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与现实:我省青少年网络道德与现实道德研究报告_道德教育论文

在虚拟与现实之间——对我省青少年网络道德和现实道德状况的研究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论文,现实论文,研究报告论文,我省论文,青少年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 G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12(2006)03-0029-06

一、研究背景

(一)现实背景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底,中国上网用户总数为1.11亿人,河北省网民已达到486万人,位居全国第六位。当然,与其它省份相比较,河北省的网络普及程度还比较低,虽然网民基数比较大,但网民仅占全省人口的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5%。

青少年是接触网络最多、最频繁的群体,他们是网络使用的主力军,网络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着他们。网络信息丰富、传播便捷、交流互动、易检索、时空无限,为扩大青少年的信息量,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其思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网络中无穷无尽的未知世界深深地吸引着青少年;网络没有中心,或网络中心的多元化,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为青少年提供了与真实世界不同的、更大的自由空间。对自由和独立的内在追求引发了青少年对网络世界的钟情。

无论怎样,我们已进入网络时代。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我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然,网络的出现使青少年所面对的世界更为复杂:他们需要在二重化的世界即现实真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中生存和活动,同时又需要在二者之间有效地实现转换。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对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理论功底不深、判断分析能力相对较差、自我控制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面对网上信息的表象化、多元化,青少年有时看不到问题的实质;一味地沉迷于网络未知世界的探索,而耽误了青少年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网络的无中心使得一些青少年误认为:网上是自由的,“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你自己肯定的,什么都是可以的”,从而使青少年的道德失范行为增多,这种自我意识方面的相对主义,实质是道德上的个人主义和虚无主义。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尤其是网络道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二)理论背景

1.研究立意

(1)对青少年道德问题的研究必须立足于对青少年特点及环境因素的思考。

(2)网络已成为影响青少年道德成长和发展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3)研究网络的本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积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环境。

(4)发挥网络道德建设和现实道德建设的互动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

2.理论假设

(1)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其中消极的影响大于积极的影响。

(2)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它对不同类型(包括不同的教育程度、不同的思维成熟程度等)青少年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

(3)青少年的网络道德状况与现实道德状况相比可能存在着更大的问题。

(4)社会、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呈现出弱化的态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缺乏良好的网络德育环境和现实德育环境。

3.研究重点

从理论假设出发,我们明确了几个研究重点:

(1)着重研究青少年的网络观,这是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出发点。

(2)着重研究网络对青少年道德状况的影响。

(3)着重研究青少年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道德意识、道德标准、道德行为选择等。

(4)着重对青少年网络道德状况和现实道德状况进行比较研究。

(5)着重研究和提供提高青少年道德水平的建议和对策。

二、研究的基本概况

本课题在前期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于2005年11月在全省9个城市同时进行了实证调查。

(一)调查范围

调查在河北省经济发达地区、中等经济发展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9个城市同时进行,这些城市主要包括: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保定、沧州、邢台、衡水、张家口等。

(二)调查对象

调查的对象是13-25岁的青少年,分析单位为个人。

(三)调查方法

调查主要采用抽样调查(自填问卷)和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调查主要选取在校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发放问卷3940份,回收有效问卷3748份,有效回收率为95.13%。样本的选择充分考虑其身份、性别、地区分布等等。其中身份的抽样分布如下面图表所示:

被调查对象的身份及所占比例

初中生

普通高中生

职业高中生

大学生

职员

军人

其他

11.90% 19.50%

24.10% 42.80%

0.20% 0.20% 1.40%

性别的抽样分布为:男性占43.1%,女性占56.9%;

地区的抽样分布如下面图表所示:

被调查对象的地区分布及所占比例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等经济发展地区 经济欠发达地区

79.60% 10.20%10.20%

石家庄市 唐山市 廊坊市 秦皇岛市 保定市 沧州市 邢台市 衡水市 张家口市

54.10% 5.10%

5.10%10.20%

5.10%

5.10%

5.10%

5.10%

5.10%

在个案研究方面,我们于2006年3月至4月间对46位具有代表性的河北青少年进行了个案研究。他们处在不同的年龄段,从属于不同的教育层次,对网络有着自己的见解和感受,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这些个案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为研究的深入和细化提供了有益的尝试。此外,研究还大量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进行了包括社会学、管理学、青年学、伦理学、哲学等学科在内的跨学科的分析研究,力图提高研究的科学性、整体性、综合性。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大多数青少年能理性地面对网络,但也有少数青少年沉溺于网络

