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建构方法的历史批判与逻辑重构_形而上学论文

形而上学建构方法的历史批判与逻辑重构_形而上学论文

对形而上学构建方法的历史批判和逻辑再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而上学论文,逻辑论文,方法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哲学史上不乏改造哲学的尝试,也许哲学的改造与哲学的历史几乎始终形影相随,可以说作为变更哲学主题的苏格拉底就是哲学改造的始作俑者。自从自然科学取得辉煌成就而成为知识的典范以来,哲学就满怀科学化冲动而不断自我批判并探寻稳步前进的道路。但哲学的不良历史现实为各种哲学改造行动最终做了一个失败脚注。被这种形势所鼓励,反形而上学家们直率地主张取消作为与形而上学同义的传统哲学。但是,形而上学情怀的顽固纠缠这一精神现实也让人们十分怀疑反形而上学家的言论。哲学陷入了自我意识上的迷乱。因此,一个仍然对哲学抱有希望或者说接受哲学有其存在根据和价值假设的人,可以面对哲学现状而带有潜在辩护意味地责问:是形而上学的历史错了,还是形而上学趣味本身就错了。

以往所有的哲学改造冲动大体都将矛头指向形而上学的思维内容方面,强调可认识性和经验约束而收敛哲学活动范围,却没有用纯粹逻辑的眼光从纯粹思维方法和对象的逻辑品质方面质疑形而上学的历史。因而尽管形而上学一直给人艰涩和神秘的印象,但始终停留在质朴状态,即笼统地接受“推理”这一理性的抽象的自然功能作为对自己活动过程的描述,听任不同形式的“推理”自由涌现,同时又自然地接受存在现象(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此,本文的思路是,作为补遗,有必要采取形式观点重试哲学的改造,在形而上学的崭新知识图景中辩护形而上学本身。其具体操作程序为,根据哲学知识的本性追问其认识有效性标准和完备的实现方法。

分析的形而上学与综合的形而上学

概念是人类认识的固有形式,而概念由其与经验材料的认识断裂关系所决定而必然具有逻辑超验性。知识的统一本性要求在不断提升的抽象水平上展开纯粹的概念思维,因而必然产生哲学或者说形而上学。质言之,哲学知识必然表现出形而上学特质。但是,如何获得哲学知识却具有方法论的选择偶然性。收敛性层级结构是哲学知识体系的逻辑形式,在其中,形成相对的规定和被规定、普遍和特殊、形式和内容的关系。①这种结构使得哲学知识具有确定的两个逻辑端点,即最高概念或原理与最低概念或原理。因此,虽然哲学知识的体系性使哲学知识内部具有必然的相邻关系,不容随意变动它们之间的相对关联或增删某些内容,但从认识的展开秩序看,哲学思维却有两种可能的方向,即或者从最普遍概念和原理推向相对高级和最低级的普遍概念和原理;或者相反,从最低级的普遍概念和原理到相对高级的和最高级的普遍概念和原理。前者采取知识内容的放射扩展形式,后者则呈现知识内容的收敛和归约。按照一般方法论观念,前者属于综合方法,后者则是分析方法。相应地,就有分析的形而上学与综合的形而上学。除此之外,传统方法论观念下的其他方法都不能作为哲学的认识方法,概念的超验性使具有彻头彻尾经验性的归纳方法不能用于哲学认识之中,而哲学认识的知识扩展或者说对存在的规定具体化则排除传统三段论式的演绎方法,因为在其中只是把普遍的规定逻辑地机械添加在相对特殊的事物上,一来没有实质增加认识内容,二来也必然表现为概念或原理的外延性使用,突破存在的内在规定而触及不同存在对象,从而超越哲学思维的本然范围即概念间关系而转变为概念的经验使用。

