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模式研究_边际成本论文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模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环境友好论文,模型论文,资源节约型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城市化是无法阻挡或逆转的趋势,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但不可否认,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而在当前中国城市发展的不和谐因素中,自然资源短缺和人居环境脆弱显得尤为突出。

从全球来看,环境污染的历史可追溯到城市的兴起之时,但普遍而严重的环境污染是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工业革命开始的,从那时至上世纪六十年代,环境污染经历了重大污染、公害发展、公害泛滥三个阶段。

然而,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上百年时间才得以基本解决的环境与经济的冲突问题,中国不可能也花漫长的时间去解决。为此,中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务院先后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都、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试验区,以此探索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途径。而在此过程中,经济与环境的冲突是一对需重点解决的主要矛盾。

一、文献回顾:可持续发展城市的经济涵义及冲突机理评价

在城市化进程中,之所以凸现自然资源短缺和人居环境脆弱等问题,是因为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在内的环境与经济之间存在着的冲突关系,而非协调关系。

(一)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评价

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基本要求是可持续发展,是指城市使用资源和利用环境的过程中,能够自我调节、自我平衡,使城市在空间与时间上表现为协调性与可持续发展性。从经济角度看,弱可持续发展指留给后代的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的总量至少不变;强可持续发展指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各自的总量都至少保持不变。

十九世纪早期,著名的英国人口学家托马斯·马尔萨斯预言,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是以人口和收入的幂指数形式增长为基础的,而资源的供给或者是绝对有限的,或者只能以线性形式增长。而无论人口和收入的增长率有多低,任何以幂指数形式扩张的需求,最终都会超过任何固定的或线性增长的供给。但随后的经济学家认为,人类社会已经能够从生产率提高、替代能源及家庭规模缩小等途径来避免马尔萨斯陷阱。

相应的观点也反映在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库兹涅茨曲线理论上。该观点认为,在发展的初期,环境质量下降甚至恶化是不可避免的,到经济发展的某个阶段时,环境质量会开始好转。

但库兹涅茨曲线描述的环境现象并不普遍。例如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发达国家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下降,主要原因与其说是治理,还不如说是由于能源结构的重大变化,不仅从燃煤改为燃油,许多国家甚至进口的石油还必须是含硫量很低的轻油。

如果考察资源存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也不符合库兹涅茨曲线。在资源总量不变的条件下,经济规模与资源存量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经济规模越大,某一时点上保持下来的资源存量就越少。

即使在环发关系与库兹涅茨曲线相符的场合,也不是任何环境恶化趋势都会逆转的。因为环境阈值的存在,环境恶化程度超过环境阈值就难以逆转,使生态系统崩溃。

所以,这种观点过于机械,不利于后发展国家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后发展国家的任务,就是在考虑经济发展总效益的前提下,降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弧度,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处理好经济与环境的冲突关系。

(二)环境定价难题

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源于对商品价值的认识,也由此形成了价值论的两大流派: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但在传统经济学系统框架下去定义、解释环境的价值无疑显得力不从心。

但我们可以借鉴环境产权及其市场化和皮古税费导致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环境时付费来为环境定价。当然,两种定价的方式不一样。皮古税费是政府定价行为,而环境产权的价格是由市场产生的。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立场出发,一旦某种环境被使用的成本大于零,就意味着该种环境已具有稀缺性。稀缺性导致竞争性使用,产生以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关系的必要,于是产生了价值,也就产生了通过某种方式为之定价的需要。

另外一个重要思路是应用可持续发展原则对环境的价值进行评估。可持续发展概念与传统发展观之间的关键差别在于,可持续发展承担了对未来的义务,即环境价值总量的稳定。我们可以在这些原则下探索具体的环境定价方法。

(三)经济与环境冲突之博弈论难题

环境本身是有价值的,由于环境的价值才形成了环境的社会成本。忽视环境价值从而忽视环境的社会成本,使人类的经济活动一开始就只考虑个人成本,以个人成本作为生产成本的标准来决定生产活动,以至发展到后来,即使全社会对环境价值都有了认同,但生产者各方都已处在“囚徒困境”之中(“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范例,用以说明信息不完全条件下抛弃合作,从而放弃了最优方案达到目标的现象),使得单独承担个人成本以外的那部分环境成本的生产者必然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各方都选择了置环境成本于不顾,只按自己的个人边际成本决定生产,从而使环境一再恶化。

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博弈关系是导致经济与环境内在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不研究这一博弈关系,就无法从根本上解构这一主要矛盾。

(四)经济与环境冲突之外部性难题

按照福利经济学原理,经济与环境的冲突是由于个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不相等造成的。企业的个人边际成本没有把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这一部分社会成本计算在内,因而个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但社会边际成本却大于社会边际收益,造成外部不经济,即环境的损害。

