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化改革中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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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外部政策约束条件

(一)国际收支长期失衡下的货币政策工具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在出口导向型外贸政策和吸引外资的一系列政策环境下,经常项目以及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出连续多年双顺差的局面。在此期间,中央银行不断通过外汇市场购入多余外汇,从而累积了巨额外汇占款,特别从2003年之后,基础货币投放中外汇占款的比重不断上升,不再由中央银行主动吐出而主要通过外汇占款来提供,这种货币投放方式使央行资产负债表得以快速扩张①。与此同时,被动投放的基础货币,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存款货币,给商业银行注入了大量流动性。

在国际收支长期失衡期间,中央银行不得不频繁使用一些货币政策工具来对冲外汇占款对货币被动投放的影响,除了常规性的在公开市场采用正回购、发行央票的手段外,最重要的政策工具就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03年9月至2011年6月,央行共3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②,从6%开始,最高曾达到21.5%(大型金融机构)和18%(中小金融机构)的水平。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冻结了数量过半的被动投放的货币,有效回笼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外汇占款造成的存款货币的持续被动投放与央行回笼流动性货币政策的持续实施,是这十多年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流动性基础。

(二)存贷比指标监管和贷款规模控制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约束

存贷比指标在中国银行业的应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交行重新组建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银行超负荷经营问题,并增加信贷规模控制的弹性,是对早期贷款计划指令管理政策的突破。存贷比指标后被写入《商业银行法》成为一项法律规定,作为商业银行流动性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政策指标,用于约束单体银行过度依赖一般存款之外的非稳定资金来源的不审慎行为和过度放贷行为。在当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管理水平较弱,而又没有其他有效指标的情况下,存贷比指标因其简单直观、易于操作和监管,对限制单一银行过度放贷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作为一项紧缩政策,对抑制当时的经济过热势头和CPI水平发挥了一定影响。

但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存在先天的不均衡性,特别是大型银行、全国性中小银行和区域性中小银行在负债结构方面本来差异较大,所服务客户、市场和自身经营优劣势的差异使存款发展基础并不一致,加之外汇占款所创造的存款货币也主要向进出口企业所在的行业、区域以及吸引外资最多的区域所在的银行集中,因此造成部分银行存款基础雄厚,存贷比远低于75%的控制要求,指标实际约束意义不大。部分银行则挣扎于政策“红线”上下,贷款业务发展则处于走走停停之中。自2003年以后,中央银行不断改进货币信贷总量的调控方式,不再直接采用贷款规模控制③,通过增强与商业银行沟通和窗口指导,在保持全社会信贷与经济运行协调增长的同时,防范个别商业银行贷款冲动对整个货币供应的冲击。监管部门对于存贷比指标的强化,应当说也是配合中央银行保持全社会信贷总量适度增长而采取的一些措施。虽然存贷比指标的产生是特定环境下的调控产物,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扭曲产生了日益负面的影响。

(三)巴塞尔监管指标体系的发展及应用

金融危机后,中国银监会积极引进了巴塞尔Ⅲ监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并推进了资本充足率监管,构建了新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资本监管与流动性监管已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资本监管方面,巴塞尔Ⅲ通过进一步提升资本要求的质量和数量比例,以及增加逆周期资本要求和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要求,使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更加重视资本约束的要求。在流动性监管指标方面,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两个全球统一协调的流动性计量指标,即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流动性覆盖率=高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

净稳定资金比率=可供使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

流动性覆盖比率(LCR)主要衡量短期特定压力情景下,银行持有的高流动性资产应对资金流失的能力,旨在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在各种可能的压力情景下,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产来满足流动性风险中的偿付需求;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是衡量银行在特定压力情景下,可用的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业务发展的能力,旨在引导银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这两个指标覆盖了全部表内外业务,考虑了客户类别、性质与期限结构,有给定的未来短期和中长期的压力情景,旨在解决最为重要的偿付能力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将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产生积极意义。

二、对外部政策约束条件的审视与检讨

随着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以及巴塞尔Ⅲ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在中国的落地实施,特别是在新增外汇占款规模整体趋于下降,央行可以主动吐出基础货币和有充分操作自主权的情况下,存贷比监管指标与贷款规模控制的政策措施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这两项政策措施进行重新审视与检讨。

