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伦理与企业伦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德性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9)04-046807
一般说来,企业伦理是一种规范伦理。西方学者共确定了三种企业伦理的道德推理方式:综合社会契约论、后果性原则、非后果性原则①。在这三种道德推理方式中并不包括德性论的方式。坚持以德性论方式来解读企业伦理的代表性人物只有美国著名经济伦理学家罗伯特·C·所罗门(Robert C.Solomon)。国内也只有曹刚教授、王小锡教授、陈根法教授分别在《儒家德性经济论》、《经济的德性》、《德性论》等著述中,就德性与经济的关系对此有过探讨,少有学者从德性伦理的角度来认识企业伦理。正如很多学者所认为的,企业伦理不是一些适用于个人的道德准则在企业组织上的套用,不能简单地与个人伦理等同,不能化约为个人伦理。但是,这并不能得出企业伦理的经济道德价值形态中就没有德性论的结论。
一、德性伦理的实质及其伦理价值类型
在伦理学史上,德性伦理学是伦理学最初的理论形态,在西方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为代表,在中国则以儒家的伦理学为代表。随着基督教伦理学的产生和时代的变化,德性伦理学逐渐被边缘化。在当代世界伦理学领域,A·麦金太尔(A.MacIntyre)、M·桑德尔(M.Sandel)以及C·泰勒(C.Taylor)等人则企图通过复兴亚里士多德德性论传统,来诊疗现代社会的“道德碎片”和“德性失落”现实,从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带有强烈现代性色彩的“德性伦理运动”。
所谓德性伦理学,顾名思义,就是把如何形成或培养人的道德德性作为关切的中心问题的伦理学。它是与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规范伦理学(或准则伦理学)等处于同一层次的伦理学理论类型。元伦理学因为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对道德判断和道德命题的语义和逻辑分析而明显区别于规范伦理学和德性伦理学。因此,这三种伦理学相区别的关键就在于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的区别。规范伦理学的关键概念是“规范伦理”,德性伦理学的关键概念是“德性伦理”,因而这两种伦理学的区别又可转化为“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的区别。所谓规范伦理,就是关于人的行为的各种规范和准则的道德价值类型,它关注的中心问题是“一个人应该如何行为”;所谓德性伦理,就是以德性或美德的视野来理解和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理性,它关注的中心问题是“一个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现代德性伦理学者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在把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相比较后,认为德性伦理有以下特征:其一,它以行为者为中心,而不以行为为中心;其二,它关心的是人的“在”的状态,而不是“行”的规条;其三,它强调“我应该成为何种人”,而不是“我应该做什么”;其四,它采用特定的具有美德的概念,而不是义务的概念作为基本概念;其五,它排斥把伦理学当作一种能够提供特殊行为指导规则或原则的汇集[1](第17页)。这五条实质上揭示了德性伦理的四个关键词:德性、实践过程、行为者、幸福②。在此,我们可以此为依据,具体地揭示德性伦理的特征。
其一,德性伦理的核心在于德性。规范伦理的核心是“规范”、“准则”,其价值指向是“行为”;而德性伦理的核心则是“德性”,其价值指向是“行为者”。内森·R·科勒(Nathan R.Kollar)说:“大多数当代伦理学(即规范伦理学——引者注)都以规范或效果所证明的特定行为为中心。美德伦理学则以作为善的品质之结果的善的评价为中心。”[2](第915页)而关于“德性”,由于道德历史的错综复杂,很难给其明确定义。它最先由希腊文arete演化而来,意为品行和才能。“在希腊文中arete原指任何事物的特长、用处和功能,《希英大辞典》解释为goodness,excellence of any kind。人、动物和任何一种自然物都自身所固有的,而其他物却没有的特性、品性、用处和功能。”[3](第167页)亚里士多德也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德性”的,在他那里,这一词既指“virtue”即美德,也指“excellence”即卓越。而“卓越”意指“做得好”。亚里士多德说:“一切德性,只要某物以它为德性,就不但要使这东西状况良好,并且要给予它优秀的功能……德性就是种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4](第35页)他还把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两种,其中理智德性可教,而伦理德性则不可教。麦金泰尔在考察了历史上各种德性观后说:“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缺乏这种德性,就无从获得这些利益。”[5](第241页)由此可见,所谓德性,就其一般意义而言,就是指人的优秀品质或品性,即美德。美德本身就是优秀的,是我们生活中普普通通的每个人都可以获得的品质,它有助于普遍向善,但并不因为其本身具有如此高尚的目的指向而变得高不可攀。正是在此意义上,所罗门说:“一种美德的本身就是优秀的;它可能并非一种特殊的技能或者特长(就像是一个好木匠或者优秀的篮球手),而是一种如何与他人相处的范例,以个人的思想、感觉和行为的方式来证明整个社会的理想和目标。”[6](第236页)“从最根本的本质来说,美德有助于普遍向善。”[6](第239页)
