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试论论文,粮食流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几经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严重问题和弊端。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才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跨世纪的奋斗目标。
一、深化我国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刻不容缓
据有关资料显示,到1997年底,全国粮食企业亏损挂帐和挤占挪用资金总计已达2140亿元;重庆粮食企业亏损挂帐,至去年一季度即达32亿元。这种亏损挂帐严重的局面还呈加速发展趋势,已成为一个极其沉重的包袱。粮食企业出现如此严重亏损挂帐,关键在于粮食流通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政策性收购资金上的“有求必应”与寻租行为。
从我国粮棉收购出现第一张“白条”以来,党和政府在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上强调“既确保收购不打‘白条’,又要防止挤占挪用”,但粮食部门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似乎只知道“确保收购不打白条”,却忽视挤占挪用资金。中央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求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以后,则好象给了渴求资金的地方政府和粮食企业以千载难逢的良机,他们使用谎报收购数量甚至拿“白条”相威协等手段迫使农业银行发放贷款。事情简单到了只要是粮食企业,银行就得放款,至于钱如何用则一概不管,使挤占挪用不仅有可乘之机,而且有恃无恐。同时从获取资金的成本上看,去年6月以来,收购贷款执行国家优惠利率,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1-2个百分点,这样,必然诱发寻租行为,形成挤占挪用越多越有利的态势。这其中,企业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从人、财、物上彻底分开,即政企不分,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是权责不分,用地方利益压中央。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间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是国家规范政府行为的通常作法。但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政企不分、中央和地方责权不分、粮食储备和经营不分的状况,造成了中央拿资金,地方管企业,敞开口子花钱,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地方吃中央的“大锅饭”的局面。甚至有的地方把粮食当作“第二财政”,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
三是经营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不分,经营性业务吃政策性业务的“大锅饭”。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几乎每个行业都存在下岗分流和再就业问题,但亏损挂帐如此严重的粮食企业却似乎不存在下岗问题,确实使人费解。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粮食系统现有职工达317万之多,其中,直接从事粮食收储业务的人一半都未达到。剩余的人除了少数“停薪留职”,大多数人则从事粮食经营性和附营性业务。表面上虽说“两线运行”,分帐核算,但由于人员未分,库存未分,就给企业造成一个极好的空间环境:计划的便宜、市场的便宜都占;计划的风险、市场的风险都躲。这种体制,企业做买卖没钱不要紧,买卖做亏了也不要紧。没钱,可借收购资金名义向银行伸手,因为执行中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只有国有粮食企业,其他部门、企业无权染指。如果银行实在不给,就用销售款搞体外循环,照样能弄到钱。由于可以钻政策性业务空子,经营性业务亏了照样过好日子,且亏了有利,多亏就多补贴多挂帐。可见,粮企对收购资金“胃口大开”,绝非因近年来粮食连年丰收,而正是旧体制造就的根深蒂固的官商习气顽症的具体表现。
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针对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上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出改革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根据这一总的要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
一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所谓粮食收购保护价,是指政府为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对主要粮食品种制定的生产者支持价格。这个价格略高于生产成本,当市场粮价跌至成本或成本以下时,国家用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补偿农民的粮食生产成本,保证农民得到适当收益,实现增产增收,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也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正常经营创造了先决条件。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做到:第一,真正实行敞开收购,不拒收,不停收和不限收。第二,结帐要坚持户交户结,严禁各种代扣代缴行为。第三,根据市场粮价变化情况,比照粮食生产成本,适时合理调整粮食收购价格。第四,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各地实际,解决目前仓容不足的问题。
国内外实践已证明,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极其有效、合理的措施。只有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才能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企业才能掌握充足粮源,实现粮食顺价销售,担当起粮食主渠道作用。不能侈谈什么实行粮食收购、价格、市场“三放开”。在这个方面,过去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并为此付出过沉痛代价。因为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从当今世界看,没有哪个国家对粮食经营和流通是完全放开的。我国有12亿多人口,9亿多农民,如果粮食生产有个闪失,其后果不堪设想,因而保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稳定至关重要,如实行粮食“三放开”,粮食多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可能不会入市收购,或者压级压价收购农民粮食,从而影响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发展;而粮食少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就会直接到农村竞相枪购粮食,甚至“囤积居奇”,导致粮价暴涨,城镇居民难以承受,进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这两种情况,都曾使社会付出惨重代价。
