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目标系统目标标准设计的比较研究_cpi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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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21.5 文献标识码:A

通货膨胀目标制[1]给正在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带来了显性的或潜在的利益。那么,这些国家能否获得最大化或最优化利益,关键在于这些国家是否有效地、合理地设计和制定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框架。在设计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框架时,中央银行要注意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通货膨胀目标标准的设计,它包括目标定位(target position)、目标期限(target horizon)(注:目标期限就是中央银行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时间期限,即中央银行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达到通货膨胀目标,同时该目标将持续多久。)、目标测量(measure of inflation)(注:目标测量就是中央银行用来测量通货膨胀水平的指数,包括总的CPI和核心CPI。)、目标偏离(misses of target)(注:目标偏离就是指经济实际运行所产生的通货膨胀结果与制定货币政策时所设计的通货膨胀目标产生偏差。)和例外条款(Escape clauses)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路径不同,其具体目标标准和制度性设计也有所区别。本文对22个成熟型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目标标准设计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探究通货膨胀目标标准设计特征在各国的异同。

一、通货膨胀目标定位

通货膨胀目标定位是通货膨胀目标制度设计的一个中心问题。中央银行在设计通货膨胀目标时,是采用点目标(point target)定位还是采用目标区间(target range)定位,这关系到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施效果。如果采用点目标定位,就会导致可控性问题,即使货币政策能有效实施,也有可能出现较频繁的目标偏离的现象。为了达到所设计的点目标,中央银行将频繁地修改货币政策工具,会造成货币政策工具的频繁变动,从而导致货币政策工具的不稳定性。如果采用目标区间定位,当经济出现大的冲击时,目标区间可以提供中央银行更多的空间,及时采取灵活的措施应对短期冲击,使目标偏离产生的可能性远远小于在点目标下可能产生偏离的情况。目标区间能提供给中央银行更大的灵活性来应对冲击,允许一定程度的灵活性来相机抉择其它目标。此外,目标区间的幅度也提前给市场和公众一些信号:中央银行许可通货膨胀围绕中心点波动的幅度是多大,以及在一个窄或宽的区间范围内权衡冲击经济的频繁度和严重性等信息[2]。

从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采用目标取向的情况来看,为了给通货膨胀预期提供清晰的指南,大部分的中央银行不仅确定了点目标,而且还确定了一个大约1~5个百分点的目标区间。有的国家设计了一个目标区间,却没有确定具体的点目标或中间目标,如澳大利亚、以色列、南非和西班牙4个国家没有确定通货膨胀率的点目标,而是设计一个比较宽的目标区间。只有少数国家采用的是通货膨胀率的点目标,如芬兰、挪威等国设计了点目标,但并没有确定目标区间。还有部分国家采用的是一个有对称区间的点目标,即围绕一个中心目标设有一个上限和下限。而有的国家在通货紧缩阶段,只规定了目标区间的上限,并没有确定下限。除了少数国家外,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所确定的目标或目标区间大致相同[3],中期点目标12个月的通货膨胀率一般在1%~3%之间,区间幅度接近2个百分点(即目标通货膨胀率加减1个百分点)。

根据不同目标区间的选择,反映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保持最低通货膨胀水平可行性的不同观点。选择幅度较小的目标区间的中央银行,表明它对通货膨胀目标有坚定的决心和可信的承诺,当然也强调中央银行要实现该目标的短期责任。如果在实际操作中,中央银行很难将目标控制在确定的区间内,频繁的目标偏离会降低中央银行的可信度。通常情况下,较窄的区间会导致货币政策工具的不稳定。为了达到给定的通货膨胀率区间,如果时间期限越短,货币政策工具变化就越大[4]。选择较宽的目标区间,很难评估中央银行的短期行为,该区间在短期内给予了中央银行更多的灵活性,中央银行只需要对通货膨胀目标负中期责任。由于宽区间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而窄区间的风险性更大,所以,新西兰将其目标区间从原来的2%增加到后来的3%。目标区间加宽后,可以向公众传播一些有用的信息。如中央银行评估其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信息,而且这种不确定性与通货膨胀相关性很大,也说明目标区间在未来有更宽趋向。然而,过宽的区间会引起公众和市场怀疑,中央银行是否对其承诺的通货膨胀目标负责。

