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回顾与经验总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中论文,改革开放论文,社会主义民主论文,特色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64X(2009)01-0006-0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后,我们党又重新开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此后的三十年间,几代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改革开放迎来30周年之际,回顾波澜壮阔30年民主里程,总结成功的经验,提出今后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思路,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历程
综观我国1978年以来30年民主建设的历史可以看出,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并根据各自不同时代的情况和特点,采取符合中国国情的措施来推进民主的发展,从而谱写了一篇篇极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新篇章。我们可以把30年民主建设分为三个阶段来回顾。
第一个时期(1978年-1989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恢复与拓展期
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文革”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加强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在对民主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上,由毛泽东时代的“民主手段论”推进到了“民主目的论”。将社会主义民主列为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而大力建设,重新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该时期民主建设的基本特点就是“恢复与拓展”。也就是全面恢复遭到破坏的民主法制的基本构架,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时改革政治体制的弊端。到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基本得到恢复,国家和人民民主生活步入了正轨,并呈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但不幸的是,由于国外敌对势力的颠覆以及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导致1989年6月4日政治风波的发生,这次事件严重冲击了我国正常的民主秩序、扰乱了正常的民主建设进程。
第二个时期(1989年-200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稳中求进、持续发展期
该时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也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把对民主的认识由“目的论”推进到“生命论”,从“生命论”的高度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但鉴于89年政治风波和苏东剧变的教训,这时的民主建设采取“稳定为前提,稳中求进”的策略,由此决定这个时期民主的发展是以优化存量民主为主,也就是立足于第二代领导集体恢复起来的民主框架,继续在各个方面加以完善。这使得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在优化存量民主的同时,也注意扩大增量民主,积极开拓创新,深化民主。比如,“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就是对“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继承和创新,它把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向了深入。
第三个时期(2002年-2008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全面深化、纵深推进时期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探索创新,从而使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呈全面深化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不仅我国的存量民主继续得到完善和优化,而且由于强调科学发展和大胆创新,增量民主大幅度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一些领域迈出大步伐,甚至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一,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将人民民主这一国体民主升华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高度。第二,把选举由原来的以等额选举位为主扩大到目前的以差额选举为主,选举民主取得重大进展。第三,党内民主取得某种突破。表现在: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推行票决制;建立健全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些都必将把党内民主推向新高度。第四,权力结构民主化探索取得突破。提出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与协调的权力结构和机制的思路。“权力三分”思想的提出是我们党探索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一个重大突破。第五,把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推广。这些探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推向新的境界。
二、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经验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平凡的三十年,在这三十年的奋斗与探索中,中国共产党逐渐摸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基本经验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不动摇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法宝就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不动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中国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包括民主政治的建设,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不行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民主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发展方向,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发展策略,摸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模式。“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
2.坚持走中国特色民主的道路,不照搬西方民主模式
决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顺利推进的另一制胜法宝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民主的道路,不照搬西方民主模式。胡锦涛同志曾指出指出,“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中国选择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发展模式,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它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充分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的同时,还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经济、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就中国的国情来讲,国外现行的任何一种民主模式都不适合中国,用国外的民主模式来解决中国的问题,那是行不通的。曾经有人试图引进西方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试图用西方的三权分立来改造中国的民主政治。这完全是脱离中国国情的,也是危害无穷的。江泽民多次指出:“我们要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离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不顾中国人民的时间效果,企图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来代替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在亚洲、拉美的一些国家,盲目推行西方民主所带来的社会动荡有目共睹。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式民主之路,才能真正实现了中国人民的当家作主。
3.坚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除了通过代议民主形式外,还可以通过吸引劳动者直接参加国家管理的形式实现。公民参与管理越充分,社会主义民主也就越充分,可以说,参与民主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坚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取得成功的一重要经验。邓小平多次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始终注意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逐步增强;城乡群众自治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取重大进展;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机制,公民参与立法的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和公民旁听制度等日益完善。协商民主日趋活跃;互联网、手机短信政治参等新与形式迅速崛起。可以看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已成为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重要途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已把公民的有序参与作为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4.走渐进式民主的发展道路
推进民主化进程必须制定正确的发展策略,发展策略的选择甚至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化的成败。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可以看到,我国的民主化改革和整个国家实施改革的策略一样,从总体上说走的是渐进式的增量推进的道路。也就是采取先易后难,由边缘逐渐向中心、由基层逐渐向上层、由局部逐渐向全局推进的渐进方式。这种发展战略是在深刻吸取跃进民主化的历史教训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经用群众运动式“大民主”来体现人民民主。实践证明,这种民主发展战略不仅使新中国建立起来的一套比较完整的民主制度难以得到有效的运行和发展,而且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了“文革”的发生。这其中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深刻总结“跃进式民主化”的教训时指出:“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民主化要一步一步地前进。此后我国便走向了渐进式民主之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鉴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改革失败导致社会剧变、政权瓦解的惨痛教训,更坚定了邓小平渐进之路,摸索前行的决心。提出“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以后几代领导集体依照邓小平所确立的民主发展策略,继续走渐进式民主发展道路。它使我们的民主建设在增量积累,取得重大发展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减少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保持了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渐进改革、增量推进是一条符合国情、高效稳健的改革之路。
