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VS政府,什么力量影响了我国菜农农药用量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菜农论文,用量论文,农药论文,力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药的使用对于提高农产品产量,节约劳动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Soares and Porto,2009),有研究表明,世界范围内每公顷1%的农产品产量增加伴随着每公顷1.8%的农药用量增长(Schreinemachers and Tipraqsa,2012)。但随着农药施用量的增长,其负外部性近年来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突出表现在过量农药施用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及环境问题等方面,因此,世界许多国家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激励与约束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在保证农民福利的基础上谋求农药施用强度的下降,如法国在相关文件中提出了到2018年农药用量减半的目标(Jacquet et al.,2011)。我国是农药生产与使用大国,过量施用农药的现象在农作物生产中普遍存在(米建伟、黄季焜等,2012),较普遍的认同为,我国单位面积化学农药的平均用量比发达国家高2.5~5倍,每年遭受残留农药污染的作物面积超过10亿亩,因此,对农药使用的治理已经成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农户健康福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近年来“海南豆角”、“中药农残”等一系列农药残留事件的曝光,进一步促使我国政府加大对农药施用的治理力度,在此背景下,农业部于2011年提出了“十二五”期末化学农药用量减少20%的治理目标①。
从宏观层面来看,农药的施用状况受到一个国家宏观环境及发展水平的影响(Carvalho,2006; Ecobichon,2001),Schreinemachers和Tipraqsa(2012)利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90-2009年的数据研究表明,农药的施用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发展中国家农药施用强度增长较快,而发达国家农药施用强度的增长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且有部分发达国家施用强度开始下降。由于农户是农药的使用主体,农药治理目标的实现必须落脚到微观农户层面,因此引发了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从当前的研究来看,农户农药施用行为主要分为农药使用量的选择、品种的选择、施用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操作以及农药残留物的处理等方面。农药的使用量可以从农药费用的支出、农药施用量的多少及农药的施用次数等方面进行考察;农药施用品种主要涉及农药的选配,如是否采用高毒农药,对生物农药的选择等;农药施用过程中的规范问题主要是指农户是否按照规定方法施用农药以及从农户安全角度考察农户在农药施用过程中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等;农药残留物的处理主要研究农户对剩余农药、农药包装等残留物的处理方式及所造成的影响。前人的研究表明,微观农户农药施用行为主要受到收益预期、市场组织模式、相应政策及农户个体特征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个体决策主要受到其行为所带来效用水平差异的影响,在以收益代表效用的假设下,影响农户农药施用行为较为显性的因素可以总结为市场收益保证、政府干预方式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市场组织模式三大类。市场收益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机理主要是指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条件下,农药投入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之间的比较,边际收益的变动客观上取决于农药对农产品产量及价格的影响程度,但从农户认知视角来看,农户关于农药投入边际收益的理解还会受到农户对农药使用方法的信任度以及个体风险态度的影响;政府干预主要可以分为激励政策和规制政策,具体有生产者培训、税收、补贴以及直接限制与惩罚等;市场组织模式是近年来才受到人们关注的影响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因素之一,主要涉及农户在市场参与过程中受到来自农产品行业协会、合作社以及与上下游企业所形成契约等的影响,其将以行规或合同形式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造成一定的激励与约束。
在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及相关影响因素的具体研究方面,国内外已有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有些学者从传统经济学视角,分析了农药投入对农户收益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最优投入建议,如Boussemart等(2011)通过研究发现,短期内农药施用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但如果考虑长期效果,农户利益和社会诉求存在内在的统一,农户通过去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在每公顷农药减少使用29%的条件下,收益并不会下降。