在选择通货膨胀目标数值时,零通货膨胀率才等于物价稳定,即物价稳定应该是通货膨胀率为零或接近零。事实上,物价稳定要受到度量和名义刚性问题的影响,物价稳定表现为正的低水平的通货膨胀率,而不是零通货膨胀率。零通货膨胀率将可能使价格水平出现负增长,从而使经济陷入通货紧缩的政策风险,持续的通货紧缩,会产生严重的流动性和清偿能力问题,会影响到金融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从表1可看出,几乎所有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通货膨胀目标都确定在零通货膨胀率以上,即年通货膨胀率为1%~3%左右。

二、通货膨胀目标期限

通货膨胀目标期限就是中央银行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时间期限,即中央银行要花多长的时间才能达到通货膨胀目标,该目标可以持续多久。一般地,通货膨胀目标期限包括实施的初期、转型期(通常为大约3年或更长点)、稳定期(要确定未来1年的年目标,常见的是2年;或确定一个可以达到长期目标的年目标路径)。通货膨胀目标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期限,中央银行在确定一个目标期限时,应考虑政策的产生及其行为对通货膨胀结果影响的时滞。如果政策期限比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还短,就意味着这个期间的通货膨胀率将高到中央银行所不能控制的水平。经验证明,通货膨胀目标期限一般为1~4年。在这个时间期限范围内,确定的目标期限越短,中央银行与公众交流的信息就越快越明确,对中央银行短期行为的自由选择的约束就越大。如果确定的目标期限较长,则可以给中央银行相对更多的灵活性来调整政策,使通货膨胀水平朝着目标区间中心点靠拢。假设确定一个不到1年或超过4年的目标期限,就会使通货膨胀目标失去意义。因为在如此短的、不到1年的期限内,货币政策是不可能控制通货膨胀的,而超过4年的目标期限,就会大大降低中央银行的可信度。目标期限可以反映出中央银行采取货币政策措施的应对短期冲击能力的强弱。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目标期限不仅要考虑政策效果的时滞,而且要依据初始阶段时的通货膨胀率。如果该国初始的通货膨胀率与所期待的通货膨胀率不同的话,在假定货币政策对通货膨胀影响时滞的条件下,该国可以允许大约2年的期限内来完成目标,如果该国的通货膨胀水平已经很低,那么,他们可以采取即期的或无限期的目标期限。

从表1看,少数国家如芬兰、挪威、秘鲁、瑞典、泰国和英国没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外,大部分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通常有确定的、一年或多年的通货膨胀目标期限,通常在初期阶段为1~3年不等。在通货紧缩指标中,除了用数字表示的长期通货膨胀目标或代表性的通货膨胀率外,还有几个重要的目标期限的指标:(1)一个转型时期——通常为大约3年或更长时间,在此期间,他们的目标是将通货膨胀水平降至一个长期的目标区间;(2)确定一个未来1年的年目标,常见的是2年;(3)确定一个可以达到长期目标的年目标路径;(4)年目标是按阳历年12个月的通货膨胀率来确定,有时也使用平均年通货膨胀率[5]。

表1 通货膨胀目标标准参数

**资源来源:Scott Roger and Mark Stone(2005),WP/05/163.为成熟型国家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有效时间;

**+/-不是一个区间,而是指当目标偏离一个百分点时需要政府做出解释。

在通货膨胀稳定时期,目标期限有加长的倾向。当通货膨胀水平降至长期目标区间内时,年通货膨胀目标将被一个长期的、稳定不变的通货膨胀目标所代替,即使采取了稳定通货膨胀目标,中央银行仍然需要为货币政策确定一个有效期限,只要当通货膨胀水平保持稳定,目标期限就加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冰岛、以色列、墨西哥、韩国、波兰、新西兰和瑞典等国在它们处于稳定期后,他们的通货膨胀目标期限明显延长了。