(一)存贷比指标对银行整体流动水平代表有限,不能决定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

存贷比指标既不是行业经验值,也缺乏科学依据,仅仅是我国银行业发展初期较为中性的一种资金来源与运用比例关系,对银行整体流动性水平代表意义有限。存贷比指标没有反映存贷款本身的期限结构和流动性水平,风险敏感度不足;随着近年来债券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存、贷款之外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渠道已日渐多元化,商业银行所需的流动性完全可以通过主动负债手段加以解决,而流动性的丧失也并非简单归结于贷款增加过多,存贷比已很难与银行整体的流动性状况相匹配(如2013年6月份货币市场波动中,一些存贷比相对较低的大型银行也出现了流动性紧张局面),其有效性已大打折扣。此外,存贷比指标未考虑银行权益资本的结构和水平,而权益资本的多少直接影响到银行最终的清偿能力。

从货币创造机制看,存贷比指标涵盖范围仅局限于传统存贷款业务,使其不具备宏观总量涵义,不能决定商业银行信用总量。货币供应量取决于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在既定的基础货币下,银行外汇占款会直接创造大量存款货币,银行购买证券也可以创造货币等,从而在存贷比指标不上升的情形下增加货币信贷增长;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绕过存贷比指标,通过很多创新手段提供融资,从而增加全社会信用增量。最近几年,表内信贷占融资总规模的比例逐年下降,从而使存贷比指标抑制信贷冲动的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二)存贷比指标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约束是非均衡的,不利于信贷资源市场化配置

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银行由于在运行历史、网点布局、结算网络等方面的差异,在吸储能力方面的市场地位是不对等的;央行因外汇占款被动投放的基础货币从而形成银行的人民币存款货币,在银行间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不同商业银行在贷款客户定位和客户资金需求上也存在差异。此外,存贷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客户粘性,客户在商业银行之间转换存贷需求存在一定的交易成本,这些因素综合造成了存款供给与贷款需求在商业银行之间分布的非均衡状态。存贷比指标作为针对单体银行统一比例管理的指标,未考虑银行之间的这种非均衡特征,加之资金在银行间的调剂并不符合存贷比指标中存款的范畴,因此对那些存款较多但贷款需求较少的商业银行并未形成制约,对那些存款基础较弱但信贷需求旺盛的银行的信贷能力却形成了显著抑制,这违背了信贷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规律。目前来看,大部分中小银行存款基础较弱,这些银行却是中小企业和农村资金的重要供应者,存贷比指标加大了中小银行信贷客户获得贷款融资的难度,制约了信贷资源对稳增长政策的支持。

(三)存贷比指标扭曲了商业银行的行为,加剧了银行经营同质化的倾向,对金融市场稳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存贷比指标约束使商业银行过于重视存款的吸收和竞争,“存款立行”已成为银行业的普遍经营战略,有存款才能贷款,存款变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商业银行在内部资源配置和绩效考评上也普遍向存款倾斜,在贷款投放上也倾向于把信贷资源投向有利于派生存款的领域,通过各种方式带动结算资金留存。揽储文化催生了一系列资金掮客“买存款”的现象,鼓励了银行客户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滋生了腐败与套利,不断驱使银行发展为差异较小的全能银行,使资产负债结构不断同质化,扩大了金融市场波动时的共振效应。

存贷比指标约束还催生了商业银行一系列关键时点“冲存款、绕贷款”的所谓金融创新,扭曲了商业银行正常的资产负债管理行为④。据统计,自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主要金融机构季末前5日的存款增量平均占到当月存款增量的80%~120%,而在季末后5日则出现巨量下跌。商业银行存款在季末前后的剧烈波动,使关键时点的存贷比指标不再可信,进而导致了M2的波动,使我们的货币供应量在短时间内剧烈的波动,增加了央行货币调控的难度;另一方面,绕贷款的做法使得对贷款规模控制的政策目的也大打折扣,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通过影子银行等其他途径得到了部分满足,但是由于增加了一系列通道费用,实体经济承担的利息成本却是大大地提高了。此外,“冲存款、绕贷款”的一系列方法,还提高了商业银行表内外资金的关联性,增加了流动性风险隐患,影响了关键时点金融市场资金价格的平稳运行。

(四)巴塞尔Ⅲ流动性监管指标可以有效替代存贷比指标监管

巴塞尔Ⅲ提出的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衡量更加全面和科学。这两个指标考虑了包括存贷款在内的所有表内外业务,考虑了各项资产负债的剩余期限结构并对不同业务的现金流入、流出给予不同系数,考虑了各类存款账户与银行的关联度的程度⑤即存款的稳定性,考虑了给定压力情景下流动性承压能力,这些设计在反映流动性风险方面更为精确,可以较大程度的避免存贷款指标产生的监管套利和市场扭曲行为,而考虑了压力情形也有助于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前瞻性。此外,目前商业银行也具备这样的期限结构数据基础与系统支持能力。