5.坚持走制度化、法治化的民主之路
“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是邓小平在中国改革开放开始时就提出的民主建设的途径和策略。社会主义民主从本质上说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的原则和理念上,必须把其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和法制规范,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保证这种权力的充分行使。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是实现不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文革”教训而得出历史结论。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人民民主要通过制度和法制的途径来实现,是邓小平为中国人民留下的最重要的思想遗产之一。以后我国的民主建设正是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发展道路前进的,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党的十七大继续宣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30年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我国的法制化、制度化程度日益提高,这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民主权利充分实现。
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思考
30年的民主建设成效显著,经验丰富。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主政治,是我们面临的急迫任务。
1.加快党内民主建设,使之与人民民主良性互动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党内民主建设至关重要。我们党是领导党,同时也是执政党,所以党内民主程度高低,实现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这就要求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应把党内民主和和人民民主联系起来,通盘考虑,良性互动,共同发展。首先要加快党内民主建设,这需要结合人民民主的政治诉求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机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围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围绕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体制的构建,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结合国家民主选举制度的创新,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示范和带动作用,将党的政治取向、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以多层次间接选举制、干部任命制、最高领导机关非常设制等为基础而构筑的党内权力结构与权力授受关系等,应用于人民民主的建设过程中,使其成为人民民主的政治、思想、组织资源和准则;要致力于相关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找到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良性互动的连接点,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中介,努力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纳入互动共进的政治轨道,在推动党内民主进步的基础上最终实现人民民主的发展与完善。
2.完善政体民主,强化人大的功能作用,使其更加确立宪法所规定的在我国政治权力配置体制中心的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最大的制度平台,建设这个最基本的民主平台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最为可靠的基础。完善这个民主平台的基本思路就是改变人大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其在我国政治权力配置体制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第一,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这是完善人大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党对人大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应通过深入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领导权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使领导权掌握国家权力有可行的途径和形式。第二,全面落实人大的各项权力。在人大的各项职权中,决定权和监督权尤其重要,必须严格按宪法的规定将重大事项交由人大讨论决定,纠正在实践中一些重大问题直接由政府作出决定而不提交人大决定的做法,厘清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管理决定权的关系。通过完善人大审议、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强化质询权行使,加强人大监督的力度。
3.完善选举民主,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和实行差额选举
选举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选举民主的建设还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仍然较多,其中最为关键的主要是直接选举和竞争性选举的建设。首先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问题。今后要因地制宜地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市级、省级甚至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扩大政府官员的直接选举范围和层级,农村的乡镇长和县长可以逐步实行选民直选;经济、文化发达的大城市也可以实行由市民直接选举市长;同时,要依照十七大提出的“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将党组织的直选由农村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直选扩大到乡镇、甚至县的范围。其次是竞争性选举的建设。我国民主选举的竞争性相对来说较为薄弱,急需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如何提高选举的竞争性,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继续加强差额选举的建设。应该说,我国执政党内部,各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选举都已程度不同地实行差额选举,党的十七大代表不少于15%比例的差额选举更是将我国选举的竞争性建设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为今后我国差额选举的推进做出了表率。今后应该按照十七大确立的稳步推进差额选举建设的精神,继续在各类选举中,不断扩大差额比例,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竞选制度。
4.改革和完善决策民主,健全正确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吸纳民智的决策机制
决策民主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我们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改革完善决策民主,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工作机制,决策制定之前应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真正走近、走进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感受、体验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依据现实情况作出制定策略的决定,以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决策的现实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其次,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民意测验及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充分集中群众意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胡护不拥护为最终衡量标准,慎重取舍、科学选择。再次,要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广纳善言,集思广益,在充分反应民意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5.强化监督民主,以有效制约公共权力为重点,创新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民主监督是人民群众行驶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公共权力不变质,保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根本方法。监督公共权力首先要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监督权力,必须以合理的权力配置为基础和前提。通过对权力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可以实现以权力制约。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推进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新思路。当前,应按照这一要求,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划分标准和组织形式,建立起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其次,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监督利器,只有透明,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直接监督,当前,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听证会、座谈会等沟通形式,拓宽公民的知情、参与途径。尤为重要的是,要更加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从制度上落实新闻媒体的调查权、批评权、建议权,让权力运行中的阴影无所遁形。最后,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的要求,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以有效制约公共权力。
6.大力推进协商民主,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协商民主是既选举民主这种最基本最主要的民主形式之外的又一重要的民主形式,作为选举民主的救济方式,它能有效弥补选举民主之不足。在我国,协商民主符合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它能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广泛调动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能整合分歧和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当前,我们应该正视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予以发展创新。加强协商民主建设除了要完善传统的协商民主形式(如政治协商会议)外,还应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主要思路是把协商民主的精神引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管理的过程中,在人民代表的选举、政府工作人员的产生与管理、党的选举与工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以及权力监督等具体工作中充分进行协商,以创新党和国家机关的协商民主。如此同时,还要鼓励群众在社会基层民主实践中创造协商民主的新形式,如浙江温岭、河北邯郸的民主恳谈会,信丰农村的社区议事会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通过发展协商民主,必将使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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