其二,德性与多变的实践过程相联系。当代德性伦理学者都认为,德性伦理学以行为者为中心。但在具体谈到行为者的德性时,谁也脱离不了行为者的行为活动。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我们探讨德性的目的“不是为了知道德性是什么,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所以,我们所探讨的必然是实践,是怎样去行动”[4](第29页)。麦金泰尔在界定“德性”时,也联系“实践”,尽管他对“实践”的使用有其特殊的含义。他说:“我要赋予‘实践’的意思是:通过任何一种连贯的、复杂的、有着社会稳定性的人类协作活动方式,在力图达到那些卓越的标准——这些标准既适合于某种特定的活动方式,也对这种活动方式具有部分决定性——的过程中,这种活动方式的内在利益就可获得,其结果是,与这种活动和追求不可分离的,为实现卓越的人的力量,以及人的目的和利益观念都系统地扩展了。”[5](第237页)我的理解是,所谓实践,就是身体力行美德,美德之所以为美德,是通过行为体现出来的。亚里士多德说:“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表现勇敢才能成为勇敢的。”“品质追随着相同的实现活动。所以,一定要十分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品质正是以实现活动而不同。”[4](第28页)所罗门说:“即使是真诚地赞同善德善举,不身体力行的话,也毫无意义。美德的价值寓于行动之中。”[7](第7页)可见,“与多变的实践活动相联系是美德最重要的特征之一”[6](第233页)。美德只有在实践中才可能形成,同样,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体现其价值。要想让美德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就必须让人能够在实践中践行美德。
其三,德性伦理强调个体与团体的互动。德性伦理所强调的“行为者”,既包括个体,也包括团体。麦金泰尔认为,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德性伦理关于德性与法则的关系,所隐含的是德性与团体的关系。“团体”在亚里士多德时代是指城邦,他将团体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按照麦金泰尔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的“团体”是由对善与德性有着广泛一致看法的个体成员所构成的共同体。这种对德性的性质和意义的一致看法是团体形成的联结纽带,依这一纽带而建立的团体的目标或职能是:要实现共同计划,要为参与团体的所有成员带来共同享有的利益。亚里士多德将人们首先视为有组织的团体中的成员,即个体是团体中的个体,个体的职能由团体赋予,个体的意义在团体中展示,个体的目标在团体中实现。任何个体都不是纯粹的个体,而是社会化的构成。当然,亚里士多德在重视团体作用的同时,并不否定团体中个体的作用。毕竟,团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团体的价值和目标还得由个体来共同实现。因此,团体要得到个体的拥护、激发个体的潜能,就必须尊重个体正当的个性发展和利益需求。那么,如何让那些棱角分明、个性不一的个体融入一个团体并保持团体的和谐?一般情况下,个体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一定道德规范的调配下生活,德性则意味着个人所具有的获得性品质。如果团体中的个体都具有了这些获得性品质,那么就可以在尊重个体个性的基础上维持团体的统一性了。
其四,德性伦理强调德性是幸福的根本要素。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是完满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4](第13页)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幸福是人的一切活动的目的。然而幸福又如何获得?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获得幸福的根本要素。也就是说,德性有一种向善的力量,它能使人拥有善,从而获得幸福。在实践中美德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东西。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美满的生活、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人生和道德早已合而为一,道德并不是作为一种约束与我们的自然倾向相抵触,而是与之协调并成为我们性格特征的一部分”[6](第234页)。
二、企业伦理包括德性伦理