取消存贷比还有助于商业银行把目光转向资产负债管理的更为宽泛的方面。从主要成熟经济体看,以储蓄为主的银行和以贷款为主的银行,是可以有专业分工的,尽管这两类银行实际存贷比比例差异巨大,但以贷款为主的银行并不见得流动性风险就高。从各国监管来看,也几乎没有把存贷比指标纳入监管指标的,部分国家仅将其作为一个监测预警指标。一些银行主导型国家,存贷比长期保持在75%以上甚至长时间内超过100%,但均表现了良好的融资能力与流动性。巴塞尔Ⅲ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体系为替代存贷比指标提供了更佳选择,当然在实际应用层面,也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做一些技术调整。此外,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作为银行监管的核心指标之一,同样会使包括贷款在内的风险资产规模的扩张受到资本的约束,商业银行会从资本角度衡量放贷是否经济。

(五)在目前外汇占款增速总体下降背景下,存贷比指标对扩张性货币政策存在制约

基础货币投放的不同方式(央行主动还是被动吐出货币)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更有着不同的传导机制。在存贷比指标约束下,央行由于外汇占款增加而被动投放基础货币时,由于货币乘数的作用,会导致可贷资金的成倍增加;同样,在货币乘数和存贷比指标的双重作用下,外汇占款下降造成的一般存款投放的减少也必然会导致可贷资金的成倍收缩。而存贷比指标下可贷资金的减少,并不能通过再贷款、央票到期、逆回购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央行主动释放流动性的货币政策手段直接替代,因为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的同时直接创造了存款货币,而主动释放流动性的货币政策手段只是增加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并没有直接创造存款货币,即不能直接作用于银行贷款⑥,即存贷比政策改变了货币政策的贷款微观传导机制,在外汇占款增速突然下降、停滞或局部时段的负增长有可能导致信贷投放能力的急剧回调⑦,并对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一定的制约。

(六)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变相控制是央行被动吐出基础货币的应对措施,在央行可以主动吐出基础货币和有较充分的操作自主权的情况下,有条件放弃贷款规模控制

图1 基础货币与外汇占款年度增量之差

图2 外汇占款季度增量

对贷款规模进行控制无异于将它当作一种实物资源来进行分配,这与市场经济体制以价值规律为基础配置资源的原则不符。近年来实行的贷款规模控制也是持续多年高顺差下的产物。如图1所示,在2010年之前,外汇占款年度增量一直多于基础货币的需要,中央银行被迫做一些流动性收回的对冲。但从2011年4季度以来,国内外环境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随着汇率更多的由市场因素所决定,外汇占款开始出现局部时段的负增长,得益于多年来显著低估的汇率带来的持续高顺差开始消失,新增外汇占款规模的整体快速下移(如图2),使基础货币被动投放为主的方式得以改变,中央银行在吐出基础货币上有了较多的主动权。只要中央银行有这个主动权,就可以保证整个货币信贷的供应不会超出控制的范围,这时候放弃贷款规模的控制已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就货币创造机制而言,商业银行不仅可以通过贷款创造货币,本质上商业银行所有对社会资产的运用都是可以创造货币的。因而,在中央银行有主动吐出基础货币的前提条件下,单纯控制贷款规模已经没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一)“发起—分销”模式扩展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内涵,增加了资产负债管理的复杂性

次贷危机前西方银行的经营模式发生了重要转变。被市场称之为“发起—分销”的经营模式改变了过去几百年来银行一直奉行的“购买—持有”的经营理念,通过出售和证券化或购买信用衍生工具的方式,实现了银行持有资产的出表,并在实践中达到了节约监管资本、调整收入结构、扩大信贷供给的目的。然而次贷危机引发了业界对这种模式的反思,那些经营模式转过了头的银行在次贷危机中遭到了重创,那些固守传统经营模式的银行仅受到了有限冲击。不幸的是,这种新的经营理念,却以另一种变种的方式在危机后的中国银行业蔓延开来,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

在新的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管理理念逐步从“负债—资产”管理向“资产—负债”管理模式转变,即传统方式下先募集资金,再统筹资金运用,新模式下,则是先构建资产池,再统筹进行分销;管理模式由存量管理向流量管理转变,表内持有改变为表外运营,银行不再是“悉心养雁”,以获取信贷利息收入为目的,而是“雁过拔毛”,以获取资产管理相关手续费收入为目的。由于表外运营的特殊目的载体大都由银行发起设立,盈利模式主要基于期限错配,因此带来了较为突出的流动性管理问题,而银行作为发起人,承担了长期的流动性支持与资产配置功能,催生了银行与银行发起设立的SPV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的急剧扩张⑧,并成为近年来同业业务扩张的重要内容。此外,在“发起—分销”模式下,由于不再是资产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出于非息收入获取的动力,个别银行在实践中产生了风险漠视和激励失当,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表外理财业务带来的信用扩张和风险隐性承担,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整体金融体系是一种危害