科斯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只要产权明确,则无论最初的产权是如何分配的,通过交易总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外部性也就可以消除。但在现实中,人们较为注意的是那些能够被估计损益的外部性,而忽略不具有市场价格的环境外部性。例如,随着人口规模扩大而发生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缩小和生物多样性的缩减。这类问题很难用损益尺度去加以评价,很不容易被识别出来。

到目前为止,各理论仍主要集中于经济与环境的冲突机理上,未能就解决这一对矛盾提出具体的对策性理论。本研究拟在此方面做出尝试,提出解决这一矛盾的冲突解构理论。而在理论的实践运用中,由于存在不同的冲突情况,故冲突解构理论也将根据不同的冲突类型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冲突解构模式。

二、冲突解构模型的提出与具体内容

(一)模型的前提假设

传统经济学只把经济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来研究,环境成为一个外生变量而不在研究范围内。在研究经济与环境冲突问题上,应把经济与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环境是这一整体中的内生变量(如图2—1)。这里的环境是指包括资源和生态在内的人类生存环境。把经济与环境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是模型的第一个前提假设。

图2—1 以经济与环境为整体的系统

第二个假设,经济与环境不仅是统一整体,还是一个封闭体系。在封闭系统中没有对系统外部的投入,也没有对系统外部的产出。热力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在一个封闭系统中,能量和物质不能产生或消灭。根据这一定律,从环境进入经济的原材料和能量,或在经济中积聚,或作为废弃物回归到环境中。这样,当对环境的消费超过自然界的吸收能力时,环境财产所提供的服务就会减少,环境财产则过度贬值。

所以,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总的社会成本就包括了生产者的个人成本和生产者对社会带来的环境成本,而相对于个人成本而言的外在成本则集中体现为环境成本。在收益方面,总的社会收益包括了生产者的个人收益和生产者为社会带来的环境收益,而相对于个人收益而言的外在收益主要体现为环境收益。可表示为:

Cs=Cp+Ce (2—1)

Rs=Rp+Re (2—2)

从而有:

MCs=MCp+MCe (2—3)

MRs=MRp+MRe (2—4)

其中Cs为社会成本,Cp为个人成本,Ce为生产者产生的外在成本,即对社会带来的环境成本,Rs为社会收益,rp为个人收益,Re为生产者产生的外在收益,即为社会带来的环境收益。M为边际变量。

在环境与经济系统中,传统的外在成本则主要体现为系统中的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则体现为环境受到损害。

同样,在环境与经济系统中,传统的外在收益则主要体现为系统中的环境收益,环境收益体现为环境的改善。

(二)冲突解构理论内容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在于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但其冲突有不同的情况,我们应根据其存在的不同冲突类型来制定相应的解构模式,以进行针对性的分类指导。

1.完全解构模式

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如果生产者选择环境成本不大于零的生产,且无需因此而增加生产成本或降低生产收益,则按此方式选择生产与形成协调机制,就完全解决了经济与环境的冲突,即完全解构模式。

在成本方面,生产者选择了环境的边际成本为零,说明了生产者的生产没有造成对环境的损害,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生产者的生产没有带来传统意义上的外在成本,生产者的个人成本就是整个社会成本。因:

MCs=MCp+MCe

且:

MCe=0

所以:

MCs=MCp

在收益方面,生产者的个人边际收益也不因选择环境的边际成本为零而降低,而生产者所带来的环境收益至少为零。因:

MRs=MRp+MRe

且:

MRe≥0

所以:

MRs≥MRp

这说明在完全解构模式中,社会边际收益至少等于个人边际收益,若存在环境边际收益,则社会边际收益就大于个人边际收益。

在生产方面,因生产者的个人边际收益和个人边际成本不受影响,生产者仍按照原有的个人边际收益和个人边际成本决定自己的产量,按利润最大化原则:

MCp=MRp

生产者的产量(Q)没有受到影响,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个人边际收益量与产品价格(P)相等:

MRp=P

生产者的个人收益(Rp)为价格与产量的乘积:

Rp=P·Q

故生产者的收益不变。

完全解构模式可以形成一种理想的协调机制,即经济活动与环境效益在一定时空范围内成为共同效益体现者。

完全解构模式的优势在于:从经济角度看,完全解构模式符合产业发展趋势,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环境角度看,完全解构模式不是以环境收益来弥补环境损害,而是选择对环境没有损害来进行生产,无需事后治理;从经济与环境协调的角度看,完全解构模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损害环境,使发展经济与保持环境兼顾并行。所以,完全解构模式是解构经济与环境冲突最理想的模式。

