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私有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标准论文,技术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技术标准是具有强制性要求或指导功能、含有细节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的规范文件,其目的是让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达到一定的市场准入要求[1]。按技术标准的所有权属性,技术标准分为公共技术标准和私人技术标准两大类。公共技术标准一般是由政府或者由政府授权的技术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法定标准”,具有公开性、普适性和非排他性;私人技术标准多数是在企业或企业联盟的努力下,由消费者的货币选票产生的“事实标准”,具有非完全公开性、竞争性和排他性。在前工业化时期及工业化前期,公共技术标准占主导地位,技术标准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技术标准的内容是公开的、免费使用的。在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时期,由于知识产权、专利权等私有权的渗入,技术标准越来越具有私有权产品属性,其私有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在很多产业领域都出现了受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保护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所有权属性的变化使得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生相应的变化,公共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既有激励作用,也有阻碍作用;私有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虽然仍是激励与阻碍并存,但两种作用机制和大小将有所不同。在现代经济中,技术标准竞争愈演愈烈,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不断上升,技术标准私有化现象日益普遍。
1 技术标准私有化的背景分析
1.1 技术标准私有化是标准竞争成为企业竞争制高点的必然结果
在传统经济社会中,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意味着技术标准具有共享性、非竞争性,公共产品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搭便车行为”意味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不会争相去研发和提供公共技术标准,厂商对公共技术标准供给的激励和动力不足使得传统经济社会中的技术标准通常由政府、标准化组织等公共机构来提供,因而无所谓标准竞争。现代经济社会中,越来越多的技术标准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事实标准,技术标准成为企业争夺的核心因素,赢得了标准就意味着赢得了市场。为建立事实标准地位和标准控制权的标准竞争空前激烈,“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的市场规则使得标准竞争俨然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制高点,在标准竞争中获胜的企业必然会掌握和控制技术标准的使用权,技术标准私有化趋势在所难免。
1.2 技术标准私有化是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相互渗透融合的产物
鉴于公共技术标准的公益性、无偿性和开放性,政府及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在制定公共技术标准时会尽量避免涉及有专利权的技术,公权与私权的矛盾与对立使得公有的技术标准与私有的专利技术基本是分离的。但随着技术创新频率与速率的加快,凭借创新优势和专利成果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事实技术标准越来越多。与公共技术标准鲜有涉及专利技术不同,事实技术标准很难不包含私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事实技术标准的竞争力越强,可能涉及的专利技术就越多。与公共技术标准相比,事实技术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明显弱化,事实技术标准的提供者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对标准的控制权。事实技术标准中私权的增加,一方面为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的结合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也是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相互渗透、融合的产物。
1.3 技术标准私有化是标准形成过程中联盟力量日益增大的结果
现代经济中技术标准的高知识技术含量使得单个企业依靠独自的力量难以建立和形成市场标准,单个企业为把自己的技术推广为行业标准,常常与其他技术相关企业结成联盟联合参与标准竞争和推行技术标准。联盟成员的技术互补性越强,联盟越稳固,联盟的竞争力越大,在技术标准竞争中的胜算率越高。经济生活中技术标准之间的竞争往往表现为不同技术标准联盟之间的竞争,事实上,绝大部分私有技术标准都是依靠企业的联盟行为而实现的,这些通过联盟的力量而建立起来的事实技术标准虽然不为某个企业所独有,但却为联盟成员所共同占有。对于联盟外的成员来说,联盟技术标准是非无偿使用的、封闭的,技术标准形成过程中联盟作用的增大意味着技术标准的排他性增强,从而技术标准的私有化加剧。
2 技术标准私有化的途径和特征分析
2.1 技术标准私有化的两种途径
在技术标准竞争日趋激烈的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时代,企业的专利化意识和标准化意识越来越强烈,技术标准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使得专利和技术标准的结合成为一股难以阻挡的潮流。技术标准私有化作为专利和技术标准结合的产物,其实现途径也不外乎这两种,即技术标准专利化和专利技术标准化。
2.1.1 技术标准专利化
