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的协调发展观_孙中山论文

论孙中山的协调发展观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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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92;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5)01-0003-07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社会进步是协调发展的结果。孙中山在规划和思考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时,通过研究中国的国情,反思西方发展的经验,形成了协调发展的理念。他不仅强调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重视产业的协调发展、各种经济成分的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拟就孙中山的协调发展观作一初略探讨。

一、发展目标的协调

孙中山在谋划中国的发展目标时,注意到了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的关联性,强调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

1.经济与政治协调发展。孙中山认为,“政治和经济两个问题,总是有连带关系的”,“中国政治不良,经济不能发达”。(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而要改良政治,必须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孙中山指出,国家的贫弱,都是由一定的原因所引起的,有的因地小而贫,有的因地瘠而贫,有的因民少而弱,有的因民愚而弱。但是,中国土地辽阔,物产丰饶,人口众多,且聪明无匹,四大贫弱的原因,中国无一具有。那么,是何原因使中国陷入贫弱的境地呢?孙中山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封建专制制度及其实行的内外政策。为使中国经济得到发展,孙中山主张通过国民革命的手段,推翻封建专制制度,代之以民主共和制度,“要使国家富强,必先有一善良政府”。(注:《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页。)应当说,孙中山已认识到了政治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巨大制约作用,将政治变革视为经济发展的前提,强调经济与政治的协调发展。

2.经济与文化协调发展。孙中山认为,“所谓建设者,有精神之建设,有物质之建设”(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0页。),“物质文明与心性文明相待,而后能进步”(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他认识到了经济与文化的相互促进作用,因而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同时进行,不可偏废任何一方。孙中山指派胡汉民创办的《建设》杂志,其宗旨就是“从精神上、物质上谋国家及社会之建设及革新”(注: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193页。)。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孙中山一贯重视“改造人心”,将“心理建设”置于《建国方略》的首位。在他看来,中国的许多传统社会意识和文化习俗,具有很大的守旧性质,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禁锢与限制了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因此,革命党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变革落后的传统意识,扫除陈旧的思想观念。孙中山认为,“国家的基础,是建筑在人民思想之上”,“只要改造人心,除去人民的旧思想,另外换成一种新思想,这便是国家的基础革新。”(注:《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72页。)基于这一认识,孙中山创造性地提出: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进行“心理建设”,以“改造人心”,打破传统意识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形成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新观念、新意识。

3.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孙中山既关注经济的发展,也重视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孙中山深切同情广大贫苦劳动人民,希望通过发展经济来为广大人民解决衣、食、住、行等问题,使广大人民普遍过上幸福生活。他说:实业的中心“就是在消费的社会”,而消费问题“就是解决众人的生存的问题,也就是民生问题”,“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好像天空以内的重心一样”。(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可见,孙中山对于民生问题是高度重视的,把它提到了政治、经济乃至历史活动的“中心”的位置。孙中山认为,人民的生活,最主要的就是食、衣、住、行四个方面,“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解决。他指出:国家“必有四大主旨:一为国民谋吃饭,二为国民谋穿衣,三为国民谋居屋,四为国民谋走路。”(注:《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2页。)孙中山还认为,要满足全国人民食衣住行四大需要,关键在于发展工业。因此,在《实业计划》中,他提出了粮食工业、衣服工业、居室工业、行动工业的具体方案,强调这是改善人民生活状况的根本。

另一方面,针对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孙中山主张防患未然,避免贫富悬殊的流弊或恶果。在他看来,欧美“富者富可敌国,贫者贫无立锥”,“贫富之悬隔”甚大。(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8页。)比如,“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孙中山指出:西方各国“贫富不均竟到这地步,‘平等’二字已成口头空话了!”(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8页。)他强调:中国应当设法避免出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贫富不均,防止少数富人专利,防止垄断资本家的产生,而这正是他倡导民生主义的出发点、着眼点。他说:“民生主义的事实,最要紧的是均贫富”(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因此,孙中山非常重视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贫富协调,以避免中国重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覆辙。

可见,孙中山在思考中国的发展问题时,注意到了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这种协调是宏观层面的协调,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协调。