关于分析与综合的一个流行观点认为,二者是互逆的,即分析与综合必然经历相同的认识内容,只是方向不同而已,质言之,它们具有等价的认识能力。从存在的角度看,对分析与综合的这种理解是可接受的,也正因如此,它得以躲过理性的严格反思和审查。因为,根据关于知识结构和认识目标的预设,分析与综合指向相同的认识内容,而从知识的自然观点上看,它们表征了同一认识对象的存在构成内容。被存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所决定,存在的构成内容之间具有必然关联关系,从其中的任一内容入手都可以沿一定方向按照其间的关联秩序获得特定关联段的知识。另外,从存在构成的观点看,分析的起点是存在之果即诸多普遍条件参与的产物,也可以说必然包含它们于自身之中;而综合的起点作为根据也必然牵连其下位内容才能显现自己的根据品质。这导致一种认识,即所谓分析与综合的区别只不过是由果到因与由因到果的不同。因此,人们相信,不论分析还是综合,都能达到认识特定存在的目标并且能够获得相同的知识,换言之,分析与综合在认识功能上具有对称性。

然而,从认识的观点上看,分析与综合却绝不是对称的,即它们所能切中的存在内容并不同一,从而具有根本不同的认识能力。虽然粗略地从存在秩序的角度看,分析与综合处理的都是特定对象的因果关系,但是它们所涉及的因果却有自然因果与逻辑因果之分,因而并不行走在同一内容路线上。特殊性的存在内容是分析方法的认识起点——即使对于哲学的建构来说也必然如此,因而对于追寻普遍知识的理智来说就必然要上溯其原理或根据。而针对特殊存在内容只能在特殊内容范畴内思考它们的根据,因为人类理智只能设想同质事物间的作用关系。显然,分析所能设立的是在存在上具有分离形态的特定存在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认识限制得到从特殊不能推出普遍这一认识规律的加强,也就是说从特殊存在内容出发根本不能设想得到普遍概念或原理的逻辑制约关系,而只能获得自然形态的因果关系。自然因果只能基于外部观察和现象关联分析而不能采用逻辑分析加以证实。同时,在存在统一设定下,由分析方法所能设立的“原因”物也必然是某种抽象的“功能”的名词化符号,因为作为分析起点的特殊存在内容本身显现的是存在的分离,而思维的任务就在于为这些分离性找到统一的根源,发挥“拯救”存在的功能。但分离在本性上属于空无范畴,并不能提供认识的根据,因而只能抽象地相应以实体的名义为之拟制统一功能。相反,综合方法以普遍概念或原理为起点,因而,同理,理智必然以同质的抽象普遍内容作为设想存在内容之间关系的对象,在逻辑作用中展开普遍内容间的关联关系。同时,像由特殊不能推出普遍一样,从普遍也不能推定特殊的具体内容,因而沿综合方法只能获得存在的普遍内在构成形式,亦即考虑已经获得的普遍概念的逻辑意义来揭示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而这正是存在的内在构成形式。就综合方法所阐明的是存在的决定关系而言,它涉及因果范畴,但这已经不是分析方法中的诸多存在之间的自然因果,而是关于同一存在的内在构成的普遍属性间的逻辑结构的因果关系,显现为逻辑因果。

从以上阐述和比较可知,分析和综合这两种认识方法具有完全不同的认识功能,分析方法穿越的是存在物间的外在关联和根据,而综合方法走过的是一个存在的普遍存在形式的内在逻辑历程。同时,两种认识方法所具有的逻辑效力也大不相同。因此,在逻辑上,它们之间的认识内容绝不仅仅是相向展开而可逆的,相反,它们指向不同的内容领域,不可能产生等效性的认识交叠,因此具有认识非对称性。

