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研究论文_陈震,苏玉

新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河南新乡 453000

摘要: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在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层次和保障水平作为施政纲领的重要内容。本研究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为研究对象,分析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和规划建设现状情况,提出符合新乡市实际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指导建议。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与保障,它的规划与建设标准代表着城市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它的分布与组织则直接影响着城市结构布局和生活质量。随着新乡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和体系化,在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中确定自身特点的设施标准。因此、需要根据新乡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建设,探讨我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这对于推进新乡市城市现代化以及建设宜居宜业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

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内容较为单一,未能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衡,总体上呈现内密外疏的格局,设施覆盖率较低。

3、社区服务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规模不足,部分设施未达到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建设标准相差较大。

三、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分类

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划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商业金融和市政公用等8大类。将社区分为“街道社区级一基层社区”二级体系。街道社区规模为3—5万人,服务半径800-1000米;基层社区规模为0.5—1.5万人,服务半径300-500米。

四、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设置

本次研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设置结合新乡市实际情况和其它地市的设施项目设置,并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基础上局部调整,具体见下表。

注: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有条件可选择设置的项目。

五、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研究

(一)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2016年,新乡市城区共有幼儿园233所,小学共160所,初中共44所,高中18所。

1、千人指标

小学按90 生/千人、初中45 生/千人、高中36生/千人,幼儿园28 生/千人。

2、学校班级规模确定

建议小学规模达到18班以上;规划初中规模达到24班以上;规划高中规模达到36班以上。

3、生均面积指标核算

1)幼儿园根据《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和新乡市近几年幼儿园实际情况的调查统计,新乡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占地面积13M2/生,建筑面积9M2/生。

2)中小学校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2016版)》和新乡市近几年小学实际情况的调查统计,确定新乡市中心城区小学占地面积新区18M2/生、旧区12M2/生,建筑面积5.5~9.5M2/生;中学占地面积新区22M2/生、旧区15M2/生,建筑面积6.5~10.5M2/生。

3)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标准按照小学、初中分别计算后的总和测算,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建筑面积新区不低于6.5M2/生,占地面积不低于18M2/生;旧区建筑面积新区5.5M2/生,占地面积不低于12M2/生。

(二)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5M2/千人、小于50床、服务半径不小于1000米。

2、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服务站规划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M2/千人、服务半径不小于500米。

(三)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500-5000㎡,用地面积8000-12000㎡。

2、社区文化活动站

社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400—600㎡,用地面积800—1500㎡

(四)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街道社区的体育设施室外用地面积标准为不低于380M2/千人、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50M2/千人。

基层社区的体育设施室外用地面积标准为300M2/千人、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40M2/千人。

基层社区以下的住宅区体育设施室外用地面积标准为650-950M2、室内建筑面积170-280M2。

(五)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1、综合老年服务中心

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设置,服务半径1000米;建筑面积不少于750M2,室外活动场地不宜小于150M2。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以基层社区为单位,服务半径500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0M2。

3、老年人服务站

基层社区以下的住宅区可设置老年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M2。

4、残疾人康复站

街道社区应设置残疾人康复站(室),建筑面积30-40M2,可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

(六)社区服务和行政管理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1、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按3-5万人设一处,建筑面积700-1000M2,用地面积不小于600M2。

2、社区警务管理室

基层社区应设置1处社区警务室,新区社区警务室面积不小于20M2,旧城不小于10M2。

3、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配置标准为建筑面积30M2/千人,占地面积50M2/千人,每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得小于1200M2,旧城区不得小于1000M2。

4、社区服务站

社区服务站新区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M2,旧城区不得小于300M2的标准。

六、新乡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的建议

1、制定地方标准,强化用地的控制

科学合理的标准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前提,因此新乡市亟需对相关专项中的公共服务规划建设标准进行整合和梳理,结合国家和行业最新规范、标准制定出适合新乡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2、开展控规梳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全面系统地梳理控规存在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问题,对设施配套水平进行分别复查、校核,完善和修改更新城区原控规公共设施配置。

3、编制专项规划,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体系

按照“区域配置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原则,编制新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各部门、各层级和区域的统筹,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体系,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体系。

4、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规划落实的监管惩处机制。二是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金保障机制。三是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社区居民与驻区单位利益共享机制,支持、鼓励驻区单位与社区居民共享本单位资源。

七、结语

通过本专题研究,提出符合新乡市实际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指导建议,为现阶段新乡市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提供指导性参考依据,同时也为新乡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规划建设和标准制定提供参考。希望本专题的研究内容,能为新乡市政府关于公共服设施的政策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新乡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GB50180-93

[5]《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2016版)

[6]《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7]《新乡市2015年统计年鉴》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号)

[9]《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

注:基金项目:新乡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 B16033

论文作者:陈震,苏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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