1.大多数青少年对网络的迷恋程度不是很大。半数左右的青少年周上网时间为1-7小时,甚至有35.7%的青少年周上网时间在1小时以下。当然,也有7.8%的青少年周上网时间在14小时以上,他们花较多的时间借助于网络来改善“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这对于正处于身心发育时期的青少年有一定的危害。

2.与网络交往相比较,青少年更倾向现实交往。84.4%的青少年认为,网络中的交往是虚幻的,现实中的交往真实、可靠,而15.6%的青少年更倾向网络交往,他们认为现实交往约束性强,而网络交往自由度大;85.2%的青少年表示一旦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不快,首先想到的倾诉对象依次是现实中的朋友、父母、亲属、老师等,而14.8%的青少年表示首先想到的倾诉对象是网络中的朋友;当问及“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不快时,你主要采取的倾诉方式是什么?”时,青少年的选择依次是:运动或音乐或购物等(61.3%)、记日记(37%)、闷着不说(34.8%)、网上聊天(32.8%)、通过网络游戏自我解脱(20.4%)、通过喝酒等方式发泄(12.2%)。数据显示:青少年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不快时,以现实中的消解方式为主。

3.网络不仅对青少年现实交往方式的影响不大,而且加大了青少年交往的范围和频率,是现实交往的一种补充。调查显示:64.9%的青少年认为接触网络后自己“与周围人的现实交往没有发生什么变化”,35.1%的青少年认为“网络改变了他们现实交往的频率”,其中32.1%的青少年表示“网络增加了他们的现实交往”,另有3.0%的青少年主张“网络减少了他们的现实交往”。在独生子女时代,在青少年学习负担较重、业余生活比较枯燥的情况下,网络交往已经成为青少年人际交往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青少年的网络本质观基本正确,但对网络的使用存在一些偏差

1.大多数青少年能够认识到网络本质上是个工具。83.2%的青少年的网络本质观是正确的,他们较为普遍地认为网络是个工具,是中性的,网络本身无所谓健康和不健康、积极和消极,但是人们对网络的利用却存在健康和不健康之分。然而,也有16.8%的青少年的网络本质观是不正确的,他们把网络本质与网络利用相混淆,认为网络本身存在健康和不健康之分。网络本身是中性的,但网络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对网络影响的评价持积极态度的占84.6%、持中间态度的占5.0%、持消极态度的占10.4%。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影响带有两面性,当从对立的两极中去思考时,对网络产生影响的认识才是全面、正确的,而把其影响仅仅归结为积极的或消极的,都是片面、不正确的。此次调查中,仅仅有5.0%的青少年对网络影响的认识是正确的。

2.在网络使用上,大多数青少年把网络主要当作聊天、游戏的工具。我们在对青少年主要网络行为的调查中发现:排在前三项的是查找资料和信息(70.4%)、看电影听音乐(65.3%)、聊天识友(44.8%),只有7.4%的青少年选择了接受网络远程教育。由此可见,他们对网络的开发和利用与自身的身份没能有效地结合起来,自身的需要和社会期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我们进一步去找寻青少年网上行为的深层动机时发现:“改善枯燥无味的生活”构成了他们上网的最大动力,与此相一致,46.8%的青少年认为网络对他们的最大影响是“丰富了业余生活”,34.9%的青少年认为“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3.网络婚恋的游戏性,对青少年的现实婚恋观产生了直接影响。青少年对于网络婚恋的态度是:认为它“仅仅是一场游戏,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占40.7%,“没想过”的占47.3%,“相信网恋并希望拥有自己网上恋人”的占12.1%。在这部分人中,有近一半的表示,“如果网上恋人提出邀请会选择见面”,另一半人则坚持“相见不如在线”;与此基本一致,他们对网络婚姻的态度表现为:有39.8%的青少年“不赞成网络婚姻”,51.6%的青少年对网络婚姻表示中立态度,然而也有8.5%的青少年表示“赞成”。为了进一步考察青少年的网络婚恋观,我们有意识地把它与青少年的现实婚恋观相比较,结果发现:有62.7%的青少年表示相信现实中有“白头偕老”、“海枯石烂”式的爱情,并希望自己拥有这样的爱情,也有37.3%的青少年不相信现实生活中有这种爱情存在。

我们调查的对象是13-25岁的青少年,他们基本上是在校的学生,大多数尚未恋爱,基本未婚,他们的婚恋观,让我们在感受到青少年对爱情渴望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他们对人际之间真情是否存在的动摇和否定。