在严格澄清了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的认识功能差别后,需要进一步比较两种形而上学。从认识发生的角度看,分析的形而上学与综合的形而上学是两种可能的哲学表现形式,即都能够满足哲学知识的结构要求。但是,二者的内在逻辑关联结构和性质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从认识的逻辑结构和秩序看,两种方法具有完全不同的认识有效性。在综合方法中,可能的根据都在先展露,每一认识环节在逻辑上以完备的根据为推进条件,因而其结论是准确的和确定的。相反,如果采用分析方法即由低级概念到相对高级的概念来揭示给定认识对象的存在原理或构成根据,则在逻辑上陷入片面性,因为可能的诸多根据尚付阙如,每一认识环节都缺乏自己所当拥有的合格根据,即在根据不充分条件下进行断言,无法必然揭示事物本然具有的全面联系。其实质为,按照分析方法的认识展开的逻辑方向,它的论断根本不具有逻辑根据而只有认识发生上的对象限定意义下的根据。因为,在认识上占有逻辑根据地位的是相对高级或普遍的内容,它们直接限定处于下位的内容,但在分析方法的每一认识推进环节中,这种根据内容恰恰都是待论断的。相反,分析方法始终都在把已经给定的内容设立为进一步追寻根据和加以统一的对象,作为对象它们以自己特定的内容在认识上限定可能的论断内容,要求它们必须适应对象的解释需要。从存在论观点看,对象与关于对象的普遍概念或原理的论断是结果与原因的关系,它们不能折射为认识活动的原因和结果而造就一种必然推理,因为不仅期间存在因果方向的差异和冲突,对象作为结果在逻辑上不具有对有待作出的论断内容的直接决定作用,而且概念形成的“超验性”也使得分析方法的每一认识提升环节不能成为由给定对象内容出发的必然推理。因此,分析方法不能真正遵循理性的严格根据概念展开认识,在其中给定的不是认识根据而是认识对象即有待理论解释和统一的认识内容,认识的推进也只是使新的认识对象不断涌现。所以,分析方法始终是在抽象的统一目标的牵引下对统一环节的设计,因而绝无对于论断内容的规定根据。由于缺乏理性根据,分析方法所确定的关联只能是抽象的和外在的,不能具体揭示关联的内在内容和结构,也不能保证关联环节的充分连续性,因而就不能在逻辑上保证满足哲学知识的存在形式和认识要求。而综合方法则活动于同质的概念之间,同时具有由认识过程中根据的完备性所决定的具体和内在地揭示存在关系的能力。

另外,分析方法是一种没有论断的逻辑根据而只有功能目标的认识,属于目的论推理的认识活动。在分析方法的每一个对作为根据的概念或原理的回溯性设置环节中,都仅仅宽泛地满足使待解释对象的统一把握成为可能的要求,而对那种作为根据出现的概念或原理的内容与被解释的概念或原理之间的逻辑匹配的严格性不能加以断定,即两者之间是否客观地紧邻,或者作为根据的概念或原理的内容是否可以删减,换言之它相对被解释概念或原理是否在逻辑上具有冗余性,都不能获得判定。因此,分析方法所确立的更高级概念相对下级概念为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因为在它们之间存在认识上的“超验”障碍,不能形成必然推理,而只能以设定一个能够使下位概念的存在成为可能的概念,并不能进一步确定这个概念是否宽泛。用康德的逻辑术语说就是,分析方法所展开的认识活动不是理性推理而是判断力推理。在分析方法中,思维不是在具有充分约束根据的条件下普遍概念或原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生成,而是这种必然推理之外的主观想象的设定,在其中被设定的概念或原理包含满足给定认识对象的统一要求的能力。可以断定,使用分析方法所作的每一步追溯性推理在逻辑上都具有论断的不确定性,可以有不同的论断选择,从而相应地导致思想体系的多元性。相反,综合方法则由于其根据的充分给定而享有认识必然性和确定性。

综上所述,只有综合方法才能赋予哲学知识以必然性和确定性,从而帮助哲学获得认识的稳定性。

推动哲学进入科学状态的合格认识起点

在把综合方法确立为哲学的合法方法即可以使哲学在自己的知识构成的内部具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有效性的方法之后,如何获得第一概念或原理就成为哲学科学化的关键,它构成哲学科学化的外部条件。因为,从逻辑上说,第一概念或原理作为哲学知识的最高构成要素,其获得问题已经必然处于哲学论断之外,是一个哲学外部的问题。第一概念或原理的取得可以有两种方式,或者是理性地分析和论断,或者是逻辑跳跃地独断。而独断的任意性和非必然性使得其后的所有哲学判断都丧失科学性,因此是科学的形而上学不能采用的方式。只有具有逻辑连续性的理性认识才是使综合的形而上学保持内在必然有效性的第一概念或原理的确认方式。从知识的认识发生结构上看,一切知识都从属特定的存在对象,依对象而设立,哲学也不例外。显然,关于对象内容的确立是触发哲学认识的认识起点,所谓第一概念或原理必然从之而出。哲学命题以普遍必然为逻辑形式,而综合的形而上学又要求逻辑上的普遍必然性,不容主观任意地赋予没有普遍必然性逻辑保障的命题以哲学知识身份,所以要求所有自己之内的哲学命题必须以具有逻辑普遍性的内容为判断关联项,承载命题所表达的关系。换言之,参与哲学命题的存在内容必须具有逻辑普遍性。而由概念的超验性所决定,从具有特殊性逻辑特征的经验存在内容不能合乎逻辑地推求普遍内容,只有普遍存在内容才能合乎逻辑地发展出哲学知识所要求的普遍内容,所以综合的形而上学必须直接以普遍存在内容为始点,推导所谓第一概念或原理。

