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内在价值的哲学论证_内在价值论文

自然内在价值的哲学论证_内在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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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内在价值,表现生命和自然界的主体性,是以自然本身表现的价值。这是以它自身为尺度进行评价的。有的论者指出,这是在思考问题时,进行了一种假设自然为其自身评价主体的定位。这里人类评判依据的主观性,决定了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评判的不可能性,因而是站不住脚的,无以立足的。[1]

这是古人惠子式的辩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秋水》篇讲了一个故事。它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矣,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惠子认为,庄子不是鱼,当然不会知道鱼的快乐。但是,庄子说,我虽然不是鱼,但知道鱼的快乐。这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我看见鱼悠闲自得地游来游去,这是鱼的快乐。

在这里,不是假设生命和自然界自身为“评价主体”,而是判定它是“生存主体”。它的评价主体是人。人作为评价主体,可以而且需要评价自然具有内在价值。正如庄子认为,虽然我不是鱼,但是可以知道鱼快乐。又如物理学中,我不是原子,但可以知道原子内部电子围绕核以极高的速度运动。人可以对生命和自然界进行价值评价。

这是生态伦理学理论讨论中,疑惑最多、论证最困难的问题。但是,这又是不可忽略的、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对它进行存在论的哲学论证。

按照经典的哲学观点,自然界不是主体,是没有价值的;只有人是主体,离开人无所谓价值可言。人们说,退一步,如果说自然条件、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的生存条件,可供人类利用,实现人的利益,说它有价值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说它自身有什么内在价值,这是奇怪的、不可理解的。

是的,按照传统科学和哲学,主体只能是人,其他事物的价值是由人决定的,由人的功利决定的,并由人的目的来定义的。这里,人是目的,而且只有人是目的,人的目的具有唯一性,人的目的是绝对的价值。在自然事物为人的目的服务的意义上,自然界可以是人类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手段或工具。因而如果说它有外在价值,这是可以理解的话;但是不能认为,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和自然界也有什么“目的”、“利益”,或什么“内在价值”。

在这里,自然界的外在价值的问题,是自然价值的性质和结构的一种客观描述,主要又是一种实践论证,因而是比较容易被接受的。但是,它的内在价值的问题,虽然也包含自然价值的性质和结构的一种客观描述,但更主要的是一种主观的哲学论证,这是比较困难的。

否认自然内在价值的人,主要的论据有两点:一,只有人类是主体,因而只有人类有目的;二,人与自然有本质差别,例如,只有人类具有发达的大脑,只有人类会说话和有文字,只有人类有意识和思维,只有人类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人类具有聪明才智,只有人类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因而只有人类具有内在价值。而且,依据这种看法,人类是生命和自然界的主宰者和统治者,“自然界只有受人改造的份儿”。

实际上,这是人类自己太傲慢了、太自大了。虽然人类在自然进化中、在生命层次序列和生命组织序列中处于最高的位置,人与其他生物有本质区别;但是,这种差别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大。而且,人和其他生物共生共存于同一个地球家园里,是生存的伙伴和朋友,我们要给予生命和自然界以适当的尊重。

鉴于在自然价值的讨论中,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拟从如下五个方面加以论证。

1.关于生命和自然界的目的性。

自然价值,是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内在价值是由生存主体的目的性来定义的。因而,关于自然界内在价值问题,现在主要是从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加以论证。生存是生命和自然界的目的,生存表示它的成功。或者说,生存是生命和自然界的第一要务,追求生存,实现这种目的,就是它的内在价值。

传统科学和哲学认为,只是人有目的,人的目的是唯一的、绝对的,因而只是人具有内在价值,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没有内在价值。

