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以大河水库为例论文_李治云、杜雅洁、李柯欣、邱庆伶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以大河水库为例论文_李治云、杜雅洁、李柯欣、邱庆伶

(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32)

摘要:本文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状况、水质现状及污染源、保护区内农村环境综合现状的分析(以大河水库为例),提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关键词: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探究

引言

晋宁区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大河水库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移民搬迁、产业结构调整、标志设置、水土流失治理、“两污”整治以及保护区划分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持续上升,但随着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不合理的耕种与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导致水源保护区内生态功能削弱,同时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缺乏有效的处理措施,以及农药、化肥不合理施用等将会给大河水库供水保障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大河水库供水状况

大河水库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农田灌溉和防洪,是昆明市主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昆明市人口生命与城市发展安全的重要生命线。大河水库位于晋宁区晋城镇晋江公路旁河涧铺村南面,东经102°46′~102°49′,北纬24°31′~24°35′之间。大河水库设计供水量1330万m3/年,供水能力占七大饮用水源地设计供水总量的2.49%,2016年供水量749.10万吨[1]。

二、大河水库水质状况及污染源分析

大河水库2016年除8月份水质达IV类(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其余月份水质均达到Ⅲ类,富营养化指数为45.9,营养状态为中营养[2],大河水库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大河水库目前无点源带来的污染,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面源污染,径流区COD排放量为57.02t/a,其中农田径流排放量较多,占51.14%;TN排放量为20.79t/a,其中水土流失排放量较多,占55.8%;NH3-N排放量为1.17t/a,其中生活污水较多,占77.73%;TP排放量为2.75t/a,其中水土流失排放量较多,占52.73%[1]。

三、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1、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

目前属于一级保护区或条件好的村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有土壤渗滤系统、氧化塘、垃圾清运设施、沼气池、沤肥池等处理设施,但属于二级保护区或较偏僻的村庄污染治理设施简易或未建设,导致部分村庄污染源直接进入附近水体,进而影响水库水质。

2、运行维护不到位

少数村庄内虽然已建有一定量的污染治理设施,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维护与监管,污染治理系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3、整治方案未全面考虑因地制宜

云南省农村综合整治均偏重于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处理模式、工艺技术应用单一,没有充分结合村庄地形、气候条件、经济状况等选取适宜的处理工艺技术[4],同时污水收集系统仅采用沟渠或截污管等较单一的形式,旱季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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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居民环境意识仍待提高

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农民依旧习惯于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缺乏公共环境保护的意识[5],部分居民长期以来形成的随意泼洒污水、乱丢乱倒生活垃圾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仍然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同时很多农户把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路边,环保意识太差。

5、农业面源仍不容忽视

水库周边水资源丰富,十分有利农业种植,分布大量耕地,入库河流沿岸农田径流污染物直接汇入河道,造成河道水质污染,同时,耕种作物是径流区内居民主要劳作方式和经济来源,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化肥、农药大面积施用,易造成农田径流污染严重。

6、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仍然薄弱,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

农村环保管理机构不健全[6],晋宁区大多数乡镇未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同时区环保部门监测、监管能力不足,人员、设备、管理经费有限,监测网络、环境执法难以覆盖到乡镇,同时大河水库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

四、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1、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染治理设施

选取管、沟相结合的污水收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选择合适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并采取“种养”相结合的畜禽粪便治理设施等,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或社会融资推进项目的实施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根据《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指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农村污水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十九大报告提出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等文件与精神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或采取社会融资等形式推进项目的实施。

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

工程建设完成后,落实相应的管理运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由村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建立长效机制,调动村民的环保积极性。

4、加强农业面源的治理

加强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作物结构和布局,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生态农业建设模式,加快构筑区域特色产业体系,积极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

5、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

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健全配套保护区制度体系,以生态产品产出能力为基础,完善测算方法,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

结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是农村人居环境、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供水的的必要举措。只有通过开展全面的勘查,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才能制定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切实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晋宁区水务局.《晋宁区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三五”规划》[R]. 2015.

[2]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昆明市主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R]. 2017.

[3] 杨育华, 王丕祥,刘滔等. 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J]. 环境科学导刊,2015,1(34):23-27.

[4] 徐佳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及对策探析[J]. 社会与文化2017(6):75-78.

[5] 胡进军.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研究[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 1) : 177.

论文作者:李治云、杜雅洁、李柯欣、邱庆伶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8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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