由于普遍存在内容不能从特殊的经验存在内容中寻求,所以它只能是纯粹理性视野内的存在,由纯粹思维所发现和确认,而不能用经验认识手段加以论断。这一致于哲学的纯粹思辨本性,使得从认识对象的主观把握到哲学论断的展开没有思维品质的差异,消除思维形式转换所带来的非逻辑必然性。另外,作为认识起点的存在内容的普遍性决定它们具有存在对象意义上的单一性,即虽然它们可以有诸多可能的分离经验表现或与之对应的经验存在物,但在哲学中它们并不引起思维对象的多数化,相反,只能在单一对象观念下考虑对象的存在构成问题。这种对象单一性效应一致于综合的形而上学的单一对象拟设。也就是说,尽管哲学所拟设的由普遍存在内容所决定的普遍对象在其存在作用关系中指向诸多可能的特殊存在对象,但后者并不涉入哲学思维。反之,如果从经验存在内容出发,则意味着哲学要同时处理多个存在对象,从而陷入与综合的形而上学所内在的单一对象理念的冲突。

综合的形而上学被自己的认识逻辑所决定只能作一次容受存在的决断,因为一旦最高概念或原理被确定,那么随后的认识就被限定在最高概念或原理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其任务在于不断揭示可能的逻辑关系。同时,它也不接受混合的存在内容即普遍的和特殊的存在内容的共同出现,因为二者内在地要求两种相反的认识方向和认识方法。而如果误把特殊内容作普遍内容使用,那么势必破坏综合的形而上学的普遍必然性和确定性,甚至由于扰乱了本然的普遍存在的构成而使认识陷入不可推进之绝境。

关于普遍存在或抽象存在的问题,哲学上一直处于争论和迷雾之中,历史上的唯名论和唯实论就是其经典表现。主导的观念是,人们总是在常识的存在概念下把感觉经验看成确认存在的唯一手段,而否定理性思维具有存在发现的权利。也就是说,存在一定是特殊内容的存在,而没有普遍内容的存在。实际上,存在仅仅是通过对立于主观认识活动的强制性力量而表现自身的,感觉经验也正由其经常伴有的外在强制特性而取得了直观的存在见证力量,使人们相信感觉内容的存在性。但正如经常发现的那样,感觉官能也会产生幻象,并不是绝对可靠的存在确认机能。实际上,这种存在确认的强制性也同样能够表现在理性思维中,那就是逻辑必然性。只要理性思维带有绝对必然性地确认了一个内容,那么它就应该被赋予存在性。可以说,每一种认识官能都提供了一种发现存在的方式,并且是不同类型的存在。没有任何理由在对存在的发现上偏袒感觉而忽视理智。在普遍看重和信任理性认识而贬低感性认识的思想背景下,褫夺理性思维的存在发现权利的做法尤其显得武断和令人感到奇怪。

对普遍存在的认识论歧视和抛弃,必然造成哲学的科学化资源的结构性缺失,使哲学的科学化努力陷入注定失败的外部思想环境。

哲学的合法对象及其敞开的历史性

那种有希望达到认识的科学性的综合的形而上学,其合理的认识对象不是经验给定的存在内容,而是经由理性自己确认的普遍存在内容。虽然由此发展出来的哲学知识具有对诸多相关特殊经验存在的作用要求和对特殊存在内容的可能的存在关系的限制功能,但在哲学认识中并不涉及它们而仅仅考虑普遍存在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由于哲学知识体系表达的是一种确定存在的内在普遍构成要素及其关联关系,从而在逻辑上要求所提供的普遍存在内容具有存在描述上的关于存在对象的表述效能,即能够表达一种对象的存在,否则就不可能使哲学知识科学完备地建立起来,因为在缺少必要存在构成内容的条件下,认识必然会陷入残缺和无能。申言之,对应于综合的形而上学并作为其认识起点的普遍存在内容应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化的存在对象。于是,哲学知识便关联着两种存在对象,一种是理性的普遍存在,一种是感性的特殊经验存在。二者具有不同的哲学意义。前者可以称为哲学的认识对象,哲学知识由之发生,后者可以称为哲学的解释对象,是哲学知识的使用对象,被赋予哲学知识所表达的存在统一性,各种不同的特殊存在内容被要求按照哲学知识提出的存在形式组建具体存在。

