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与拉丁美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拉丁美洲论文,自由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30年间,新自由主义一直主导着拉美国家的经济改革,拉丁美洲成了新自由主义的“实验场”。是新自由主义者对拉丁美洲格外青睐,还是拉美人对新自由主义情有独钟?总之,新自由主义为什么能在拉美大行其道,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大凡一种思想或意识形态能在某个地区流行,都不会是某种偶然现象,而必然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条件。拉丁美洲之所以从70年代以来成为新自由主义的“实验场”,是多种内外因素互动的结果。
(一)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的衰落为新自由主义进入拉美提供了历史机遇
20世纪30年代的资本主义大萧条沉重打击了拉美国家长期推行的初级产品出口模式,促使初步具备工业基础的一些国家向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转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制成品出口的减少和国际海运风险的加大,进一步推动拉美国家走向进口替代。如果说拉美国家在战前选择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还具有很大的自发性,那么,随着40年代末50年代初以劳尔·普雷维什为代表的拉美结构主义理论的问世,进口替代工业化被定格为后发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必由之路,从而变为一种“自觉的”选择。
不可否认,在进口替代模式下,拉美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由于这种内向型工业化模式的内在局限性,到50年代后半期,在一些拉美国家(如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的这种模式已经显现出“活力衰竭”的征兆。进入60年代后,拉美国家虽然采取了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和促进工业品出口等措施,但始终未能克服国内市场狭小、国际收支失衡、工业品缺乏国际竞争力等结构性问题。到了70年代,对大多数拉美国家而言,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已经难以为继。1973年国际石油危机爆发后,拉美国家又不约而同地走上“负债增长”的道路,酿成了后来的债务危机。可以说,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在拉美经历了“50年一贯制”之后,最终通过债务危机的爆发而走向终结。
拉美结构主义发展理论的形成并成为战后拉美地区的主流经济思想,反映出在战后民族主义高涨的历史背景下,拉美国家力求探索一条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的尝试,有其重要的历史贡献。但是,这一思想一直受到来自左、右两方面的挑战。如前所述,拉美国家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是在30年代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确立的。国家广泛干预经济和高保护政策是这个模式的两大主要政策支柱。在二战期间,美国出于其国际战略与自身利益的需要,对拉美国家的上述政策予以支持。到战争行将结束时,美国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美国在1945年2~3月于墨西哥举行的泛美会议上提出,拉美国家与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要遵守“自由贸易”“自由投资”和“自由企业”的原则。正如有的评论所指出:“大战结束时,美国的政策制订者对于重建国际经济所必要的改革有比较明确的主张。首先,必须彻底消除在30年代确立并在战时必然大大增加了的管制。这就是说,要取消战前已有证据的保护主义和结束随着战争而增生的各种干预。”(注: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中文版第六卷(上)第127页。)与美国的这种政策主张相呼应,战后初期在拉美国家内部也出现关于国家管制与自由市场经济之间的激烈争论。50年代初,随着拉美结构主义理论的问世并被拉美各国政府所接受,这场两种意识形态的争论暂时平息。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拉美结构主义思想和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的认同,只不过在当时美苏冷战的背景下,美国与拉美国家在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领域的冲突被暂时搁置而已。
