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政策论文,货币政策论文,制度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传统计划调控手段功能作用的削弱,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已成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工具,两者之间关系能否更好地协调配备,将直接影响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均衡和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地发展。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转变的实现。因此,在新的形势下研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意义匪浅。但是,基于我国两大宏观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和绩效不佳的事实,我们不难得出启示:对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的讨论不能仅局限于问题的本身,就事论事,而应放宽视野,把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置于整个经济金融制度环境中去考虑研究。笔者认为财政与货币两大政策协调配合效果不佳的根本症结在于我国至今尚未具备其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若这个问题在将来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讨论其协调配合的意义似乎不大。本文拟就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阐述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并就如何塑这一制度基础陈己管见。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制度基础
从理论上讲,财政政策比较侧重于结构调整,货币政策更多的则是注重总量均衡。同时,两者在力度、时滞、政策工具等方面也均有差异。从这一角度出发并基于二大政策最终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它们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合力效应。自然,这就涉及到二者的协调配合问题。但就其合力效应能否为正、效应程度高低而言,尚取决于两个关键前提基础:其一,经济主体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人;其二,存在资金交易借贷制为核心的市场金融制度。下面就这二个前提基础作一点分析说明。
(一)关于经济主体是理性经济人问题。所谓经济人,就是指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人。同时,经济人又是理性的,即每个人都能够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原则来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经济人假定之所以构成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重要前提,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理由:
1.只有在经济主体是理性经济人的基础上,市场机制才能生成并发挥作用,经济主体才能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出灵敏反应,从而使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合力效应成为可能。从本质上讲,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就是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手段对社会资源和利益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重新调整、重新配置。所以,市场机制是二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关键。只有形成以真实价格为主导的市场机制,并在其诱导下对其衍生的利益机制保持高度的敏感性,才能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富有效率。
2.经济主体的经济人特质是决定其生产经营行为对信息链和经济参数系统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的关键。在市场机制起支配作用条件下,经济人生产经营的决策是基于对价格、税收、信贷、利率、汇率等一揽子经济信息充分关注并加以分析判断决定取舍的理性行为。这一理性决策行为能够使经济人“理智”地接受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施的信息,从而使政策效果的时滞缩短,此为其一。其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参数系统的变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运行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和中央银行可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手段调控经济变量,对经济参数系统施加影响,并在经济人对之具有高度灵敏感的基础上实现调控经济运行之目的,从而大大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控经济的有效性。
(二)关于市场金融制度问题。国家政策和中央银行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隐含的基本前提是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和融资关系市场化。而这“三化”却又是市场金融制度的核心。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市场金融制度的存在是两大宏观政策协调的基础。为了论证这一命题的正确性,这里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1.资金商品化是影响经济主体决策行为的关键因素。经典理论认为,只有在资金商品化的前提下,货币资金才能发挥其积极属性,对货币资金拥有量的多寡才能直接影响经济主体在生产、消费、投资等方面的组合选择,并基于机会成本的比较决定其决策行为。由此,只有在资金是商品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预算约束才是硬的,其决策行为才有可能按市场原则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这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操作在实施客体具有较强能动反应能力情况下,才能借助资金这一媒介较快地将信息和能量传递到其它宏观变量上去,从而发挥财政、货币政策对经济调控的能动作用。