在把哲学的认识对象限定为理性的普遍存在之后,哲学的认识对象的逻辑性质就呈现单一性和有限性,即哲学必须具体地针对一种普遍存在来展开,其所处理的存在内容也必然是有限数目的,思维任务由此成为内容严格确定的。同时,作为认识对象的普遍存在的构成内容的普遍性由此被确立为内涵普遍性,即由存在内容之获得上的方法或思维形式所赋予和保证的逻辑普遍性,而非参照对诸多差异的经验存在的适用性来判定的外延普遍性。认识对象的单一性、内容有限性和内容的逻辑普遍性,使哲学在保持自己的知识普遍性的同时把思维对象有限化,哲学认识不再由于主张知识的逻辑普遍性而必须面对逻辑上无限的存在对象,从而在逻辑上而非仅仅在认识的实际接触对象的意义上成为关于具体存在的哲学,也就是说合法地在本质上就是有确定存在界限的认识。

哲学具有自己的独立的认识对象,即它所接受的普遍存在区别于经验存在,是被理性思维所确认的存在。因此,并非随便哪种对象都可以被接受为哲学的认识对象,只有可普遍地把握其存在的对象才能成为哲学的对象,以之开始的哲学认识才能在逻辑上保证具有科学性。相反,那些以特殊形态的存在作为认识对象的哲学就其主张认识的普遍有效性和确定性即科学性而言,在逻辑上就是非法的。理性发现普遍存在,也就是由理性思维确定一个事物的指称。理性在其思维中所见到的规定性,必然是最普遍存在内容(属性),这是理性思维的普遍性决定的,它不可能在先见到相对特殊的属性,然后再去发现更普遍的属性。

如果要追求哲学的科学化而使用合法认识对象,那么就必然使哲学的认识对象的展现与认识的历史发展相关,从而对象的呈现表现出某种历史性。因为,普遍存在不是直接地摆放在眼前的存在,而是必须通过纯粹思维才能把握的存在,与直观的经验对象不同,可以说它是一种幽深的理性对象。与具体思维的关联使普遍存在的发现具有条件性和偶然性,思维主体的特定认识能力、思维方法的发展水平、存在内容的知识发展水平、切入普遍存在的恰当入手点的获得等等,这些因素都直接决定对普遍存在的发现,而它们的具备都带有偶然性,是在一个历史过程中涌现的。

认识对象本身的超验化和理性化虽然使哲学的科学化成为可能,但却使一般人不再能够方便地触手哲学认识对象,从而把哲学强化为真正的专业性学术活动,由此哲学不再可以漫不经心地谈论。除非放弃哲学的科学严肃性,漫谈式哲学的大众亲切感就不具有可推崇的价值。

解析骷髅滚动的哲学史

哲学史充满分歧,“但假如我们承认,哲学应当是一种真正的科学,而且真的哲学只有一个,于是就发生了这个问题:哪一个哲学是真的哲学?……全部哲学史这样就成了一个战场,堆满着死人的骨骼。……在这里面每一个杀死了另一个,并且埋葬了另一个。”②黑格尔用自己的哲学理念重新理解哲学史,赋予各种哲学以特定的积极历史发展环节的意义,试图调解哲学家之间的这种不共戴天的冲突。但是,哲学的内部战争并没有因此解除,现代哲学仍然继续着残酷的杀人游戏,而且,更为讽刺的是,在其身后不久,黑格尔本人就被骂作“死狗”。黑格尔的遭遇有其必然性,其命运密码就在于,虽然黑格尔以优雅大度的姿态分配给以往哲学以从属的、服务的和相对低级的哲学史地位,从而有限复活了哲学史中的亡灵并向他们显示共处善意,但他本人仍然停留于旧的哲学概念之中,顽固地让自己的哲学扮演终极者,因而自然剥夺了后继哲学的独立思考权利。也就是说,黑格尔的宽容仅仅止于善待死人,是偶然地被他的特殊哲学内容所造成的,并非基于对哲学本质的清晰把握而接受了哲学的开放。相反,他骨子里仍旧充斥着的哲学的傲慢却必然使他携带冲向战场和成为死尸的历史惯性,或者说把他摆放在累累尸骨的前面悲壮地等待更加勇猛无情的敌人。