三、通货膨胀目标度量

在设计通货膨胀目标制时,另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标准来测量通货膨胀目标,选择什么样的物价指数来确定通货膨胀的变化率。在通常情况下,中央银行可以根据权衡可控性和可信度来选择合适的物价指数,并通过物价指数来计算目标通货膨胀率。所选择的物价指数一般能反映经济对供给冲击的相对敏感性。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选择消费物价指数(Consumers Price Index-CPI)作为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名义目标变量,一是因为CPI作为生活成本指数,能够及时和明确地反映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化,二是因为该指数定期公布,广为人知,易于获取和明了。但是,CPI作为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名义变量也有一些不足。首先,CPI包含了住房项目(指住房按揭利息费用),而短期内该费用使得 CPI与中央银行的调整意图呈反向变动:如利率上调抬高住房按揭利率,从而使得CPI上升;利率下调住房按揭利率下降,从而CPI下降。其次,CPI还包含一些中央银行没法控制的因素,如管理价格、贸易条件、间接税、食品和能源价格的短期波动等。

中央银行采用核心通货膨胀标准来预测未来的通货膨胀,制定前瞻性的政策,以及在通货膨胀报告中分析通货膨胀走势和通货膨胀结果。由于CPI中包含了一些中央银行难以控制的因素及其短期影响,这些不利因素促使部分国家选择了CPI的修正指数核心通货膨胀率(Core Inflation Rate)作为它们的目标度量标准(见表1),如南非使用的是扣除了利息费用的CPI指数(CPIX)。英国在2004年前使用的是RPLX指数(扣除了利息费用的零售价格指数)。2004年后,英国为了与欧盟的HICP指数(扣除了利息费用的消费价格指数)相对应,使用了目前的CPI指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泰国等使用的是扣除了食品和石油价格的核心CPI指数。为什么许多国家有使用核心CPI指数作为度量标准的倾向?主要原因有:一是核心CPI指标剔除了抵押贷款利息的支付等因素,可以避免以上不足而产生一些问题。二是核心通货膨胀目标中剔除了CPI的其它因素,如加拿大和芬兰等国家剔除了间接税,这样财政政策的变化不会引起货币政策非预期的变化。三是核心CPI指数扣除了最容易变动(且平均恢复期限长达2~3年)的食品和能源价格因素,这样可以通过确定一个较长期限(如1年多)的通货膨胀目标或采用一个变动的年平均通货膨胀率来解决这个问题。新西兰则使用可调整的CPI通货膨胀率来计算核心通货膨胀率。政策目标协议规定,新西兰储备银行应该调节CPI以适应某些种类的冲击(注:这些冲击包括抵押贷款利率的变动、因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物价变动、间接税和其他政府确定的物价的变动、进出口价格大变动的直接影响。),如供给冲击和贸易条件变化(注:在剔除进出口价格变动的影响时,必须使用传导模型来确定冲击的大小。)等。当冲击产生时,可调整的CPI使中央银行更具一定的判断力,不过,在选择核心通货膨胀标准时,中央银行必须向公众说明物价指数是怎样形成的,同时,还要说明核心通货膨胀率与公布的CPI指数的关联性。

四、目标偏离和例外条款(escape clause)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不确定性,即使通货膨胀目标制下的目标定位已经确定,经济中都有可能出现实际通货膨胀的目标偏离现象。如果经济中出现了大的供给冲击,有的国家允许通货膨胀目标出现一定幅度的短期偏离,中央银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以及更大的灵活性来调节经济,以达到长期通货膨胀目标。

通货膨胀目标偏离现象不仅仅是突发事件产生而引起的,还有货币当局决策的结果。由于通货膨胀目标是一种“限制性的相机抉择”政策理论框架,如果政策目标所关注的不仅仅是通货膨胀,还有其它宏观经济变量,那么,政策结果就会造成事先所公布的目标偏离或目标变更的现象。政策决策是否要改变通货膨胀目标,很大程度上在于攻击经济的冲击种类。如产生了石油价格的暴涨等总供给冲击,就会产生短期的产出和就业之间不稳定的矛盾和长期的通货膨胀不稳定情况。如果冲击过大,或这种冲击产生于一些不可预期的缘由,实际的通货膨胀目标也会偏离或改变事先公布的通货膨胀目标[7]。

