基本精神上与形式语法不同,但却不能称为一个学派,因为在这个领域中,有许多各种各样的理论与学说,不但对语言研究的看法不同,而且在方法上各异其趣。当然,这些理论与学说之所以能统称为功能语法,也是有其道理的,它们基本上有一个共同之点,那就是,它们都认为“句法(syntax)不是一个独立体(autonomy),而是与语义、语用(pragmatics)息息相关的。”除此而外,则有些在不同的两个极端:一个极端认为,既然语言最基本的功能是交际,所以要分析研究语言,也应该从它的交际功能出发。另一个极端则认为,语言结构是建基于人类的认知本能,所以语言的分析与研究也应该从认知着手。前者可以韩礼德(Halliday)为代表,他的理论一般称之为“系统功能语法”(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后者可以Ronald Langacker为代表,他的理论一般称之为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则有多种理论,虽然偏重一端, 却不偏废他端, 例如Robert Van Valin的role and reference grammar , Simon Dik的functional grammar都属此类。总的来说,功能语法的各种理论,可以说是形成一个连绵体(continuum),其中的个体虽然各有不同, 却无法个别的分割开来,因为各个体之间,确实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所以,统称为“功能语法”。

3.功能语法的一个共同目标

那么,在功能语法模式之内的各种理论与学说,其相似之处究竟在什么地方呢?除了上面所说的“句法不是一个独立体,而是与语义、语用息息相关”这个观念而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也是所有的功能语法理论所遵守的,那就是“研究语言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搜集资料,整理分析,以描述其事实;而且也是在于进一步地解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语言现象。”这也可以说是所有功能语法理论与学说的一个共同目标。

功能语法学家认为,语法规则只能描述语言的事实,而无法用来解释语言现象。 所以他们对于形式语法以各种规则的运作( operation of rules)来作为对语言现象的解释,无法满足, 而要求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例如,反身代词(reflexive pronoun )的能否出现于某一个语法位置,根据形式语法的规则,是由于所谓“约束原则”(binding principle)的限制。但是, 约束原则本身也仅仅是一条语法的规则,即使是一条语言的普遍原则(language universal),也还是无法对此一现象作进一步的解释。对功能语法学家而言,要解释这个现象,应该更进一步地问,为什么有这样的一个普遍原则存在于所有的语言之中?是不是因为人们在寻觅其先行词(antecedent)时,只有在这一种情况之下最为可能?是不是跟某些言谈原则(discourse principle )有关?(例如,其先行词是一个主题)这样追索,其结果往往必需考虑到交际和认知的因素对语言结构与形式所发生的影响。

对汉语语法来说,这个原则也同样可以引导研究的方向,往前推进一大步。例如,一般的语法,都提及副词在句中通常有两个位置:(a)句首,(b)主语与动词之间。 另外还有一条规则:单音节副词只能出现在(b)的位置,多音节的则没有限制。 这是一般语法对所谓“可移动副词”(movable adverb)的描述。如果用功能语法的眼光来看,则这样的处理并没有达到解释的要求,因为,我们还可以问:为什么一般的副词在正常情况之下出现在这两个位置?为什么单音节的副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而多音节的不会受到同样的限制?而且,当副词出现在不同位置的时候,其功能与语义是不是完全相同?如果有所不同,那么,究竟是怎么样的不同?是否所有的多音节副词都可以自由地出现在这两个位置?

对这些问题,现在倒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答案,根据认知的原则,有密切关系的观念,在语言的表达方式上,应该出现在邻近的位置;所以,由于副词所表达的观念是直接限定动词的,因而其最适当的位置应该是与动词相紧邻,可是,与动词紧邻的位置有两个,一个在动词之前,一个在动词之后。为什么汉语的副词不出现在动词之后呢?这就牵涉到另一个所谓“肖像性”的原则。下文(第4.3节)当再详述。 接着的问题是,为什么句首也是副词的正常位置呢?这个问题,则与语言的交际功能有关,从言谈(discourse)的角度来看, 出现在主语之前(即句首)的成份,通常不是当做主题,就是用来将本句与前面的句子相连接,由于主题必须用名词来表达,所以这里的副词当做主题的机会不多;那么,副词出现在此一位置,最可能的原因是要发挥它的连接功能。而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例如(参看屈承熹,1991:66)(注:Li and Thompson (1981:635-638)对副词的连接功能,也有所处理,但他们着重在往后的连接,而屈文所着重的是与前面句子的连接。前者是在复句中的功能(如“因为”小句有连接其后的“所以”小句的功能),后者则是语篇上的功能。):