发生于哲学中的对于真理地位的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是不当哲学概念的内在逻辑表现,是对于认识的绝对普遍性地位的主张与认识方法所注定的认识特殊性之间的根本对立的结果。哲学一直被理解为对世界的总体把握,具有绝对普遍性,而按照一般逻辑,一个对象只有一个真理,所以每一种哲学就必然天然抱有排他态度,否则就无以主张自己的真理性。在此,普遍性不加限制地自由走向逻辑极顶,使得哲学不问其具体内容和认识过程而抽象地产生存在解释上的唯一权利信念。但是,另一方面,哲学的方法却一直带有逻辑偶然性。发源于柏拉图的直悟的方法否定感性经验的真理认识价值,强调针对现象世界的直觉认识,主张直接把握终极的普遍概念或原理,并以此展开真理体系。后世不乏其追随者,比如斯宾诺莎就以实体概念为起点几何学式地构筑哲学体系。这种方法虽然在哲学体系内部获得了认识的逻辑必然性形式,但起点却是独断的,带有认识偶然性和任意性,并由其最高根据地位而把这种认识缺点播撒到所有后来的论断之中。既然独断没有自身来源和正确性的论证力量,独断的哲学也就会轻易遭到反对并可由他人提出不同的独断。一种独断体系并不会因为自身内部的一贯的逻辑结构和一定的对象解释力而拥有绝对的自我辩护和对反驳的抗辩力量,相反,其他独断体系不必通过直接从事反驳就可以凭借同样的理论特征而取得平等竞争地位,从而导致哲学的内部战争。

与柏拉图哲学方法的源流相对立,亚里士多德创立了从感性认识范畴的现象出发到理性认识范畴的本质的循序渐进的推理方法,在其中,哲学被认为获得了存在根据和认识确实性,因为感性被看做有效的存在确认方式,而在从特殊到普遍的展开过程中,主观思维受到存在内容的约束,同时又表现出从低到高秩序。但是,在这种哲学方法的认识连续性外表下却隐藏着本质上的逻辑跳跃,即已经阐述过的从特殊到普遍的概念或原理生成环节中所包含的逻辑断裂或者说超验性。它直接造成整个认识过程的主观任意性和独断性。亚里士多德路线属于分析的形而上学类型,但具有与独断式的综合的形而上学相同的主观任意性缺点,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内部纷争。分析的形而上学具有经验论基础,迎合人的自然认识倾向并且易于构建,所以喜闻乐见,貌似真理,因而内部纷争一直并未引起叛逆其思想方法的批判。从广义上说,一切利用历史材料而建构的诠释性哲学都属于分析的形而上学,甚至像康德、黑格尔这样的哲学家都位列其中。不说康德的理性批判本身就是分析方法的,就是他关于形而上学的理想也只能是分析方法的,因为在他的先验逻辑范围内,在拒绝把理性思辨概念作经验解释之后,形而上学只能背向经验(由经验倒退式地一直指向更高规定)而不再指向经验,先天综合判断仍然直接指向经验材料,范畴的经验使用的秩序当然应该是由低到高。在康德之后筹划改造哲学的名单中,又有杜威、阿佩尔、哈贝马斯等,他们都因为各自语调的经验主义而加重了分析的形而上学而非改造了形而上学的分析性弊病。海德格尔批评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而上学错误地走上存在者道路而遗忘了存在本身。但他只是切中了问题的现象,却没有看出问题的本质,即这种遗忘的发生不是主观疏忽的结果,而是认识起点相对认识目标的逻辑断裂所注定发生的认识偏离或脱轨,从特殊存在内容不可能合乎逻辑地通向普遍存在,二者之间具有认识性质上的经验与超验鸿沟。海德格尔不理解这一点,因此把原因归结为哲学主题设置的不当,而自己却在更换了主题之后继续从“此在”的特殊生存内容出发追问普遍的存在意义,结果再次陷入形而上学的无尽追寻泥沼。