伴随着经营模式的变化和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银行实现了表外信用扩张下的监管资本节约和收入结构改善,但潜在的风险是助推表外信用扩张的银行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问题。

所谓表外理财产品,虽然从合同安排上银行并不承担对这类产品刚性兑付的义务,但几乎所有产品都标明了一个比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更高的预期收益率,并总是能够按照预期收益率完成兑付日对客户的本息兑付。几年来商业银行发行了数十万款产品而少有违约的事实更夯实了投资者的信心,好像这是一个看起来不存在违约的“更高收益率”的存款市场,不论是投资者还是银行,心里已都有一条看不见的红线,那就是隐性担保下的到期“刚性兑付”。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关注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谁还在意理财合同的风险安排,显然数十万款产品中存在的显性违约已经被银行隐性背书并处理了。此外,为了确保这种兑付,银行几乎都要在重要时点提供流动性支持⑨。为了保证向理财投资人高预期收益的兑付,这类产品很重要的一个投资渠道就是将理财资金存放在发起行之外的第三家银行,从而形成银行之间的规模巨大的同业互存并按照君子协定互相向对方发起设立的理财计划支付高收益率的情形,而这在本质上就是银行自身向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人的高息兑付行为,这种高息兑付转移给投资人所剩下的收益,却以中间业务的名义进入银行的腰包,从而实现了银行收入结构的调整。

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凸显了交易合同在法律层面的风险分配与参与方对风险的心理认定和实际承担的背离,不仅扭曲了买者有责、风险自担的市场投资原则,也破坏了银行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环境⑩,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是有一定扭曲的。一是通过这种模式,银行实现了资产出表和信用扩张,但仍然承担了背书的风险,逃避了资本监管,使现行的资本充足率并未反映银行的资本与实际承担的风险敞口之间的关系;二是到期刚性兑付对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表现为资金存放银行以获取高息收益增加了同业互存资金来源,以及关键时点对特殊目的载体的流动性支持)。总之,这种信用扩张和风险隐性承担,既缺乏资本约束,也增加了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整体金融体系是一种危害。

(三)表内同业业务急剧膨胀,严重依赖期限措施支撑业务发展和利润增长使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大大加强

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迅猛,已经成为部分银行业务拓展与利润增长的新的发动机。截至2012年年末,上市银行同业负债规模已超过12万亿元,相比2006年规模翻了7倍之多,年复合增长率(34%)远超一般性存款(16%)的增幅水平,在总负债中的占比也提升了一倍之多,达到15%的水平(11)。同业资产也表现了相同的特征。同业业务在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负债管理内容和管理工具的同时,在近几年的过度发展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

同业业务最初限于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和头寸调剂,用于解决存款在一级市场上流向的不均衡带来的短期流动性问题,但目前因其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已表现出综合性、交叉性和过度创新的业务特征:(1)同业业务作为主动负债的一种方式,本来是一项流动性管理工具,但目前却可能成为引发流动性问题的冰山一角,而其背后就是短负债、长资产的过度且持续的运用。部分银行已形成了一种通过期限错配逐利的业务模式,通过持续融入短期资金维持长期资产的运营,期限错配利差收入甚至超越了基准利差收入。在长期的过度的期限错配游戏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资金链断裂,就会引发同业市场违约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市场也会出现骤然收缩甚至危机。(2)同业资金往来平台已成为监管套利的重要渠道,有的机构借助同业业务来转移表内贷款,达到规避监管、腾挪规模并实现表面上风险转移的目的;同业市场已成为解决理财资金投向并向理财产品提供流动性的重要工具,但却成为理财业务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硬伤。(3)同业业务相对游离于实体经济,主要流转于金融市场,客户集中度高,资金供需在流动性收紧、释放和风格转换时相对趋同,容易跟风效仿,较易放大资金价格波动和金融市场风险。以短主动负债、长资产运作为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加大了金融机构脆弱性。

(四)信贷资金在支持借款企业的用款真实需求与用款节奏上存在一定错位,政策调控预期制约金融效率提升

金融体系中目前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资金使用效率偏低,表现在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出去之后,会形成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存款积淀,意味着支撑经济正常循环流动的货币成本较高,这种情形同样反映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方面(12)。