①a.在甘城找房子真不容易,幸而我父母有个朋友住在那儿,可以请他帮忙。──

b.在甘城找房子真不容易,我父母有个朋友幸而住在那儿,可以请他帮忙。

──①a中的“幸而”在第二个小句主语之前,所以有连接功能;而①b中的“幸而”在主语与动词之间,所以没有连接功能,因此,b句就没有a句来得通顺,除此而外,有的副词甚至于会由于位置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意义,例如(屈,1991:65—66):

②a.佛罗里达大学原来打算多盖几间宿舍,……。

b.原来佛罗里达大学打算多盖几间宿舍,……。②a中的“原来”只有“本来”的意思,但是②b中的,除了“本来”这个意思以外,也可以有表示说话者“恍然大悟”的意思(注: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语义差异,乃是这两个位置在逻辑上也发生不同的作用。句首的作用领域(scope )是整个句子, 所以可以表示说话者的情态(attitude);而句中那个位置的作用领域仅是述语,所以只能解作状态副词,此一不同,也适用于例句①a及b。)。

至于为什么单音节的副词不能在主语前面出现,则至今还没有一个较合理的解释。其原因很可能是历史的因素。不过,目前至少有一个单音节的副词可以出现在这个位置,而且极为普遍。那就是口语里的“可”字,当它在句首出现的时候,不但连接功能很强,而且其意义也跟在主语后面的时候有相当的差异。至于究竟是怎么样的差异,似乎还没有定论;唯一确知的是,句首的“可”较有强烈的主观意见,而主语和动词之间的“可”较为客观地表示“转折”或“让步”而已。这就与逻辑作用领域有关了(请参看附注②)。最后一个问题:是否所有的多音节副词都可以自由地出现在这两个位置,Li and Thompson(1981: 320 —322)已经给了一个很简明的答案。那就是:能移动的,其实只有“时间副词”(time adverb)与“情态副词”(attitude adverb)。“态度副词”(manner adverb)是不能移动的, 只能出现在动词之前(注:他们的说明,其实不很完全,因为其他如“方位副词”等也应该是可移动的。)。

将汉语的“可移动副词”用功能语法的观点来处理,显然有不少好处。第一,对词序有一个合理的说明。第二,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时候同一个副词出现在不同的位置时会有不同的意义。第三,可以对副词的分类赋予一种新的意义。第四,这样的语法,对语言的使用者有直接的帮助。

4.四个基本概念

功能语法中应用的各种概念,基本上多半是承袭传统而来的,如:主语,宾语,主题,等等;有的则是功能语法所独有,而其他语法理论所不采用的,如:原型(prototype),连绵体(continuum),等等;还有的是将传统观念赋予新意, 如:及物性( transitivity)。然而,其所以与其他语法体系不同,却完全在于后两者所占的重要地位。所以,本节将从后两者中选取四个较为基本的概念,特别举例介绍。这四个概念,就是上述的“原型, 连绵体, 及物性”再加上个“肖像性”(iconicity)。当然,它们绝对无法统括全部, 但确实与其他语法体系的思维方法截然不同。因之,在初步探讨汉语功能语法时,必须提出讨论。