实际上,不仅人类追求自己的生存,具有目的;生命和自然界也追求自己的生存,也具有目的。现代科学揭示了世界不同层次的内在目的性。维纳等人著《行为,目的和目的论》一书,他们把目的性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人的目的性。它是人类自觉的和有计划的追求和行为。这是有意识的,是最高层次的目的性;二是动物和植物的目的性。它是生物有机体对外界环境的一种适应性,利用环境资源以维护自己的生存和繁殖后代,这是一种本能。这是低一个层次的目的性;三是无机自然界的目的性。这是在反馈机制作用下或协和力作用下,维持或趋向一种特定的稳定状态,以保持系统内部与外部环境相协调的特性。也就是说,这是物质本身作为主体,保持它自身的运动、自组织、自维持的性质。这是第三个层次的目的性。

目的性表示生命主体追求自己的生存。这种生存、这种追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一种“善”,是“好”,是合理的。这是人和事物的内在价值的根据。上述关于人、生物和自然界目的性的揭示,是关于自然界内在价值的一种科学论证。

德国哲学家尤纳斯认为,对生命的肯定就是内在价值。所有生命存在皆追求生存,而把“无”即存在的对立面(否定,即毁灭),看作是无处不在的对生命的威胁。这种对生命的追求,或者求生欲望本身,就是对“无”的否定(否定之否定)。“每一个有机体皆通过呼吸与吸收营养在肯定自我,否定虚无。”这里所表现的对生存的渴望与肯定,即对生命的肯定,是“所有价值的基本价值”,是生命“本身的善源”,是生命的内在价值。[2]因此,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内在价值的,道德权利的概念应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的过程,“确认它们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我们尊重它们,不仅在于把它们视为对人类有利的工具,而且应当视为一种活着的存在。”这是自然界内在价值的伦理学论证。

2.关于生命和自然界主体性。

在自然价值问题的讨论中,我国著名哲学家刘福森教授认为,生命和自然界只有在同人的利益发生关系时,才对人类具有价值。生态伦理学中,自然界的价值这类概念,混淆了存在命题与价值命题之间的区别,缺少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根据。[3]

经典哲学的存在命题与价值命题,或存在论与价值论,两者是分割的、没有关系的。它认为,世界的存在是物质的,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物质第一性,是客观的;价值是由人的意识决定的,意识第二性,是主观的。笛卡尔世界观,强调绝对的主—客二分,人与自然、思维和物质、事实与价值、科学与道德的分离和对立。在这种世界模式中,人是主体,而且是唯一的体,只有人具有价值;人以外的自然世界是客体,是没有价值的。自然界作为客体(对象),是非生命的,它的“对象化”和“物化”,是把它仅仅作为人的一种工具,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因而它是僵死的,人作为主体,有权主宰和统治自然界。

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生态哲学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首先是哲学存在论的论证,但也是它的价值论的论证。存在命题与价值命题是相互联系的,它们不仅具有相关性,而且具有同时性。

我们认为,在现实的世界上,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是客观的。这种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性,表现了它的主体性。大家知道,在宇宙环境中,生命和自然界是自组织系统、自我维持系统,按照一定的自然程序(自然规律)它自我维持、自我组织和不断地再生产,自为地进行自己的生命活动,以自己独特的形式表达自己、表现自己。它自主地决定,不需要它物作参照,在自然遗传、生态、进化史上,达到自己的目的,完成自己的使命,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演化。它是自身目的的中心,既能实现自己和种的生存,又能向更高的组织水平进化。它在自己生存和发展中体现自己是好的、是“善”。这是从其自身的生存和利益加以解说的,是其独特的、与众不同的价值。也就是说,自然内在价值,是从其内在尺度进行评价,它是独立于人类的价值。

在现实的世界存在中,并不是只有一种自主存在,不是只有一个主体。地球上不仅人是生存主体,生命和自然界也是生存主体。主体具有层次性。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相对的,当说到人对自然的作用时,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但是,自然不是任人随意摆布的,它对人的作用都作出反应,它可以作为主体。因为在这种相互作用中,虽然人是行动者,自然是行动的对象,是客体;但是同时,人又是自然的反作用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界是主体,人成为客体。