技术标准专利化是指在制定技术标准时纳入拥有专利权的技术。在前工业化时期及工业化前期,劳动力、土地、资本等有形要素是社会生产的主导要素,生产过程中研发创新活动不活跃,研发水平相对低下,专利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覆盖率较低,技术标准绕开专利技术比较容易。在工业化后期及后工业化时代,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占比日益提高,科研活动不断深入,科研分工越来越细,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专利技术越来越多,“专利丛林”现象日益普遍。面对这种越来越密集的“专利丛林”,无论是公共机构制定的法定技术标准还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事实技术标准,都难以绕开专利技术。
2.1.2 专利技术标准化
专利技术标准化是指拥有专利的技术通过市场竞争成为事实标准。专利是授予研发创新主体一定时期内对专利技术的垄断权,在专利竞赛和标准竞争激烈的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时代,任何一个创新主体都希望通过研究开发获得专利,进而通过标准竞争使专利技术上升为行业事实标准。专利保护虽然可以给专利技术拥有者提供一定时期内排他性的占有权,但并不能保证专利拥有者的利益最大化。在标准竞争中实现的专利技术标准化将标准的使用和专利的授权结合在一起,一方面通过标准的使用强化和扩大专利技术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通过专利的授权以最大化专利技术的收益。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技术标准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作为技术标准私有化的两种路径,其形成过程是有差别的(见图1)。技术标准专利化是一条被动的路径,是在技术标准形成过程中因难以绕开专利丛林而不得不吸纳专利技术的被动私有化之路;专利技术标准化是一条主动的路径,是专利技术拥有者为了维持垄断地位和最大化专利技术得益主动参与且赢得标准竞争的私有化之路。
图1 技术标准私有化的两种途径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2.2 私有技术标准的特征分析
所有权属性的差异使得私有技术标准具有与公共技术标准不同的特征,私有技术标准与公共技术标准的特征比较详见表1。从形成过程来看,公共技术标准需要政府及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等经过多方论证、反复协商、协调一致时才能通过,所用时间比较长,但由于公共技术标准较少涉及专利技术,无须经历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标准竞争这样的过程,因而就公共技术标准形成的全过程来看,速度是前期快后期慢,时间是前期短后期长;私有技术标准一旦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就可以被用户接受、市场认可,但前期需要经过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标准竞争这样的过程,因而就私有技术标准形成的全过程来看,速度是前期慢后期快,时间是前期长后期短。从垄断程度和开放性来看,公共技术标准强调集体利益的“谋公”目标使得它具有低垄断度和高开放性,普遍适用性和难以排他性决定了公共技术标准的低市场控制力,共享性要求使得公共技术标准保持较高的开放度甚至是完全开放;私有技术标准中专利权人追求私人利益的“谋私”目标使得其具有高垄断度和低开放性,所含专利技术越多,私有技术标准的垄断程度越高,技术标准在位者通过封闭标准或部分封闭标准策略维持市场优势的可能性越大。从兼容性和获取方式来看,由于公共技术标准所涉及的主要是基础技术,因而兼容性比较强,一般无须授权即可使用,具有无偿性、公益性;私有技术标准由于涉及很多专利技术,因而兼容性比较低,若要使用必须获得专利授权,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具有有偿性、私利性。
3 技术标准私有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无论是公共技术标准还是私有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都是既有激励作用,又有阻碍作用,技术标准所有权属性由公有到私有的演化虽然没有消除这两种作用,但却改变了这两种作用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和作用力的大小。技术标准私有化通过加剧或缓解公共技术标准作用下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问题来影响技术创新。
3.1 技术标准私有化、垄断与技术创新
作为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融合产物的技术标准私有化赋予了技术标准较强的市场支配力量,加剧了技术标准的市场垄断:一方面,私有技术标准借助于专利技术的法定垄断强化技术标准的市场控制力;另一方面,技术专利借助于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放大专利持有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收益。
技术标准私有化下的垄断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1)专利技术被纳入或上升为技术标准对那些拟通过技术创新获取专利的创新主体产生了较大的示范和激励作用,专利融入技术标准后的市场权威和巨大授权收益诱使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活动投入的强度,激励它们参与专利竞赛和标准竞争。(2)与公共技术标准为技术创新提供基石性作用不同,私有技术标准锁定了技术创新的轨道,限制了技术创新的路径。公共技术标准的基础技术为技术创新提供一个公共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技术创新可以沿着不同的路径展开,进而形成特定领域的专有技术;私有技术标准的专利技术持有者为了维持现有垄断地位和既得利益,通常会对现有产品或技术进行一些改进或升级式的渐进性创新,而很少进行跃迁式的革命性创新。(3)私有技术标准中的专利壁垒降低了异质技术的市场成功率,技术标准中的“专利丛林”增加了技术标准替换的难度。非标准在位市场主体若要冲破现有技术标准的专利壁垒,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技术创新,而多项技术的系列创新需要整合多种技术资源和组织资源,非单个主体所能企及。