4.1.原型

最先将“原型”这个观念应用在认知研究上的, 是心理学家Eleanor Rosch(1973,1978 )(注:她后来对这个概念在心理学上的应用,略有修正。例如,认为“原型”仅仅是一种方便的说法,其所指实际上是“对原型性的判断”而已(To speak of a prototype is simply a convenient grammatical fiction,what's referred to are judgments of degrees of prototypicality)。虽然如此,但是语言的应用,基本上就是通过判断来表达事物的情状,所以仍然可以用“原型”这个观念来处理。)。其后由语言学家,如Givón等,将其转用在语法分类(grammatical categorization)上。 这个概念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语法分类,其实并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那样分明的。每一类别,都有较为典型的成员,也有较为非典型的成员。典型的成员具有该一类别所有的属性(attributes),而非典型的成员则仅具有部分属性。例如:麻雀、燕子都是鸟类典型的成员,但是鸡、鸭、鸵鸟便是非典型的成员。功能语法认为,语言的组织系统,其实与生物的分类极相类似。以英语为例,主语有三种属性:(1)出现在动词之前,(2)动词有与之相对应(agreement)的标记,(3)与动词有doing或being的关系。下列各句中的主语,依这三个属性而言,显然各有不同。

③a.Tom and Jane are coming. b.Here come Tom and Jane.

c.There is/are Tom and Jane.d.The book didn't sell very well.在③a中,Tom and Jane,这三种属性都具有, 所以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主语,就是“原型主语”(prototypical subject)。③b 中的主语只有(2)与(3)两种属性,而③c的主语则更少(注:例③c中Tom and Jane与动词所发生的“存在”关系,是否可以算是“being”,则视对being的解释而定,也因此,在口语中几乎都用is,而不用are。可见其主语属性之少。)。至于③d的主语the book,则虽有属性(1)(2 ),却没有属性(3)。也就是说,在这一组例句中,只有③a有一个“原型主语”,其他三句的,都是“非原型”主语。

汉语当然也有如此的现象,而且非常普遍。下面对汉语的主题(或作话题)的“原型”的情形,略加讨论。

根据屈承熹(Chu,1993)的研究,汉语主题具有下列几种属性:

(1)具有名词性;(2)具有小句之间的联系作用;(3 )具有指涉功能(referential)或为特指(specific);(4)出现于句首;(5)与动词没有“主—动”或“主—宾”关系。这五种属性, 有些汉语主题,固然每个都具有;但是,这样的主题,并不是多数,而且多半的汉语主题,都仅仅具有这五种属性中的某几个,现举例说明于下:

④a.那场火,幸亏消防队来得快,没有蔓延开来。

───

b.这十个苹果,九个是烂的。

─────

c.这个电视,买了才两个月,就坏了。

────

d.我昨天晚上碰到一个美国人,会唱京戏。

─────

e.一个人不能没有志气。

例句④a中的“那场火”具有上述的全部属性,是个“原型”主题。也因为如此,这类句型,最常用来作为汉语主题的例子。例如④b 中的“这十个苹果”除了不起小句之间的联系作用而外,其他四种属性,也都具有, 所以, 虽然是“非原型”主题, 但是它的“主题性”(topicality)还是相当强。④c 中的“这个电视”与动词有“动—宾”关系,所以也不是一个“原型”主题。④d 中的“一个美国人”不具有(4)(5)这两种属性,五者之中缺少了两个,所以“主题性”相当弱。至于④e中的“一个人”则只有(1)与(4)这两种属性,而且, 这两种也是主语的属性,所以一般甚至于不把它当做主题看待。

那么,将汉语主题这样处理,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首先,我们可以说明,为什么在一般讨论主题的时候,所用的例句,多半都是④a、 ④b和④c一类的。其原因是因为这一类都是“原型”或者非常接近“原型”的主题。其次,我们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时候对某些结构会发生是否主题的争议。例如,④d和①e中的“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人”有人认为应该是主题,但也有人主张,它们不能算是主题。同时,我们更可以回答某些问题,如:主题与主语究竟如何区别?是否有相重合之处?一个名词组,是否能同时又是主题,又是主语?总之,用“原型”这个方式来处理某些语法观念,不但可以面对事实,不必去迁就理论框架而歪曲事实,以求得平稳方正的结果,而且还可以对事实作进一步的认识和进一步的解释。

