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宁[1]2000年在《1934—1935年英国对德政策的调整与英德海军协定》文中指出1934年6月,世界裁军大会失败之后,英国对德外交政策立即陷入了一种混乱状态。面对德国日益显露的威胁性,英国政府对外交政策进行了调整,并于1935年6月与德国签订了英德海军协定。本文通过对英国对德外交政策从混乱状态到作出调整,并最终与德国达成海军协定这一过程的描述,试图揭示1934-1935年英国对德外交政策的实质,以及在这一政策影响下英国与德国达成海军协定的直接原因。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裁军大会失败之后英国对德政策的混乱状态。英国外交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欧洲力求保持均势,这一战略在整个20年代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但是到了30年代初,由于经济大危机的影响和希特勒在德国的上台,英国努力构建的和平体系受到了冲击。英国将缓和局势,保持均势的希望寄托在裁军大会上,但是随着裁军大会的失败,英国的外交政策立即陷入了混乱之中。 第二部分论述了德国的威胁和英国对外交政策的调整。由于德国加速重整军备,成为英国潜在的最大敌手。英国政府经过反复讨论之后,改变了以往一味扶持德国的政策,制定了继续与德国谈判,达成全面协定的策略。希望通过这一策略达到既限制德国军备,又吸引德国重返国联的目的。 第三部分论述了英国加紧实施其策略的具体举措。1934年11月,希特勒向英国提出了举行海军谈判的建议,英国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反应,希望借此扩展与德国合作的领域,寻求全面的和解。1935年3月英国不顾法意等国的反对与德国举行了柏林会谈,并且在会谈中确定了举行海军谈判的事宜,为日后签订海军协定建立了基础。 第四部分论述了英德海军协定缔结的过程及其影响。1935年6月,英德两国代表在伦敦举行了海军会谈,并达成了海军协定,将德国的海军力量限制为英国海军力量的35%。海军协定的达成并没有给英国带来实际的效果,相反却在外交及军事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第五部分为结束语,指出英国外交的目的仍然是寻求均势,但是从结果而言则是对德国毁约扩军行为的步步妥协。
梁占军[2]2000年在《1935年英德海军协定的缔结与英法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34年至1935年年英国对德政策的调整与英德海军协定
傅亮[3]2017年在《民国海关税款的保管与分配(1912-1945)》文中提出辛亥革命的爆发,改变了晚清以来的海关二元体制,海关税务司不仅承担估税的职能,还新增了海关税款的征收、保管职能。《关税拨还洋债赔款办法》确立了由外交团监督总税务司使用海关税款偿付外债和赔款的制度,从而保全了中国政府的债务信用。民国肇建初期,北京政府财政拮据,无力偿付到期的外债和赔款,自然也就无法收回关税保管权。海关税款保管权的变动,使得海关税款的分配不得不经过外交团的同意。北京政府积极争取拨还关余,在海关总税务司的配合下,北京政府已经可以便利的得到关余,并于1921年将其充作整理内债基金。1925至1926年关税特别会议期间,二五附加税的保管与使用问题成为会议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英国政府逐渐确定了他们对华海关的新政策,即中国政府完全享有海关附加税的征收、保管与处置的权力。这种新政策的确立逐渐从海关附加税扩展到全部的海关税款。广州国民政府以及北京政府先后开征二五附加税,并自行管理与使用,开始冲击了关税保管权的旧有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掌控江海关的二五附加税收入,并以此发行内债,筹集大量的资金,为其统一全国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平、津,张作霖退往东北,国民党基本上完成了形式上的全国统一。在总税务司梅乐和的配合下,南京国民政府在实施新的国定税则之际,改革了关税保管制度,将关税分为值百抽五的旧税与新增的额外关税两项,前者照旧存入汇丰银行偿付外债、赔款,后者则存入中央银行。