二、产业发展的协调

孙中山认为,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全面发展,必须兼顾各方,“万般齐发”。他说:“欲谋实业之发达者,非谋其一端之可成效也,必也万般齐发,始能收效。”(注:《总理全集》第3集,上海民智书局1930版,第294页。)但是,孙中山又明确指出,“万般齐发”绝不是平均用力,同样对待;而是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以重点产业带动其他各部门的发展。为此,孙中山提出了一条以交通运输为重点,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同时并举的经济发展道路。

1.关于交通运输业。孙中山提出:中国经济发展第一位的重点是交通运输产业,尤其是铁路建设。他说:“富强之道,莫如扩张实行交通政策。世人皆知农、工、商、矿为富国之要图,不知无交通机关以运输之,则着着皆失败。”(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20页。)孙中山在《实业计划》的6大计划中,有4大计划谈的都是交通运输建设计划,占了相当大的篇幅。他以宏大的气魄和非凡的胆识,精心规划了中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前景:修筑铁路10万英里,形成中央、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高原6大铁路系统;修筑公路100万英里,形成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建设北方大港、东方大港、南方大港3个世界大港及28个地方港口,使沿海成为开放地带;对长江、淮河、西江等水道进行治理,开辟新运河。这一庞大计划,集中体现了孙中山关于优先发展海陆交通以推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而在交通运输产业中,孙中山尤为重视的又是铁路建设。他说:“苛无铁道,转运无术,而工商皆废,复何实业之可图?故交通为实业之母,铁道又为交通之母。国家之贫富,可以铁道之多寡定之,地方之苦乐,可以铁道之远近计之。”(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83页。)孙中山总结美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第一条便是修筑铁路,认为当时美国全境有80万里铁路,所以成为全球最富之国。相比之下,中国资源丰富,人民众多,市场广大,经济反而落后,铁路不兴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孙中山把修筑铁路提到了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

2.关于重工业。孙中山认为,重工业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也应把它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在重工业中,他特别重视矿业、钢铁冶炼业、机器制造业和电力业。在孙中山看来,矿业是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如无矿业,冶炼、制造等业便无从谈起。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具体制定了铁矿、煤矿、油矿、铜矿和各色特种矿的开采计划。同时,孙中山将钢铁产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实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把冶铁炼钢看成是“关键及根本工业”之一,并提议在发展辽宁、山西、河北、湖北原有钢铁厂的同时,在四川、云南、广东等省兴建新的钢铁厂。孙中山还指出:“机器者实为近代工业之树”,“如无机器,则近代工业之足以转移人类经济之状况者,亦无从发达。”(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所以,他强调要发展机器制造业,生产各种器具、机械和车辆。

3.关于轻工业和农业。孙中山对于轻工业和农业这两大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也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他认为,随着交通运输业、重工业的发展,“人民有许多工事可为,而工资及生活程度皆增高;工资既增多,生活必要品及安适品之价格亦增加。”为了“使多数人民既得较高工资,又得许多生活必要品、安适品而减少其生活费”,必须发展轻工业。(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孙中山指出:食品、服装、住宅、印刷等轻工业,关系民生问题,都要有所发展。在《实业计划》中,他对发展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建筑业、日用品工业、印刷业等,都有纲要式的设想。就食品工业而言,孙中山提出要改进制作工艺和保存方法,制作上以机器辅助手工,保存果类、肉类、龟类等食品则或用锡铁罐,或用冰冷法。对于纺织工业,孙中山提出应按丝、麻、棉、毛等不同原料,在各地办机器螺丝、制麻以及棉、毛纺织工厂。他还主张国家投资建设技术先进的制绸工厂,用物美价廉的丝织品,在国际市场上战胜日本、意大利和法国等竞争对手。对于建筑业,孙中山提出,居室的设计适合居住,为加快工期、节省费用,建造工事必须采用机器作业。他计划每年造屋一百万间,以为百姓提供廉价的居室。可见,孙中山对轻工业的发展也是十分关注的。