有学者从农户风险认知角度考察了风险态度对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如Liu和Huang(2013)利用对中国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调查数据研究表明,风险厌恶程度越大的农户,越倾向更多地施用农药。从政府介入角度考察相关政策的效果是当前农药治理的主要研究领域,如Jacquet等(2011)建立数学模型对法国农药减量潜力进行了模拟研究,结果表明,在保证农户收入不受影响的条件下,通过培训教育等手段仅能使农药用量减少10%,而如果考虑到长期的技术进步,则法国农药减量可以达到30%。Goodhue等(2010)利用面板选择模型考察了加利福尼亚果农在教育项目中的农药施用行为变化,结果表明教育可以显著地减少果农的农药施用量。Oskam等(1992)、Nam等(2007)、Archer和Shogren(2001)认为,税收政策可以有效控制农药的使用,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Skevas等(2012)利用荷兰农产品生产者数据,建立政策模拟模型研究表明,单纯的税收与补贴政策都难以对农药减量施用起到显著的效果,直接的配额限制反而效果更为明显。另外,近年的研究也表明,市场及产业组织模式或对农户用药行为存在一定影响,如Asfaw等(2009)利用肯尼亚菜农数据研究表明,欧盟的蔬菜进口标准虽然对菜农农药支出没有显著影响,但却对菜农农药品种选择有显著影响,受到下游食品安全出口标准约束的菜农更倾向于采用低毒友好型农药。除市场收益保证、政府介入方式以及市场组织模式等外部因素外,农户个体特征对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情况也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之一,如Dasgupta等(2007)通过对820个孟加拉样本农户的调查发现,47%的农户存在农药过量施用行为,对农药风险的错误认知、地理位置、家庭收入等都对农药的过量施用有显著影响。
相对来说,目前国内文献中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研究还不是太多,并且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总体描述及个体特征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影响的考察方面(吴林海、张秀玲等,2011;毛飞、孔祥智,2011),如黄季焜、齐亮等(2008)利用2006年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的农户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影响农民对转基因Bt抗虫棉过量施用农药的因素,结果表明,技术信息知识和风险偏好对农民的农药施用存在显著的影响;张云华、马九杰等(2004)利用山西、陕西和山东15县(市)353个农户的调查数据,对农户采用无公害及绿色农药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表明,在使用农药的农户中有近一半的农户仍然使用高毒农药,农户的人口和耕地特征、能力特征、对农药的认识、与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的联系是影响农户采用无公害及绿色农药的主要因素;王志刚、吕冰(2009)利用山东省的调查数据研究表明,农民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存在未能严格按照标签对农药进行稀释等一系列不规范的使用行为,而且不规范地使用农药和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农民的整体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总体来看,国外关于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研究多侧重对政策影响效果的测度,重点考察税收、补贴、教育等相关项目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而从国内的研究来看,由于农药管理体系与相关控制项目还不完善,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农户总体农药施用行为的描述性分析方面,已有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影响机理的研究也多限于对个体特征因素的考察,而对我国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动因机理的系统性研究还比较缺乏。虽然国外的研究已表明,相关政策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但对于我国来说,由于当前分散小农的种植特征及行政治理模式的制约,加之农产品质量市场分离机制的不完善,相关因素对我国农户农药施用行为影响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在市场收益保证、市场组织模式及政府介入三类因素中,是否每类因素都会对我国农户的农药施用行为产生影响,影响的方向如何,哪种因素影响更为明显?对这些问题的考察与回答,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影响我国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内在动因,从而为制定农药治理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基于此,本文利用对江苏省(含少量其他省份)蔬菜种植农户农药施用状况的调查数据②,考察市场收益保证、市场组织模式以及政府介入等类别变量中的部分因素对菜农农药用量决策的影响,较为系统地分析影响菜农农药用量选择的潜在力量。本文接下来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引入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从理论上分析影响农户农药施用决策的内在机理;第三部分为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对样本菜农特征及农药施用行为进行初步描述;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部分,首先实证检验了含有农药投入要素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设置的正确性,然后在不同模型下检验了目标类别变量对菜农农药用量决策的影响方向;第五部分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对政策诉求的差异及参与相关治理项目的意愿;第六部分为全文总结,并给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及研究存在的不足。