从金融效率角度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我国金融市场不太成熟有关,信贷市场之外的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尚不发达,企业的资金需求难以及时并以市场化的成本在金融市场获得满足,因此企业在借款时往往会打一个预备量甚至是很高的一个预备量。另一方面,这也与企业对于银行受存贷比或信贷总量政策调控形成的市场预期有关,即在信贷市场上,企业对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的判断,会形成一定的融资与用款时间错配现象,从而为此多承担财务成本,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

与信贷配给不均衡问题相关的另一种情形是,现行机械式的贷款期限与企业的实际用款期限往往是不匹配的。商业银行在明确可以对企业继续提供后续信贷支持的情况下,却必须要采用收回再贷的方式,在收回和再贷期间,就衍生了一个利率奇高的帮忙资金和过桥贷款市场,并已经成为市场上高利贷和不法分子活动赖以生存的一项业务了。而银行的人员参与其中,就可能产生很多腐败的行为,也扰乱了市场的利率信号。

四、金融市场化改革中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机制

(一)尽快启动《商业银行法》的修订工作,取消存贷比指标限制和贷款规模控制,同时在银行监管中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随着存贷比指标赖以存在的政策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这项行政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桎梏,使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丧失了自主权。在央行可以主动吐出基础货币和有较充分的操作自主权的情况下,有条件放弃贷款规模的行政控制,也有条件取消“《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规定,以还原市场运行本色并降低金融市场内耗。现阶段可以借鉴巴塞尔Ⅲ流行性指标监管体系,并结合中国金融市场实际发展情况,设计更加有效反映国内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的便于监管而又透明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可继续将存贷比指标作为一项用于分析、评估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工具。

考虑到修法的程序安排,在《商业银行法》对存贷比指标暂没有取消之前,尽快改变商业银行存贷比的计算口径,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一般存款统计,同时把同业存款也计入存贷比的分母,承认吸收同业的存款也是资金来源之一,降低一般存款与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行为(13),调节市场结构并促成信贷资源在银行体系内的合理配置。

(二)明确同业业务内涵,引入大额长期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主动负债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强化同业业务的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追逐经营利润的动机应该予以肯定,这也是金融创新与发展的活源之水。但要防范同业业务的虚拟性扩张和过度期限错配的盈利模式。(1)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要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必须受到流动性管理的严格约束,应对同业业务的期限错配建立稳健的限额管理机制。(2)期限错配虽是银行业务的一个基本特征,但银行不宜将主动负债的期限错配模式作为盈利的主要模式。从这点看,应尽快发展中、长期性的同业资金来源,解决一级市场上存款分布不均衡、存贷粘性带来的资金供需不均衡等现象,实现资金往来的自我修复。尽快引入同业大额长期可转让定期存单作为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工具,利用可转让存单规模可控、交易便利、信息透明的优势,扩大同业资金市场中、长期产品种类,稳定商业银行长期资金来源,以支撑其中长期资产业务。这类存款可视同为一般存款,纳入准备金政策管理。(3)将同业资金限定于清算、结算用途以及头寸拆借,这类资金不能持续支撑长期资产业务,其他资金均视为一般资产和一般存款,给它以资产负债的自主权,反映资金的真实用途。这样通过给特定的同业存款以正道,就可以避免很多扭曲的行为。

(三)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推进资本市场建设,通过调整央行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行为

1.逐步弱化并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增强公开市场业务功能。目前,全球范围内存在着降低准备金要求甚至取消准备金制度的趋势,公开市场业务却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最常用的市场化货币政策工具。与存款准备金制度相比,公开市场操作具有交易时间、交易标的、标的规模、标的期限、买卖方向等自主选择的特点,具有操作可逆、效果及时的特点,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完全可以更主动、准确、灵活地调节金融市场流动性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等政策目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可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开市场的政策操作工具。

外汇占款增速下降对央行被动吐出基础货币的压力在逐步减弱,也为实现准备金制度与公开市场业务的功能转换提供了政策基础。择机下调准备金率,也可以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来源。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准备金工具的弹性和针对性,可依据存款流动性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准备金率;改革对存款准备金的付息制度,降低巨额准备金利息带来的货币投放并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行为。通过逐步弱化、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增强公开市场业务功能,在调整央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引导商业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和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2.积极稳妥推进利率、汇率的市场化进程。短期内可加快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结构性改革:按照国际惯例逐步降低活期存款的利息,继续上调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完全市场化,同时与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商业银行营业税负结合起来,以减弱对商业银行的财务冲击;中长期可逐步取消存贷款分期限基准利率体系,积极构建核心基准利率指标作为政策目标利率,以此引导市场预期。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和相应退出机制以吸收利率市场化进程产生的负面效应。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的市场化机制,平衡国际收支,减弱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的冲击。