另外,完全解构模式对生产者还有更积极的意义。生产者选择该生产方式时,如果存在环境边际收益,则生产者可利用产生的环境收益进一步提高个人收益。在马歇尔提到的养蜂人与果农的例子中,一个养蜂人在果园旁养蜂。蜜蜂在果园采花蜜并产出蜂蜜,但养蜂人并未为花蜜付出成本,这是养蜂人得到的外部收益。同样,种果人也得到蜜蜂传授花粉之便利,但种果人也并未因此付成本,这是种果人得到的外部收益。此时,若种果人能拥有养蜂人对蜜蜂的生产,那么,种果人就把自己所产生的外部性实现内部化,从而提高种果人的收益。如图2—2所示,即使个人边际成本提高,如果P*·Q*>P[,1]·Q[,1],则其个人收益仍比原来有了提高。

图2—2

2.比较解构模式

对于全社会而言,完全解构模式不可能解决所有冲突,因为许多生产方式还不可能做到完全没有环境成本。

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如果某项经济活动存在环境成本,即对环境的损害,则应使生产者所产生的环境收益不小于其所产生的环境成本,以保持环境存量的稳定,维持经济与环境系统的平衡。这种解决经济与环境冲突的模式就是比较解构模式,其需要在环境成本与环境收益之间作出比较与平衡。

比较解构模式的环境边际成本大于零,其协调的目标是使环境的净收益至少为零(MRe-MCe≥0)。例如对生产者给环境造成的损害实施征收税费的方法,而征收的税费如果用于环境的治理,实际上是提高了环境的边际收益,而生产者被征收税费会提高其个人边际成本,从而造成产量下降,而其产量的下降又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对生产者而言,他往往在被征收税费和实施技术改造两者中作出选择,如果其通过提高技术含量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使环境的边际成本减少到可免于被征收税费的程度,而且其技术改造使个人边际成本的提高不大于被征收税费而提高的个人边际成本,生产者就会选择提高技术含量的途径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因为生产者通过提高技术含量来降低环境边际成本的同时,还可能因技术含量的增加而提高了产品竞争力,使个人边际收益提高。

比较解构模式要求生产者所产生的环境边际收益不小于其环境边际成本,往往会造成生产者个人成本的上升,从表面上看限制了生产者的生产,对经济发展不利。其实,正如上面所分析的,生产者无论选择提高环境的边际收益还是选择降低环境的边际成本,其结果都可以迫使生产者进行技术改造以降低对环境的损害,从而使产品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在改善环境方面,通过使生产者所产生的环境边际收益不小于其环境边际成本,使环境受到的损害得到补偿,至少保持了环境状况的稳定。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至少保持了社会福利水平的稳定。如果环境边际收益大于其环境边际成本,环境就会朝着改善的方向发展。

所以,比较解构模式可以解决经济与环境的冲突,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极限解构模式

环境存在“阈值”即极限问题,如果环境恶化突破极限,就会到达一个不可逆转的较为劣势的环境状态去寻求新的平衡。例如湖泊恶化为沼泽后就再也无法恢复为湖泊。

在经济与环境系统中,不论某项经济活动是否存在环境成本,只要该项经济活动所处的环境已处于极限状态,则生产者只能选择没有环境成本的生产方式,以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并最终危及生产。这种解构经济与环境冲突的模式即为极限解构模式。

对于极限解构模式,因环境已处于极限状态,再承担环境成本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而环境一旦形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实际上就是某一环境形态的崩溃,这样一来,再大的投入都可能无济于事,而且在此环境下的生产也是不可能持续的。所以要求生产者对环境不能造成损害,生产者至少要选择环境成本为零的生产方式。对于原来存在着环境成本的生产者而言,选择环境成本为零实际上意味着停产、转产,因为只要继续从事原有的生产,无论产量多少,都必然存在环境成本。如果实行转产,可以转到不处于环境极限状态的地区或在原地区实行完全解构模式的生产。

(三)解构模式的运用对比

在三种模式中,最为理想的是完全解构模式。首先,完全解构模式不存在环境损害,无需对环境进行补偿或事后治理,既保持了原有的环境状态,又节约了环境治理成本。再者,生产者没有因选择环境成本为零的生产方式而被提高个人成本或降低收益。相反,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由于符合完全解构模式的产业往往是一些环保型、生态型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因适应社会对环保的需求而具有较传统产业更强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所以,这类产业能获得更高的个人收益。无论从发展经济还是改善环境或是两者的协调来考虑,完全解构模式都是首选的生产生活方式。