二、理论分析
农药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投入要素之一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性要素,其并不能增加农产品的潜在产量,而是通过对影响潜在生产产量因素如杂草、害虫等破坏因素的抑制从而对最终农产品产量产生影响。Hall和Norgaard(1973)以及Talpaz和Borosh(1974)最早将此类投入要素(damage abatement)引入生产函数中,并提出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的概念,此后,Fox和Weersink(1995)等又对前期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进行了总结、对比与说明。
(一)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
(二)最优农药施用量
在求解农户最优农药施用量之前,需要说明的是,农药对害虫的作用机理虽然是一种客观实事,但农户主观层面关于农药对害虫的抑制作用,进而对最终农产品产量的影响并不具有统一的理性认知,即便是同种农药,不同农户个体对农药的使用说明、使用效果也会存在不同的理解与信任,也就是说,不同的农户,对C(T)的理解与设定将存在一定差异。
由(7)式可以看出,最优农药施用量与产量受害虫影响的比例δ、农产品的价格p成正比,与农药自身的价格r成反比,并且,在个体农户对农药使用说明及药效存在差异性疑虑的条件下,不同药效认知及风险态度也会影响农药最优施用决策。总体来看,农产品产量受农药影响的程度越大,农产品的价格越高,农药的价格越低,农户对规定使用条件下药效越不信任,风险规避倾向越大,农户越倾向多施用农药。
以上的推导假设农产品的价格是外生给定的,但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及快速检测技术的进步,农药的施用量、农药残留情况对农产品价格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当引入农产品价格内生假设时,农产品的价格P将受到农药施用量T的影响,在农药施用情况可以被充分识别的假定下,农药用量越少则农产品相对越安全,因此价格也会越高。此时,农户的农药施用决策为: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农药施用一方面减少了农产品产量损失,在产量变动价值溢出超过农药价格时,给农户带来正收益,另一方面,农药的施用也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而影响其价格,给农户收益带来负影响。理论上讲如果农户认为农药带来的产量价值溢出越高,会越倾向多施用农药,而如果市场能有效区分农药施用量所导致的质量差异,农药施用造成的农产品价格下降越大,则会越倾向减少施用农药。此外,为了规避农药投入对产量影响波动的风险,农户农药投入量的选择还受到农户对农药使用说明下的药效信任以及风险态度等异质性认知的影响。总之,从理论分析来看,市场收益保证的诉求会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产生内在的影响。对于本文所研究的市场组织模式及政府介入类别变量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机理,可以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引入相应收益与成本变量,进行类似分析。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所使用数据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农村经济研究所于2012年10月份所组织的调查,调查主要面向蔬菜(含少量水果)种植农户。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与激励机制。调查共计回收问卷800余份,但由于个别样本收入等敏感数据存在少量缺失,并且去除部分农户蔬菜种植用于自给食用而没有出售的样本,共计获得有效问卷643份。从样本区域分布来看,由于调查主要面向江苏省,因此江苏省样本占到总样本量的94.71%,为609份,另有34份样本来自与江苏毗邻的安徽省(23份)和山东省(11份)。在江苏省样本中,苏北地区样本量最大,为351份,占江苏省样本量的57.64%,苏中地区样本量为127份,占江苏省样本量的20.85%,苏南地区为131份,占江苏省样本量的21.51%④。
(一)样本特征
首先,从样本菜农的个体特征来看,样本菜农中男性占了57.1%,如果假设调查是充分随机的,说明男性是蔬菜种植的主力;从年龄结构来看,样本菜农平均年龄为49.37,其中最小的为18岁,最大的为78岁,说明目前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户主要以中老年为主⑤;从教育程度来看,小学或以下文化程度的菜农占样本总量的33.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7%,而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样本总量的6.2%,说明我国菜农总体文化水平偏低,绝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为初中或以下,占到样本总量的80.1%;从家庭规模来看,样本菜农平均家庭人口为4.63人,这一人口规模明显高于江苏省全省平均水平,说明菜农的户均规模较大⑥;从收入来源来看,47%的样本以种地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一比例要远高于当前总体农户中以种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比例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蔬菜种植与销售相对普通农作物来说对劳动力的时间绑定程度更强,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兼业经营的困难相对较大。