德性伦理学的复兴虽然可以看作是理论伦理学发展中的事件,但其影响则已波及应用伦理学领域,包括经济伦理学。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德性与商业是对立的。现实中也有很多人认为,商业是一个丛林,一场战争,一场游戏,一个以利润为唯一目的的巨大的资本主义机器。总之,商业是一个不应该讲道德的领域。这些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历史证明,商业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当然,被人们所蔑视的缺乏道德的行为在古往今来的商业活动中确实存在,而且在当今的表现方式更加复杂,影响更加恶劣,但这恰好证明企业行为不能缺乏伦理,经济美德是企业必须具备的经营美德③。
企业伦理首先是企业在社会中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基础。所谓企业是指适应一定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个体”所组成的、组织严密、体系完整、相互关系密切的“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而组成的集合体”,是“有着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分工”的正式的利益共同体[8](第369页)。在现代社会,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提供者,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与我们所有人发生联系,人们离不开企业,企业已成为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既然如此,社会当然有理由要求企业为行使这种力量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任何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的支持、认同与接纳。因此,作为一个“企业公民”,在追求自己正当利益时,应该重视社会利益,对社会负责。只有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企业才能实现良性经营,经济最终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社会施加于企业的限制或要求通常是道德性的。”因为它“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必须以社会作为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保证”[9](第20页)。
企业伦理也是市场经济伦理属性在企业中的表现。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是最重要、最主要的经济主体,同时也是特定利益关系的载体。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伦理二重性的经济形式[10](第51页),这种伦理二重性就是通过企业行为体现出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身价值只有通过提供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交换才能获取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就决定了企业行为首先是一种利他性、服务性的行为。但是,各企业又都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都有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即独立的、不可侵犯的企业自身利益。这又决定了企业行为的利己性、牟利性特征。因而,企业实质上是一个把利他性和利己性、服务性和牟利性内在地集于一身的统一体。这种利他性和利己性、服务性和牟利性就是企业的伦理二重性。这种伦理二重性本性决定了企业必须处理利他性与利己性、服务性与牟利性的矛盾,即企业与员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调整和处理这些利益关系的观念、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所构成的结果就是企业伦理。因此,所谓企业伦理,就是市场经济伦理属性在企业上的表现,是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不能不表现出的伦理属性的天然结晶。
企业伦理既包括规范伦理,也包括德性伦理。企业规范伦理就是企业行为中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准则,企业德性伦理就是企业家和员工所应具备的经济美德④。企业伦理首先指企业整体的伦理,这是一种团体伦理,因为企业是一个团体。作为一个正式的团体,企业具备三个要素:企业目标、企业结构、企业文化。目标、结构、文化都是以整体的形式即企业的团体性行为出现的。伦理就蕴含于其中,即企业团体的伦理价值观,它也以企业整体的形式出现。企业伦理所要处理的伦理关系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外部关系,处理这些外部关系需要合法、诚信、公平、健全的责任意识等整体伦理意识。但这些整体伦理意识最终还是落实在企业家和员工即道德主体身上,是他或她所体现的经济美德,所以最终还属德性伦理。企业伦理还包括企业中的个体伦理,而企业中的个体伦理又可分为企业家伦理和员工伦理。企业家伦理和员工伦理就是企业家的诚实、公平、信任、坚韧等美德和员工的友善、荣誉、忠诚、廉耻等美德,这些美德当然属于德性伦理。
三、德性伦理对企业伦理的支持
由于企业伦理的最终落脚点仍然是德性伦理,因而企业伦理与德性伦理是相通的。那么德性伦理是否具有企业伦理可资利用之处?