进入60年代以后,拉美结构主义思想又遇到依附论学派的挑战。依附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对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批判。这主要表现为依附论学派的基本观点之一“新帝国主义论”。2.对拉美发展现状、特别是社会的两极分化不满。依附论学派批评拉美结构主义是资产阶级的“官方社会科学”,并认为拉美国家在现行模式下的发展只能是“依附状态”的进一步发展,或“不发达的发展”。3.在第三世界民族主义不断高涨、民众迫切要求改变社会经济落后状况的背景下,知识界和学术界的一些人力求从一种更激进的立场出发来探索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道路。依附论学派中的激进派还提出了与发达国家“脱钩”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主张。尽管依附论从来不曾被某个拉美国家的政府正式接受为指导思想,但这派理论对六七十年代拉美国家经济政策的激进化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当时拉美国家维护海洋权的斗争,以收回自然资源主权为中心的国有化运动,限制外国资本的措施,推进土地改革等国内制度变革,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斗争,形成一种“民族主义浪潮汹涌”的局面。1970年9月,智利社会党领袖阿连德当选总统。由他领导的“人民团结”政府推行以“经济社会化”和强化国家干预为特点的经济改革,并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
一方面,尽管进口替代的内向发展模式已经失去活力,经济改革势在必行,但拉美结构主义学派却未能在理论与实践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致使这派思想在拉美的影响力急剧下降。另一方面,拉美国家经济政策的激进化引起了国内外右翼势力的反对。特别是智利“人民团结”政府的改革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混乱,使国内的政治斗争空前激化。1973年9月,皮诺切特将军领导的军人政变推翻了“人民团结”政府,杀害了阿连德总统。事实已经证明,这次军事政变是在美国情报机构的直接支持下发动的。皮诺切特军政府在政治上实行所谓“军事威权主义”,解散议会,停止政党活动,镇压左翼人士,形成军人高压和独裁的局面;在经济上采纳新自由主义、当时主要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作为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要把智利经济重新引向自由主义。由此不难看出,新自由主义进入智利,实际上是战后初期那场关于国家管制与经济自由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斗争的继续。继智利之后,70年代后半期,阿根廷和乌拉圭也先后发生右翼军事政变,推翻左翼政府,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可见,70年代新自由主义在上述三个拉美国家的初步得势,都是以这些国家政治上的右转为契机,并以建立右翼军事独裁政权为必要条件的。智利的“芝加哥弟子”对于智利军政府接受和推行新自由主义起过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那基本上只是一种巧合。当时拉美几个军人政府采纳新自由主义是出于政治需要,并不以国内有无“芝加哥弟子”为前提条件。阿根廷和乌拉圭并没有现成的“芝加哥弟子”,军人政府同样选择了新自由主义;而新自由主义一旦取得主流经济思想地位,拥护和推行这种思想的“技术专家”就应运而生。
(二)西方国家利用债务危机向拉丁美洲推销新自由主义
由于70年代举借外债严重失控和80年代初国际利率大幅上调,以1982年8月墨西哥宣布延期还债为起点,拉美国家纷纷陷入债务危机。与以往历次债务危机不同,这一次西方债权国、债权银行和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采取协调一致的立场和强硬的债务战略,逼迫拉美债务国实行“衰退性调整”,以保证按期偿还债务利息,导致了80年代前半期拉美经济的急剧衰退。伴随着债务危机的爆发,西方舆论加大了新自由主义的宣传力度,全盘否定拉美国家在战后几十年间实行的发展思想与发展模式,鼓吹“市场化改革”是摆脱困境的惟一出路。
1985年9月,以“贝克计划”为代表的西方第二个债务战略出台。“贝克计划”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表面上是接受债务国“以发展促还债”的建议,同意由国际商业银行和多边金融机构向发展中的重债务国(大多数是拉美债务国)提供贷款支持,以推动债务国经济适度增长。实际上,“贝克计划”同时追求两个目标:一是以提供贷款为条件,迫使拉美国家在债务危机困境中接受新自由主义和市场化改革;二是适度缓解债务国的经济衰退,避免其最终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此,“贝克计划”向债务国提出的条件非常明确:“必须削减政府开支,紧缩财政,开放经济,放宽外资进入条件,鼓励竞争,向自由市场经济过渡,进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发挥私人企业积极性,实行资本流动自由化。总之,债务国要进行‘综合、全面的宏观经济与结构改革’。”(注:张宝宇等:《拉丁美洲外债简论》,第122页,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这些要求已经把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概括得相当全面了。
