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监理合同执行中经营风险的管控措施——监理服务费的回收论文_杜恒,黄科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本文从监理服务费回收的风险管理出发,分别监理费的组成项目、影响监理费及时足额收取的问题点、以及应对策略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寻求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监理费组成;收费难;风险控制

在当前建设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的大环境下,监理所承担的各类风险系数愈来愈高,经营风险可谓监理企业风险中的龙头。作为监理企业经营工作之一的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费的回收)是监理企业效益的源泉,是监理企业生存、发展有力保证,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

但现实情况是监理收费低、收费难的问题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工程并非监理单位原因,增加了附加工作和相关工作,延长了工期,然而一些建设单位就是一拖二赖,少给或不给应支付的监理费,给监理单位造成了很大困难。 下面就监理合同履行中,如何控制、回避和化解风险,及时足额收回监理费,确保利益最大化与大家进行交流。

1 监理费收取涉及的项目

1.1 正常工作监理酬金

“正常工作”指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包括内容: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相关服务酬金(如委托有相关服务),需要注意的是:

(1)进度款:一般情况下,业主方会要求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工程量完成百分比或施工方进度款等比例支付监理服务费,这在某种程度上占用了我方的资金时间价值,使回款较慢;

(2)质量保证金(保修金):退还时间按缺陷责任期的规定时间。通常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注意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

1.2 相关服务酬金

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在条文说明中,对“相关服务”作了如下定义和说明:“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的覆盖范围

注意:保修阶段监理:按照670号文件规定和监理合同示范文本都属于相关服务,不属于施工阶段监理。因此保修阶段监理应该有一套完整、可操作的监理方案,并另行计费。由于对相关服务概念不清,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免费附送保修阶段服务情况比比皆是。

1.3 附加工作酬金——延期/工作内容增加

由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签订时一般会约定延期3个月免收监理服务费或有30%~50%左右的折扣,甚至约定无无延期监理服务费。但对监理单位服务满意的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的努力,可能部分或全额收取延期监理费。

1.4 履约保证金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发包人占用履约保证金时间太长,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后退还。但有的业主方会约定在审计完成或竣工结算后退还;有的和质保金捆绑到一起,往往质保期满后才退还,严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经营。

1.5 罚款

一般业主方会对我方现场工作情况,如签证、开会迟到早退、无故不在现场或擅自更换人员等进行一定额度的处罚。

2 风险控制—确保利益最大化

2.1 把资金回收当作关注焦点

参与企业运作的所有成员,都应该把回收资金当成工作的目的。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铁匠师父,把平生的本事都传授给了聪明的徒弟。徒弟有点轻视师父了,师父告诉他还有一个绝招没有告诉他。徒弟又恭恭敬敬的孝敬师父,直到师父临终的时候,在徒弟反复央求下才告诉他,这个绝招就是“干完活别忘了要钱”。这个故事虽然很荒诞,但在我们的现实中却真实存在,尤其是长期受国企思想影响的员工,似乎觉得干完活就完成了的任务,收钱与否和自己无关。至于工作的质量是否会对收钱造成不良影响,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2.2 监理合同分析

监理机构进场前应进行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将合同中的规定落实到监理工作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工作计划及内容中。

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主要是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文执行的法律后果,将给监理单位带来的风险,慎重分析业主方的风险。作为监理单位和总监,只有充分了解情况,作出相应对策,才能免受或少受损失,使监理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2.3 合同交底

监理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对总监和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监理合同内部文底。重点交底以下内容:工程项日特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监理工程的范围及工作内容、附加工作及额外上作、监理费支付、赔偿责任等。

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全体人员学习监理合同,重点学习以下主要内容: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合同双方一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违约条款、项目存在的风险和规避措施等。

2.4 强化监理费回收责任制

“总监负责、全员参与、动态管理、企业跟踪”

(1)由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并负责监理费的收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总监随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情况,尤其是涉及到工程量增加或监理周期延长造成监理费增加等情况。

(2)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了解、熟悉相关的合同条款并正确履行。

(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跟踪、及时掌握收费情况,采取相应收费措施。

2.5 全面正确的履行监理义务

在大多数请款下,业主拒绝支付和拖延支付监理费都以监理费都以监理服务不到位为理由,因此,增强自身履约能力成为需要。

(1)主动和正确行使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力,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树立监理威信,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2)总监在工作中,应随时向各监理人员传达合同实施情况,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和指导其正确履行监理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2.6 加强监理费回收计划管理

(1)建立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台账,进行资金回收的动态管理,根据实际进度对每月监理费应收、实际回收额、未收回原因等情况进行进行统计。以利于公司对回收的督导,防止坏账的发生。

(2)提前做好各节点收费计划,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确认并完善相关的手续。

(3)总监理土程师在办理工程项日竣工验收手续前,应将监理工作完成情况和监理费支付情况向委托人报告。通过与委托人协商,就未完监理工作和支付监理费事宜,和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办理补允协议。

2.7 加强痕迹管理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留下来的痕迹,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备需要时查阅。

(1)对来往函件,建立台账,做好收发文做签收工作。(常见业主来函包括,变更指令、确认函、传阅件、批复函等)。

(2)对业主来函,需要处理和回复的应尽快处理和回复。

(3)对业主的任何口头指令,要及时索取书面证据,并养成书面交往的习惯,减少日后不必要的争执,在对业主指令不理解或不认同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业主沟通,达成同识,并请业主确认。

(4)掌握进度管理的监理程序,不断形成收取延期监理费的相关监理资料。

2.8 合同范围变更的跟踪处理

发生监理范围扩大、监理工程造价增加、延期监理等情况,依据监理合同监理费应予调整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协助公司与业主就合同范围变更涉及增加费用部分进行协商处理。包括:

(1)监理工作范围或工作量增加:完成应业主要求或经业主确认的合同范围以外工作和服务内容,如对桩基检测的监理、对大型临设施工的监理、合同中未包含的小区市政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理等;

(2)工程造价增加,在工作中最为普遍;

(3)应业主要求或经业主确认的监理人员投入的增加的文件等。

2.9 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与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顺利开展一切监理工作的基础。

(1)在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积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2)现场监理人员应以追求尽善尽美的服务为目标,展现出娴熟的专业技术、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水平的协调能力,使建设单位能够熟悉监理合同的内容,理解监理工作的性质,肯定监理工作的成绩,在满意度很高的情况下,收取监理费自然是“水到渠成”,形成双赢的结果。同时还能为建设单位后续监理项目的合作打下基础。

结束语:监理服务费及时足额的回收,是监理企业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只有提高风险意识,加强监理费回收的风险把控,才能确保企业的效益及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苑宏伟,李元刚.浅谈监理工程师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31).

[2]黄卫东.建筑施工监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J].建材与装饰,2016(6).

[3]陈晓军.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漏洞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7).

论文作者:杜恒,黄科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1

标签:;  ;  ;  ;  ;  ;  ;  ;  

浅析监理合同执行中经营风险的管控措施——监理服务费的回收论文_杜恒,黄科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