4.2.连绵性

上面已经提过,连绵性与原型,其实是一物的两面。由于承认有原型与非原型之存在,而且非原型是以不同的程度出现的,所以很多类别实际上呈现的形态也是渐进的,是呈连绵状态的。就像上面所讨论的主题与主语,其实是两个连绵体,而这两个连绵体又互相交集,其交集点是“出现于句首”与“具有名词性”;其分叉点则是:主语必须与动词有doing或being的关系,主题则多半具有小句之间的联接功能。这样的情形,在语言现象中, 简直是比比皆是, 比如, 赵元任先生(Chao,1968:65)即曾指出,汉语的动词, 对副词如“不”“没”“很”“别”,对词尾如“着”“过”“了”“来”等而言,都呈连绵状态,下面以汉语中“副动词”(coverb)为例,来对连绵体作一说明。

汉语中,除了古汉语的“于”以外,似乎没有真正的介词。现代汉语中的所谓介词,如:“跟”“对”“向”等等,多少都略带一点动词性。这个现象,早在70年代初期已经由梁兆兵、黄宣范等提出讨论。所以,一般语法都舍“介词”而用“副动词”来称呼这个词类。其实,这一词类的成员,它们所具有的“动词性”和“介词性”也各不相同;有些较似动词,有些则较似介词。张强仁(1977:89)在用各种动词性结构测试以后,对下列诸副动词的“动词性”作出这样的排列(注:此表略经修改,故与张之原文稍有出入。):

把从对给跟拿沿用在

-着——+—+++——

-过————? +—+—

-了————? +? ? —

-起来 —————+—? —

V—V

—————_———

不V

+++++++++

V不V ?++++++++

— —

———————

⑧(注:所谓“事件性”乃是指该副动词及其后之名词组是否能看作一件独立的事件,例如:

a.他来拿钱。b.别拿那把剪刀剪指甲。

── ────

a句中的“拿钱”本身可以看作一件独立事件,而b句中的“拿那把剪刀”则本身不能看作是一件独立的事件。)

由上表可见,这些副动词可以根据其动词性的高低,自高而低,作这样的排列:拿、用、跟、沿、对、给、从、在、把。其中“跟”与“用”程度相等,“给”“从”和“在”的程度也相等。如果再把其他副动词列入,如“被”“由”“往”“为”“向”“朝”等,则将更增强这一词类的连绵性。

对副动词作这样的处理,至少有两点长处。(1 )显示汉语中这一词类,与印欧语中的preposition不尽相同。所以, 以前所用的名称如“介词”或“前置词”都不如后来用的“副动词”(coverb)合宜。(2)由于“副动词”这一词类的出现,在汉语史上较晚, 所以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一个内部较为统一的词类,这样的研究,容易跟历史发展结合,共时与历时,双方互相印证解释。这一点也是张强仁论文的一个重点。

连绵性在汉语语法上的应用,其实非常广泛。比如说,动补结构与动补复合词之间,也呈这样一个连绵的状态,黄美金(1980:24—25)曾比较各种“动—补”的“可接受程度”(acceptability )(注:此表略经修改,故与黄之原文稍有出入。)如下:

动词补语 动—补 潜能补语

──── ─── ────

凝 固凝固 *凝得固

推 翻推翻 ?推得翻

看 见看见 看得见

推 倒推倒 推得倒

拉 开拉开 拉得开

吃 饱吃饱 吃得饱

跑 累跑累 跑得累

饿 病饿病 *饿得病

饿 瘦?饿瘦?饿得瘦

吃 笑*吃笑?吃得笑

哭 睡不着*哭睡不着哭得睡不着

哭 大家睡不着*哭大家睡不着*哭得大家睡不着

动词补语 动—得—补语

──── ──────

凝 固*凝得(很)固了

推 翻*推得(很)翻了

看 见*看得(很)见了

推 倒*推得(很)倒了

拉 开?拉得(很)开了

吃 饱吃得很饱了

跑 累跑得很累了

饿 病饿得(*很)病了

饿 瘦饿得(很)瘦了

吃 笑吃得(*很)笑了

哭 睡不着哭得睡不着了

哭 大家睡不着哭得大家睡不着了

根据这些事实,黄(1980:43)整理出了下面这样一个图解。横线上面是“潜能补语”,横线下面是“动补结构”和“动补复合词”之间的一个连绵体。越靠左边,越接近“动—补结构”,越靠右边,越接近“复合词”:

?饿得瘦 跟得累 看得见 来得及

←───────────────────────────→

哭得大家睡不着 哭得睡不着 饿得瘦了 跟得累了 看得见了 凝固/推翻她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这样的:动词与补语的结合,其结果是“动补结构”或“动补复合词”完全由动词与补语两者语义的密切与否(即其行动与结果出现可能率的高低)来决定的。所以,虽然“饿瘦”的可接受度不高,然而“饿哭”的可接受度却相当高,因为,婴儿常常会因饥饿而哭起来。再如,虽然“*吃笑”不为一般人接受, 但“吃垮”的可接受度却也相当高,因为由于过度的吃喝而使一个家庭、机构,甚至于一个政府垮台,是很可能的事。

由此可见,动补结构与动补复合词之间的连绵性,乃是由人们的认知意识中,对事件之发生及其可能之结果的判断而产生的。也因此,“动—补”的可接受度常常会因人因时而异,是无法由一条规律来硬性限定而一成不变的。

4.3.肖像性

肖像性在汉语语法中的研究,首推戴浩一从80年代早期即行开始的许多论文著作(注:戴教授在这方面的著作,散见于国内外诸学术刊物,详见Biq Tai and Thompson(1996)之参考书目中James H-Y.Tai 诸条。)。他对时间在语法中的肖像性及其比喻性的延伸,都有极为精深的研究。近来更对汉语的量词下了不少功夫。现在先举例说明最为人熟知的语法肖像性。例如下面两句英语句子,语意完全相同:

⑤a.We went from Bejing to Shanghai.

b.We went to Shanghai from Beijing.与之同义的汉语,虽然也有两种形式,但“北京”与“上海”的次序却只有一个:

⑥a.我们从北京到上海去。

b.我们从北京去上海。这种“从A到/去B”的次序,就是汉语语法反映其对真实世界的肖像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从甲地出发往乙地”时,出发地必然先在这一事件中呈现,然后再有到达地的出现。其他如一般“状语”出现在动词之前,而“补语”出现在动词之后,也是肖像性的表现,因为,状语是表示主语在这一事件中的意志(volition)、心态(attitude)等等,都是影响到这个行动的因素,所以必须出现在动词之前。而补语则是该行动发生之后的结果,所以必须出现在动词之后,例如:

⑦a.这次,我们大家都得好好地干一场。

───

b.这件事,你们都干得不错。

──⑦a中的“好好地”是表示主语的意志的,所以在动词之前, 作为状语。⑦b的“不错”是动词“干”的结果,所以在动词之后,作为补语。 再如,汉语中成对的连接词,像“因为…所以…”“虽然…但是…”等等,它们所以有这样特定的次序,也与肖像性有关。前者是根据“因在前,果在后”的逻辑规律;后者是根据“让步在前,结论在后”的规律,而这两个规律,又都是从时间前后的规律中经过“比喻”延伸出来的。

除了词序而外,汉语在其他方面也有不少表现肖像性的地方。量词就是其中之一。戴浩一跟他的几个学生曾对汉语的量词作过多次深入的研究,兹仅举其中之一例,略作说明。他们(Wang & Tai,1990 )对“条”“根”和“支”三个量词,作了相当详细的考察以后,发现它们都肖像性地反映了中国人对细长物品分类的认知。基本上“条”指长而软的物品,“根”指长而硬的,“支”则指长而浑圆的。不过,其适用范围,往往会经过延伸而扩展到其他类似的事物,如下表(p.47):

量词 来源 基本名词自然延伸比喻延伸

── ── ────────────

条条子 鲁 路 新闻

柳条儿黄瓜街 意见

面条儿裤子河 消息

木条儿被单走廊理由

凳子

根根儿 火柴

树根儿针

甘蔗

支(枝)树枝儿笔 歌

牙膏部队

香 力量

当然,这三个量词,都有互相取代的可能。如:一支/根/条枪,一支/根香烟,等等。这也反映了量词的原型结构与连绵性。

此外,戴浩一认为,词与词的前后排列,距离远近,动词重复出现等等,都与肖像性有关(详情请参看Tai,1993与1996)。 对汉语语法肖像性,除了戴教授的研究以外,确实很少,所以这方面的发展,真是无可限量。