主体的层次性,例如人作为主体,有人类(社会),国家,民族,团体,企业,社区,家庭,个人,等等。但是,这里我们不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主体的层次性。这是不会有疑问的。我们是在主体是进化的这种意义上讨论的。

从主体进化的角度,可以把主体分为三个层次:

(1)地球进化的前生物阶段,物质自身是主体。“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6](P164)

(2)地球进化的生物阶段,生物成为生命主体。这里产生了“生态主体”,它可以是生物个体,或生物种群,生物群落,各种生态系统,以至全球生态系统(生物圈)。

(3)地球进化的人类阶段,人成为生存主体。

而且,还有人以外的生物生存主体,有“以生物为主体的生态”,包括以生物个体为主体的生态(个体生态学),以生物种群为主体的生态(种群生态学),以生物群落为主体的生态(群落生态学),以生物圈全部生物为主体的生态(生物圈生态学,或全球生态学)。

也就是说,在世界存在的意义上,主体不是唯一的,不仅人是主体,其他生命形式也是主体,都有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生命和自然界是生存主体,因而它是具有内在价值的。

3.关于生命和自然界的主动性。

人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而是具有主体性,具有内在价值,这是没有疑问的。生命和自然界有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传统哲学认为,人类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以外的对象世界是被动的,它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美国物理学家卡普拉认为:世界“自组织系统的相对自主,使古老的关于自由意志的哲学问题得到新的阐释。从系统观点出发,决定论和自由论是相对概念。从系统是对环境的自主来看,它是自由的;从其通过相互作用而依赖于环境来看,它又是受制于环境影响的。有机体的这种相对的自主性,总是随着它的灵活性一同增加的。这在人类达到了最高程度。”[7](P199)也就是说,物质的主动性是随着物质的进化不断提高的。物质自发的运动和自发的进化与发展,表明世界上不存在无主动性的存在形式,只是物质演化的不同阶段,有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主动性。物质运动的源泉在物质本身。这表明物质包含主动性。否则,物质变化发展的原因得不到说明,而只好求助于上帝。

我们认为,物质的主动性是分层次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无机物的主动性;生物的主动性;人的主动性。

(1)在物质运动的前生物阶段,物质作为运动的负荷者,它在宇宙环境中存在,表示主体与客体的潜在不可分性。这时物质主动性主要表现在它的微观领域,宏观的主动性只是一种潜在的形式,或潜在的主动性。它以物质运动的源泉的形式表现。

物质的存在不是僵死的,它具有某种形式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无生命物质运动存在着向生命发展的方向性。现代科学认为,物质的化学变化产生了生命。这时生物运动形式产生,出现了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生物作为生存的主体是物质的一种形态。它作为自然物质进化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它本身是物质、能量、信息的负荷者。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生物依赖环境生存,在适应环境中成为生存主体;生命生存对环境发生作用,引起环境变化,环境成为客体,是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物与环境成为主—客关系,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是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物质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生命,任何一个生命有机体,都是自主组织、自主活动、自主维持的系统,它对环境的反应不是被动的,而是具有主动性的。生命不是被动存在,它在自主活动中对环境产生重要的作用。在这里,生物的主体地位,它把自己的生存环境作为客体,是不自觉的和无意识的,是本能地以自己的生存为基础的。因而它的主动性仍然是未展开的、一种初级形式的。生物的主动性主要与自身生存的需要相联系,通过本能直接从自然界(客体)取得生存资料。为了生存,生物靠调节自身的变化以适应环境的变化,求得与客体(环境)的统一。因而在这里,主体与客体是未完全分化的,两者相互渗透交织在一起。

生物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在地球发展的生物阶段,成为一种重大的地质作用力。它改变了原有的地球化学作用,改变原有的地球化学平衡,形成一种新的生物地球化学作用,新的生物地球化学平衡。这是生命主体性,以及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表现。