2.资金商品化决定了利率市场化,并进而影响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和调控效率的高低。只有在资金商品化的前提下,利率才能成为资金的价格,并在价值规律作用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或货币经济,以市场机制为基点的经济运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率调节功能的发挥。利率不仅能够较准确地反映投资与消费替代的机会成本,决定经济主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而且还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尤其是投资活动的效率,从而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于是,中央银行可以此为政策工具来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模式,达到资源合理配置之目的。
3.资金商品化和利率的市场化,决定了资金配置机制是“供给制”还是“借贷制”,并进而决定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特点。在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一定的情况下,供给制和借贷制均是既定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表现。在市场金融制度下,资金成为商品,利率的价格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与之相关的产品服务价格、工资、汇率等经济信号也真正实现自我。在这种情况下,资金的积极能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资金的配置完全在这些经济信号诱导下,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互补效应,达到合理配置与高效运用。此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较强的市场分配和市场交换特征。在计划金融制度下,由于资金的商品属性和利率的价格属性均遭扭曲,指令性计划和使用价值分配代替了资金成为经济启动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资金的经济核算工具功能,使之被动地服从行政计划安排,钱随物走,使得资金的配置机制具有明显的供给特征。与之相适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具有明显的供给型特点,两者的作用仅局限于事后消极的财力供应,而不能发挥调控作用。
4.市场金融制度决定着市场关系的深度与广度,并进一步制约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结果。现代经济中,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主要由产品(服务)、资金、劳动、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市场所构成。其中,资金市场(金融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居基础和主导地位。所以,衡量市场关系深度和广度的一个重要标准是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金融制度下,金融市场发达,金融资产和信用工具丰富多样,利率水平真实功能有效,金融监管水平较高,所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可充分利用金融市场这一介体的有效传导,运用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影响利率水平、证券投资和金融部门收益以吞吐基础货币,实施宏观调控。财政也可利用金融市场(主要指国债市场)进行收入、产业结构和总量的宏观调节。
二、不同调控模式下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机制
及绩效分析
从历史角度看,经济体制模式主要划分为计划经济模式、计划—市场型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与之相对应,经济调控模式也因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不同有着计划调控模式、计划—市场混合调控模式和市场调控模式之分。基于经济调控模式赖以产生并为之服务的经济模式及制度环境不同,因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不同的调控模式下也表现为相异的机制安排并产生不同的绩效。
(一)计划调控模式下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机制及绩效。计划调控模式是与传统高度集权经济体制相联系的,其主要功能是保证以“包”字为特征的宏观经济(即工业包产、商业包销、物资统配、资金统供、财务统管)有序运行,满足政府预期目标的实现。该模式的基本特点是:调控主体即国家充分运用和发挥计划机制作用,使指令性计划对整个经济活动进行自上而下的宏观调控,功能发挥至极限。而市场机制及其货币、利润、利率、汇率等市场调节工具均遭排斥和压制,不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分配中起作用。其功能作用完全受计划决策机关的严格管制,形同虚置。在这种调控模式下,财政与银行分工的基本原则是:无偿资金由财政供应,有偿资金由银行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和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供应,企业非定额流动资金则统一由银行供应。由此,国家财政成为国民收入分配和使用的渠道,成为社会资金需求的主要供给者。自然,财政政策成为实现国家计划和宏观调控的“主角”,而银行信贷成为财政的补充和辅助,使得货币政策异化为财政政策的“配角”,处于被动地位。
基于这样的调控模式和两大政策地位的非对称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表现为计划→投资→财政→银行信贷→货币发行联动关系。这一机制关系能够长期维持运行的关键在于速度型经济发展战略内生的数量扩张型投资战略为之提供了可能,并在“社会大工厂车间”性质的企业制度和以信贷发行粘合的资金供给制为核心的计划金融制度的双重推动下,使之成为现实。在此制度格局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均服从并适应扩张战略的资金需求膨胀,最终导致投资膨胀→财政赤字扩张→信贷逆差增大→货币超量发行→通货恶性膨胀,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通过价格变化实现贬值平衡的制度绩效,并不断积累起制约经济发展的诸多痼疾,如流动资金欠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生产技术落后、内部积累虚置等。
(二)计划—市场混合调控模式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及绩效。计划—市场混合型调控模式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一种经济调控模式,其基本特点概括讲就是“国家指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在这样的宏观调控模式下,导致了传统体制下经济主体间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膻变,引起了收入、储蓄和投资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于是,财政和银行在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财政已不再是社会生产建设资金的主要供给者,财政资金的“霸主”地位已彻底动摇瓦解,银行信贷一跃成为筹集和分配社会资金的主渠道。遗憾的是,由于双轨时期制度基础仍十分匮乏,加之各种主客观环境因素的约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在传统联动协调机制被打破,而新的互制协调机制尚未形成,联动机制与互制机制共同作用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共享“秋色平分”之硕果,相反却迸发出若干新的矛盾和摩擦,协调配合遇到了严峻挑战。所以,在社会总需求不断膨胀、社会总供求缺口进一步扩大的条件下,带来了以下负面绩效:推动投资膨胀、助长财政赤字、信贷空头扩张、国民收入超分配、货币发行严重过量,通货膨胀压力沉重等等,最终使国民经济运行呈现“高涨→过热→膨胀→萎缩……”的运行轨迹。
