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梅[1]2003年在《美国密尔沃基市公助教育券政策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过去二十年里,公立学校的质量引起美国公众的普遍不满,基础教育领域里发生了“择校运动”等一系列的深刻变革。择校运动经历了从公立学校之间的选择、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的选择、到教育券问世的发展轨迹。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美国最为典型的公助教育券——密尔沃基家长选择计划(Milwaukee Parental Choice Program,以下简称MPCP),尝试为我国部分地区正在进行的教育券改革提供借鉴。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阐述个案研究的背景,详尽分析了密尔顿·弗里德曼的教育券思想、择校运动与教育券的关系以及教育券的不同类别。第二章主要讨论影响MPCP制定的政治因素与教育背景、MPCP的主要内容。在分析影响MPCP制定的政治因素时,本文从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在教育券政策上的不同主张入手。第叁章从叁个时间段即1990—91学年到1994—95学年(政策的局部试验阶段)、1995—96学年到1997—98学年(政策的扩展阶段但遭受禁令并未实施)、1998—99学年到现在(扩展计划的全面实施)详细阐述MPCP的实施状况,而在实施过程中不停的法律诉讼与法庭判决则是贯穿本章的重要内容。第四章主要从政策文本、政策执行、政策效果叁方面评价MPCP。对于MPCP政策效果的评价,本文采用亨利·列文的自由选择、效率、公平、社会融合四维度的分析框架进行效果的评价。尽管参加MPCP的学生的学业成绩并不显着高于就读于MPS学生的分数,但是,MPCP的社会效果却不可否认,不容忽略。第五章将MPCP与在中国浙江省长兴县自2001—2002学年开始实施的教育券政策进行比较,尝试为长兴县正在进行的教育券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本文从历史的、比较的角度得出以下结论:为进一步完善长兴教育券政策,完备的法令、稳定的财政投入、配套的政府管理与独立的评估机制必不可少;在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中,教育券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扩展职业高中与平衡普职高比例、拓宽民办学校投资渠道、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等特定教育问题提供可能的解决途径。
宋懿琛[2]2005年在《美国择校政策分析及其启示》文中指出基础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是我国当前广为关注的教育焦点。对此,社会各界众说纷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然而,一直未能找到解决我国择校问题的良方。有鉴于此,笔者把目光投向国外并聚焦于实施择校政策已有多年且积累了丰富经验的美国。本文尝试通过对美国择校发展的深入认识与考察,研究其择校政策的叁种实施类型,从中获得启示,进而为解决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除引言和结语以外,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主要对美国择校发展的概貌作一全景式的阐述。具体内容为择校思想的理论演变,择校运动的发展历程和择校的问题与争议,把握美国择校的总体发展图景,从而为下文的具体分析研究做好铺垫。 第二章主要对美国择校政策的案例进行研究。具体内容为依家长所拥有选择权的大小把择校分为叁种类型,即全学区性择校、全州性择校和私立学校选择,在此分类的基础上,各选取一个典型案例运用政策分析法进行研究,以透视择校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取得的效果,展现美国择校政策的具体运作过程。 第叁章主要对美国的择校政策作出综合分析。具体内容为从价值、导向和机制的叁维视角对择校政策进行探讨。价值分析主要体现为主体需求、客观属性和实践活动;政策导向主要体现为市场导向、自治导向和绩效责任导向;机制分析主要体现为教育选择权的转移和教育制度变迁的途径两方面,通过深入的剖析达到全面认识美国择校政策的目的。 第四章主要对我国的择校问题提出启示与建议。具体内容为从美国择校政策的实施中得出启示,并尝试为解决我国择校问题提出七项建议,即反思我国择校现象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基本前提;寻找中美择校差异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又一视角;规范择校行为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取向;保障教育公平是解决择校问题的首要原则;引导家长参与是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因素;建立补偿机制是解决择校问题的现实途径;采取分步实施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方针策略。
谢巍[3]2006年在《教育券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首例教育券制度在浙江省长兴县的实施,人们对教育券制度的研究日渐升温,然而,在已有的研究中,人们大多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进程对教育券制度进行描述式研究,很少有从某一角度入手的纵深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主要运用“小政府,大市场”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以及需求——供给的经济学方法对教育券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透彻分析。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由叁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采用需求——供给分析法,通过论证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和市场在教育中的作用,对教育券制度的缘起进行研究;第二部分主要采用文献法,通过对教育券制度的发展、实施、及实践意义的研究,进一步分析教育券制度;第叁部分主要采用演绎法,通过评析我国已实施的教育券制度、论述我国实施教育券制度的理由、以及阐释我国实施教育券制度的步骤和实施前应做的准备,对建构中国特色的教育券制度进行研究。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首先,教育券制度是制度需求因素和制度供给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新的制度均衡,它虽然不是解决现行政府直接管理教育的经费制度引起的教育效率低下、教育机会不均等等教育问题的终极答案,但确实是对症良药。其次,我国应当实施教育券制度,并且应当实施“叁步走”战略,即分期发放“过渡期”教育券、“短期”教育券、及“长期”教育券。在实施教育券制度前,我们应做好选择地区、建立法律、引导舆论等准备。当然,本文的研究尚只探到教育券制度的皮毛,不过,它也为笔者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笔者将对我国教育券制度的实施做更深入透彻的研究,以期能为我国教育问题的解决做出微薄的贡献。