(3)人在地球上产生,也就产生了以人为主体的生态关系。在这里,主体与客体的本体论意义是,作为主体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存在物,他靠自然界生活,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人的生存和发展受一定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制约。但是,人又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他具有智慧,主体主动性在这里达到了它的展开了的形式、高级的形式。

4.关于生命和自然界的“价值能力”。

这是关于自然界内在价值的认识论的论证:生命和自然界有“价值能力”,因而是具有内在价值的。

按照牛顿—笛卡尔哲学,认识只是人的认识,生物,即使是高等生物,也无所谓认识。这几乎是一种常识。但是大家知道,每一种生物都是一种必然的存在。生存是它的目的。为了生存,对于什么有利于它的生存,什么不利于它的生存,以及怎样维护自己的生存,它要对环境进行评价。也就是说,生物“知道”如何去适应环境,例如,某一种植物生长在它所适宜的土地上,它的支干、叶片和根系有利于吸收阳光、水分和其他营养元素;动物的形体、结构和行为,发展出适合于生活、觅食和传代的特征;所有生物在环境发生变化时,都会以改变自己的方式去适应这种变化;所有生物都发展出有利于自己传宗接代的特殊方式;所有生物都“知道”如何寻找食物、修补创伤、抵御死亡和追求自己的生存。这是以对环境、对自己与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为前提的。

而且,科学家报告说,有的高等生物,能表现某种记忆、意识和感情的东西,会使用简单的工具,在人的帮助下使用简单语言的能力;等等。生物学家经过长期的研究发现,有些动物甚至有自己的传统,在动物王国中,黑猩猩是行为方式最为多样化的动物之一,它甚至有自己丰富的文化。人类可能不像我们以前所想象的那样与众(生物)不同。

这是不是说生物也能“认识”呢?

1994年,美国著名哲学家罗尔斯顿在『自然的价值与价值的本质』一文中,提出生物“能进行评价”(或“有价值能力的”)的概念(value-able)。他认为,评价者是能够捍卫某种价值的实体。地球上生命实体有不同的层次,在它们的生活中,面对各种不同的可能性,需要作出不同的抉择,捍卫自己的价值,从而发展出“能进行评价”的能力。他把“价值能力”分为7个层次:有价值能力的人,有价值能力的动物,有价值能力的生物,有价值能力的物种,有价值能力的生态系统,有价值能力的地球,有价值能力的自然界。[11]

关于动物的认识,我们可以提出如下的问题:动物有感觉吗?感觉是认识的开始;动物对感觉能不能作出反应?能不能相应地作出行动?这是一种“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本质;动物是否具有信息发送和接受的能力?动物有记忆吗?这是认识的机制和重要特征;等等。如果对这些问题作出肯定的回答,那么,我们应当认为动物也有认识。

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当动物受到不同的外界刺激时,例如能感觉到疼痛、恐惧或作呕,并作出相应地行动。这是它生存机制的一部分。例如,当狐狸听到猎犬的叫声、兔子看见狐狸,所有被捕食动物看见捕食者时,会迅速奔跑逃离危险地带;狗显示出正确猜测人类意图的惊人能力。

研究人员发现,动物会进行交流,它们通过唱歌或鸣叫,或舞蹈,或发出某种化学物质,报告此地有食物,或捕食者来临报警,或吸引异性,等等。科学家已经截获蜘蛛在蜘蛛网上向性伙伴发出的信号:雌蜘蛛通过敲击蜘蛛网,发出有规律的求爱声波,雄蜘蛛则用相应的信号回答雌蜘蛛,彼此就像人们打电话一样。

5.关于生命和自然界的智慧。

人是地球家园的一个成员。但是,按传统的看法,地球村的1千万至1亿种成员中,只有一个成员人是主体,其他成员即生物和自然界是客体。只是作为主体的人具有价值、权利、主动性、创造性和智慧;作为客体的千百万种生物没有价值和权利,没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智慧。因而,人是地球上的主宰者,具有掠夺和统治自然的权利;生物和自然界只可以接受人类的利用和改造。