3.2 技术标准私有化、外部性与技术创新
公共技术标准的高度开放性和高度兼容性,使得其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受惠于公共技术标准的经济群体较多,公共技术标准在社会生产中的覆盖面广,社会价值较大。对技术创新来说,公共技术标准的外部性导致传统经济中技术创新和技术标准的供给不足。
技术标准私有化虽然可以消除公共技术标准下的“搭便车”问题,但又因为过于强调私人利益而产生新的外部性问题,这种外部性可以通过私有技术标准的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体现出来。直接网络外部性是由技术标准的用户规模带来的,即新用户的加入增加技术标准对原有用户的价值;而原有用户的存在也增加技术标准对新用户的吸引力,在直接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在位私有技术标准的用户规模越来越大,而私有化的技术标准又是封闭的或至多是部分开放的,这样留给其他异质技术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间接网络外部性是由私有技术标准用户规模增加导致互补技术供给量的增加而间接增加的标准价值,在间接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与标准内含专利技术具有互补关系的技术研发创新得以促进,而与标准内含专利技术具有替代关系的技术则得不到研发,或者即使研发成功也难以市场化。
3.3 技术标准私有化、信息不对称与技术创新
公共技术标准是公开的、无偿使用的,公有化下的技术标准无所谓信息不对称问题,技术标准是公共知识,技术标准中的基础技术可以为任何技术创新主体所利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一般来说,公共技术标准下不存在研发活动的重复投资或过度投入。
技术标准私有化后其中的专利技术是非公开的、有偿使用的,这就导致技术标准使用以及相关技术研发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私有技术标准下,标准的使用和专利的授权是结合在一起的,由于在支付授权费用之前,技术标准购买方无法获取其中专利技术尤其是核心专利技术的完全信息,只能在“无知”或“半无知”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更有甚者,技术标准持有者可能会利用私有信息以非必要专利甚至无效专利进行不合理的收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技术标准交易无效率影响了技术标准和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私有技术标准下的技术信息不公开,还可能引起相关技术的重复投资和过度投资,一方面,如果标准授权费用过高,非标准在位主体会宁愿自己研发类似技术标准,这种在个人看来是理性的行为对社会来说确是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不知道现有技术标准包含哪些技术以及这些技术是否能够为己所用、标准功能如何等,非标准在位主体也可能会做出自行研究开发的决定。
3.4 技术标准私有化、风险性与技术创新
公共技术标准是法定标准,其形成和推广过程中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等公共机构来承担,而且公共技术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使得私人主体也不愿意承担与其收益很不对称的风险。公共技术标准几乎不涉及专有技术,创新主体既没有参与技术标准竞争的理由,也没有参与技术标准竞争的动力,不存在研发成果能否上升为技术标准的风险。
私有技术标准作为标准竞争的产物,其所含技术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私有技术标准已不是传统意义中的单项技术,而是由多项复杂技术组成的综合系统。复杂技术系统的研发需要巨额的资源和资金投入,研发能否成功以及能否被接纳为技术标准具有较大的风险,单个企业越来越难以承受这样的研发风险。私有技术标准建立和推广的高风险性促进了技术创新联盟组织的产生,即由几个主体结成研发联盟,共同投资、分工研发系列相关技术,待这些技术研发成功后再将其整合为技术系统共推为技术标准。技术联盟的协同协作创新已经成为技术标准私有化下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模式。
4 结论与启示
在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时代,技术标准和技术专利的融合使得技术标准私有化成为技术标准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私有技术标准是技术标准私有化的产物和结果,私有技术标准具有与公共技术标准不同的特征,与同公共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有正有负一样,私有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也是正、负效应并存,上文主要基于市场失灵的视角分析了技术标准私有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两点启示:
(1)技术标准私有化比技术标准公有化更能导致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因而私有标准对技术创新的正效应未必大于公有标准对技术创新的正效应。技术标准私有化虽然克服了技术标准公有化下的公共产品问题,但却通过引发垄断、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等加剧了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就外部性而言,技术标准私有化虽然规避了技术标准公有化下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问题,但又因过于强调私人利益而导致重复创新和资源的浪费。
(2)私有技术标准的特征、技术标准私有化对技术创新作用机理归根到底都是由于所有权属性的变化引起的,因此对私有产权与技术创新关系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技术标准私有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技术标准中的合理产权界定和所有权安排有助于激励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正效应、克服技术标准对技术创新的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