目标偏离是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常出现的一种现象。目标偏离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事先公布的、整个的通货膨胀目标策略。只要中央银行能够解释说明这种偏离是一种突发事件所产生的结果,中央银行在公众中的可信度不会受到影响。例如,中央银行重新确定目标后,需要向公众公布并说明中央银行是怎样打算来适应这种不可预期的偶发事件,同时要确定恢复物价稳定目标的回归路径。这样,一种策略尽管不能减少供给冲击的短期通货膨胀影响,但至少可以限制这些影响,并阻止它们进一步影响到长期的通货膨胀倾向。

实践中,如果一个国家所确定的通货膨胀目标为点目标,更容易出现目标偏离的情况。一般地,不管目标偏离是偶发性的还是货币当局的决策行为,为了对通货膨胀目标负责,中央银行应该正式向公众说明通货膨胀偏离目标的原因,但每个通货膨胀目标制中央银行并非如此,只有新西兰、加拿大、英国、瑞典、以色列、巴西、泰国、冰岛、菲律宾的中央银行说明目标偏离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等。有的只是出于某种压力,才对通货膨胀目标偏离的这种现象进行公布和解释。

如果通货膨胀目标确定为点目标,这样更加容易出现目标偏离情况。这就需要使用一个“例外条款”和确定一个偏离的幅度作为责任底线,或者根据核心通货膨胀率确定通货膨胀目标以克服目标区间的不足。“例外条款”的条件是,允许通货膨胀目标出现一定程度的偏离,并规定了中央银行可以恢复或回归通货膨胀目标路径或公布新目标路径的时间期限。中央银行一旦决定使用例外条款或允许一个偏离的容忍度(margin of tolerance),就应该将这个决定条理化、法律化,并将成文的内容(注:包括一些法律程序、目标上限或下限、目标点、目标区间等。)公布于众。例外条款通常是用来提前说明在这样一些经济环境中,如经济中出现了负的供给冲击、或大范围的管理价格的调整,中央银行要适当调整货币政策来适应通货膨胀的失调。此外,使用例外条款并没有成为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一种标准,也只有少数国家是根据核心通货膨胀率来规定通货膨胀目标。

例外条款的设计主要是为了确定在特殊条件下,允许目标在一定程度的范围内偏离所确定的通货膨胀目标。例外条款给予中央银行更多的灵活性来应对突发冲击。这种突发性冲击包括贸易条件的变化、供给冲击和间接税等。例外条款并不是所有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都会确定。事实上,只有如加拿大、捷克、新西兰、菲律宾、波兰和南非等少数国家在他们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论框架中有例外条款。在捷克,当非预期的外部冲击、自然灾害和影响农业生产的状况发生时,允许目标出现暂时性的偏离。在新西兰,当世界商品价格发生暂时性的波动、间接税变化和自然灾害时,允许目标偏离。在菲律宾,突发性的冲击包括未加工的商品价格、石油产品价格的波动、税收和津贴等政府政策的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在波兰,包括外部因素、食品和官方控制价格。在南非,供给冲击包括贸易条件、国际资本流动和自然灾害等。瑞典的冲击包括短暂的突然冲击和抵押贷款利率、间接税和供给冲击的变化等。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同类别的国家所选择的目标标准不同。就目标定位而言,大多数国家选择的是目标区间,或一个目标点,允许一定百分点的上下浮动幅度范围,有的国家选择的则是点目标。对目标期限、目标度量的选择也各具特色,通常在初期阶段为1~3年不等。在通货膨胀稳定时期,目标期限有加长的倾向。大多数国家使用总CPI指数作为度量标准,也有一些国家使用剔除了食品和石油等易波动的因素的核心通货膨胀指标来衡量,可调整的CPI也逐渐受到一些国家的重视。从目标偏离和例外条款设计来看,说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弹性机制给中央银行提供了操作上的灵活性,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种灵活的货币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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