可以说,80年代前半期,与债务危机相伴随,出现了新自由主义对拉丁美洲的第二次冲击波。这时,新自由主义在拉美面临的阻力已经小得多了。其一,经济必须改革,发展模式亟待转换,已经成为拉美各国从上到下的共识。各国政府在经济衰退、债务缠身的困境中,在经济改革的方案上已没有多少选择余地。墨西哥、玻利维亚等一些国家在这时启动市场化改革,显然与“贝克计划”出台这个背景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二,拉美结构学派已处于一种被动境地。结构学派在70年代对新自由主义展开过有一定声势的批评,在80年代前期也对“衰退性调整”提出过强烈的反对意见。到了80年代中期,这个学派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原因很简单,结构学派始终未能提出一个能够引导拉美国家走出困境的改革方案。
(三)拉美一些政党在意识形态上的调整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柏林墙坍塌、东欧巨变、苏联解体,战后世界延续了40多年的两极冷战格局最终瓦解。美国成了当今世界惟一的超级大国。鼓吹西方国家自由民主制度最终胜利的“历史终结论”应运而生。新自由主义者也更热衷于推广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正如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所说:“美国模式资本主义的卫士们似乎确信,有一种惟一的、居统治地位的经济组织形式,这就是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在共产主义崩溃之后他们更对此深信不移。”(注:Joseph E.Stiglitz,El rumbo de las
reformas,Hacia una nueva agenda para América Latina,Revista de la CEPAL,
Agosto 2003.)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现了新自由主义对拉丁美洲的第三次冲击波,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无疑是1989年“华盛顿共识”的出台。也正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原来对新自由主义多少还抱犹豫态度的拉美国家最终都走上了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之路。
随着新自由主义改革在拉美全面推开,一些长期活跃在拉美国家政治舞台上的民族主义政党就面临一个意识形态调整问题。对这些政党来说,由国家广泛干预经济到市场化,由创建大批国营企业到私有化,由高保护到贸易自由化,由限制外资到欢迎外资,由扶植工会到压制工会,由对美国保持某种独立性或离心倾向到主动靠近美国,都意味着内外政策180度的大转向。它们如果还固守原来的意识形态与政治立场,就适应不了这种变化。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类政党纷纷在意识形态上进行调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大概要数阿根廷正义党和墨西哥革命制度党。
阿根廷正义党即40年代由庇隆创建的庇隆主义党,以“政治主权”“经济独立”和“社会正义”作为党的三面旗帜,曾在阿根廷两度(1946~1955,1973~1976)执政。1989~1999年,正义党在阿根廷第三次执政,由梅内姆出任总统,对内实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对外奉行与美国战略结盟的方针,实现了由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向所谓“外围现实主义”的转变。正义党的理论家们为此提出了三点依据:“国际新形势”论,“国内危机”论,“第二次革命”论。国际新形势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两极冷战格局结束后美国军事霸权地位的确立;二是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发达国家“将民主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做法,目前正迅速扩散到东欧、东南亚和所有拉美国家。”国内危机指的是:“几十年来,阿根廷一直处在经济停滞、对外逐渐孤立的境地”;到了1989年,“衰退主要表现为国家经济的崩溃,由此爆发了超级通货膨胀。”因此,“梅内姆所作的战略性转折不仅是对经济衰退长周期所表现的恶性通货膨胀的惟一必要和可能的回答,而且使阿根廷能适应以美国霸主地位的确立和经济全球化为特征的新的国际现实。”这种战略性转折是继庇隆在1945~1955年所进行的广泛社会变革之后的“第二次革命”。(注:参见豪尔赫·卡斯特罗:《第三次革命》中文版第64~74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自1929年成立后连续执政71年(1929~2000)。党的早期指导思想是革命的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混合。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的色彩早已褪去,但“革命的民族主义”却一直坚持下来。因此,这个党的内外政策主张与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的要求是完全吻合的。墨西哥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起步于德拉马德里政府(1982~1988)时期,但改革全面铺开是在萨利纳斯当政(1988~1994)年代。在1991年年底发表的《国情咨文》中,萨利纳斯明确提出以社会自由主义(又称新民族主义)取代革命的民族主义,作为新形势下“内外政策的基石”。他认为,随着两极冷战格局的终结,民族主义必须有“新的表现形式”。萨利纳斯的社会自由主义的具体政策体现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对外积极改善与美国的关系,决定与美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退出77国集团,“同不合潮流的第三世界主义说教决裂”,等等;对内全面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