至于农业的发展,孙中山也非常关心。他多次强调:农业是国家富强的基础,没有农业的兴旺,也就不可能带来其他各业的繁荣。他说:“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页。)这即是说,农业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以商业调剂来交流货物,便可使国家富强起来。他还指出:“农矿二业,实为其他种种事业之母也。农、矿一兴,则凡百事业由之而兴矣。”(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4,224、221页。)孙中山已认识到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已意识到农业对其他各业的影响。孙中山还认为,农业是国计民生的关键,“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以农立国,所以农业就是生产粮食的一件大工业”(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如果农业发展不起来,中国农民就将陷于饥饿悲惨的境地。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孙中山极力主张在农业中采用机器进行生产,把农业机械化看作农业增产的根本途径,在《实业计划》中提出设立“农器制造厂”,以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孙中山还认为,农业的生机在于科学,必须把农业生产置于科学的指导之下,才能充分挖掘农业潜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才能从根本上改造我国旧式农业,从而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

由上可见,孙中山在设计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时,认识到了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力求实现交通运输业、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

三、经济成分发展的协调

孙中山在规划中国经济发展时所选择的经济结构,是一种以国营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的多元经济结构。在这种经济结构中,除了国营经济之外,还有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等。

1.国营经济。孙中山认为,发展国营经济是开发中国实业的重要途径,凡企业具有独占或垄断性质者,或企业规模过大者,或企业不宜或不能委诸个人经营者,或属自然资源者,均应由国家经营,这实际上也就决定了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是起主导作用的经济成分。孙中山从多方面论述了发展国营经济的必要性和优越性:第一,发展国营经济可以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国计民生。孙中山认为,凡银行、铁道、航路、森林、水利及大工业、大矿业、大商业,均应由国家经营,因为这些企业具有独占的性质,足以操纵国民经济的命脉,如果由私人经营,难免垄断国计民生,重蹈欧美国家的覆辙。第二,发展国营经济是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成为独立富强国家的有力手段。这是因为,要使国家摆脱贫困,必须废除手工劳动,广泛采用机器生产,全面改造落后的生产力,而只有发展国营经济,才能广泛采用机器生产,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因此,发展国营经济是促使国家走向富强的有力杠杆。第三,发展国营经济是抵制外国经济侵略的重要措施。孙中山指出:“全国所用的货物,都是靠外国制造输运而来,所以利权总是外溢。我们要挽回这种利权,便要赶快用国家的力量来振兴工业”(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这也就是说,只有发展国营经济才能抵挡外国的经济侵略,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第四,发展国营经济才有可能实行较为公平的分配制度。孙中山指出,要革命成功以后,“把全国的财富分得很均匀”,便要“把全国大矿业、大工业、大商业、大交通都由国家经营。国家办理那些大实业,发了财之后,所得的利益让全国人民都可以均分”,“大家都可以平均受益”。(注:《孙中山全集》第10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页。)正由于发展国营经济具有上述优越性,孙中山极力主张发展国营经济以开发中国实业,他在《实业计划》中所列举的大实业,都是属于国家经营的范围。

2.合作社经济。孙中山认为,合作社经济是中国未来所有制结构中一种极其重要的经济成分,政府应该大力提倡。他指出,工人农民应当办合作社,如果“工人同农民合作,不要商家做经纪、赚佣钱,便可省却许多消耗费”,避免“商家垄断”和“中饱”的弊端。在他看来,外国办合作社“最有成绩的是英俄两国,他们所办的合作社,大约有几千万人”,中国应当“仿照英俄两国的方法去行”,要工人同农民办一合作社,“用工人所做的器具,交换农民所出的米,省去商家的中饱”。像办合作社这样的事,只要“大家去做,政府加以提倡,便容易成功。”(注:《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76页。)孙中山不仅主张工人农民办合作社,而且鼓励地方自治机构举办合作经济。他认为,地方自治团体,“不止为一政治组织,亦并为一经济组织”,是“一政治及经济性质之合作团体”。既然如此,就应当举办各行各业的合作经济,如农业合作、工业合作、交易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合作等。(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4,224、221页。)

