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形势下不动产测绘管理论文_蓝陈玉,陈荷芳

探讨新形势下不动产测绘管理论文_蓝陈玉,陈荷芳

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勘测规划院 浙江宁波 315100

摘要: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国家专职部门根据债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有关不动产权利及其变动情况。不动产登记作为一种物权公示手段,本质上是一种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不是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我国各地的土地、房屋、森林、草原、海域等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着手进行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职责整合。而工作中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亦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形势;不动产;测绘管理

一、不动产测绘管理的意义

1.1 推进不动产登记的客观需要

对于不动产登记,首先要了解不动产的基本情况。根据2007年《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界址和面积是不动产登记所必需的材料,也是不动产权利实现和流转的重要基础,是顺利实施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前提。从国际上看,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模式,各国的房地产登记与地理信息测绘工作都紧密相连。

1.2 推进不动产测绘服务市场化的重要推手

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中,不动产测绘服务的市场化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我国的地籍测绘、房地产测绘市场准入制度已经实施多年。截至2016年底,已有约8000家地籍测绘资质单位,约有5000家房地产测绘资质单位。然而,仅仅拥有测绘资质证书,并不一定能进入相关测绘市场。在一些地方的房产登记工作中,很多只承认经过登记机构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和图件。一些部门通过地籍调查、勘测报告等提法回避测绘部门监管。《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第二规定,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这些市场准入“隐形门”、“玻璃门”,导致很多测绘单位面临依法领取了测绘资质证书,却进不了相关测绘市场的尴尬境况,这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不一致,也不符合国家对开放统一市场、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因此,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同时,还应当关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不动产测绘服务的市场化水平。

二、不动产测绘的现状

2.1 房产测绘

房产平面测绘,顾名思义就是针对房产的平面结构内容等信息进行主要测量和绘制,具体测量的内容包括房屋位置、形状、层次、高程、相邻房屋、在房地产测绘过程中,测量精度一直存在一些问题。房地产信息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利用信息调查和住房信息调查,主要针对房地产单位的情况和房地产单位的选址。房地产信息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的区位、产权信息、单位数量、单位用途以及房地产的地名和行政信息。房产信息调查结果中,往往存在房产信息内容的不真实性和不唯一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房产要素测量,主要是针对整体房产内容以及房产附属内容的信息测量工作,其主要测量的内容包括房产内部的相关信息、房产土地范围内的其他信息例如河流信息、绿化信息等相关内容,房产要素测绘过程中往往存在没有按依法取舍、完整无缺原则工作,随意修改房产要素测绘信息以及图纸的现象。

2.2 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它是以地籍调查为依据,以测量技术为手段,从控制到碎部,精确测出各类土地的位置与大小、境界、权属界址点的坐标与宗地面积以及地籍图,以满足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建设部门的需要。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在国外,地籍测量被称作为官方测绘。在我国,历次地籍测量都是由朝廷或政府下令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保证政府对土地的税收并兼有保护个人土地产权。现阶段我国进行的地籍测量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国家为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及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提供基础资料。一般地籍测绘是垄断模式经营。

2.3 海域、林业、草地等其他不动产测绘

为海域、森林、草地调查、管理现状及其评价等提供图件或数据资料的测量工作。这些测绘工作无论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契合程度还是其操作的技术难度,都较房产与地籍测绘稍逊一筹,不为广大群众所熟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关键要解决房产与地籍测绘的统一问题。

三、新形势下不动产测绘管理

3.1 强化市场管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不动产测绘市场的全面管理。一要建立不动产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只有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备案的测绘队伍才能进入不动产测绘市场。二要建立测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从事不动产测绘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否则其测绘的成果不予认定,通过持证上岗提高整个测绘队伍的基本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不动产测绘市场管理,规范测量市场,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对有意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测绘队伍和测绘人员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资质,使不动产测绘公平公正,维护登记成果的权威性。

3.2 加强测绘业务监管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屋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设置测绘成果审核科,其职能一是完善不动产测绘业务管理制度;二是组织不动产测绘技术规程培训;三是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四是测绘成果入库、发布;五是建立不动产测绘专家库,组织不动产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解决不动产测绘纠纷等。

3.3 强化测绘档案管理

测绘成果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奉行高度保密的政策,目前测绘成果档案基本采用封闭式管理,因此,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以实体保管为主、利用为辅的管理模式。由于测绘档案的特殊性,保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但是保密不应是目的,应该更好地发挥档案的作用,服务于社会。如何认识和处理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寻求新形势下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模式和提供利用模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和提供模式与服务对象的认识有关。长期以来测绘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测绘资料档案的作用主要从测绘专业的角度考虑,从而导致测绘资料档案服务对象主要是政府和各行业专业部门,忽略了社会公众这个服务群体。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服务领域更加深入,通过用户群体特征对用户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的用户分析寻求新形势下测绘档案的管理与应用模式是面临解决的又一问题。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可以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城市的税收、金融、房地产市场调控起到关键的作用,从而对民生产生影响。实际工作中,通过不动产测绘管理,可以保证整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因此有必要得到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1]潘宸.浅谈新形势下测绘信息网络的建设[J].现代测绘,2013,06:57-58.

[2]程晓军.浅谈我国不动产测绘监管的制度设计[J].中国测绘,2014,02:36-39.

[3]陈灵芝,彭芳媛,王瑜.浅谈新形势下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继续教育[J].测绘,2014,03:142-144.

[4]赵明亮.不动产登记机构改革之下房地产测绘管理体系的应用探究[J].中国投资,2013,S1:229.

论文作者:蓝陈玉,陈荷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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