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场地建设的现状与对策分析_体育论文

我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分析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我国论文,体育论文,体育场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60(2006)03—0012—04

0 引言

体育场地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因素之一,是所有专门体育工作的基本保证。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表明:“九五”和“十五”计划期间,我国体育场地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数量净增4071个。体育场地的规模不断扩大,体育建设资金投入步伐加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和人均体育场地投资额等指标均有了很大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条件不断改善,为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物质环境。党的十六大要求到2020年建成全民健身体系,明确将全民健身体系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建设体系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要办好北京奥运会”;“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所有这些都表明体育系统肩负着“奥运争光”和“全民健身”的双重任务。因此,充分了解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建设情况、分布情况、增加情况、对外开放情况、运营情况及新兴项目的场地发展情况,能够为国家体育总局在制定体育场地整体规划、建设时提供现实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有关体育场地建设、管理、市场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科研成果100余篇。

1.2 数据分析法

根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和《第5次全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详细数据》,在Excel数据库中进行统计、分析,并与其他系统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体育场地总体状况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我国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各类体育场地共有850080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547178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02902个,占地面积为22.5亿m[2],建筑面积为7,527.2万m[2],场地面积为13.3亿m[2]。历年累计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1,914.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为667.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34.9%;单位自筹为1032.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3.9%。以2003年底全国总人口129227万人(不含港澳台地区)计算,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m[2],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为148.15元。同《第4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截至1995年12月31日)数据》相比,全国体育场地占地面积共增加了11.8亿m[2],增长110.28%;场地面积共增加了5.5亿m[2],增长70.5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加了0.38m[2],增长58.46%,年平均增长率为5.92%。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增加了117.09元。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增加了1.58个,增长31.6%。

在我国现有的850080个体育场地中,体育系统有18481个, 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2%;教育系统有55804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65.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339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0.4%;解放军系统有717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0.8%;武警系统有12850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1.5%;铁路系统有1454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1.7%;其他系统有235593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7.7%。在教育系统中高等院校有28741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3.4%;中专中技有18427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2%;中小学有500370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58.9%;其他有10506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1.2%。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在总量上小于教育系统,主要原因是体育场地是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中不可或缺的资源,每所学校都必须至少拥有一个体育场地,而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众多(以中小学校的数量为最多),因此教育系统的体育场地占有了全国体育场地数量的65.6%,远远高于体育系统。但就其用途和功能来看,教育系统体育场地主要还是为了体育教学,在单体场地规模、质量上(除部分高校外)难以和体育系统拥有的场地相提并论。另外,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行业办社会的体制,其他行业系统也占有相当规模的体育场地,在总量上也远远大于体育系统。这些场地就其使用来看,主要是内部使用,其资源不能被整个社会所利用。体育系统的体育场地都是当地规模较大、公益性较强,并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体育场地。特别是在“十五”期间,以微小的占有比率承担着大量的高水平竞技体育比赛和三级训练体制的训练任务,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广任务,在使用中体现了高效率、用途相对集中、发挥作用强等特点和优势。随着行业办体育体制的逐渐退出,体育系统拥有场地的数量和所占比重将会有所增加。

2.2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状况

2.2.1 不同地区体育场地分布情况 在全部体育场地中,有44.8%的场地数量和52.7%场地面积位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31.4%的场地数量和29.2%场地面积在中部,23.8%左右的场地数量和18.1%场地面积在西部,无论是标准场地还是非标准场地,依然呈现东高西低的状况,并且51.2%的标准场地位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反映了东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对体育系统的场地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表1、表2)。但从数据看,中西部地区体育系统非标准体育场地的数量和场地面积增长速度高于东部地区,所占比例高于第4次普查数据。

表1 3个经济带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数量情况一览表 单位:个

省区市

东部标准 非标准 省区市

中部标准 非标准 省区市

西部标准 非标准

北京 366

257 山西 523

105 重庆 204

59

天津 229

40 内蒙古

511

78 四川 842

288

河北 604

261 吉林 338

55 贵州 401

69

辽宁 482

78 黑龙江

484

96 云南 787

171

上海 327

53 安徽 464

125 西藏 364

江苏 683

277 江西 563

197 陕西 379

60

浙江 544

235 河南 697

400 甘肃 375

74

福建 540

175 湖北 461

164 青海 100

34

山东 936

202 湖南 496

49 宁夏 100

18

广东 1120 251新疆 310

84

广西 465

61

海南 868

累计 6382 1898累计 4537 1269累计 3534 861

占比例

34.5% 10.3%

占比例

24.5% 6.9%占比例

19.1% 4.7%

合计 8280 合计 5806 合计

4395

占比例

44.8% 占比例

31.4% 占比例 23.8%

注:根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整理。

表2 3个经济带体育系统体育场地面积情况一览表 单位:m[2]