4.4.及物性

大致而言,及物性(transitivity)有三个不同的定义。第一个是传统的说法,是用来界定动词分类的,那就是,一个动词,如果可以或者必须带有宾语,就是及物动词;如果不能或者不必带有宾语,则是不及物动词。这个定义,目前语言学研究已经不再采用,因为这样的及物性,对语言的了解并没有什么帮助。第二个是60年代后期及70年代初期兴起的一个概念, 是用来界定名词组与动词之间的各种关系的, 以Halliday(1967,1968),Fillmore(1968)与Chafe(1970 )为代表。汉语中这种及物性关系的主要研究者,应推邓守信(Teng,1975),李英哲(Li,1971)及屈承熹(Chu , 1970 )。 但自从Hopper andThompson在1980年发表了他们新的及物性理论以后,语言研究中提到及物性则多半是指这个新的理论。他们提出10个特征,来检验句子的及物性程度。王惠(1992)将其中一项分成两项,共得11个特征如下:1.动作(kinesis),2.完结(aspect),3.瞬时(punctuality),4.自主(volitionality),5. 肯定 (affirmation), 6.有指(referentiality ), 7.有定(definiteness ), 8.完全受作用(affectedness),9.施动力(agency ), 10.两个参与者(two ormore participants),11.直陈语气(mode)。其中“有指”与“有定”是由原来的individuation of object分出来的。然后,王惠用这11 个特征来测试汉语的四种主要句式,得到下列结果:

汉语四种句式的及物性程度(王惠1992:10—11):

一般主语句:

S[,0]:A-V[,0]-P 我是大学生。 (0-4)

S[,1]:A-V[,1]-P 我很喜欢那个女孩子。 (1-6)

S[,2]:A-V[,2]-P 他跑第一棒。 (2-5)

S[,3]:A-V[,3]-P 小明吃了三个苹果。

(5-10)

S[,4]:A-V[,4]-P 小明打碎了一只花瓶。 (6-11)

“把”字句:

S[,3]:A-把-P-V[,3] 我把书买了。 (9-10)

S[,4]把:A-把-P-V[,4]小明把自行车修好了。 (8-11)

“被”字句:

S[,1]被:P-被-A-V[,1] 那件事被他们知道了。(1-2)

S[,3]被:P-被-(A)-V[,3] 小明被(人)打了一顿。(3-5)

S[,4]被:P-被-(A)-V[,4] 小明被(人)打伤了。(4-6)

受事主语句:

S[,1]受:P-(A)-V[,1]这件事(我)不知道。 (0-2)

S[,3]受:P-(A)-P[,3]那本书(我)一连看了三遍。

(2-5)

S[,4]受:P-(A)-V[,4]那本书(他)拿走了。 (3-6)

(说明:A=施事;P=受事;S=句型小类:V=动词小类)根据上列的数值,可以归纳出下面几条规律(pp.21—22):

四种句式及物性程度的比较:

(1)S[,1]〉S[,1被]〉S[,1受]

(2)S[,3/4]、S[,3/4把]〉S[,3/4被]、S[,3/4受]

(3)S[,3/4把]〉S[,3/4]

(4)S[,3/4被]〉S[,3/4受]

(5)S[,1被]〉S[,1受]规律(1)及(2)显示,凡是主语是施事的句子,其及物性大大高于主语是受事的句子。规律(3)、(4)及(5)则显示, 如果主语同为施事或受事,而动词又属同一个类,则有“把/被”标记的句子比无标记的句子的及物性高。

王惠对现代汉语及物性的研究,是个很有创意的尝试,同时,她也通过实证,将语法中的及物性和语篇功能联系在一起,说明了语法和语用的统一性。她证实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汉语中,及物性高的句子,多半是用来当前景用的。1995年,孙朝奋(Sun,1995)也撰文认为, “把”字句是高及物性的一种语法结构。当然,王文并不是尽善尽美的。例如:无论从语感、语义或语法分析上来看,被字句与把字句都是十分相似,但根据王惠的分析,则两者在及物性上几乎是两个极端,仔细考察她的论文,发现她在分析被字句的时候,仅把表层的主语列入考虑,而没有将实际上无时不在的受事及其所受的作用予以考虑,因此,在测试时有三个成为空白(有指、定指、完全受作用),两个特征得到负数(施动力、两个参与者)。其实,以语义来衡量,被字句的这五个特证,都应该是正数才对。因此,我们在下面再讨论一篇最近的论文,以弥补王文的不足:

屈承熹(Chu,1998a)认为,汉语中许多词序的变动,把字句、被字句与由字句的使用,和宾语的用不用量词,都是用来增加或减少及物性的语法手段,而这几种手段中所变动的特征,又可以用很简单的几种因素(feature)的正负数显示出来,其结论如下:

施事/主语 受事/宾语

───── ─────

主题性有效率程度主题性有效率程度

────────────────

主-动

0

0 NA

NA

动-主 —

0 NA

NA

动-宾 NA NA

00

宾-动 NA NA

+0

把字句 0

+

?+

被字句 —

+

++

由字名 0

+

00

不带量词宾语

NA NA —0

(“+”=增强;“-”=减弱;“0”=不变;NA=不适用; “?”=尚有疑问;“施事、受事”的解释包括通过比喻而衍生的“施事”和“受事”)

现在先假定,汉语的基本词序是:主语/施事+动词+宾语/受事。那么,下面这些例子可以用来说明上表中的各种情况:

⑧a.客人来了。(“客人”可以作话题用)

b.来客人了。(“客人”不能作话题用)

⑨a.吃早饭了。(“早饭”不能作话题用)

b.早饭吃了。(“早饭”可以作话题用)

⑩a.我看完了那本书了。

b.我把那本书看完了。

(11)a.强盗抢了银行了。

b.银行被强盗抢了。

(12)a.这件事,我来作。/我来作这件事。

b.这件事,由我来作。/由我来作这件事。

(13)a.A:你昨天晚上干什么了?B:,我看了电影,不好看。

b.A:你昨天晚上干什么了?B:我看了一场电影,不好看。

(14)a.?单身父亲希望能交女朋友,好有人照顾孩子。

b.单身父亲希望能交个女朋友,好有人照顾孩子。这些例子中,a句都可以算是b句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b句是从a句衍生出来的。例句⑧a和⑨b分别比它们对应句的主题性强:因为⑧a 的“客人”可以作话题用,说话者可以接着说“请他们坐下吃饭吧!”而⑧b却无法如此接下去。⑨b的“早饭”也可以作话题用,说话者可以用它来回答“吃饭了没有”,以表示“中饭”或“晚饭”还没有吃, 而⑨a无法如此使用,例⑩b中的“那本书”比⑩a中的所受作用要强,其施事主语“我”对所作的事而言,效率也较高。(11)b 中的“银行”比起(11)a中的,不但所受的影响较大,而且作主题用的可能也较大; 对“强盗”而言,抢劫也较为成功。(12)b的“我”比(12)a中的更为负责(注:见吕文华(1994:290 ):“‘由’的主要职能是介绍出事情的负责者及动作的执行者,所以,……”“负责”及“执行”显然是“由”字句的最主要功能。)。(13)和(14)中的b句,都比a句顺口,主要是因为前面小句中的宾语有了一个量词,作主题的能力较强。

这样简单的分析,虽然将各类句式凑在一起,用同样的及物性特征来说明,得到了一个较为整齐的系统,但似乎并没有很大的解释力。不过,如果我们再看看其他类似的句式,那么,就会有很不同的结果。下面将详细讨论把字句和被字句。

现在先看把字句。把字句对“施事的有效率程度”及“受事的受作用程度”的提高,是很显然的;但对主题性的影响,则尚无定论(注:根据曹逢甫(Tsao,1990:177—204)的说法,把字后的名词组应该算是“次主题”(secondary topic)。如此, 则把字句也有提高受事主题性的功能。),所以不加讨论。