周翠萍[4]2011年在《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向社会公众提供教育服务的形式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的一些地区开始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相关探索。虽然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还没有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全局性的政策问题,但从教育政策学的视角出发,主动地、预先地对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现在与未来、实然与应然进行研究,对于丰富和发展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相关理论,为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实施和推广提供借鉴与参照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是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签订契约,根据对社会组织所提供教育服务的评估,以公共财政全部或部分支付其费用,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可选择的教育服务。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本质特征在于:政府在教育服务提供中实现了“生产者”与“提供者”的分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商品交换关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得以成立的理论前提有:政府的教育治理模式应逐步走向“政府—公民社会—市场”叁元教育治理模式;教育领域存在市场并可引入市场机制,但教育市场具有其特殊性;教育服务可分为公共教育服务、准公共教育服务和私人教育服务,向社会提供公共教育服务和准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是否购买教育服务取决于此类教育服务是否是(准)公共教育服务,是否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取决于政府与社会组织提供,谁更有效率,取决于此类教育服务的提供是不是政府的核心教育职能。通过对国内外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考察与研究,笔者认为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有效实施需具备几个条件:政府对政府、市场和学校之间的定位与职能分工要有清晰地认识,政府教育职能的模式应是“小政府—大社会”;教育市场要充分发育;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与壮大以及教育行政人员能力的提高。我国目前实施和推广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在技术、经济、政治及行政等方面已具有了一定的可行性,但政策的有效实施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政府教育职能的转变尚任重而道远,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尚在“蹒跚学步”,政策法规的相对滞后,传统文化观念有待改变等。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公民社会力量的逐渐强大,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可能会成为今后我国逐步实施推广的政策之一。但基础教育是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基础教育的主要举办者和责任人。在基础教育阶段,购买教育服务应成为政府直接生产教育服务的有益补充,政府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手段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的、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同时,未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实施和推广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比如,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现有的规范民间组织的相关法律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质量标准、招投标机制、财政保障制度,形成多方位的监管体系等。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的实施与推广应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与宣传。政策实施和推广的过程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对政策的实施限度有充分的预期。
隋莹[5]2008年在《美国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状况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育券制度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一种新方式,也是当今世界教育改革所采取的政策之一。政府不再把教育经费直接拨付给学校,而是根据一定的核算方式把教育经费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学生与家长自由选择学校就读,并用教育券充抵全部或部分教育费用。通过教育券,改革者力求实现多种目的,如促进择校制度,提高教育效率,保证教育公平等等。20世纪80年代末,教育券制度最先出现在美国,此后世界其他国家也开始试用该制度。然而目前对美国教育券制度的演变过程、实施状况等问题的研究仍然不够充分,因而美国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状况探析是一个有意义的选题。本文的主体内容分为叁个部分:第一章,系统地分析了美国教育券制度实施的实践背景和理论基础。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成为美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改革中也渗透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之——弗里德曼最早系统地提出了教育券思想,后来的詹克斯等学者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第二章,探析了美国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状况。美国教育券既有由政府资助的教育券,也有由私人资助的教育券,二者都对美国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密尔沃基市的“家长择校计划”是美国第一个教育券计划;佛罗里达州是美国第一个在全州范围内推行教育券制度的州。“教育选择慈善基金”和“儿童奖学基金”是目前美国最具代表性的私人教育券。第叁章,对美国教育券制度实施状况进行了评价。美国的教育券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它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民主化。同时,美国的教育券也面临诸多争议,如,教育券制度损害美国的教育结构,教育券制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教育券制度的政治环境不稳定。
参考文献:
[1]. 美国密尔沃基市公助教育券政策个案研究[D]. 孙华梅. 首都师范大学. 2003
[2]. 美国择校政策分析及其启示[D]. 宋懿琛.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3]. 教育券制度的经济学分析[D]. 谢巍. 东北师范大学. 2006
[4]. 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政策研究[D]. 周翠萍. 华东师范大学. 2011
[5]. 美国教育券制度的实施状况探析[D]. 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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