其次,从种植特征来看,样本菜农蔬菜种植的平均面积为11.20亩,这一数字相比普通的认知要高,主要是由于受到少数种菜大户的影响,如果不包括15户种植面积在100亩及以上的样本,则户均蔬菜种植规模将下降一半,为5.57亩,另外,有超过一半的样本菜农种植面积在2亩或以下,说明大部分样本菜农的种植规模并不大;从菜农的种植收入来看,均值为17431.96元,这一收入水平相对打工收入来说并不算高;而从菜农的种植年限来看,平均为11.27年;从种植方式来看,有44%的样本菜农曾采用大棚种植,这一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二)菜农农药施用行为
如引言所述,菜农农药施用行为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考察,本文主要对菜农的农药施用量进行研究。从农药费用支出来看,样本菜农户均农药花费达2031.26元,平均到每亩地则为181.28元。农药的花费和种菜面积相关,从表2可以看出,随着蔬菜种植面积的增加,菜农农药的支出也不断增加。另外,调查过程中还对菜农农药的施用次数进行了考察,结果显示,样本菜农平均施用次数为4.46次,最大值达到30次,但由于没有对蔬菜品种进行控制,这一数据并不能反映出太多的信息。
图2 样本菜农农药用量选择情况
为了测度菜农在蔬菜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量用药的现象,调查中主要以其是否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为判断依据,调查选项主要有:按照说明书规定标准、比规定标准多、比规定标准少和比较随意4类,结果显示,选择按照规定标准用量施用的样本为362户,占样本量的56.3%,选择比规定标准少的为55户,占样本总量的8.6%,而选择比规定标准多的菜农为154户,占样本总量的24%,除此之外,有72户菜农选择了在施用农药时比较随意,占样本总量的11.2%(见图2)。假如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是合理用量的话,则近1/4的农户存在明确的过量施用行为,另有1/10的菜农施用过程中比较随意,这一结果表明,虽然大部分菜农在施用农药时按规定标准,但相对来说,还是有很显著的一部分菜农存在超量施用农药的现象,这将给蔬菜质量安全及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目标考察变量状况
基于理论分析,保证市场收益是菜农施用农药的重要诉求,也因此会影响菜农的农药施用行为,总体来看,市场收益保证可以分为收益激励与收益风险规避两个层面。农药投入的市场收益激励主要体现在农药对蔬菜产量与价格的影响方面,引入农药投入后,一方面将会对蔬菜产量造成正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对蔬菜的质量及安全性造成一定的负影响从而影响蔬菜价格。不同的农户关于农药施用对蔬菜产量影响的认知存在着较大差异,调查中主要采用了假想调查法获得农户的个体认知,即假如没有施用农药,菜农认为会对产量有多大的影响。关于农药对蔬菜价格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现实交易中,部分蔬菜安全性可以获得市场认可并产生溢价,但部分蔬菜则可能难以实现价值溢出,在实际调查中,设计了问题:“您认为种植过程中重视蔬菜的绿色安全性是否能卖更高的价格?”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则可以间接推断菜农的农药施用情况会影响其蔬菜的销售价格。调查结果显示,菜农关于农药对蔬菜产量影响的认知非常强烈,平均来看,菜农认为如果不施用农药,将对蔬菜产量产生40.77%的影响,因此可以看出,菜农施用农药的主要动机在于防止产量损失,从而达到最终收益增加的目的,选择施用农药也就成了菜农的理性决策。从价格影响来看,有49%的菜农认为注重蔬菜的绿色安全性可以卖个好价钱,即可间接推定一半的菜农认为多施用农药并不会对蔬菜的价格造成影响,说明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蔬菜质量安全分离机制,过量施用农药对部分菜农蔬菜的销售价格并不会产生负影响,这或许是导致部分菜农倾向过量施用农药的原因之一。除对收益增加的考虑外,规避收益波动风险理论上也是影响菜农农药用量决策的重要因素。部分菜农在农药使用过程中或对使用方法缺乏信任,即对在规定使用说明条件下农药是否能达到说明书规定效果存在信任偏差,而这种偏差对菜农来说意味着按规定用量施用农药将面临着一定的认知风险,在此推论下,风险规避(厌恶)型菜农或将倾向于在规定用量的基础上超量施用农药,以“宁过勿缺”的心理规避药效不确定造成的收益风险。因此,菜农的风险态度或也是影响菜农农药施用投入量的潜在变量之一。为了测度菜农的风险类型,调查中采用了常见的模拟抽奖游戏,即菜农面临“抽奖”、“不抽奖”以及“两者无差异”3种选择,选择抽奖的结果将以同等的概率获得100元或是0元,而选择不抽奖则会有50元的固定收入,一般认为,选择不抽奖的受试者对风险相对比较敏感,在此定义为风险规避型菜农,结果显示,有54.9%的菜农选择了不抽奖,说明超过一半的菜农具有风险规避倾向。
对于菜农市场组织模式状况,本文共采用了两个指标,分别为是否参加相应合作社组织以及是否存在定单销售模式。合作社是我国农户参与市场的新型模式之一,近年来被大力推广,合理的预期为参与合作社的菜农由于受到合作社的约束会在种植过程中更加规范。另外,订单农业也是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组织经营模式之一,在农产品生产种植前便通过订单的形式对种植及销售进行了规定,这种契约或对菜农的生产及农药施用行为产生影响。从对两个变量的调查结果来看,样本菜农签订售前合同的比例并不高,仅为22.24%,而参加合作社的比例与之相当,为22.08%,另外,两个数据均随着种植规模的增加而有所提高。
对于政府介入情况的考察,本文主要采用了3个变量指标,分别为售前检测、宣传指导以及种植监管,理想的预期为3种介入方式均会进一步规范菜农的农药施用行为,对超量施用现象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调查结果来看,35.3%的菜农表示在蔬菜销售时或销售前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检测;在宣传指导方面,22.24%的菜农选择“没有”,选择“很少”的菜农比例为54.12%,而选择“经常”的仅为23.64%;对于种植监管,选择“有”的菜农占到41.52%。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宣传指导与种植监管,调查中并未明确指出为农药用量的宣传指导或是种植监管,可能会对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总体来看,在蔬菜种植及销售过程中,已有部分地区政府通过指导及监管检测进行介入,但介入的比例还不高。