3.私营经济。为了加快中国实业的发展,孙中山十分重视私人资本主义,他把发展私营经济和发展国营经济视为发展中国实业的两条重要途径,主张两路分兵,公私并举,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的存在与发展。在《实业计划》一书中,孙中山明确提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他还说:“对于各种矿业之经营,有为政府不能自办,当留为私人办之。譬如农业,私人经营者利益常丰,矿业亦如是也。”(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孙中山之所以主张对私人资本主义采取“保护”和“奖励”的政策,允许私人资本主义有条件地存在与发展,是因为在他看来,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孙中山认为,中国的经济状况还很落后,“中国今尚用手工为生产,未入工业革命之第一步,比之欧美已临第二革命者有殊。”(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发展国营经济还不能迅速改变经济落后状况,因而应当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利用它来发展国民经济。同时在孙中山的心目中,具有竞争性的私人资本主义,往往比官办企业要“省时省费”。孙中山借鉴日本东京铁路民办20年后收归国有的先例,主张有些事业可以先民办,后国有,以调动私人经济的积极性,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孙中山还认为,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可以扩大就业,因为“吾国之所谓工人者,通称为‘苦力’,而其生活只以手为饭碗,不论何资本家若能成一小工店予他等以工作者,将必欢迎之”。(注:《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0,389,377,253、393,250,397页。)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孙中山把私人资本主义称为“进步”的事业,主张以法律加以保护,并奖励其发展。

另一方面,孙中山又提出,如果不对私人资本加以节制和限制,让它自由发展,那么中国社会将会很快产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劳资对立和贫富悬殊的弊病。因此,孙中山在主张“保护”和“奖励”私人资本发展的同时,又提出了“节制私人资本”的口号。同时,孙中山还认为,节制私人资本可以使分配较为公平,避免大资本归私人所有。那么,究竟怎样节制私人资本呢?孙中山提出了如下主张:一要限制其经营范围。如前所述,孙中山认为:凡企业具有独占性或垄断性质者,凡企业规模过大者,凡天然之富源与社会之恩惠者,凡企业不宜或不能委诸个人经营者,不能由私人资本经营,只能由国家经营。二要规定国家对私人企业有收回权力。孙中山认为,对于某些已由私人资本经营的企业,国家可以根据需要和情况,随时“收买”、“赎买”或“以法律收回”,归国家经营。三要向私人资本直接征税。孙中山认为,通过累进税率,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就可以令国家的财源多是直接由资本家而来。资本家的入息极多,国家直接征税,所谓多取之而不为虐。”(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8、297,376-377,572,399,391,367页。)四要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生活,保障工人权利。孙中山力图通过上述措施,对私人资本主义加以限制和节制,以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国民经济命脉,操纵国计民生。

总之,孙中山在构想中国未来的经济结构时,认识到了应该让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除上述三个方面以外,孙中山还主张发展个体经济、地方公营经济和中外合资经济。应当肯定,孙中山关于多种经济成份协调发展的主张,既符合中国生产力落后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

中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沿海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优越,交通方便,与国外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往来,工业基础好,经济较为发达;内陆地区则由于交通闭塞、劳动力素质低下以及工业基础差等方面的原因,经济比较落后。这种不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一方面是千百年来各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异综合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将制约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剧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对于这一问题,孙中山有着较为明确而又深刻的认识。他指出:中国广大内陆边疆是地广人稀、物质丰富、民族构成复杂和地理位置重要的地区,但由于交通不便、工农业不发达和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经济发展水平较之东南沿海地区落后。要发展中国经济,兴办实业,就不能不考虑到内陆边疆的开发问题。