(15)a.那瓶酒,我喝得酩酊大醉。

b.那瓶酒把我喝得酩酊大醉。

(16)a.那场球,我看得累死了。

b.那场球把我看得累死了。

(17)a.我在壁炉里生了火。

b.我把壁炉生了火。

(18)a.那个问题,我写了一个报告。

b.我把那个问题写了一个报告。

(19)a.那个可怜的孩子,爸爸死了。

b.那个可怜的孩子把个爸爸死了。

例(15)—(19)中,a句都是与b句相对应的“非把字句”式。如果以过去一般的描述,则(15)—(19)中的每一个把字句都有一种不同的衍生过程。(15)b是将(15)a中的施事“我”转换成受事,将受事“那瓶酒”转换成原因(cause)而衍生出来的。同样地,(16)b是将(16)a 中的施事“我”转换成受事,将目的(goal)转换成原因而衍生出来的。(17)b仅将(17)a中的处所“壁炉,转换成受事;(18)b则仅仅将(18)a中的附加词组“(关于)那个问题”转换成受事。不过,无论如何转换,把字句的主语始终被看作是施事和原因。这样的处理,碰到像(19)b 这一类的把字句,就会一筹莫展,因为“那个可怜的孩子”既不能是施事,也不能是原因。

那么,用及物性的理论,怎么样来处理这类问题呢?我们的办法是将及物性跟实际世界联系起来。第一,把字句所提高的“受作用程度”仅适用于在该事件中发生变化的人和物(即“参与者”participant )。第二,如果另外有“参与者”在主语位置,而且这个“参与者”可以通过“比喻延伸”(metaphorical extension)解释为施事或原因的时候,那么,这个主语位置上的“参与者”的效率程度就大力提高。否则,其效率程度就无法提高。实际上还有很多“非标准型”的把字句,也可以用及物性理论来解释。例如:

(20)昨天下午,把我淋了一身雨。

例(20)中没有第二个“参与者”,所以也就没有效率程度的提高可言。总之,由于及物性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组成的,因此,有的时候,所有的有关因素都同时发生作用,这是一种形式的“原型”, 例如⑩b中的把字句。但是,也有的时候,只有一部分的因素发生作用,这就产生了非原型的形式,例如(19)b中的把字句。

现在,再看被字句,被字句的功能,与把字句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是,两者都是用来提高施事的“有效率程度”和受事的“受作用程度”。它们的相异之处是,被字句能提高受事的“主题性”,同时也能降低施事的“主题性”,如(11)b。下面(21)—(24)中,b句都是被字句,而a句都可以算是b句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b句是从a句衍生出来的。

(21)a.整个星期天,他都花在打扑克牌上。(注:例(21)—(24)中的“被”字句均摘自吕文华(1990:80—81)。)

b.整个星期天,都被他花在打扑克牌上。

(22)a.好多人怎么参加革命的?都是八路军的歌子唱去的。

b.好多人怎么参加革命的?都是被八路军的歌子唱去的。

(23)a.这张大字报坑害了两条人命。

b.被这张大字报坑害了两条人命。

(24)a.不料二奶奶撞见了红玉。

b.不料被二奶奶撞见了红玉。

上面(21)—(24)被字句了,所有施事的“有效率性”都提高了,所有受事的“受作用性”也都提高了。然而,主题性的提高与降低,却不完全一样。如果将(21)b、(22)b跟(21)a、(22)a比较,施事“他”与“八路军的歌子”的“主题性”固然有高低之别,但是受事“整个星期天”与“好多人”的“主题性”却没有改变。这是因为a 句中的受事本来就是主题,已经无法再提高了。至于(23)及(24)则略有不同:b 句中施事“这张大字报”及“二奶奶”的主题性的确是降低了;但是,受事“两条人命”和“红玉”的主题性却没有提高,跟a句中一样低。 这是因为这两个受事没有移到句首去的缘故。从这些例句可以看出,被字句的运作,并不一定牵涉到所有的因素,有的时候,某个因素可以不必参与运作。这样,就产生了“原型”与“非原型”的各种被字句形式。

上面对把字句和被字句的处理,利用及物性理论中的特征,一一说明其“原型”及各种“非原型”不同的形式与其相对应的不同语义,这样的分析法,应该比仅将一个句型看作一个固定的形式,赋予一种固定的意义来得精确而具有解释性,不过,这样的分析,必须用语用上的“比喻延伸”(metaphorical extension)才能有效地解释所有的语言事实。

标签:;  ;  ;  

汉语功能语法研究(一)_副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