四、实证分析
(一)对农药作用的检验
研究中,通常假设投入要素以C-D生产函数的形式对农产品的产出产生影响,在引入农药要素后,生产函数形式可以表述为:
农产品生产投入要素通常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产出往往以实际产量来衡量。由于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验证农药投入对产出影响的正作用,加之微观蔬菜种植资本投入及劳动力投入难以准确衡量,在此仅以土地面积作为基本投入要素,产量则以蔬菜产值代替,其他投入要素均进入常数项。具体计量模型中,因变量为种菜收入(income),自变量主要包括菜地面积(land)、农药支出(expend以及控制变量收入来源(job)、种菜年限(year)、大棚种植(greenhouse)、售前合同(contract)、合作社(cooperation)、宣传指导(train)、售前检测(check_be)、种植监管(supervise)等。回归方法主要采用了简单的OLS回归,结果见表4,其中(1)栏中自变量仅包括土地面积和农药支出两个基本投入要素,可以看出,农药支出与菜地面积均对蔬菜产值有正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2)栏为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农药支付对蔬菜产值的影响依然为正且显著,并且,大棚种植对蔬菜产值的增加具有促进作用,与预期相符,但种植年限却表现出负影响,尽管影响程度非常弱,说明蔬菜种植的经验并不能给菜农收入带来更多的溢出,另外宣传指导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宣传指导对菜农收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鉴于不同种植规模菜农对种植诉求存在一定差异这一假设,(3)栏为对种植面积大于1亩子样本(有一定规模的菜农)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农药花费依然对菜农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弹性,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以其他收入来源为主的菜农,收入要低于以种地为主的农户,可能原因或许由于以种地收入为主的菜农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在蔬菜种植上,因此会对收益产生正影响,另外,大棚种植的收益相对非大棚种植农户来说依然较高,而且,参加合作社对菜农收益也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与预期相符。总体来看,在不同的回归中农药投入对蔬菜种植收入的弹性均显著为正,说明农药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蔬菜种植的收益,检验了damage-abatement生产函数设定的正确性。
(二)对菜农农药用量选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对菜农农药用量状况的度量,调查中主要涉及农药支出、农药施用次数与农药施用是否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3个指标,因为样本涉及不同蔬菜品种,而每种蔬菜对农药的施用要求又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没有控制品种的条件下,农药支出及施用次数并不能成为衡量菜农农药用量选择是否规范的合理指标。因此,本文选择以是否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来衡量菜农的农药用量选择行为。具体计量模型为:
其中,choice作为被解释变量,代表菜农在施用农药时的选择,分别为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比标准多、比标准少和比较随意四类。为目标考察解释变量,主要包括市场收益保证类别变量产量影响(q_effect)、价格影响(p_effect)和风险态度(risk),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售前合同(contract)和合作社(cooperation),政府介入方式类别变量售前检测(check_be)、宣传指导(train)和种植监管(supervise)。为特征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样本性别(gender)、年龄(age)、受教育程度(edu)、家庭人口(people)、主要收入来源(job)、种菜面积(land)、种菜收入(income)、大棚种植(greenhouse)以及种菜年限(year)等,下标j代表第j个菜农个体,ε为随机误差项。
由于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从而会引起模型估计的不准确,在对菜农农药用量决策回归分析之前,在此先进行自变量相关性的检验。目标考察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见表5,可以看出,在本文主要关注的自变量中,合作社和售前合同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最大,为0.509,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加入合作社的菜农更倾向于签订售前合同。为了进一步考察自变量相关性是否会对回归模型产生较严重影响,在此以自变量方差膨胀因子和容忍度进行检验(见表6),结果显示,尽管部分自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模型的共线性程度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虽然如此,为了相对较好地考察售前合同及加入合作社对菜农农药用量选择的影响,分析过程中,在两者一起进入模型回归的同时,我们仍选择了代表性回归模型对两个变量分别单独纳入模型进行考察。