在分析的形而上学与独断的综合的形而上学各自的内部纷争之外,还有二者之间的形而上学战争。前者以存在为根据批判后者为独断的和虚幻的,并在把形而上学用作其专名的基础上主张采取抛弃行动。但是,他们在据有经验存在根据之后要作出任何普遍论断,也必然无意中陷入逻辑上的形而上学。于是,独断的综合的形而上学指责他们论据与论断之间的逻辑不对称性,缺乏认识必然性和普遍性这些形而上学的必备品质。在这种互相攻击之中,透露了他们各自的弱点,即分析的形而上学失去了逻辑安全,而独断的综合的形而上学缺乏存在的支持。但是,在哲学史上,除了分析的形而上学就是独断的综合的形而上学,而以分析的形而上学居多。因此,哲学被战争所困扰也就是一个合理的现象。根据对哲学的科学化形式的阐述,只有存在与逻辑的完善匹配,即适应哲学知识的本质,回避经验存在而引入普遍存在,抛弃分析方法而使用综合方法,才能使形而上学步入逻辑有效和认识真理性的可判定时代。两相比较,占有更大哲学史份额的分析的形而上学却同时缺乏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全部形式要素,即合理的起点与合理的方法,而相对弱势的独断的综合的形而上学反倒具备其中的一个要素即合理方法。显然,理性化的普遍存在的始终缺位成为制约形而上学向科学转化的关键因素。哲学家们都被常识的存在概念所蒙蔽而堵塞了正确理解哲学的可能性,既妨碍正确方法的选择,使综合方法无以找到合理的存在依托,又逼迫人们不得不接受存在作为哲学的依靠,从而引诱哲学不断跳入分析方法的圈套。理性对存在的确认权的获得,或者说普遍存在的介入是形而上学科学化的重要元素。

康德通过先验逻辑一般地说明了形而上学具有可理解的主体根据,但仅此而已,并未深入筹划怎样实现形而上学的科学化。“范畴不能作超验使用”这一被康德看做拯救形而上学的消极限制原理,虽然直接防止了由把理性概念经验实在化所必然引起的理性矛盾,但一方面它侧面透露了康德在存在问题上想象力的衰弱,另一方面甚至反映出他对理性的普遍存在的拒斥,这种态度便直接注定康德为形而上学科学化所作努力的全面失败的命运,因为接踵而至的是,他根本不能改革哲学关于自己对象的观念,使哲学在对象有限的条件下成为一种合理的和有意义的认识。同时,也必然不能合理超越分析的形而上学而为形而上学安排综合方法。分析方法只能具有两种使用前途,或者是有合理性并具有认识安全性的理性使用,即从经验物到自然因果的追溯,或者是带有认识上的逻辑跳跃的独断使用,即从经验物到概念。前者不能达到追问事物内在构成本质的目的,后者不能保证论断的内容正确性和逻辑唯一性。因此,不论哪种使用都不能满足形而上学的科学要求。康德对分析方法的这种认识不足或无所意识,因而自己也在使用分析方法,更不可能为形而上学逃离分析方法而展开相关的全面反思。在划界之后,形而上学的思维形式甚至难以得到有根据的描述,因此导致了康德之后有关于形而上学是否存在的疑问,而不是如何科学化的筹划。

在明确了哲学不是由盲目的认识野心即终极认识定义的,而是被知识形态定义的之后,哲学的对象的特殊化就是合法的形而上学选择,不同的形而上学就可以拥有自己的领域而不会自然地挑起冲突。把追求终极真理作为形而上学的本质是分析的形而上学被其内在认识逻辑所驱使而制造的一个幻觉。可以有绝对普遍的哲学,但那必须建立在现实的认识基础上即找到了对世界整体的普遍存在的理性描述方式。在这样的形而上学图谱中,各种不同的形而上学便形成依据所认识对象之间的存在关系而可以合理考虑它们互相之间的共存这样的可协调关系,而针对同一对象的不同形而上学变得可以依据认识的健全性和必然性作出理性判定。

对哲学的科学化具体条件的追问导致了哲学概念的革命,它逻辑地显现出以往摇摇晃晃的哲学史的漏洞所在,同时塑造出哲学的科学形象。

注释:

①对于概念的认识特性以及哲学知识的结构特征将另文阐释。

②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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