3.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建设,给银行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资金来源,增加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管理手段;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加大商业银行债券资产比重,适度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增长,缓解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程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信贷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非信贷渠道投放存款货币的管理,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14),更有效地调控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波动;培育金融市场体系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力量,增加除央行之外的能够承担流动性补给者的角色。在此基础上,宏观调控应从控制贷款总量为主向调控对社会经济活动有全面影响的广义货币供应量指标为重转变。

(四)构建市场化环境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随着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外部政策环境特别是金融市场化改革各项措施的推进,包括央行操作自主权的增强并可以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吞吐货币并影响利率、带有行政指令色彩的政策工具的逐步取消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也亟需转型。

1.商业银行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转型。市场化改革是政策工具市场化、要素价格市场化与市场主体行为市场化三位一体的改革,因为政策工具的传导、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决定机制均是通过微观市场主体的行为发挥作用的,因此商业银行是否具备“经济人”特征即市场化程度直接关系到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和市场资源的科学配置。商业银行要完成市场化转型,首先就需要有配套的财务硬约束的机制安排。其次要按照市场化的行为特征来推动资产负债管理活动,包括存款利率的市场化的定价而不是不计成本的揽存行为;商业银行还要引导企业、居民等客户增强利率敏感性和对价格体系波动的理解和适应能力,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最后,商业银行还可以构建有序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

2.强化以资本管理为先导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西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经历了几个阶段,到后期资产负债管理阶段时,已开始关注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清偿能力和流动性管理,以防范流动性风险。而随着巴塞尔资本协议在银行业的应用,则更加重视资本管理,即资产负债管理的各项活动应以资本管理为起点和核心,资产的扩张须有相应的资本要求,同时资本也事关商业银行的最终清偿能力。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偏于规模扩张,资产扩张快于资本补充,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因此,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从追求规模效益管理向基于资本管理下的价值管理转变,强化业务拓展中的资本约束要求;另一方面要把资本管理的理念贯彻于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实现将资本持有量在各业务版块的科学配置。

3.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活动的数据积累与人才储备,提升管理技术能力。要改变目前简单粗放式的资产负债管理规模管理模式,构建以大数据积累为基础,以管理技术为支撑的精细管理模式,积累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储备。从传统利差保护到利率不断市场化会带来很多新挑战,在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切实提升利率定价的能力,增强利率敏感性意识,从重于量的管理到量价齐管并重,要加强量与价关系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开展差异化的利率定价策略。要改变对信用风险非常敏感而对利率风险相对迟钝的局面,不仅要关注利率风险的成本,加强存款利率上限承受力研究,加强管理会计在费用成本分摊方面的应用,还要加强信用风险溢价计量的数据支持与模型技术研究。要加强利率风险缺口管理,完善利率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不断积累利率风险管理经验。大型商业银行已具备了一定的管理机制、数据与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要在这些方面未雨绸缪,提早研究,树立标杆作用。在资金价格市场化后,客户粘性会逐渐下降,要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研究,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的蓬勃发展和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包括同业和理财业务在内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在考核主要业务条线的收益时纳入流动性风险成本,以更好地平衡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在现金流测算方面和缺口限额管理方面,应涵盖各项表内外负债,包括隐性担保可能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需求;随着金融市场近些年来呈现出来的肥尾分布特征现象比较显著的情况,要更加重视压力测试工具的应用。

五、正本清源,培育商业银行诚信务实的经营管理文化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商业银行的经营文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的基石。银行作为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特征,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文化不仅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活动,也会影响金融稳定。

本世纪初开始的银行业改革,通过资产剥离、股份制改造和主要商业银行的上市,成就斐然,主要大型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均居全球银行业前列。然而在成就的背后,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而这些问题就是深刻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活动的经营管理文化问题。具体表现在近年来非常受人关注的银行经营模式转型问题、金融创新问题以及规模扩张与绩效指挥棒的问题。

(一)从商业银行所承载的风险以及收益背后的驱动因素来看,所谓经营模式的转型缺乏基础。商业银行应当更加注重自身行为模式的规范并正确引导投资者的行为

近几年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过程,就是在尽可能节约监管资本的同时不断调整收入结构的过程。转型的具体方式就是将出表的存量业务或可以不纳入表内进行反映的增量业务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从而不包括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过程中,又可以以中间业务收入的形式反映在银行报表中。转型的典型特征表现在以理财业务为代表的资管业务的大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中间业务收入的迅猛增长。转型背后的问题在于,资管业务诸如理财业务的大发展得益于银行的隐性担保与刚性兑付,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角度,转型本质上就是把商业银行对于表内风险的显性承担转变为表外风险的隐性担保,虽然表面上节约了资本,但显著地增加了银行体系承担的风险。