(三)市场调控模式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及绩效。市场调控模式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控经济运行的机制模式。其特点集中表现在社会资源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大政策工具能够在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的基础上,以信用交易关系为纽带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对应调整,共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显然,此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机制表现为一种典型的互制机制,其协调绩效明显有效。
基于以上对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不同调控模式下协调机制及绩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条根本性的结论:制度基础短缺虚置是我国财政、货币两大政策一直难以协调好的关键原因。解决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问题的唯一出路只能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市场金融制度——重构两大宏观政策的制度基础。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三、关于制度创新的设想与建议
总结我国十余年经济金融改革和近两年现代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制度建立的困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障碍有二点:一是国有企业—银行之间的不良债务债权处理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刚性与国有银行的资金供给刚性的“刚性粘合”问题。这两大障碍的形成虽然是长期以来多种因素矛盾积累的结果,但最主要的还是没有相配套的失业破产和社会保障机制使得企业不能破产、职工不能失业。众所周知,在目前的政治经济体制下,为了保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为避免公有制基础的动摇,不可能让国有企业(主要指国有大中型企业)破产倒闭。因此,面对亏损面达80%的国有企业的维持与生存,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银行资金的“供给制”来维系。这样,传统的财政保障机制必然演化为现在的银行保障机制。由此看来,要实现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的创新,首要的任务必须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体制。既为银—企债权债务重组创造条件,又为资金供给制向借贷制转变、为建立市场金融制度创造条件。
那么,社会保障体制如何完善,按什么办法完善?在经济金融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跳出传统的思路框架,改变思维方式,解放思想,在扩大金融功能上做文章。也就是将现在用拿贷款保稳定、维持旧体制的办法,改为拿贷款买改革、买发展、买一个新体制、新制度。这是消除矛盾,成本较低的积极思路。这种用金融手段协助国家尽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使银行功能进入社会保险领域的做法,是银行功能的又一次革命。上述思路的原则设想,就是银行在每年新增贷款中划出20%,财政发行“国有企业转制特种债券”由银行购买;同时,建立一家社会保险银行,管理营运这笔资金,用于解决破产企业的职工保障问题。这样做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企业转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铺路奠基;二是可减轻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使专业银行真正按效益优先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真正使信贷资金合理化配置,为消灭供给制,建立借贷制提供可能;三是扩展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空间,完善宏观金融调控。
诚然,以上办法属宏观政策和战略调控的范畴问题。作为微观的企业和中观的金融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尚须自我不断努力。
就企业而言:1.国家应支持大中型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规定,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有条件的可改组为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2.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强技术挖潜革新改革,彻底转变粗放经营,实现经营集约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走内涵发展道路。3.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4.改革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立起优胜劣汰机制,妥善处理企业富余人员。
就金融而言:1.深化金融改革,关键是在资金商品化、银行企业化、利率市场化基础上从根本上打破资金供给制,实现计划融资向市场融资转变,重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储蓄——投资机制。2.从两个转变的视角,根据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在金融制度上合理安排金融组织体系结构。充分发挥政策金融、国有商业金融、地方商业金融体系的整体协调功能。3.调整现行信贷政策,通过信贷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部门结构调整,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4.积极推进信贷方式改革。一方面要彻底停止点贷,缩小信用放款比重,提高抵押、担保、贴现贷款比重;另一方面要恢复贷款“三查”制度,把信贷权力还归信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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