在农药施用过程中,超过规定标准用量施用时,农药往往得不到充分分解从而导致农药残留超标,严重影响蔬菜的安全性,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为考察影响菜农农药过量施用的潜在因素,在模型(15)中,当选择比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多时,令choice为1,其他为0,对样本总体进行回归,结果见表7。其中,(1)、(2)栏为采用OLS方法的线性概率回归结果,(3)、(4)栏为采用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并且(2)、(4)栏加入了特征控制变量,(5)、(6)栏为在probit模型下将相关性较高的售前合同及合作社变量分离的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产量影响及价格影响变量在6次回归中均显著,并且,产量影响变量系数为正,价格影响变量系数为负,即菜农认为农药对蔬菜产量影响的预期越高,越倾向于超量施用农药,认为注重蔬菜绿色安全性可以卖出好价格的菜农相对来说超量施用农药的概率较低。菜农风险态度对农药的超量施用也有显著的影响,风险规避型菜农更倾向于超量施用农药。从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对菜农农药用量选择的影响来看,各回归结果均表明签订售前合同的农户反而更倾向于超量使用农药,这说明销售合同并没有对农户的农药施用行为形成合理的约束,可能的原因或许由于菜农的合同往往是与下游批发商或经纪人签订,而对于批发商或经纪人来说,一方面购买蔬菜的目的并非自己食用,因而不会过多关注农药问题,另一方面,当前的销售合同往往只是数量合同,在销售可以获得保证的激励下,农户更倾向于多投入农药以提高产量或是保证卖相,从而提高收益。另外,是否加入合作社对菜农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在模型(1)、(3)、(4)回归中不显著,但在与售前合同变量分离后单独回归的(6)栏中变得显著,说明两个变量一起进入回归模型会存在一定的影响,(6)栏回归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合作社也没有起到约束菜农农药使用的作用。而从政府介入政策的影响来看,售前检测在模型(2)、(4)中符号为负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符合对其作用的预期,即售前农药检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菜农超量施用农药的概率,另外两个政府介入变量宣传指导以及种植监管在各模型中均不显著。从控制变量来看,男性、年龄越轻、家庭规模越小的样本,越倾向超量施用农药,种菜面积越大,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菜农,由于对蔬菜种植收入较为敏感,也更倾向超量使用农药。值得注意的是,采用大棚种植的菜农要比非大棚种植菜农超量施用农药的概率更低,可能的原因或许因为大棚种植的蔬菜多供应超市等终端销售商,对农药残留的要求更为严格,或许由于大棚种植农户拥有更多种植技术信息,更倾向于规范施用农药。
样本中,有26.9%的菜农种植面积在1亩及以下,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由于其对蔬菜种植的期望及诉求不同,其农药施用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对于种植面积较大的菜农,其农药施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也更大,因而更受关注。因此,我们对种植面积大于1亩的子样本再次进行了以上回归,考察相关因素对其施用行为的影响,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在各模型中,产量影响及价格影响变量仍均显著,认为不施用农药对蔬菜产量影响越大的菜农,越倾向于超量施用农药,而认为注重蔬菜的绿色安全性对价格有影响的菜农选择超量施用的概率相对更低。风险态度变量对规模菜农农药用量的影响依然显著,值得注意的是,表8回归中风险态度变量的回归系数相对表7回归结果有所增加,说明风险态度对规模菜农农药投入量的影响更为明显,即规模菜农更倾向以超量农药施用防止潜在风险。从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来看,无论是售前合同还是合作社,都没有对规模菜农农药施用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甚至助长了农药的超量施用,在分离回归的(5)、(6)栏中,两个变量的系数均为正且显著。而从政府介入方式的影响来看,依然只有售前检测在部分模型中显著,宣传指导和种植监管变量仍不显著,另外,相对模型7,售前检测变量系数的绝对值显著变大且显著性水平有所上升,说明售前检测对抑制规模菜农农药超量施用的作用有所增加。菜农个体特征变量对菜农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与总体样本回归结果类似,只是大棚种植变量不再显著。
明确表示会超量施用农药的农户将会造成严重的外部性,给蔬菜的安全性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农药施用过程中较为随意的农户由于没有很好地控制农药用量也是造成农药负外部性的潜在风险源。为考察此类菜农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因素,在此以按照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施用农药的农户为基准对照组,对农药施用过程中比较随意的农户进行回归分析。具体来说,在模型(15)中,当样本选择农药施用量比较随意时因变量choice为1,当选择按规定标准用量施用时choice为0,自变量的选取与上文相同。回归结果见表9,其中(1)、(2)栏为OLS回归结果,(3)、(4)栏为probit回归结果,(2)、(4)栏加入了控制变量,(5)、(6)栏为售前合同与合作社变量在probit模型下的分离回归。