省区市

东部标准 非标准省区市

中部标准非标准省区市

西部标准 非标准

北京 3572340.5 151943.44 山西 163029.76

138941.9 重庆 398805.5834233.7

天津 1310303.8 52458.5

内蒙古

5577987.58 63848.42 四川 3231511.51

160336.9

河北 3554005.26383295.33 吉林 2229436.5

42935.05 贵州 373317.7943491

辽宁 2162253.5285415.2

黑龙江

1982331.92 58239.66 云南 2488473.47

111634.91

上海 1850446.3253964.87 安徽 2982951.95 102997.07 西藏 114316.661895

江苏 2249419.43150337.69 江西 4908270.33 341976.44 陕西 7489258.35

64955.28

浙江 22359139.5126392.8 河南 5087742.7

358431.67 甘肃 1105630.895181.49

福建 2030428.9490262.58 湖北 2213113.395 137428.28 青海 377426.2349920.6

山东 6575098.4 258528.9 湖南 1636636.68 126880.5 宁夏 296910.8 13718

广东 5386726.696

212826.09新疆 2728164 184912

广西 2673862.1867787.2

海南 2142159.294048.55

累计 55866183.8361 658543.24 累计 30461614.514 1371678.99

累计 19013815.197 60278.88

占比例

51.2% 1.5% 占比例

27.9%1.3% 占比例

17.% 0.7%

合计 56524727.076

合计 31833293.505 合计 19774094.07

占比例52.7% 占比例

29.2% 占比例

18.1%

注:根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整理。

2.2.2 不同行政级别体育场地分布情况 在全国体育系统的体育场地中,中央级的有159个(标准142个,非标准17个),占总数的0.9%;属于省级的1755个(标准1571个,非标准184个),占9.5%;属于地级的4673个(标准3608个,非标准1065个),占25.2%。属于县级的11894个(标准9132个,非标准2762个),占64.4%。

由此可以看出,体育系统各级别拥有的场地数量自下而上呈金字塔式结构,这与“举国体制”下金字塔式的三级训练网络培养模式相适应,这样的场地结构能够为更多的人员参加体育训练提供物质基础,有利于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我们从数据也可看出,体育系统的场地以标准场地为主。从表1的数据也可以看出,体育系统标准场地数量占拥有场地的78.1%,非标准场地占21.9%,并且比高行政级别及所属部门拥有的标准场地比例也相对较高。表2的数据更突出地显示,体育系统标准场地面积占拥有场地的96.5%,而非标准场地只占3.5%。体育系统以拥有标准场地为其显著特点。

2.2.3 不同隶属关系体育场地分布状况 根据《第5次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普查结果》,在体育系统现有14453个标准体育场地中,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内的有3155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总数的21.83%;分布在校园的有2133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总数的14.76%;分布在广场的有1594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总数的11.03%。分布在其他位置的依次为:其他4990个,占34.53%;老年活动场所919个,占6.36%;居住小区744个,占5.18%;乡(镇)村422个,占2.92%;公园395个,占2.73%;厂矿50个,占0.35%;宾馆饭店41个,占0.28%;军营10个,占0.03%。

在体育系统现有4028个非标准体育场地中,分布在居住小区的有862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总数的21.40%;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699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总数的17.35%;分布在广场的有582个,占14.45%。其他依次为:其他866个,占21.50%;校园373个,占9.26%;公园277个,占6.88%;乡(镇)村229个,占5.69%;老年活动场所129个,占3.20%;宾馆饭店8个,占0.20%;厂矿3个,占0.07%。

2.2.4 不同经济成分体育场地分布情况 标准体育场地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占93.23%,非标准体育场地中,国有经济成分占91.00%。由此可见,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经济成分大部分是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成分的比例非常小,在标准和非标准体育场地中所占比例都不足10%,这有利于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规范化管理,但单一的经济成分不利于体育场地的建设和后续发展。国家下拨的体育事业资金是有限的,对于体育场地建设来说,一个中等大小的体育场地建设投资也要几百万元,这样一来国家有限的拨款对于场地对资金的需要就如杯水车薪。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扩大体育场地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2.3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数量增加情况

我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新建数量增加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统计数据,标准体育场地1970—1979年间新建918个,1980—1989年间新建2779个,1990—1999年间新建5395个(其中1990—1994年为2068个,其中1995—1999年为3327个),2000—2003年4年间新建5641个。非标准体育场地的快速增长主要是最近十年内,数量增加迅速,1994年前最多年份也未超过48个(来源:《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年均增长量不超过32.4个。1995年后,年均增长量迅速上升(表3)。