德性伦理以“行为者”的“德性”为核心,具体到企业,就是企业家和员工的德性,这相对于企业行为具有独特的价值。
首先,德性能使人们正确地理解企业行为⑤。所罗门说:“美德道德能够给我们对商业的理解和对商业伦理的特别关注带来……益处。”[6](第231页)这是美德作用于企业行为的内在表现,也是最根本的表现。在德性论看来,美德是一种力量,能够作用于人的内心,具有超越性和自律性的特点。其超越性的特点使企业认识到,在经济活动中不能局限于狭隘的私利而思考和行动,要从更高的层次上来理解经济活动,经济的目的是“实现普遍的繁荣,分配上的公平和对优秀的奖励”[6](第324页),谋取利润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其自律性则使企业认识到,不以道德原则、规范为约束,而要自觉、自愿地体认美德。美德强调合作,合作对于企业来说,能够节省资源、提高效率。但是,美德也不排斥竞争,真正的竞争并不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或者两败俱伤,而是“健康、公平和积极,鼓励优秀、创新、效率和生产力,而不仅仅是领先对手或是消灭对手”[6](第75页)。竞争本身是智慧、才能的比赛,同时也是品德、人格的比赛,健康的竞争可以激发竞争参与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事实上所有的竞争预先假设着一个双方互相接受和尊重的基础。”[6](第276页)这样的竞争才是正当的、公平的竞争。在正当的目的、手段和方式下的竞争,能使参与者的智慧、才能和人格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和表现,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率,实现理想目标。
其次,美德使经济交易成为可能。根据德性论,企业行为中是蕴含着德性伦理的,商业和美德并不对立,正是企业行为中蕴含的美德使得它具有了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所罗门说:“商业伴随着文明的产生而产生,而且已经成为了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它与美德、集体认识和最低限度的相互信任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没有以上这些,就不会有各种生产、交换、互利互惠等活动,更不用说商业本身了。”[6](第9页)的确,没有一点点信任、坦白和诚实,就不会有经济活动,“商业的前提就是参与方的美德”[6](第255页)。
再次,美德能够使经济的运行“更有效率,也更为成功”[6](第235页)。一方面,美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交易双方都具有美德,能对彼此物品的所有权和转让权予以认可和尊重,则这一共识就能促进双方的信任,这样,他们就会选择交易的方式来增进彼此的利益,从而使决策简单,减少交易费用。尽管降低交易成本、谋取利润的最大化不是企业行为的目的,但它能够促进企业更好地实现经济目的。另一方面,美德可以使企业获得良好的声誉。虽然美德是一种内在的品质,但它总是会通过外在的行为表现出来,在企业内部体现为关心员工,生产高质量的产品,等等;对外表现为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参与恶性竞争,诚信经营,等等。一个关爱员工的企业会让员工更愿意将这个环境作为实现自己价值的平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充满活力,股东更愿意投资,商家更愿意合作,顾客更愿意购买产品……美德会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订单。
德性伦理强调与多变的实践过程相联系,强调德性的践履,这种实践论视野有利于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促使人们从企业行为就是一种谋利行为的传统看法转变为企业行为是一种实践的现代看法。强调德性伦理与企业伦理的可通约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告诉人们企业行为中有哪些美德,而是如所罗门所言:“商业是一种实践,它有着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是一种游戏”[6](第146页),“商业的目的是促进繁荣,提供人们必需的和渴望获得的商品,使生活变得更宽裕”[6](第139页)。作为一种实践,企业行为是以伦理为基础的,或者说,伦理本来就定义着企业行为,其本质是为社会提供财富、服务大众、关心员工,而利润则不过是做到了各方面的结果和回报,是实践的结果。二是希望企业家和员工能够身体力行经济美德,真正做到知行统一。
