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革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理论把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阶级论文,全心全意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是一场革命,革命的首要问题是要依靠谁,以作为推动改革的动力。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依靠工人阶级,是我党的一贯方针。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中,继续坚持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更是职工群众的需要。党需要坚持这一方针,领导和推动改革的发展,实现党的战略目标;国家需要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广大职工更加需要落实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保护他们投身、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改革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首先要从理论上把握好以下几种关系的辩证统一。
一、正确把握依靠的国家性质与体制改革的辩证统一
(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动摇,是由党的改革路线、战略目标和任务决定的。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其历史使命与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相联。在改革时期,党的基本践线的目的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工人阶级在完成了建立国家政权的使命之后,其中心任务是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经济搞上去,这是中国工人阶级最终争取自身解放和解放人类的基本保证。
工人阶级是领导和实现党的基本路线的基本依靠力量。党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战略任务,其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工人阶级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的主要创造者,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无疑要肩负起经济建设的历史重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主力军,是坚持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因此,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发展生产力,推动改革开放,必须依靠工人阶级。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动摇,是由我国国体的性质决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对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的确定,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思想原则,使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得到政治、法律制度的保障。从而充分调动了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主人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把改革看作自己的事业,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参与改革,为领导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如今,深化改革、发展市场经济的新任务,再次把工人阶级推向时代的潮头。
深化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中心内容,就是“两个文明”一起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软。这是巩固国家政权的两个具有全局意义和长远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是促进经济建设和保持工人阶级国家领导地位的关键所在。工人阶级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承担者,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负有重大使命。两个文明建设是我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和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中蕴藏着的巨大的政治热情和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因此,只有坚持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才能调动职工的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国家政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有可靠的基础。
(三)国家性质决定了依靠工人阶级与经济体制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决定着生产关系和社会基本制度的性质。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性质,决定了生产关系必然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依靠工人阶级的经济基础。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代表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一方面,它标志着工人阶级彻底摆脱了私有经济的剥削,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另一方面,公有制实现了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使工人阶级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
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是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经过40多年的实践探索所选择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新型模式。它与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市场经济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新型模式,可以说是强国富民的手段。依靠工人阶级作为党的一贯方针,则是立党治国的基础。它们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根轴上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两个轮子向同一目标转动,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所以,发展市场经济与依靠工人阶级并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实行市场经济并没有改变党的阶级性质和国体的性质,当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就不会改变,工人阶级在国家和企业中的主人地位也就不会动摇。
二、正确把握改革与“依靠”的辩证统一
(一)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决定了它是这场改革的动力。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实践的主体力量,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动力。工人阶级作为党的阶级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作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在当前这场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改革事业中,更需要伟大的阶级,把改革推向深入。
(二)要把握好改革与“依靠”关系的辩证统一。
我国的改革,从总体而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内容是实行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改革的对象是落后的经济体制及其由此繁衍滋生的管理体制。并不是要对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全部改变。其目的是通过对人的积极性的解放,解放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工人阶级最终走向解放自己和取得人类的解放,归根到底要靠经济的大发展。只有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工人阶级最终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所以说,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要强化工农联盟,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国体的,是要强化工人阶级的领导。因此,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绝不会因经济管理形式和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的改革而发生动摇。
三、正确把握国家主人与企业主人的辩证统一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要依靠职工办企业,特别是依靠职工推动以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和公有资产占主体企业的改革,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落到实处,首先要落实到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上。
(一)职工是国家的主人。职工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主体,说职工是国家的主人,是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作为主人,一方面,主要体现在职工负有工人阶级的使命、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主力军作用,是党的阶级基础,拥有主人地位等。另一方面,主要体现在职工的权利,责任和利益上。职工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对公有制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劳动权和利益支配权。这些权利由国家代表职工行使,通过法制和民主管理形式充分体现职工的意志,体现国家主人地位。作为国家主人,职工的责任、主人翁意识和觉悟既表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又表现在关心企业集体和国家大局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生产秩序;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献计献策,勤奋工作等。
(二)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职工作为企业主人,是以国家主人为基础的,是国家主人地位的具体体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国家和广大职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即: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任何人都不私有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代表全民把企业委托给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以国家主人和企业主人的责任,接受国家的委托,按照国家企业政策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职工是企业主人的地位,既表现在职工在自己的生产岗位上行主人权,尽主人责,得主人利,又表现在关心班组、车间和企业整体的权益上。职工在企业中的参与权、生产经营权和管理权的统一,生产岗位、车间和企业整体的统一,充分体现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三)股份制与职工的主人地位。我国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中推行股份制,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它的推行,并不影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所推行的股份制,与传统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出资者与管理者合二为一的股份制不同,我国推行的股份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出资者与管理者相分离,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是代表包括职工在内的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是法人代表和全体劳动者,而不是出资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控股、参股企业里,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地位,丝毫不会受到影响。而拥有股份的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在这种关系中,只能认为股东是企业主人的一部分,是不直接掌握经营和管理、仅仅作为物的代表的那一部分主人,是有限责任的主人。而职工作为全民资产的所有者和劳动者,才是国家的主人、企业的主人。
四、正确把握厂长(经理)与职工关系的辩证统一
厂长(经理)和职工都是企业的主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中,厂长(经理)和职工既是全民资产的所有者,又是劳动者。作为所有者,厂长(经理)是企业主人的一员。作为劳动者,厂长(经理)以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企业全体职工受国家委托,领导和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职工作为所有者,是企业主人的主体。作为劳动者,他要服从厂长(经理)的领导和指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积极生产,参与经营管理。所以,厂长(经理)与职工在企业管理关系中,不是主人与奴仆的对立关系。
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中,实现了国家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企业拥有了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厂长(经理)的领导权、指挥权有了进一步的加强。这种权力的扩大和强化,进一步明确了由谁代表作为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国有资产负责,保证国有资产保质增值的责任。是为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对企业包括厂长在内的全体职工的企业共同责任意识的规范和强化,不是对主人与奴仆对立关系的强化。因此,企业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厂长和职工仍然是企业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