表3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增加情况一览表(单位:个)

阶段标准体育场地非标准体育场地

数量年均增加数 数量年均增加数

1900-1949年 42 0.486

0.2

(从1920年算起)

1950-1959年 227 22.711 1.1

1960-1969年 200 20 23 2.3

1970-1979年 918 91.894 9.4

1980-1989年 2779277.9

246 24.6

1990-1994年 2068413.0

162 32.4

1995-1999年 3327665.4

559 111.8

2000-2003年 4892978.4

2927585.4

注: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整理。

为了更直观地观察标准场地、非标准场地数量变化情况,我们制作了曲线变化图(图1)。增长曲线明显地看出来,标准场地从1980年开始到1995 年场地建设数量明显加快,而非标准场地1995年之前增长缓慢,1995年之后标准和非标准场地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这样急速的增长与我国大力倡导奥运增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是分不开的,也和这个时期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

图1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数量变化情况

2.4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情况

体育系统标准体育场地,全天对外开放的占51.60%,不开放的占27.00%;非标准体育场地,全天开放的占72.90%,不开放的占17.40%。由于非标准体育场地的建设用途主要是为满足大众的健身需要,标准体育场地也主要为大型赛事和运动训练而建,所以能够用于对外开放的时间较少。因此从总体看,非标准体育场地开放情况好于标准体育场地。但是标准体育场地也有闲置的时候。场地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合理安排运动员训练的时间,在场地的空闲时间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场馆周围的居民来从事体育锻炼。对外开放使用时,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为场地的维护和后续发展积累建设、改造资金,从而实现体育场地的可持续发展。

2.5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运营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系统也积极转变观念,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合理地提高场地的使用效率,通过各种经营方式获得了经营收入。第5次场地普查结果显示(表4):

表4 体育系统标准和非标准体育场地经营收入情况

标准体育场地非标准体育场地

总数 14453个 4028个

公益性12660个 3725个

年经营收入34181.541万元

599.7万元

经营性1793个 303个

年经营收入86103.9472万元 1822.183万元

注:根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整理。

由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体育系统拥有的标准场地众多,目前是经营收入的主力,占收入的97.9%;另一方面又用只占整体场馆数量10.9%的经营性场馆获得了71.4%收入。我国体育系统目前拥有的大量的公益性标准场馆并没有真正开放,也没有将其转变为经营性场馆,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政策的调整,将有条件开放的公益性标准场馆转变为经营性场馆,会使原来一直闲置的场地发挥更大的效益,同时也能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些体育场馆的投资热情。

2.6 体育系统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场地发展状况

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善,使人们对体育休闲娱乐的愿望更加迫切。为缓解工作中压力和提高身体健康质量,人们对新奇、刺激、时尚、高档的运动项目有了更多的需要。第5 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标准体育场地的种类由第4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时的48种,增加到此次普查的64种,新增体育场地16种,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非竞赛场地和非标准体育场地。一些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应运而生,并得到发展迅速。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体育系统目前已有52个保龄球馆,182个台球房(馆),108个室外网球场馆,873个室内网球场馆,24个棒垒球场,4个室内曲棍球场, 18个室内曲棍球场,2个汽车赛车场,4个卡丁车场,33个赛马场,6 个室内人工速滑场,22个室外人工速滑场,15个滑雪场,12个高尔夫球场,11个攀岩场,9个壁球馆。这些现有的新兴场地近50%是1995年以后建成的。

新兴体育运动项目是近年来的热点,这些新兴项目的场地建设也是近年来场地建设投资的热点,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健身娱乐的需求,也展示了体育场地建设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处在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经费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国家投入,标准场地明显大于非标准场地数量。

4.2 建议

1)场地建设要依据城市发展科学规划,满足竞赛训练和全民健身的需要。 体育系统的体育场地建设是整个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开展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必需的基本条件。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当地经济状况和人文特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特别是大中城市,要按照国家对城镇公用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有关规定,兴建体育场馆及设施,满足竞赛、训练、健身的需要。县级体育机构所属体育场地设施,应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设。

2)场地建设要明确不同阶段的重点和建设方向。体育系统资金毕竟有限, 发挥体育系统宏观调控能力,传达有效信息,引导其他系统在体育场地建设上的资金流向,使体育场地建设符合国家总体规划要求,为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国民身体素质服务。集中有限的资金,明确在2008年以前以投资建设奥运比赛和训练场地为主,2008年之后以投资建设全民健身群众体育设施为主,并在建设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两者的协调统一。

3)保护和改造好现有的体育场地,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体育场地的利用率。

收稿日期:2006—03—25;修回日期:2006—04—12

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对策研究》子课题,项目编号: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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