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庄子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性论文,庄子论文,政治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庄子思想以自然性和超自然性为主要特色。然而崇尚自然的同时,庄子又对君主专制表示赞同,对现存封建统治秩序表示肯定,并大量汲取儒法有为思想,以表现其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
一、肯定现实,理想人格的世俗性
庄子文章对现实社会的肯定,既有专题论述,亦有散篇分论。《人间世》、《天地》、《天道》和《天运》等篇即是反映庄子无为政治思想社会性的代表作。其中有大量歌颂帝王统治的言论,并以积极进取和充满躁动的心态对现实社会寄以厚望。他在《天道》中说:“夫天地至神,而有尊卑先后之序,而况人道乎!”即从天道的秩序来论证人道秩序的合理性。这种思想与儒家的伦理纲常基本吻合。“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这是庄子文中最露骨地肯定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现存社会秩序不可变更的提法。此外,在庄文中所谓的“真人”,一般是当作超自然性的理想人格的化身。但在《大宗师》里,却有另一种真人偏偏是体现儒法规范的社会原形。“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显而易见,这时的真人已不再超凡脱俗。庄子肯定现实社会的人伦礼法,并加以利用和发挥,使自己成为无可奈何而逐利于世俗社会的普通人。
庄子政治思想对现实世界充分肯定和广泛利用的一面,表明他并非全然站在社会的对立面来构造其理论学说。他在埋怨社会的同时,也把自己从虚无的精神世界带回到熙熙攘攘、争名夺利的现实社会中。他通过自己的智慧为现实统治设计出一套积极有为的治国方案,并使之与儒法思想相融合,共同成为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秩序的有效工具。
二、承传于老子,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政治思想的社会性,离不开“无为”政治这一主体意识。它在确定国家统治的前提下,“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①。“虚无”即道的变体,是政治无为而无不为的根源。但“以因循为用”并不全是任自然之意,它还含有对社会客观存在和现实统治秩序的因循因容。这是庄子无为思想对老子的人君南面之术的有效汲取。“其学无所不闚,然其要本归老子之言。②”《天道》中的“帝王无为而天下功”,“此乘天地,驰万物,而用人群之道也”,明确表明“无为”是统治者驾驭社会、统治万民的最佳方法。然而,有些人并非情愿接受统治权力,倘若“不得已而莅天下”,其办法依然是“莫若无为”③。但无为本身并非目的,它最终还是要籍有为的途径来实现其无不为的目的。对此,王充曾经有过直接了当的表述:自然或无为“一须有为辅助”④。由此看来,庄子无为思想的社会性,给人的印象,并非无为而是有为。
在《老子》中,守弱、用柔、处虚、谦下和不争是其正题反作的主要内容。老子的整个思维逻辑是以正常人讲反话的形式来表达的。庄子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则完全继承了这一传统。所谓以不争为争,以下为上,以拙为巧,以不材为材,以不表现为表现,以无为为无不为等命题,皆是庄子正题反作的生动表现。故庄子认为为政者欲收正面之功,必循反面之理。如婴孩,随心所欲,无知胡闹,却有大人之效。
庄子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不仅明确地体现了老子无为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而且还直接展示了其自身的现实价值和治国理政的可能性。可以认为,其无为政治思想同老子一样,是汉初黄老政治实施的理论依据。在无为政治中,由于“治”的重要性,庄子特别强调“治”的原则。《则阳》中说:“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渔父》中说:“官治其职,人忧其事,乃无所陵。”治理天下切莫草率、鲁莽和胡为。各级官吏各司其职,各成其事,不随意僭越、渎职和陵乱。这种思想的确较大地淡化了其无为色彩,但亦明确地反映了其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汉初黄老政治从实践上履行了这一原则。
三、杂揉百家,倡仁义礼法
庄子无为政治思想,融汇了儒法等家政治思想的庞杂内容,尤其是把儒法许多政治伦理规范加以改造,成为实现其无为政治的工具。《天运》中说:“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怨恩取与谏教生杀八者,正之器也,唯循大变无所湮者为能用之”。这里的“至人”身披世俗仁义礼法沉重胄甲,又何以游逍遥之虚?不过是庄子为现实统治者所塑造的高雅形象而已。《天运》曰:作逍遥游是虚,礼法安邦是实。“故譬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柤梨橘柚邪,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宣布礼义法度虽有不同区别和变化,却是不可或缺的治国良方。《天地》中说:“官施而不失其宜,拔举而不失其能,毕见其情事而行其所为,行言自为而天下化。手挠顾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此之谓圣治。”这里的“圣治”不过如此,并毫无顾忌地剽窃了法家的权术。它同韩非的观点如出一辙。韩非说:“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⑤与此同时,庄子还把道家的无为血液注入儒家有为的身躯里,造成儒道混同的局面。如《庚桑楚》中说:“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不亲,至信辟金”。“乐”,本来是儒家着力强调的与“礼”相辅相成的人伦政治的范畴。但在庄文中,它却被赋予了与天地和谐,与大道为一的大空、大无的“天乐”之光,把“乐”的社会和顺作用,推向了一个极度空幻的高亢境界,使之惧、怠、惑,达到社会无为之治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具备儒法精神的人,当是卓然可贵的治国良臣。如《田子方》中的“百里奚爵禄不入于心,故饭牛而牛肥,使秦穆公忘其贱,与之政也。有虞氏死生不入于心,故足以动人。”儒道用贤已无分别,有为与无为已经揉合。
综上所述,庄子无为政治思想的社会性完全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眷恋和重视。其思想既承传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人君南面之术,又汲取了儒法的仁义礼智赏刑等有为的灵魂,由此形成了它的自然性和超自然性并存的特色,展示了自相矛盾与多重构造的完整体系。
注释:
①《史记·太史公自序》。
②《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③《庄子·在宥》。
④王充《论衡》卷下《自然篇》。
⑤《韩非子·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