这种看法是不真实,也是不公正的。上面我们说到,人以外的生物和自然界也是生存主体,具有生存权利,具有主动性、创造性。我们认为,只有承认这点,才会有对生命和自然界的尊重,才会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会有人类的前途。

人是地球上具有最高智慧的动物,思维着的精神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是不是只有人有智慧呢?如果是这样,那么人的智慧是从那里来的?

智慧又称智力,辞海把“智慧”定义为,主体认识客观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这个定义,如果我们承认生命和自然界也是生存主体,也追求自己的生存,也有“价值评价能力”,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不仅人具有智慧,其他生命和自然界也具有智慧。

我们可以从两个主要层次论证生命和自然界的智慧:一是生物物种的层次;二是生态系统的层次。

(1)生物有特殊的生存能力,人类一直在利用这种能力。

现在科学家报道的动物有100多万种,植物35万种,微生物10多万种。但是,有更多的物种,特别是在热带森林中,在海洋深处,科学家估计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种生物是人们还没有认识的。

现有物种中,大多数已经在地球上生存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亿年。例如我国特有的物种银杏,它在地球上生存已有1亿多年了。人类出现大约在200-300万年前,人类比大多数生物要年轻得多。如果说,地球上生命和自然界原来没有智慧,人类产生才突然有了智慧吗?这样,智慧是一种偶然的事件啰?

实际上,所有物种都是一部历史,每一种生物都是一种历史的存在。物种生存是它的目的。它在地球上继续存在和发展,这种生存表示它的成功。为了生存,它必须具有认识客观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必须有智慧。所有生物物种,对什么有利于它的生存,什么不利于它的生存,以及怎样维护自身的生存,它要对环境有所认识,进行评价。也就是说,生物“知道”怎样追求自己的生存。

科学家报告说,荒野中的捕食者也使用伪装,因为伪装能帮助它悄悄地靠近猎物;同样,被捕食者如雪兔,伪装能帮它避开狐狸的注意;许多动物能在环境改变时改变自己的颜色。动物伪装或改变颜色,是感知环境发生了变化,并且对这种变化作出反应。

有的研究表明,有些高等生物,能表现某种记忆、意识和感情的东西,会使用简单的工具,如黑猩猩剥核桃壳时使用的技术,与我们的远祖使用的去壳技术是一样的;有的动物会撒谎,通过学习、倾听、回答,以适应所处的环境;有的动物在人的帮助下使用简单语言的能力;等等。生物学家报告说,经过长期的研究发现,动物有自己的传统,在动物王国中,黑猩猩是行为方式最为多样化的动物之一,它甚至有自己丰富的文化。他们作出结论:“人类可能不像我们以前所想象的那样与众(生物)不同。”

植物没有大脑,不会移动,它有智能吗?