4.青少年对现实世界的信任超过网络世界。在对青少年的某些行为进行比较研究时发现,他们在现实真实世界和在网络虚拟世界的行为方式有所不同。如:当问及“面对别人求助时,您所采取的行动是什么”时,青少年在现实真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有着不同的反应。如果求助发生在现实真实世界,有53.5%的青少年表示“会及时主动提供帮助”,有2.6%的青少年表示“会视而不见”;如果求助发生在网络虚拟世界,仅仅有7.1%的青少年表示“会提供帮助”,而83.9%的青少年表示“不一定提供帮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9.0%的青少年表示“肯定不会提供帮助”。这表明他们更相信现实的真实世界,在真实世界所采取的积极行为,在虚拟世界可能要考虑是否采取;在真实世界不采取的消极行为,在虚拟世界可能要考虑采取。

(三)青少年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主流是正确的、积极的,但在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真实世界有着不同的表现

1.多数青少年的道德追求是正向的,但对道德追求的动力低于对能力的追求。无论在现实真实世界,还是在网络虚拟世界,74.1%的青少年“希望自己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他们有着积极的道德追求,并且“希望把网络道德建设和现实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当问及“您对《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看法”时,75.8%的青少年表示“赞同”,3.1%的青少年表示“那是别人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甚至还有3.9%的青少年持“反对”态度;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青少年对道德追求的动力不及对能力追求的动力强烈,当能力和道德相遇时,对能力的重视还是要超过对道德的重视。我们在进行“影响你发展三要素”的调查时发现,他们的选择依次是:能力(73.1%)、诚信(68.8%)、朋友(63.1%)、学识(48.2%)、金钱(18.9%)、地位(13.8%)。

2.多数青少年的道德动力观是正确的,然而,也有一些青少年的道德动力观存在问题。在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动力方面,68.3%的青少年表示“对道德的追求缘于自我完善的需要”,相反31.7%的青少年表示“从外在的社会规范、社会舆论的约束以及社会交往的需要中去寻找提高道德素养的动力”。

3.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在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真实世界坚持不同的道德标准,出现道德人格双重化现象。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对青少年的现实道德和网络道德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青少年对于同一现象或类似现象在现实真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所做出的反应是否一致,结果发现:他们会做出不同的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如:当问及“在网络生活中,你能遵守现实生活中的道德标准吗?”有48.0%的青少年表示“能”,有47.3%的青少年表示“有时能,有时不能”,值得注意的是,有4.6%的青少年明确表示“不能”,后两者相加之和等于51.9%,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与此相对照,有12.3%的青少年认为“道德是现实世界中的事,在网络世界中无所谓道德、不道德”。

大多数青少年对网络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所采取的态度要比对现实生活中不道德行为所采取的态度宽容得多,这种宽容实质上体现出自身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欠缺。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诸如谩骂、恐吓、打架、破坏公物、考试作弊等,大多数青少年表示“会予以制止”或“投诉”或“自己不去仿效”。当问及“在现实世界,如果有人对你进行谩骂、恐吓时,你会怎么办?”选择意向分别是:向教师投诉(30.6%)、忍让(29.7%)、报复(26.5%)。“你对打架、酗酒、破坏公物等行为的反应?”选择意向分别是:事不关己(30.1%)、逃避或远离现场(26.2%)、积极举报(25.1%)、及时制止(18.6%)。“你对考试作弊现象怎么看?”82.5%的青少年认为是“不道德的”,17.5%的青少年认为“无所谓道德不道德”。而对于网络生活中的上述不道德行为,他们进行的道德判断是有所不同的,57.9%的青少年表示“对网上的谩骂、恐吓、欺诈等行为不会在意,也不举报”,甚至有47.3%的青少年认为“黑客等行为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值得敬佩”。56.9%的青少年认为在网上复制、抄袭别人文章的行为是“无所谓道德不道德”或是“不好界定”,甚至还有1.1%的青少年认为“是道德的”等等;大多数青少年认为现实生活中不道德行为动机是恶的,而对于网络生活中不道德行为动机的分析较为宽容,73.1%的青少年从中性的角度去揭示这些行为的动机,如寻求刺激、发泄不满、表现自己等等。