在商业银行普遍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作为经营转型标志的背景下,在特殊的考核机制引导下,资管业务并非是唯一实现息转费的业务模式,对信贷客户的息转费行为也成为业内的一种普遍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度,上市银行理财和信贷投放相关以及信用卡分期付款等本质上属于信用风险对价但却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体现的已逾千亿元,占手续费佣金净收入的22%左右,而剔除这类收入后,手续费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就会下降约4个百分点,不足14%,与2007年相比,占比有所上升(2%)但已不是非常显著了(5%)。信用风险对价没有纳入利息收入反映,也误导了对银行业整体利差水平的判断。因此不论从风险承担的角度,还是从收入结构的本来面目看,所谓经营转型只不过是将表内风险表外化,利息收入手续费化的游戏,这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诚信的商业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既没有资本约束,也滋生了很多流动性问题,诸如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问题,不得不依赖新发产品和规模的不断膨胀。为避免其成为金融体系的大的风险隐患,商业银行有必要对这种经营行为模式加以规范,也有责任引导投资者以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投资银行发行的资管产品。

一是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好资管业务的资产负债管理与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有些业务由于参与方法律关系的有意设计而在表外进行处理了,但其风险与回报的分布与表内产品并无本质不同,那就应当比照表内业务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同样也应当纳入资本监管。相关来自于信用风险对价的收入也应当确认为利息收入,从而向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者传递真实准确的信息。

二是要明确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在风险收益承担方面给客户以准确引导。目前银行发行的大部分表外理财产品,均设定有预期收益并按照预期收益兑付,在目前的金融生态环境下,更有纳入表内反映的必要。因为:(1)银行对于客户承担收益波动性风险的理财产品就不应该设定预期收益率,如果银行给了这种预期,并且用一些非市场化的手段来确保这些预期,意味着收益波动的风险实质上是由银行承担的,这与高息存款有何差别?(2)银行保预期收益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行为,扭曲了买者有责、风险自担的市场投资原则,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一个看起来不存在违约的市场也是非常可怕的。从业务健康发展的角度,银行理财产品一定要明确其信托法律关系,即银行是以自身名义而不是客户的名义运作的,在理财产品能够清晰标明其信托法律关系,且不得有预期收益率的设定与宣传情形下,才可以移出银行资产负债表外。

(二)金融工具创新并不会创造新的价值,商业银行应当将金融创新的着力点专注于信息科技的应用方面,增强客户服务的便捷性、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金融工具创新是次贷危机前金融创新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以创设主体规避监管、节约资本为动因,以自我交易和自我循环为特征,表现在:(1)新创设产品涉及三方或更多方的网状法律关系;(2)交易结构复杂、链条较长,资金最终供需方间环节、层级过多,环环相扣、层层依赖;(3)信息传递是呈现有偏衰减的,传递下去的大都是让投资者觉得乐观和正面的信息,好像风险出现了系统性下降;(4)投资大众普遍缺乏对产品的充分认知,包括监管部门。金融工具创新的核心是对风险、收益、流动性的重新组合,但伴随着产品链条的加长,各类金融中介机构通道费用的增加,资金供需最终方经风险调整后的经济福利在下降,却增加了风险管理以及金融监管的难度。

商业银行应构建基于客户需求导向、以价值创造和简单易懂为原则的创新文化。沃克尔曾说20世纪银行唯一的创新就是ATM机,说法虽过于保守,但也提醒我们,商业银行创新的核心绝不能从规避监管约束中来,而应从客户真实需求模式的变革中来,从信息科技的开发和应用中来。偏离了客户需求,供给模式的自我变革必是缺乏根基的。旨在提升客户价值和客户体验的创新,才是银行创新的真正的源头活水。银行需要更透彻地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和渠道优势,这是触及千家万户的竞争优势。银行应当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手段,挖掘、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充分扩展服务渠道,更加关注与客户的双向互动和渗透启发,更加关注客户体验和客户综合化需求,才能使创新成为客户价值与银行价值比翼齐飞的动力。

(三)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率的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倡导以财务预算硬约束为先导的文化

