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城镇建设在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_小城镇论文

论小城镇建设在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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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战略措施。小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已引起人们极大地关注和重视。研究、建设、完善、发展小城镇在各地已呈现出一种持续升温的态势。本文试图就小城镇建设在农村小康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些思考。

一、小城镇建设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经济的现状分析。

现阶段,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领域。“三农”问题是制约和影响经济全局的关键所在。这是由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所造成的。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0%,而金融资产不到30%,社会购买率不到40%,这就导致市场内需的“拉力”效应不明显。与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耕地的有效占有量相对窄小。地少人多的矛盾突出,剩余的劳动力必然要寻求转移,而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又使得这支寻求转移的“农业大军”无法得到妥善的接纳和消化,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城镇化严重滞后。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仅为37%,也就是说,在13亿人口中只有37%的人口生活在城市,有63%的人生活在农村,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比,低50个百分点。既然农业对劳动力的承受力极其有限,而城镇化水平又不高,这就必然导致就业不足,收入水平增长缓慢。1997年至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61%,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长3.7%。2001年,我国城镇和乡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9%和47.4%。据统计分析,农村与城市的消费水平相差15年时间。上述情况显示,就农村经济的一般现状来看,“三农”的困扰、人多地少的矛盾加剧、城镇化水平滞后、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归根到底是因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得到改变。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全面小康,改变“二元结构”的矛盾势在必然。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区域经济的不平衡性。比如,东部与西部的差异、沿江沿海与内地的差异、环城邻市与边远山区的差异、临路临线(交通)与闭塞地方差异等等。这些矛盾虽然是一种自然历史现象,但分析这种不平衡性,一个带有共性的特点,就是凡是城镇化率高的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就快、质量就好、水平就高。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城镇化建设必然滞后。纵观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这几乎可以成为一条定律: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与城镇化水平成正比。

到过华东江浙,给人的印象是城镇(市)与乡村没有界限之分,城乡已基本形成一体化,上海、南京、杭州三大城市连绵区构成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该地区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1%,人口约占6%,GDP却占到17%左右。从大的层面上讲,这固然有历史的基础、地理上的优势和政策上的倾斜因素,但城市辐射功能对周边农村的影响而形成的便利条件,促使了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迅猛发展。江苏省仅从1997年到2000年,城镇人口增加了1618.31万人,其中小城镇人口增加了568.88万人,小城镇对江苏省城市化率的贡献率为35.15%。由此可见,小城镇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从一个局部、一个县(市)的经济发展情况看,小城镇建设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支撑和载体作用。仅从宜昌区域经济来看,小城镇建设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小溪塔、陆城、枝城、红花套、马家店、江口、渔洋关、猇亭、玉阳等不仅仅是以行政设置区得名,更是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著称。这些小城镇无论在经济总量、人口密度,还是在社会发展、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在当地占有相当的比重,有的已构成经济发展的主体格局。

二、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农村小康必由之路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战略目标,即在21世纪头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具体就是要达到“六个更加”,即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镇化率将由现在的37%提高到56%。小康目标是旗帜,指引着人们进取的方向;是号角,鼓舞着人们的斗志;是灯塔,照耀着前进的征程。我们在憧憬着美好前景的同时,又不能不认识到,这个目标对广大农村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小康的实现,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重大。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正处于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大转折时期。着眼于现实的国情,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发展农村经济面临着艰难的抉择,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既要把握一般性的农业社会转型阶段的规律性,又要注意现阶段农村经济的特殊性,避免农村经济的波折,减少失误,促使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这其中有两个重要因素是不可轻视的,一是借鉴发达国家在实现农业化向工业化转变过程中的经验。17世纪中叶,英国为推进工业化进程,在政府的主导下,以伦敦偶尔发生的一场烧毁13200所木板屋的大火为契机,在全国大张旗鼓的开展了一场“小城镇整理运动”,持续近一个世纪,这场运动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工业化进程,正是在这个期间,英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6%上升为45%。二是抓住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个重点。“三农”问题核心是人口问题,如果没有农业产业和人口的空间集中,没有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没有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没有农民收入的增长,就无从谈起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经济的“瓶颈”问题,就是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因此,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化解“二元经济结构”、克服“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基本经验,也是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性选择。

历史和现实表明,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全面实现从传统农业向工业化的过渡,而要实现农村工业化的艰巨任务,就必须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历史进程。小城镇建设是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不可逾越的过程,换言之,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农村小康目标的必由之路。之所以如此,是由小城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小城镇依附于广阔农村,与中心城市有着便捷的联系,是城乡结合部和交汇点,其物流、人流、信息流通畅,发展前景广,聚集效应大,是农村富裕人口转移的重点场所所在。因而,遍布农村各地的小城镇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功能。由此,建设、改造、完善小城镇意义十分重大。发展小城镇可以从多方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由传统农业国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特别是对于农村经济社会面貌的根本改变,将产生极其长远而又深刻的影响。它可以加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提高农业劳动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可以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和结构性调整,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可以有效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内需,尤其是吸引民间投资,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民消费的商品化程度,扩大对住房、农产品、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有助于扩展市场空间;可以吸纳众多的农村人口,降低农村人口盲目拥入大中城市的风险和成本,缓解就业压力,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随着人口有序进入,有利于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接受纳入现代文明的新观念、新思想,有利于加强文化科技和卫生环保事业,从整体上提高人口素质,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从而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奠定基础。综上所述,在农村,小城镇的发展伴生着小康生活的进程,城镇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实现小康目标的过程。

三、小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局的大事,同时,又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在实施建设过程中,要弄清楚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明确建设的指导原则,研究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和措施。

(一)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截止2001年底,我国有建制镇18090个(不含城关镇),集镇23507个。无疑,数以万计的小城镇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巨大作用。但这些城镇大多数规模小、功能弱、积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差。从整体上看,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城镇化明显滞后,表现为数量不足,质量整体不高,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经济与社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日益突出,城乡隔离的矛盾依然严重。另一个是小城镇发展中自身的问题,其表现为城镇布局和规划不尽合理,土地管理上的粗放经营,集约化低,流转、置换秩序较乱,户籍管理不适应,行政管理体制僵化。

(二)发展小城镇的指导原则。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发展小城镇既要积极,又要稳定。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这实际上是为发展小城镇制定了指导原则和基本的方针。

(三)小城镇建设中的体制创新和政策导向。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探索和实践来看,加快城镇化建设,必须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采取得力的措施。

(1)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实行无门槛的城镇自由定居政策,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农民进城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让农民真正享有国民待遇。

(2)制定鼓励农民向城镇投资和无歧视性的就业政策。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机制,实行投资多元化。对于有偿使用的公共设施,可由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实现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增加就业门路,有效安置和消化农村剩余劳动。

(3)合理规划小城镇建设的规模和布局,力争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城镇化效益。要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注重实效,防止盲目攀比,遍地开花,急于求成,通过科学的规模布局,统筹兼顾,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4)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解除农民进城后的后顾之忧,为进城(镇)农民的子女入学、就业、就医、养老、法律援助等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

(5)有重点地发展城镇支柱产业。城镇化进程,不单纯是人口转移的问题,而是一个资源优化配置、产业优化升级,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过程。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必须以经济增长为支撑,要鼓励乡镇企业在小城镇集中连片开展,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到小城镇办厂经商。通过改善环境,吸引人才,培育龙头企业,尽快形成规模,形成主导产业,提高小城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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