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产量影响变量系数为负且在各模型中均显著,说明认为不施用农药会对产量产生较大影响的菜农在蔬菜种植过程中随意施用农药概率相对较低,进一步证明了农药对产量作用的预期会较一致地影响菜农农药施用行为。价格影响变量在模型(1)中显著,在模型(3)中在10.8%的水平上显著,且在各模型中系数均为负,因此也可以推定,认为注重绿色安全性可以提升蔬菜价格的菜农,随意施用农药的概率也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变量系数为正,且在部分回归模型中显著,宣传指导变量在部分模型回归中也表现出对农药随意施用有正影响,说明合作社社员的农药施用行为并未像预期一样相对比较规范,同样,政府的宣传指导也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引导农户规范施用农药。从特征变量来看,年龄越大,随意选择农药施用量的概率越低,教育程度虽然对农药的超量施用没有显著影响,但却对农药的随意施用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在表9各回归模型中教育程度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即教育程度越高,农药施用过程中较随意的概率越小,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其他特征变量则不显著。
在以上回归过程中,我们忽略了施用农药比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少这类样本,而这也代表了部分菜农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农药施用行为,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样本信息,在此引入有序选择模型对菜农农药施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进一步考察,具体来说,当菜农选择比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少时,choice为1,当菜农选择按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时,choice为2,而当菜农选择比说明书规定标准用量多时,choice为3。具体回归结果见表10,其中,(1)、(2)栏为OLS回归结果,(3)、(4)栏为有序选择模型下的回归结果,(2)、(4)栏加入了特征控制变量,(5)、(6)栏为将售前合同及合作社变量分离的有序选择回归结果。从表10可以看出,在各模型中产量影响及价格影响均显著,认为农药对产量影响越大的菜农越倾向多用农药,而认为注重蔬菜绿色安全性能提高蔬菜价格的菜农倾向少用农药。风险态度变量虽然显著性水平相对表7、表8回归结果有所降低,但系数符号与预期相一致。签订市场销售合同的菜农不但没有受到相应的农药施用约束,反而成为一种正激励,更倾向于多施用农药;宣传指导在模型(1)、(3)中对施用行为有显著影响,但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不再显著,即政府在蔬菜种植过程中的相关宣传指导并未导致农药施用量的减少;售前检测在前4次回归中均在15%左右水平上显著,说明对蔬菜实行售前检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蔬菜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施用量选择,从而起到降低农药施用量的目的。从个体特征来看,女性更倾向少施农药,以种地为主要收入来源以及种植规模大的菜农更倾向多施农药。
(三)对回归结果的进一步思考
综合以上回归结果表明,菜农的农药用量选择,特别是超量施用行为主要受到市场收益保证类别变量的影响,政府介入类别变量中的宣传指导及种植监管对农药超量施用的影响相对不显著,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对菜农农药施用量的影响甚至与预期方向相反。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实证结果并非意味着市场组织模式、政府介入对于改善菜农的农药施用量没有作用,本研究只能说明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市场组织模式变量及政府介入中的宣传指导、种值监管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基于对我国农户特征、种植环境及农药规制现实的考量,本文实证结果的出现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合理的理解。
Schultz(1964)指出,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的配置很少出现显著无效率的现象,有效率的命题把利润最大化的生产动机加到农民身上(Ellis,1993)。菜农在农药用量投入决策过程中,必然会考虑最终收益,而菜农对收益的理解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农药对农产品产量与价格的影响上,因此,实证结果中产量影响与价格影响变量的显著性正是菜农利益追求的一种反映。另外,菜农对收益的追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体现在对风险的规避上,Ellis(1993)指出,发展中国家农民生计的公认特征是高度不确定性,在风险转移、分散途径匮乏以及激励政策缺失的背景下,我国菜农几乎承担了生产波动中的所有风险,为了规避按照使用说明用量施用农药时的药效风险,风险厌恶型农户往往会偏离最优效率投入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倾向超量施用农药,体现在本文中的实证结果便是风险态度变量系数为正⑦,因此,对农药使用说明的某种不信任以及风险转移途径的缺乏也是造成菜农农药超量施用的主要原因之一。降低菜农生产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建立相应农业保险制度,本次调查中,亦对菜农投保意愿进行了考察,即在每亩地交保10元钱的条件下,一旦出现因虫害而减产,政府将进行补贴,询问菜农是否参加,调查结果显示,有582位样本菜农选择愿意参加投保,占样本总量的90.51%,这一结果也反映出大多数菜农具有规避风险的意愿⑧。实证结果显示风险规避型菜农更倾向过量施用农药,而引入农业保险后是否可以降低菜农的农药施用量呢?对于参加保险后是否会减少农药的施用量问题,在582位选择愿意参加保险的菜农中,有354位选择了会减少农药施用,占愿意参加投保样本的60.82%(见图3)。由此可以得出,有了收益保障,很大比例的菜农将会减少农药的施用,说明引入农业保险机制将会有效改善我国的农药超量施用现象。