中国的商业银行目前仍没有根本改变追求规模和市场份额扩张的粗放经营模式,普遍不注重效率质量,导致缺乏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模式背后,与我国特殊经济金融环境下银行家的“政绩观”或者说银行家的经营作风有关。总体而言,我国的商业银行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主体,银行家的目标函数或多或少是受政策主导和政治影响的,规模和市场占比关系着银行家的“江湖地位”和资源控制能力,而在利率这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尚未市场化之前,保护性利差使得经营规模有时候就是效益。这种经营观通过银行内部的显性或隐性的考评机制,影响着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虽然近几年银行绩效考核由存贷款规模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向,但内部评价和社会评价中的“江湖地位(规模)”观念仍很重要,何况利润指标本质上仍是一个规模指标,无法约束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张冲动。为了完成量方面的考核任务,竭泽而渔,寅吃卯粮的短视作风渐起。

金融危机后,美国银行业面临不断恶化的信用环境,基于商业考虑惜贷和收缩规模现象非常普遍,但在中国这种冷静的经营文化并不多见。银行在规模冲动的经营模式下,并不能在利率市场化后形成真正的财务预算硬约束,近年来屡屡发生的不惜成本的揽储文化就是一个例证。而没有财务的预算硬约束,要素市场化改革反而会危及金融稳定。因此,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商业银行必须树立健康的经营作风,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要以长远眼光夯实经营根基,培育长久的竞争力。不仅要做大,更要做强;不仅要走得快,更要走的稳。

(许志胜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①2008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强制结售汇制度,但在政策上不断放宽企业保留外汇的条件和限额。2008年之后虽然此项制度实践中已不再施行,但因对人民币汇率的升值预期和人民币美元的利差追求,企业保留外汇的经济动因并不存在。2003—2011年期间,外汇储备年均增加逾3000亿美元,9年期间累积了外汇储备存量余额85%以上的份额。

②唯一例外的是,2008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大背景下,一年内连续四次下调准备金率。

③中央银行贷款规模控制的方式,有直接控制的方式,有窗口指导的方式,目前采用了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即根据一个合意贷款规模的公式,计算各家银行贷款增长的幅度。

④由于存贷比指标中的存款仅包括一般存款(包括保险公司存款),不含同业存款,因此近几年商业银行已经创新出很多手段,在季末等特殊的监管和考核时点,能够创造存贷比所认可的一般存款,从而增加银行业整体一般存款的时点总量,如多利用理财产品实现同业存款与一般存款的转化,在季末时点向理财产品拆出资金,用于偿付理财产品投资人,就是将同业拆放资金转化为一般存款,季末时点过后,再收回资金;再如向保险公司拆出资金,保险公司再将其存放商业银行,形成一般存款。

⑤新指标根据存款账户与银行是否有业务关系,规定了不同的流失率,以测量存款的稳定性。

⑥在这种情形下,商业银行要增加信用扩张还必须依赖其他政策的配合,如购买企业的新发债券,而这还有赖于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

⑦银行存款余额的月度监测结果表明,从2002年1月至2013年6月间,共有9次月度存款环比下降情况,其中8次发生在2011年之后。

⑧从这个角度讲,西方的发起分销模式下,银行与特殊目的载体的关联度较小,银行承担的管理职能更为显著;而我国的银行与银行发起设立的理财计划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资金往来关系,或者说就是理财计划对银行资金支持的依赖。

⑨银行确保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和到期刚性兑付,而途径不外乎到期自己接盘、拆借资金或“发新偿旧”的方式。比如在季末通过向理财计划(特殊目的载体,SPV)拆出资金,满足客户兑付需求并可以增加季末的一般存款。

⑩由于投资者不再关注产品的种类和风险特征,即理财产品没有风险之分,只有收益之别,这就会导致收益越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越受投资者欢迎,而部分银行为了迎合投资者并扩大市场销售占比,可能会优先选择高收益的项目,而高收益项目风险一般较高、质量一般较差,这就会对质量较好的理财投资项目产生一定的挤出,即“劣币驱逐良币”,甚至会形成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

(11)其中中型股份制银行的这一比例平均为25%,最高者甚至接近40%的水平,如兴业银行2012年年末,同业资产的运用与贷款规模已不相上下。

(12)表现为政府债务与政府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的机关团体存款的同步累积过程。

(13)为减少虚假同业存款,可将存款期限设定在一定期限之上。或者为防止同业互存增加银行业同业存款总量,可以将同业存款净额(吸收的同业存款减去存放的同业存款)计入分母,使存贷比对单体银行的约束扩展为对银行业总体指标的约束。

(14)如银行国库定期存款和税金上缴国库也是调节非信贷渠道投放存款货币的重要方面,应当纳入全社会存款货币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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