1932年,国民政府彻底取消两种税款的分别,将全部关税存入中央银行,从而变更了关税保管权。随着税款保管权的改变,南京国民政府能够完全自主地使用关余,关余问题随着消失。南京国民政府将海关税款的分配更多地用于内政,偿付内债的比例逐渐超过了外债、赔款,海关税款真正成为中央政府的钱袋子。1937年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得日本开始将沦陷区的关税存入日本正金银行,并严重损害了外债、赔款的偿付。在总税务司梅乐和的多方努力与坚持下,中国海关一直维系到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才分裂成两部分。而海关税款的大量损失,使得国民政府不得不考虑采取摊存办法来偿付外债、赔款。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海关分裂成汪伪海关总税务司署与重庆海关总税务司署。重庆政府海关实施《公库法》标志着海关税款不再由总税务司经管,完全直接由中国政府管理、使用。随着1943年中国与主要西方国家签订新约,英美等国放弃了庚子赔款,而海关税款担保的外债也暂时停付。至此,海关税款担保外债、赔款的职能基本消失,海关的国际信用机构的职能彻底消失,这样彻底改变了中国海关的地位。
谷永清[4]2011年在《近代青岛棉业研究(1897~1937)》文中研究说明1888年,上海建立了中国第一家棉纺织工厂,近代民族棉业发展就此揭开序幕。1894年的甲午战争对民族棉业影响深远。日本通过《马关条约》获取了大量战争赔款及在华投资设厂的权利,棉纺织业从此成为日本在华投资的重点。青岛腹地植棉条件优越,棉货销售市场广阔,但因其为德国势力范围,日人只能通过棉货贸易方式与中国民族资本争夺市场份额,无法将纱厂直接移建于此。德占青岛期间,中日两国棉利之争主要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德人对青岛及其腹地的利源挖掘具有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他们不仅对青岛和胶济铁路的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拨付了巨额帝国财政,还在此注入了西方近代社会的文化精神特质,使其成为“模范”的殖民地。1904年,胶济铁路的修筑完成极大地促进了口岸腹地间贸易的发展。在经济领域,德占当局推行了分余润与华商的商贸策略,以求联华制日;在政治领域,德人与山东地方政府达成部分妥协与合作。此举对口岸与腹地间的贸易往来及山东推行近代化事业都有积极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无暇顾及东亚殖民地,日本趁机利用地缘优势和英日同盟关系对德宣战,并很快占据了青岛和胶济铁路,东亚的“德——日——华”三足鼎立关系就此瓦解。一战后期,强势的日本在胶州湾兴建了一批近代化棉纺织企业。德人在口岸及腹地兴建的基础建设为日资棉纺织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构筑产业链条、实现产业优化,进而获取更大剩余价值,日商除加快棉制品生产外,还在腹地开设货栈,倾销棉纱,积极推广棉种改良工作。面对日商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和突如其来的商机,中国实业精英当仁不让,周学熙、潘复等人多方筹资在青岛、济南等地创建了民族棉纺织工厂。北京政府和山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鼓励植棉、振兴土纱土布等捍卫利权的措施。青岛及其腹地就此成为中日棉战的新战场。这样,中日棉战范围由长江中下游地区扩展到青岛及其腹地。中日两国在青岛、济南等地的棉制品销售之争推动了山东美棉种植业,棉花商品化种植水平明显提高。1923年,中国政府收回了青岛和胶济铁路主权,但大量利权滞留在日人手中,青岛及胶济铁路的优势为中日双方所共有。由于中资企业在资金、技术上处于劣势,青岛棉货利源多半操于日商之手。为挽回利权,中国政府将推广美棉种植、提升原棉价格作为遏制日商获取棉业链条利润的重要手段。1924年后,青岛腹地战乱频仍,自然灾害持续不断,中国政府美棉推广工作遭受挫折,青岛与腹地间的棉货贸易也因中日民族矛盾激化和张宗昌祸鲁而大为减退。