上述两个例子说明,拉丁美洲一批传统的民族主义政党通过调整政治立场与指导思想,超越了与新自由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障碍,是新自由主义“拉美化”(注:拉美学术界有人认为,拉美国家的一些新自由主义者所推行的政策比“原版的”新自由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因而有所谓“本土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o criollo)之说。)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经历了一个由理论到政策体系的演化过程
新自由主义要主导众多拉美国家的经济改革进程,光凭它的理论教科书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必须形成一套为拉美国家所接受的政策体系。新自由主义者对这一点始终没有忽略。如果简单地回顾一下,我们可以发现,从智利军政府推行经济改革以来,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的具体政策至少前后有过4个版本。
第一个就是70年代中期的“智利版本”。当时智利军政府的改革政策可以说都是“口号式”的,诸如“发挥私人积极性”“国家只起补充作用”,国企私有化,放宽对外资的限制,降低关税,紧缩货币供应,放弃对劳工市场的调控,等等。(注:参见苏振兴:《智利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载《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第153~19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这说明,当时新自由主义还根本没有形成一套应用于拉美国家的政策。
第二个版本就是上面引述的1985年“贝克计划”中列举的对债务国的改革要求。其实,作为新自由主义政策,这些提法与“智利版本”没有多少区别,依然没有形成一个政策体系。所不同的是,这些要求不仅通过美国政府的官方文件表达出来,而且是所有西方债权国、债权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共识。
第三个版本就是1989年出台的“华盛顿共识”。它系统提出了指导拉美国家经济改革的10条政策,是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的政策“体系化”的标志,因而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华盛顿共识”的作者威廉森说过,这10条政策是对拉美国家当时已在实施的改革政策的归纳。这句话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80年代中期以后,新自由主义在拉美的“实验”已从智利扩展到更多的国家,到80年代末从这些“实验”中“归纳”出一套政策来是顺理成章的;其二,强调这些政策在拉美地区的实用性,既然是从拉美国家改革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自然是符合拉美国家实际的。“华盛顿共识”之所以引起很大的反响,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拉美各国都把它当作经济改革的政策规范,而实施的效果却又差强人意。
第四个版本是威廉森1996年发表的《修改华盛顿共识》,提出第二个“10条政策”。威廉森修改“华盛顿共识”的主要用意有两点。一是针对前“10条政策”的偏差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补。例如,因为忽视社会问题受到批评,现在就强调公共开支要向社会计划投资和增加教育支出等;因为拉美国家财政状况并无改善,现在就提出增加储蓄、开征土地税等;因为一些拉美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或银行危机,现在就要求强化银行监管、放弃固定汇率制等。二是力图对拉美国家的“第二代改革”进行政策引导,因而增加了关于加强体制与制度建设等内容。
上述情况说明,根据新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主张形成一整套可操作的政策体系,对于在拉丁美洲推广新自由主义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最后,我想借用美国学者斯蒂格利茨最近发表的一种看法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当外国顾问们来推销某种特定政策,并断言这是正确的政策,既无须补偿,也没有风险,更没有其他选择时,各国的政府和公民有权对此持怀疑态度。”(注:Joseph E.Stiglitz,El rumbo de las reformas,Hacia una nueva agenda para América Latina,
Revista de la CEPAL,Agosto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