4.无论在现实真实世界还是在网络虚拟世界,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都比较弱。调查显示,无论在网络虚拟世界还是在现实真实世界,对于不道德行为,大多数青少年表示“不仿效,但也不举报,因为事不关己”。如:“如果发现黄色网站链接,你会看吗?会向管理员举报吗?”68.2%的青少年表示“不看”,65.2%的青少年表示“不举报”;“你对打架、酗酒、破坏公物等行为的反应是什么?”56.3%的青少年选择了“事不关己”、“逃避或远离现场”。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道德教育主体比较单一,未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德育合力

人们习惯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学校是教育的主要主体,但不是也不能是唯一的主体,在如此开放的网络时代,学校不能承担青少年的所有教育任务。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发现,43.2%的青少年在网吧上网、19.7%在家里上网、0.4%在办公室上网、2.8%在其他场所,即有66.1%的青少年上网的地点不是学校。

(二)网民教育还未真正纳入教育体系之中

虽然,很多学校都开设了微机课,开展了网络教育,但它更多局限在技术的层面,很少从世界观、道德观的角度进行教育。网络教育不能取代网民教育,而网民教育还没有真正走进课堂,致使一些青少年的网络观、网络道德观、网络行为还存在着不正确、不科学的成分。

(三)道德教育缺乏应有的实效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人性中德性的培养和修炼,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并赋予了“有道德”以重要的地位。然而,几千年德性教育的实践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第一,我们一方面强调德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不十分注重德育的实效;第二,德育的方式、方法还缺乏有效的创新;第三,德育主体对客体缺乏足够的了解。青少年的主体是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使他们在网络世界首先希望获得的是娱乐、是放松、是改变过于单一的生活,这种需求应该说是正常的、合理的。马克思的需要理论和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都为我们揭示了人的需要的多样性,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单一性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反差,需要找寻有效的途径来解决这种反差,于是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选择了网络。目前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思考的是:我们了解青少年的需要吗?我们了解的程度如何?

(四)现实道德环境的缺失

学校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成果之一表现为他们对社会主导性道德规范的认同。然而,由接受到认同再到内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在现实道德环境中通过道德实践来完成。然而,目前我国缺少比较完善的道德环境。原因在于:第一,社会不良现象的长期存在。第二,现代西方文化和现代科技发展对我国原有道德体系的冲击而带来的原有道德体系的重组和调整。第三,社会缺乏对网络行为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等等。

五、几点思考

(一)道德教育主体应多元化,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在开放的网络时代,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世界中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道德教育必须突破校园围墙的限制,实现德育主体从单一向多元的转变,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包括网吧)的合力作用,共同营造德育的氛围。

家是青少年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青少年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当对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包括网络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这种引导主要包括:第一,引导孩子树立“做人比做学问更重要”、“德比智更重要”的人生理念,并在家庭生活中率先垂范;第二,引导孩子的网络行为。教育孩子必须明确上网目的,同时限定孩子的上网时间。专家建议:每天上网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每次不应超过40分钟;第三,家长必须掌握电脑,认识网络,了解孩子的网上活动,屏蔽不良信息,给孩子一个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学校要把公民教育(包括网民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学校是道德教育的主要主体,它肩负着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公民的重任。但是,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学校对智育的重视要超过对德育的重视程度,对青少年如何做学问的教育要超过对青少年如何做人的教育的重视程度,应当说公民教育未能真正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而网民教育的程度更低。

网吧目前已成为青少年娱乐的主要场所之一,我们说社会要承担起育人的重任,网吧同样承担着社会育人的责任,所以,网吧经营者要遵纪守法,要有所作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净化网络环境,把自由市场化的网络空间改变为有一定秩序且规范管理监控的“网络文化体系”。

(二)道德教育内容应具体化,突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

当前,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八荣八耻”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应是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个人美德。要结合实际,通过制定文明公约、行为守则等方式,把道德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使他们明辨是非、美丑、善恶,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重要的是“知”与“行”相统一。

集体主义教育。针对独生子女的特点,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集体主义教育,把集体主义精神融入到青少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要培养青少年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切实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自觉承担和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爱国主义教育。在网络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显得尤其重要。我们应当把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植根于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重新审视、阐释、理解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培养真正富有中华民族精神的中国人。

