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帮助农产品戒除毒瘾_食品安全论文

新“食品安全法”帮助农产品戒除毒瘾_食品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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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4月24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民生立法的重要修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农药残留危害极大

      毒西瓜、毒大米、毒油脂……近年来,与农药残留相关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频繁地叩击着广大民众食品安全这根弦。如何为民众打造安全餐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引发民众的普遍关注。除一些黑作坊滥用防腐剂、添加剂等化学药品泡染、腌制、熏蒸等加工的“毒食品”外,果蔬、粮食上农药残留超标也在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考验着广大民众肌体的承受能力。

      中国是一个农药生产、出口、使用大国。据统计,仅2006年,我国农药使用量就达46万吨,其中,农业用量30万吨。农业防治面积达3.2亿公顷(次),挽回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00亿元以上。

      不容忽视的是,农药在发挥杀虫、杀菌、除草等保护农作物作用的同时,其剧毒、不溶于水、残留超标等化学特性也给动植物的生命和生长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据专家介绍,水果、蔬菜、粮食等农作物喷洒农药后的残留已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全国每年有数万人因农药中毒,死亡达数千人。水果蔬菜中的过量残留农药是大部分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

      有实验证实,农药对人体有致畸、致癌作用。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与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不无关系,农药残留作为毒性物质有足以改变遗传基因的力量,导致胎儿畸形,这种力量远比烟酒的危害大得多,目前我国胎儿的畸形率仍在3%至5%左右。

      2015年4月,青岛即墨、胶州等地医院陆续接诊了十几名急诊病人,他们都出现了恶心、呕吐、头晕、胸闷等症状,一名孕妇甚至因此流产。他们被诊断为有机磷中毒。而这些人在发病前都吃过西瓜。

      降低农药残留困难重重

      虽然一些高毒农药被国家明令禁止,但部分农民意识淡薄,受利益吸引、农药施用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仍在使用。当前,高毒高残留的禁用农药仍是造成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

      首先,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淡薄。部分蔬菜种植户在选购农药时,只注重防治效果,而不考虑农药的毒性,仅仅以虫体快速死亡来评价药性。对速效差、低毒低残留农药往往不太容易接受。

      “现在病虫害很多,没有农药哪能行?”安徽省五河县小圩镇的农民马兴无奈地说,他拥有20多亩田,一年买农药花2000元,仅一季粮食作物除虫就要打四五遍药。“没人教,一种农药打了没效果赶紧换另一种,有时也会用高毒的。比如,小麦生了食心虫,用低毒农药打不死,我就托人买了20多瓶高毒农药,打了果然效果好。”

      其次,农民施用农药不合理。蔬菜在种植过程中应该合理使用农药,但一些农民不能完全掌握农药的施用方法,也会造成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最后,农民忽视农药安全使用期间隔。部分菜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忽视农药喷洒安全间隔期,甚至果蔬刚喷过农药后不久就上市销售,成为蔬菜农药残留的显因。

      在农药残留监管方面同样不是坦途。农药监管部门在对蔬菜的日常监督抽检中,只是进行监测,很少进行相应的处罚。

      新国标出台后就在检测环节遇到了“落地难”。作为食品安全监测的第一线,部分市场依然在用老方法——快速检测仪(剂)进行日常检测,仅有少数由省市政府部门建设的“农业检测中心”方能完成新国标的要求。

      农业专家指出,新国标在市场这一最关键的检测环节落地难,会产生“漏网之鱼”,即按照新国标判定不合格的蔬果用老方法检测可能蒙混过关。

      农民不按规定使用农药,农药残留标准新国标还停留在文件层面的尴尬,让民众对食蔬农药超标带来的危害越发担忧。

      “紧箍咒”能否套牢农药残留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对于禁止使用剧毒农药的范围在三审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6年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新法无疑给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农药高残留戴上了“紧箍咒”。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说,其实,在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中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部门的规章。“过去是在有关部门和国务院的相关条例中出现,这次上升到了全国人大立法层面,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既然是剧毒农药,为何不全面禁止生产?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因为地下害虫、线虫、仓储害虫等病虫的防治,目前还主要依赖高毒农药。新农药的开发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找到理想的替代品种,全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说:“10年前,高毒农药在农药中占比近30%,现在还不到1.7%。个别高毒农药还无法被替代,如用于粮食仓储等的药品。这类农药如果规范使用还是安全可控的。”

      既然部分农作物必须“喝药”,那么,降低农药残留、加强农药残留监管就成为保障果蔬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吴永宁说,解决农残超标还得从源头抓起,真正落实高毒农药购买实名化、全流程追溯。同时,在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的现实情况下,国家对低残留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不可或缺。

      联系电话:010-8520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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