德性伦理的团体论有利于企业正确处理与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前文指出,德性伦理以“行为者”为中心,而其行为者既包括个体,也包括团体,这种团体也可指企业。就企业与企业的关系来看,某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它与其它企业之间的和谐共处;就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来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又离不开其内部成员的和谐共处。这是一种团体主义的企业伦理观:企业方面,它是一个团体,有着统一的价值观和目标,它要求任何员工都把自己当作企业团体中的个体,把目标放在和谐发展的团体中去实现;个人方面,企业不能把员工当作赚钱机器,而是当作有思想、有个性的人,要求企业尊重员工的利益需求。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企业家和员工对各自德性的占有与践履。总之,以德性伦理的团体论来看待企业伦理,就是一种“将企业和个人都不视做孤立的自我整体。企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也因企业而获得自身的一个身份”[6](第182页),即个人与企业和谐互动、共生共享的企业伦理。
德性伦理的幸福观与成功观也可以引入企业伦理。用德性伦理的幸福观来看待企业伦理,就是持如此观点: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的商业目的也是追求某种幸福,这种幸福追求与其他幸福追求一样,必须以德性为基础。现实中有很多人认为利润是企业行为的唯一目的。这是把幸福与德性错了位,其原因在于这些人混淆了企业行为的“目标”和“目的”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目标是实践的内在东西。实践的目的是参与实践的原因”[6](第141页)。也就是说,在企业行为中利润只是阶段性的目标,而且利润的获得最终是为了实现一种普遍的善、使人们得到幸福。正因为他们误把利润当作企业行为的目的,所以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迷失了方向。当然,德性伦理幸福观的目的不是要否认利润目标在企业行为中的重要性,而是希望提醒人们——在企业行为中美德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东西。德性伦理的成功观即“卓越”理念也可运用到企业伦理上。所谓卓越不仅要求“做得漂亮”,而且要“施予善行”,因而,这个词综合了市场的要求和伦理的要求。也就是说,卓越暗指好的价值,“做得好”的“好”指市场价值,同时也指道德价值。因此,企业行为既要符合市场的要求,也要满足伦理上的期望,才能算“做得好”。在市场价值方面,企业行为表现出优异的品性往往能得到回报,而评价“回报”的尺度是“成功”,但这种“成功”有一个预设——以德得得——靠“勤奋的工作、能力”来获得成功。“公司和大团体的繁荣要求其成员的智慧、才能和勤奋的工作。”“自由的公司系统的核心仍然是胆识、智慧、能力和勤奋工作,而不是运气。”[6](第185页)因此,虽然卓越应当得到适当回报,但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回报。同时,强调卓越也不是鼓励盲目竞争,挤兑别人,突显自己。“卓越首先是合作与竞争。它本质上代表了对更大群体的贡献。”[6](第191页)“卓越意味着尽最大努力,并且激发别人做出最大努力。”[6](第192页)卓越之于企业经营,就是强调企业合乎经营美德地通过市场,有规划地做好事。企业伦理并不是卓越的绊脚石,而是所有追求卓越的企业经营者们的必备素质。因此,企业经营管理是对企业伦理的一项重大试验,其是否成功“取决于其是否激励卓越,是否激发其从业者身上的美德”[6](第193页)。
四、企业德性伦理需要企业规范伦理作为副本
尽管德性伦理具有诸多优势,它与企业伦理可以通约,但正如伦理学中规范与美德“一个都不能少”一样,企业伦理中企业规范伦理和企业德性伦理都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企业德性伦理需要企业规范伦理的支撑。正如麦金泰尔所言:“任何充分的德性伦理都需要‘一种法则伦理’作为其副本。”[11](前言第2页)
企业德性伦理过分强调企业家和员工的德性,而德性往往是内在的东西,虽然它可以通过人们一连串的长期行为表现出来,但它终究关注的是主体的内在动机。因而,在评价方式上,它坚持的是动机论。而评价行为时,仅仅坚持动机,忽视后果,就使人们很难确定一个企业的行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虽然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一个方法:像勇敢的或公正的人所做的那样去做,但这一方法可进一步追问:第一个勇敢的或公正的人像谁那样去做才能做出勇敢的或公正的行为呢?亚里士多德无法回答,只好诉诸人的良好的判断力或实践智慧,但这又与人的日常行为及其规范联系起来了。这说明,如果完全撇开企业规范伦理而依靠企业德性伦理来解决企业行为的伦理问题是不彻底的。