健全人格教育。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教育逐渐由单纯重视智力开发转向同时重视人格培养。美国著名发展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托马斯·里考纳提出了学校应承担完善人格教育重任的10条理由,以及进行完善人格教育的12种学校内外道德教育实践途径,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完善人格道德教育理论,产生了广泛的教育影响。他认为,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心理品质是健康人格的重要表现。德国教育家鲍勒夫提出“朴素道德观”,主张重视人格教育,提倡负责任、坦诚、正直、同情他人、乐于助人、尊重他人、举止端庄等个人品德方面的教育[1]。德国教育家贝尔认为“名副其实的教育在本质上就是品格教育”,塑造人格远比传授知识和技能重要。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的“面向21世纪的教育”国际研讨会,将人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列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明确提出:理想、责任感、自立精神、坚强意志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是21世纪人才的主要特征[2]。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格教育也日益受到重视。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教育应强调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统一。教育者应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能用正确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为了避免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相互冲突而导致的多重人格,对各方面都处于学习阶段的少年儿童的人格教育,重点应放在培养、发展其人格素质上,教育者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少年儿童明确判断是非的标准,使他们获得道德判断的依据,进而树立个人的行为准则,如诚实、守信、勤奋、友善等等;对相对成熟的青年的人格教育,重点应放在整合其人格素质上,唤起和强化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有效地调整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间的不协调环节,实现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和谐统一。

(三)道德教育途径应多样化,教育主体必须充分利用网络中介开展德育活动

任何事物都是个过程,德育也是个过程,德育过程的展开是德育主体利用中介作用于德育客体的过程。德育中介是个系统,它涵盖了一切可以为主体利用来作用于客体的手段、方式、方法、物质条件等,其中包括网络中介。网络时代的德育主体必须有效地利用网络中介开展德育活动,让德育进入网络虚拟世界,通过开设相关系列课程(如网络道德、网络法规课等)、组织一系列网络文明教育活动、设立德育工作网站、班级主页、电子信箱、留言板、聊天室等形式来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和网络道德观,使网络道德教育和现实,道德教育更好地实现互动。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我省大多数学校的德育教师在课堂上不讲或很少讲有关网络道德的事情,这是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的误区,长此以往,我们很可能会失去网络虚拟世界中的德育阵地。因此,必须要在以后的德育实践中加以纠正和克服。

(四)道德教育方式应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处于不同的层次,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等都应具有针对性。从年龄的角度来讲,对于理性思维能力尚不成熟的少年儿童,道德教育的重心应放在提高其道德认知能力方面,教育的方式方法应当灵活多样,尤其需要在各种活动中实现育人的目的。而对于理性思维能力基本成熟的青年,道德教育应侧重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责任的教育,应适当采用“说教”的方法;从对网络迷恋程度的角度来讲,对于理性上网的青少年,道德教育主要采用疏导的方式,而对于沉溺于网络的青少年,道德教育应当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从空间的角度来讲,在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真实世界,道德教育的内容、方法应当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强调道德教育针对性的目的是希望在现实真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都能有效地实施道德教育,并实现网络道德教育和现实道德教育的互动。

(五)道德教育体系应有系统性,它的运行和发展需要社会其它领域的支持、需要其它社会意识形式的支持、需要德育管理的支持

社会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尤其在网络时代,网络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依赖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表现得更为突出。近几年,我国网络的飞速发展得益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河北省网络的发展得益于河北经济的快速发展,河北网络发展带来的新课题——河北省青少年网络道德状况和现实道德状况的研究,需要在河北省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的发展需要政治法律政策、方针等提供政治保障。目前,我省网络管理条例、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相对比较滞后,需要社会各界引起足够的重视。

道德和其它社会形式之间不是毫不相干的,恰恰相反,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第一,哲学世界观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道德观能否正确,德育主体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去思考,他们在施教的过程中需要引导教育客体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去思考。第二,研究和解决目前青少年道德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教育主体掌握现代信息知识和技能,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网络观、网络本质观,并用以引导教育客体。第三,道德的发展需要社会舆论等社会心理的监督和引导。目前社会上,尤其是青少年的家长们较为普遍地从消极的角度来看待网络、看待青少年的自我控制能力、看待网络带给青少年的变化,包括道德上的变化,把网络看作洪水猛兽,于是采取了很多堵、卡、压的方法,结果事与愿违,反而激发了青少年对网络的极大的兴趣。当他们接触网络后,发现网络虚拟世界并非像家长、老师及一些媒介所描述的那样时,我们的教育将十分被动。所以,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十分重视社会舆论的作用,尤其要注意发挥好媒介在社会舆论中的导向作用。

育人于管理之中,使德育效果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是道德教育的理想境界。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切忌教育和管理“两张皮”,必须实现道德教育与德育管理的有机统一。

收稿日期:200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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