但对于全社会而言,通过完全解构模式进行生产所能提供的产品无法完全满足各种不同的社会需求,而相当部分的生产方式还不可能做到没有环境成本。所以,采取比较解构模式就不可避免。比较解构模式的生产方式存在着环境成本,需要对环境进行补偿和事后治理,对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和短期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长期良性发展。这也是当代人之间公平和代际公平之间的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所以,比较解构模式应与完全解构模式同时存在。而且,随着比较解构模式中环境成本的不断下降,一些比较解构模式的生产方式可以转化为完全解构模式,而当今世界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从经济与环境的比较解构模式向完全解构模式的发展。

对环境处于极限状态下的生产,只能采取极限解构模式的生产方式,这对生产者往往意味着放弃原有的生产。极限解构模式实际上是放弃原有对环境不利的生产方式而重新选择有利于经济与环境协调生产方式,是向比较解构模式和完全解构模式的过渡,同样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长远发展,是特定条件下解决经济与环境冲突的必然选择。

三、模型检验

为检验其有效性,我们把冲突解构模型放到实践中进行实证分析。

以长江上游严重的水土流失为例,一个时期以来,水土流失使该地区原本有限的耕地资源更趋紧张,人们的生存条件受到直接威胁。而滑坡、泥石流的频繁暴发更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所有的这一切,主要是因为长江上游地区的生产生活所造成的环境成本远大于其环境收益,而对许多活动而言甚至只有环境成本而没有环境收益。相当一部分环境状况其实已处于极限状态,若再承受环境成本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于1989年起开始实施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我们把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分类后发现,其中属于或接近完全解构模式的有:营造水土保持林、荒地种草、种植经济果木林;属于或接近比较解构模式的有:把坡地改成梯田、水电开发;属于极限解构模式的有: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实行封禁治理等。

完全解构模式的措施如营造水土保持林、荒地种草、种植经济果木林等不仅没有环境成本,而且还具有较好的环境收益和个人收益。营造水土保持林、荒地种草是以治理环境为出发点,其直接的目的是使该项活动的环境边际收益大于零,且不存在环境成本。而随着该项活动对环境的改善,即水土得到保持、土地利用价值的不断提高,将进入林木可用、土地可耕的良性循环,从而带来可观的个人收益。而经济林与经济草地更可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种植经济果木林其出发点往往是获取个人收益,但长江上游流域的经济果木林多选择荒山荒地而植,或先对荒山荒地进行改造以提高其土地利用价值后才种植经济果木林,所以,该项活动在追求和获得个人收益的同时能获得环境收益且没有环境成本。

在比较解构模式的措施中,把坡地改成梯田可以减少坡地的水土流失程度和增加个人收益,但这不是治理坡地水土流失最有效的方法,最有效的方法是使坡地完全植被化。坡地改成梯田后,使坡地的水土流失减少,但梯田的防流失效果不如完全植被化,仍存在环境成本,但可以兼顾当地的生活需要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而对于燃料短缺的水土流失区,用发展小水电来代替植物燃料能源,可避免林木的过度砍伐,从而收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之效。值得注意的是,梯田与小水电都存在一定的环境成本,但在以往的实践中并没有意识到对此环境成本进行补偿,由此可见解构模式对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

极限解构模式的措施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实行封禁治理等就是放弃目前的、短期的经济利益,只考虑杜绝环境成本、提高环境收益。把原来存在环境成本的耕地改为没有环境成本的林地和草地,短期内将丧失原有耕地所带来的个人收益(国家以补贴弥补个人收益),然而环境收益却大幅提高。这对拯救处于极限状态的环境是最有效的方法。在实践中,由于环境治理成本的提高与环境的破坏程度并非同比例增长,环境治理成本是随着环境破坏程度的增加而加速提高,所以往往并非等到环境处于极限状态时才采取极限解构模式。

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在实际操作上也并没有等到环境处于极限状态时才采用极限型政策,而是在许多需要改善环境的地方尽早地实施,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及更短的周期来改善环境和解决冲突。

通过以上对策,治理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截至1996年底,工程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8万平方公里,占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总面积35.2万平方公里的13.1%,为改善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促进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冲突解构模型是有效的,对解决经济与环境的冲突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结论

在构建可持续发展城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经济与环境的冲突这一主要矛盾,具体应根据不同的冲突类型而采取相应的解构模式加以解决。本文提出的冲突解构模型包括完全解构模式、比较解构模式和极限解构模式,不仅有利于包括自然资源与生态在内的环境与经济的协调,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而且对产业结构的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起着良性促进作用,对城市化进程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试点有积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而本研究的下一步工作将重点探索环境定价难题,以使冲突解构理论运用于可持续发展城市实践中可以进一步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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