国民政府取建立后,中国棉业受到空前重视。中央颁布了一系列振兴棉业的政策法律,筹设了棉业统制委员会、中央棉产改进所等专门机构,并在全国发起了棉业合作运动,国家棉业形势明显好转。青岛市长沈鸿烈为了挽回棉业利权,积极进行工商保育工作,在李村、高密、安丘等地附设植棉试验场、分场,以扩人美棉种植区。在政府支持下,青岛华资纱厂顶住众多日资企业的竞争,捍卫了棉业利权,成为近代中国弱势民族资本成功发展的典范。在青岛、济南棉纺织业崛起的同时,山东棉花种植业也在韩复榘、张鸿烈等政界人物的积极作为下获得了长足进步。山东棉花种植的崛起首先得益于韩复榘对城乡治安秩序的整饬;其次得益于山东交通、县政及乡村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再次得益于韩氏对构建“独立经济体系”的努力。1930年代,梁漱溟、于鲁溪等人在邹平推行的美棉种植及运销合作事业,是近代中国美棉推广和运销事业的典范。随着邹平模式的推广,山东棉花品质及声誉快速提升。这有力地支持了青岛、济南民族棉纺织业的发展。青岛、济南华资棉纺织业的进步反过来又刺激和推动了相关制造业的兴起,进而形成了以铁路为载体的邹平(种植)——济南(运销)——青岛(纺纱)——潍县(织布)——周村(印染)的棉业链条运转格局。在这一产业链带动下,青岛及其腹地经济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青岛棉业进步及口岸腹地间棉货贸易的推进对山东城乡社会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一,推广植棉使更多的农民告别旧时田园生活,主动融入到由机器大生产构建的棉业链条中。随着棉业链条的转动,青岛的资本主义经营理念、意识形态开始向腹地逐次渗透。这对推动山东区域近代化是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其二,为提高棉花品质、扩大种植范围,一大批新知识精英从城市回归到乡村,发起了棉业合作运动,这极大地促进了乡村经济复兴;其三,各级政府为取缔棉花搀水、搀杂弊病和规范棉花交易市场,采取了诸多干预手段,这有助于增强国家对乡村的重视和建设。竞争能促进行业发展。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外部竞争很快就会丧失活力。与日本棉界持续不断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青岛棉业的进步。空前的民族危机和产销困难迫使青岛及其腹地棉业人士积极探求合乎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努力捍卫棉业利权,进而达到了迟滞日本经济渗透的效果。抵制日纱、日布运动是民族资本与日商资本竞争的重要内容。这种运动要最终取得胜利单靠热情不行。提高企业经营理念和创新能力才是民族正确的抉择。
张永攀[5]2013年在《英印以色拉(Sela)为界的“麦克马洪线”变更计划及政策分歧》文中提出本文认为,对英印政府来说,“麦克马洪线”是根据“分水岭”原则勘定的一条“定制”边界,似乎是已经约定不变、“合理”“完美无缺”的一条“界线”。但事实上,所谓“麦克马洪线”,是英国出于侵略利益、自身情况,根据国际情势以及我国西藏地方的局势而随时可以更变的“边界线”。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英印无法顺利进入“麦克马洪线”地区,英国政府内部对此线的认定,产生很大争议和政策分歧。
参考文献:
[1]. 1934—1935年英国对德政策的调整与英德海军协定[D]. 王育宁. 首都师范大学. 2000
[2]. 1935年英德海军协定的缔结与英法关系[J]. 梁占军. 世界历史. 2000
[3]. 民国海关税款的保管与分配(1912-1945)[D]. 傅亮. 华东师范大学. 2017
[4]. 近代青岛棉业研究(1897~1937)[D]. 谷永清. 南京大学. 2011
[5]. 英印以色拉(Sela)为界的“麦克马洪线”变更计划及政策分歧[J]. 张永攀. 中国边疆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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