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防范措施论文_师晓芳

浅议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防范措施论文_师晓芳

(云南凯胜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 650224)

摘要:现如今,建筑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在建筑领域里投标以及招标市场整体上是趋于完善的。针对建筑项目,如果能够将其纳入招投标视角下,则可以从源头入手来规范并且约束整个工程建设,同时也消除了潜在性的风险与隐患。因此,针对现阶段的招投标市场,应当致力于对其中的规避招标、串标、虚假招标、围标与其他不公正行为的彻底杜绝,以促进工程招投标的不断优化与完善。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防范措施

引言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方式,它不仅能为业主(招标人)选择好的承建商和供货商,而且有利于择优成交,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践证明,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比较成熟和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既形成了合理价格,又保证了工程质量、加快了建设进度。然而,伴随着招投标制度在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也出现了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如何有效的防范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打击围标串标,成为招投标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1实施正规招投标制度的意义

之所以在交易过程中选择招投标制,是为了将竞争机制很好的引入交易中,促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它与传统交易方式中的“一对一”供求相比,具有很多的优势和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招投标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法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进行,所有的投标方都要经过一定的审核才能进行投标。这就有效的避免了一些承包商与项目负责人沆瀣一气,滋生腐败现象,同时还减少了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不正当竞争现象。

1.2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市场竞争环境

由于采用了招投标制,承包商想要拿下工程项目,只有在价格和工程质量上下功夫,通过这些方面来争取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这样很大程度改善了一些承包商想要“走后门”的念头,也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市场形成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

2产生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分析

2.1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对招投标过程实行监督的,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是本系统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多元化和市场主体多头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监督,阻碍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招标投标和采购市场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则,监管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市场主体法纪意识淡薄与行政主管部门缺位、错位、不到位,增加了监管难度,滋长了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

2.2围标串标查处难度大

围标串标的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目前,案件发现主要以第三方的投诉举报为主,主动发现线索难度较大,缺少有效的技术侦查手段和防范的方法。

2.3标后履约监管乏力

目前的项目招投标,更多的是“一锤子买卖”,从招标文件的发布,到中标单位的公示结束,招投标整个流程就结束了,后期的履约情况如何?施工单位的5大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并没有有效的手段去监测,没有将招投标制度落实在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这也为转包分包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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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防范措施

3.1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加强监督执法

根据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各省市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强化地区考核细则,加强违规行为的检查监督,促进招投标过程规范化。(1)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招投标实施经验,建立健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投标市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与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与约束,促使招投标向着“公平、公正、公开”这一目标不断发展,并有效的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2)加强监督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履职的检查与监督,严格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主体及评标专家有无违规违纪行为,重点关注招标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有无违反公开、公正的原则,中标合同签订条款中有无权责显著失衡的条款等,从而确保程序、协议合规合法。(3)建立违法行为反馈渠道。建立招投标项目违规行为反馈渠道,奖励项目参与主体举报、反馈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违规主体,进而起到规范招投标市场的目的。(4)推行责任终身制。加强廉政建设,推行招投标负责人、评审专家责任终身制,针对项目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责任倒追,从而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感,防范廉政问题的发生。

3.2施行无标底招标

实施无标底招标方法,即采取量、价分离招投标方式,由招标主体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工程量,定额耗量按国家标准核定,定价权转移到投标主体,能够实现工程价格风险的分解、转移,促进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1)加强市场调研。在项目招投标前,招标主体应进行市场调研,详细了解项目施工材料市场价格及波动周期,做好成本预算管理工作,防范恶意竞标行为,提高招投标管理的科学性。(2)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所有的投标单位拿到的工程量一致,关键是看投标主体综合实力。招标主体仅关注工程量,一方面,能够实现量、价分离,促进投标主体合理竞争,降低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另一方面,不设置标底能够防范标底泄漏风险,遏制违规思想和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

3.3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工程招投标在根本上依赖于相应的代理机构,对其也可以称之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上述的代理机构需要予以全方位的监管,因地制宜创建与之相适应的诚信评价机制。通过全面规制代理机构的各项日常行为,就可以逐步创建有序性的全新市场氛围,针对当前的各个岗位人才也能够全面加以整合。在此前提下,针对招标代理部门有必要将其纳入法制化视角下,针对其中的从业人员也要全面关注其具备的服务认识、法律理念以及综合性的道德水准。

3.4基于招投标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

在进行招投标时,应不断提升信息的透明度。随着信息网络的不断发展,招标方可在招标信息网上完善自身的招标信息和招标要求,从而保证招标信息的透明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招标投标的效率,从而实现由传统的招投标监督向线上监督的转变。在实际应用中,可大数据技术实现对招投标系统数据的分析和自动识别。针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现场招投标向线上招投标的转化,以公文的方式进行流转,并将招标阶段、投标阶段、开评定阶段全部纳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投标内容的数字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成立以政府部门主导的、多方主体参与的招投标监督单位,实现招投标主体资质、业绩、人员、信用、评标等信息的审查,对招投标流程、内容进行追溯,实现招投标全过程动态监督。

结语

截至目前,建筑招投标有关的各项规则已经逐步健全,市场中较多建筑企业也能切实遵从现有的招投标规则来约束自身。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程招投标的各项市场行为,对当前暴露出来的某些不法与不公正招投标状况全面加以纠正。因此在未来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践中,有关部门还需密切关注招投标市场,采取综合性的举措,促进我国建筑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秦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机制问题与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2018.

[2]王秋芳.国内与国际工程招投标的差异[J].山西建筑,2017,33(26):275-276.

[3]齐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标运行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招标,2017.

[4]段衡金,姚巍,刘立.评定分离、业主负责,回归招标投标的本质——深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探索[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7(6).

论文作者:师晓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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