为了“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99页。),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孙中山特别强调开发内陆边疆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他在1891年前后写的《农功》中就提出:“俄国移民开垦西北,其志不小。我国与彼属毗连之地,亦亟宜造铁路,守以重兵,仿古人屯田之法。凡于沙漠之区,开河种树,山谷间地,遍牧牛羊,取其毳以织呢绒、毡毯。”(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页。)虽然孙中山在这里主要是着眼于使大西北免遭沙俄的侵略来谈开发西北的,但无疑又包含着发展西北经济以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意蕴。3年之后,他在《上李鸿章书》一文中,对内陆边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又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他表示要游历内地、新疆、关外等处,“察看情形,何处宜耕,何处宜牧,何处宜蚕,详明利益,尽仿西法,招民开垦,集商举办,此于国计民生大有裨益。”(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页。)他把发展内陆边疆地区的农业纳入他最早设计的中国近代化方案之中,其目的也是为了协调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华民国成立之后,他对发展西部地区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着更为深切的认识,在《实业计划》中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设想。1923年1月18日,孙中山还分别致函耳把都拉而吉子、马文元及马麒,并特派王约瑟、毕少珊前往联络,谋西北之发展。其函曰:“文持三民主义以治国,既求民族之融化,更图西北之发展,惟以时机未假,莫告成功。今幸西北同志渐多,经营有自,故切望推诚接纳,共策事功。”(注: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557页。)在孙中山看来,要发展西部地区的经济,首先必须改善交通,而最重要的莫过于铁路建设。孙中山1912年提出修建的3条沟通全国的铁路干线,都贯穿于西部地区。(一)南路:起于南海,由广东而广西、贵州,走云南、四川间,通入西藏,绕至天山之南;(二)中路:起于扬子江口,由江苏而安徽,而河南,而陕西、甘肃,达新疆而迄于伊犁;(三)北路:起于秦皇岛,绕辽东,折入蒙古,直穿外蒙古,以达于乌梁海。(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83-384页。)由此可见,孙中山主张修建的3条铁路干线,都是着眼于改善西部地区的交通状况,以利于开发大西南、大西北这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1913年1月,孙中山还提出要修一铁路贯通蒙藏,自西藏拉萨起,直达蒙古车臣汗,名为萨臣铁路,并准备以个人名义向外国公司商借巨款。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更为重视西部地区的铁路建设。从他所拟定的中央铁路系统、东北铁路系统、西北铁路系统、高原铁路系统及西南铁路系统看,整个西部地区铁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连结祖国各地。

为了开发西部,孙中山主张充分利用西部的资源优势,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他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发展重点提出了详细的构想。孙中山提出,蒙古、新疆有农地牧地极广,西藏、青海亦有广阔牧地,但由于运输不便,农地牧场尚未得到开发,这些地方如果能得铁路的便利,又能以科学的方法改良畜牧和农地,那么,不仅可以成为全国的粮食基地,而且可以取代阿根廷成为世界最大的肉类供应地。如此,既对国家有利,又可以救济和缓解世界食物紧缺的状况。与此同时,孙中山又提出,中国西部地区尽管牧地广阔,但羊毛工业欠发达,因此,发展羊毛工业大有可为。孙中山还提出:新疆、蒙古、青海、西藏各地以铁矿著名,开采这些地方的铁矿,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而四川、甘肃、新疆、陕西等省已发现有油源,开采油矿为最有利益之事业。

为了开发西部,孙中山还主张移民垦殖。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把移民垦殖于蒙古、新疆列为第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孙中山看来,移民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有利于改变东稠西疏、东强西弱的人口与经济的不平衡状态。他说:“吾国民族生聚于东南,而凋零于西北,致生聚之地人口有过剩之虞,凋零之区物产无丰阜之望,过与不及,两失其宜,甚非所以致富图强之道。”(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7页。)所以他极力主张移民蒙古、新疆广大无人之地,减轻长江及沿海的人口压力,把劳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结合起来,以利于西北开发。其二,有助于进行裁兵。孙中山提出,革命之后,就需要裁兵百万,移民垦殖有助于安置百万被裁之兵,可防止许多社会问题。正是由于移民垦殖具有特殊作用和意义,因此,当黄兴等提议组织拓殖协会移民垦边时,孙中山表示积极支持,并赞之曰“谋国要图”,命令财政部每年拨款30万元,列入国家预算,作为拓殖协会的经费。

为了开发西部,孙中山还主张在西部地区设立特别金融机关。1912年3月18日,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呈文孙中山,并附拟具的兴农银行则例53条、农业银行则例44条、殖边银行则例32条。孙中山在批文中指出:“中国地称膏腴,尤广幅陨,而东南之收获,不见其丰;西北之荒芜,一如其故。此无他,无特别金融机关为之通融资本耳。创设农业、殖边等银行,实属当今扼要之图。”(注: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680页。)孙中山把西部地区经济凋零的重要原因归于金融机关的缺乏尽管失之偏颇,但也包含了一定的合理因素,缺乏“融通资本”的金融机关,经济自然难以运行和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孙中山发展西北的良苦用心。

应当说,孙中山在思考和规划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时,十分重视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他所提出的具体协调措施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

孙中山的协调发展观,既有宏观层面的协调,也有微观层面的协调。他所提出的协调发展主张,既反映了中国的国情,也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对于当代中国的协调发展,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收稿日期:200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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