二要坚持实行粮食顺价销售。坚持实行粮食顺价销售,是指包括粮站、粮库在内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原粮及其加工的成品粮,必须以粮食的收购价格为基础,加上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形成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粮食加工、批发和零售企业亏本销售。这就是说,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都不属顺价销售的范围,它们只能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在进价基础上自定零售价格,自负盈亏。实行粮食顺价销售,是要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再发生新的亏损,并做到用利润消化过去的亏损挂帐。实行粮食顺价销售,是逐步缓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困难,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重要举措。为此,必须做到:①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落实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切实掌握粮源,这是实现顺价销售的前提条件。②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做到不得低价销售粮食,这是实现顺价销售的重要保证。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能将不合理的费用摊入成本,要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降低经营费用,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这是实现顺价销售的根本途径。
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政策,是我们在总结和吸取过去深刻教训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近年来,粮价低迷,其原因有二:第一,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的政策未真正落实,迫使农民不得不把部分余粮卖给个体、私商;第二,相当部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亏本销售粮食,形成极不正常的“逆向操作”现象。这就造成两个不良后果:一为私商和个体加工企业提供了低价粮源,使其能够肆意操纵、控制零售市场的粮价。二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跟着市场粮价跑,让个体、私营粮商牵着鼻子走,低价亏本卖粮,形成恶性循环,大量增加亏本挂帐。这既损害农民利益,又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新粮改政策的重点就是要解决粮食市场秩序混乱、价格不稳的问题,而粮食顺价销售政策是新粮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利益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理顺粮价,提高粮农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粮食顺价销售政策,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重要政策。
三要坚持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所谓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是指在农业发展银行的监督下,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资金供应和管理办法。换言之,就是收一斤粮食,贷给一斤粮的钱;卖一斤粮食连本带息还一斤粮的钱,不还钱,就不给新的贷款。实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好处是:①保证资金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使粮食购、销、储的各环节始终钱随粮走,避免各种挤占挪用行为的再次发生;②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实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每年新收购粮食所需资金,可用粮食销售后及时收回所占用的贷款于以满足,以此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③有利于减轻银行和财政负担。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顺价销售政策,企业就不会亏损;也就不会挤占银行的收购资金贷款,从而就减轻了银行和财政负担。④有利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实行封闭运行,银行能及时、严格监督粮食企业的购销活动、销售价格、贷款结算方式,从而促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得不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⑤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实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从体制上堵住了粮食企业吃银行贷款“大锅饭”的种种漏洞,增强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内动力和外压力,从而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要真正实现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必须严格加强资金管理,才能确保其资金的封闭运行。具体办法是:第一,必须确保粮食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供应。第二,必须加强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第三,必须完善企业帐户制度,做好企业收购资金和财务资金的分帐管理,避免混帐、错位。第四,必须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财政部门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资金补贴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
四要坚持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的改革。
如前所述,现行国有粮食企业仍严重存在政企不分、企业机制不活、经营管理不善、机构臃肿、冗员过多、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亟待加大自身改革力度。国务院新的粮食购销方案,明确指出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方向,制定了相应的方针和政策。概括起来,主要内容是:①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乡镇粮库都必须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面向市场,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的职能。只有这样,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国有粮食企业也才能更好地转换经营机制,真正发挥其在社会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稳定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的主导作用。②粮食企业要通过“三改一加强”,着力推进产权改革、资产重组,整体搞活,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③坚决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这样可建立一支精干的粮食职工队伍,形成一批高效率营运的国有粮食企业,使农民、企业、国家各受其利。④国有粮食企业必须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按国家粮食政策,搞好粮食收购,掌握充足粮源,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