英国《新科学家》周刊2002年7月27日的文章说,过去人们极大地忽略了植物对外界作出反应的方式的复杂性,其实,它能够以各种方式对细微的感觉输入作出反应,植物不但能预测未来,还能记得曾经历过的事情。如果遇到问题,还能设法回避或者做出智能反应。生长中的植物嫩芽可以感知周围植被的生长情况。100多年前达尔文就指出:“在某些方面,植物对光的反应,几乎和动物通过神经系统作出的反应如出一辙。”现代分子生物学显示,动物的神经系统和植物的信号系统是非常相似的。英国爱丁堡大学的托尼·特里瓦弗斯说:“没有大脑的植物能够在整体的基础上估量自己的环境。”植物可能改变它的整体形状、叶片的数量和大小、茎的结构,以便处于尽可能最佳的采光位置。他发现,植物能采取躲避措施,如高脚棕榈树的茎长在支持根上,举出地面,当周围植物妨碍它采光和吸收养料时,它会采取明显的规避行为——向有阳光的一侧长出新的支持根,阴影中的根系则渐渐凋萎,整株植物就移到阳光充足的地带。他认为,植物具有智慧的证据是,它们不仅具有适应性,而且这种适应性还具有可变性。他发现植物对15种以上的感观信号作出反应,包括光、化学物质、水、重力、土壤质地、损害等,并对这些信号加以综合和比较,因此每种反应都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当一种植物感觉到缺水,与动物类似的信号细胞会命令植物建立更多的感觉渠道,关闭气孔并采取其它控制细胞内水分的措施。植物具有感知和回应变化的能力,因而使植物有很强的适应能力。[13]而且,生物的这种能力,有许多是人类所不具有的,它令科学家赞叹不已,并正在开发这种能力,为人类的利益服务。2003年,在对伊拉克的战争中,尽管美国拥有人类史上最先进、最强大的军事科技,但为了运用动物的过人的能力,美军“征召”大批动物参战。

(2)仿生学的产生和发展表明,人类在学习生物的生存智慧。

科学家研究生物的结构和功能的特性,发展出一门重要的科学仿生学。

仿生学,通过研究生物的结构、功能及其作用机理,模拟它们的这种机理,实现新的技术设计,制造出新的更好的机械或仪器。这是一门学习生物智慧的科学。例如,青蛙的眼睛有四种神经纤维,因而有四种信息图像识别功能,科学家模拟蛙眼,设计了侦察雷达蛙眼电子模型;模仿鲎鱼有2个单眼和2个复眼相互抑制的功能,设计了电视摄影机;模拟电鱼放电机理制造出伏打电池;从对蝙蝠超声定位的研究,设计了超声波定位器;等等,等等。

(3)仿圈学,学习生态系统的智慧,设计生态工艺。

生物圈是地球物质进化的产物,已经有30多亿年的历史。在进化过程中经历了各种考验,形成其各自的优点,它的功能和结构具有自动调节和自动控制的性质,因而使系统的能量输入输出保持动态平衡状态,既有最佳的生产能力,又能避免危及系统存在的恶果。自然生态系统,只要它正常运转,所有输入生态系统的物质,通过生态食物链一级一级地转移,所有物质都在循环中运动转化,在一种有机体利用之后,转化、再生为另一种有机体可以再利用的形式,生物圈的物质生产过程,是一种废物还原和废物利用的过程,一种无废料生产过程。它与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比较有无比的优越性。

人类能否模仿生物圈的物质生产过程,设计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工艺?这就提出“仿圈学”的问题。它的基本思想是,运用生物圈的发展规律,模拟生物圈物质运动过程,设计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装置,实现物质生产无废料的生产过程。这可能有助于我们走出环境危机,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种思想应用于新的生产工艺的设计,产生了“生态工艺”概念。

所谓生态工艺,是把大自然的法则应用于社会物质生产,模拟生物圈物质运动过程(仿圈学),设计无废料的生产,以闭路循环的形式,实现资源充分合理的利用,使生产过程保持生态学上的洁净。在这样的生产过程中,输入生产系统的物质,在第一次使用生产第一种产品以后,其剩余物是第二次使用,生产第二种产品的原料;如果仍有剩余物是生产第三种产品的原料,直到全部用完或循环使用;最后不可避免的剩余物,以对生物和环境无毒无害的形式排放,能为环境中的生物吸收利用。它的模式是:“原料—产品—剩余物—产品。”它的技术路线是非线性的和循环的。生态工艺思想的应用,是人类学习大自然智慧的伟大成就。

总之,地球上不同组织层次的生命,它同人一样是生存主体,所有物种追求自己的生存,生存表示它们成功,因为它们同人一样,具有“价值评价能力”,具有智慧,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承认人的内在价值,也要承认生命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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