无论是规范伦理,还是德性伦理,都有与之相应的历史、文化背景。历史地看,德性伦理适应于人际交往极其有限、生存空间相对封闭的传统社会。在那种社会背景下,德性伦理处于强约束的地位;而现代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利益与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人和各种组织的伦理选择多样化,要对现代社会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必然要依靠某种普遍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去规约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与稳定。因而,在现代伦理理论研究中,规范伦理成为主导的形态,现代经济伦理研究的主流也采用规范伦理的研究方式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同社会生活中一样,经济活动领域中各种道德价值观念也是相互冲突的,规范伦理并没有实现整合经济秩序、指导企业行为的预期,反而陷入了更深的经济价值观危机,各种企业败德行为频频上演。这又需要我们转向德性伦理,从中挖掘资源以从根本上解决当代企业伦理中的问题。企业伦理中仅有告诉企业应该怎样行动的规范伦理是不够的,因为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为什么要遵守这些规范以及这些规范从何而来等问题;企业伦理离不开对企业经济目的的追问、离不开对企业家和员工的品格和人生整体的关怀。强调企业德性伦理不过是要对企业伦理价值进行实实在在的描述,“这些价值通过激发真正生活和工作在商业中的人们来支配商业和商业企业”[6](第115页)。其目的是力图弥补规范伦理在企业伦理中的局限性,向人们证明: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除了规范伦理外,我们还需要德性伦理、需要挖掘德性的力量。因而,规范伦理并没被宣布为无效。在对企业行为的规约与激励中,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二者可以互为补充:德性伦理关注企业家和员工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作为一种“内指型”道德,它对他们提出较高的要求,在多层次道德体系中属于高层道德而非基本道德,可带给他们理想主义的诉求;规范伦理作为一种底线伦理,可对企业家和员工的行为提出基本的要求。因此,我们可以用规范伦理去规范企业家和员工的行动,用德性伦理去指导企业家和员工的生活和自我完善,以及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发展[12](第30页)。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一个尊重美德的社会环境以及相关的制度安排,也是德性伦理所需要的“法则伦理副本”。虽然美德的培养需要个体的自觉,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也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规则等强制性力量来维系。正如所罗门所言:“如果缺乏一个认同并褒奖美德的环境,个人的美德可能会逐渐消退,甚至带来自我挫败……商业伦理不能仅仅局限于对美德的描述和赞美;它也必须参与到孕育这些美德并为它们提供组织环境的过程中。”[6](第319-320页)
注释:
①美国非常有影响的戴维·J·弗里切著的《商业伦理学》中第3章“道德标准”就只指出了这三种道德推理方式,其中综合社会契约论包括最高规范、宏观社会契约、微观社会契约,后果性原则包括利己主义、功利主义,非后果性原则包括权利原则、公正原则。
②其中第一条所揭示的是“行为者”即德性伦理的主体,第二条所揭示的是“实践过程”即德性伦理是如何展开的,第三条所揭示的是“幸福”即德性伦理的目的,第四、五条所揭示的是“德性”即德性伦理的核心。但“德性”作为德性伦理的核心,也渗透在其他几条里面,只不过第四、五条直接指向这一核心。
③学界一般用包含经济美德的“经济伦理”来统摄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所应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应具备的道德品性。按通常的理解,经济伦理分三个层次,即关于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中的伦理问题的宏观经济伦理、关于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伦理问题的中观经济伦理、关于经济个体行为的伦理问题的微观经济伦理。这三个层次都有德性伦理即美德渗透于其中,为凸显其重要性,可将其统称为“经济美德”。企业伦理属于经济伦理的中观层次。
④企业伦理可以采取多种划分方式。从伦理学理论形态来看,企业伦理可分为企业规范伦理、企业德性伦理等;从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来看,企业伦理可分为企业经济伦理、企业制度伦理、企业管理伦理、企业科技伦理、企业生态伦理等;从企业的内外部关系来看,企业伦理可分为企业整体伦理和企业中的个体伦理。但无论采取哪种划分方式,德性伦理都是企业伦理得以落实的重要载体。
⑤企业行为虽然可分为企业整体行为和企业中的个体行为,但最终都是落实在企业中的个体行为上。
标签:伦理学论文; 企业伦理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文化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商业竞争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商业伦理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