图3 样本菜农投保意愿及投保后农药用量选择的变化
实证结果表明,市场组织模式对菜农农药超量施用的作用与预期相反,这一结果的背后也有着内在的原因。合作社作为近年来我国农业组织体系中的新型模式之一,理论上应对社员的种植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规范农药的投入使用,但本文的实证分析却没有支持这一假说,可能的原因或许在于,我国的合作社目前还处于比较浅层次的合作经营与管理层面,甚至有些合作社仅仅是政府主导下的表象组织,合作社的功能大多集中于投入物质的供应以及销售信息的供给层面,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约束与品质保证功能还非常不完善,另外,出于投入品的销售动机,有些合作社甚至会过分强调农药等投入品的作用,反而可能造成社员对农药等物质的超量购买与使用;对于售前合同来说,当前我国菜农往往是与中间商或经纪人签订销售合同,而不是与最终消费组织或个体签订销售合同,中间商或经纪人签订合同的目的通常在于提前锁定货源,稳定供应以及规避价格风险,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在销售过程中,我国很多消费者对卖相比较看中,这就引致了销售合同中往往对蔬菜的色泽、单体重量等外表特征有实质性的约定,至于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施用量则很少会被限定,对于菜农来说,在没有销售合同的条件下,农药的施用量可能会影响到其销售价格,因此部分菜农在农药施用时会有所顾虑,而一旦有了销售合同,销售有了保证,其收益往往只受到蔬菜产量的影响,因此,理性的菜农将会增加农药施用以降低产量波动风险,获得更大的收益。由此可见,若蔬菜销售合同不能对农药施用状况及农药残留做出实质性的约束,反而有可能会对农药施用量形成正向激励,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本文实证分析中,签订销售合同的农户反而更倾向超量施用农药。
一般意义上来讲,菜农在农药施用过程中会因认知不充分而造成不规范的施用行为,政府的宣传指导通过信息的供给应在某种程度上改善菜农农药施用行为,但本文的研究结论却表明政府宣传指导的作用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有二:其一,本文数据所依托的调查并未明确指明政府宣传指导的具体内容,且调查问题的设置过于简单,因此研究结论或许存在一定的误差;其二,对于政府来说,在当前“菜蓝子工程”的压力下,政府对产量的保证及农户增收的施政诉求,要远远高于对难以显性衡量的蔬菜农药施用量减少及蔬菜质量提升的诉求。例如在2010年蔬菜价格高涨时,上海市政府就与全市18个区县政府分别签订《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保障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责任书》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保证种植面积及蔬菜供应量,因此,应该说当前政府在蔬菜种植行政调控以及宣传指导时还未给予农药施用量以足够的重视,即便有所体现,宣传指导的力度或仅存于形式层面,因而效果并未显现;对于种植监管来说,并不能从本根本上影响我国菜农农药施用行为亦可理解,首先,由于我国目前小农户分散种植的特征,种植监管很难落到实处,政府部门不可能做到全面监管、时时监管,而象征性地检查并不能从实质上改变菜农农药施用量的选择;其次,即使查到菜农农药超量施用行为,按当前的规制规定,相关部门通常情况下也只能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即菜农服从监管的意愿及概率亦得不到有效保证。而从售前检测来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将直接影响到最终销售,因此这一介入政策影响相对较显著,并且,规模菜农对售前检测的反应更加明显。
总体来看,市场收益保证因素会给菜农的收益认知造成直接影响,对菜农农药施用量的影响表现为自发性的激励;市场组织模式因素表现为一种上下游的契约或行业约束,这种影响力的发挥主要受到契约订立方的势力及要求一致性的影响,对农药施用量的影响表现为间接的合约约束;而政府介入类变量根据介入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间接软引导(如宣传)与直接强惩罚(如售前检测)等。在目前我国小农分散种植、交易碎化、市场诚信分离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直接的市场收益保证将更能有效地影响菜农农药的用量决策。
五、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的政策诉求
对菜农农药施用行为影响因素的讨论,目的在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改善菜农过量施用农药的习惯。以上研究表明,签订售前合同、加入合作社等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及政府介入类别变量中的宣传指导和种植监管并未能够有效约束菜农的过量施用行为。换一个角度来讲,过量施用农药的菜农是否自身存在对政府指导的诉求,是否愿意通过相应项目改善种植行为,从而提升蔬菜质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政府便可通过制定可行的相关政策并加大执行力度,以有效改善菜农农药过量施用行为,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收益保证机制的激励作用,或采用强制性措施,通过经济利益激励及强制规制实现农药的规范使用。因此,本部分将进一步探讨不同施用农药类型菜农对政策诉求的差异,并以可追溯体系项目为例,考察不同类型菜农的参与意愿。
(一)政策诉求
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对政策的诉求是否存在差异,是否超量施用农药菜农更希望获得技术指导?为了考察这一问题,问卷中对菜农最期望的政策诉求进行了调查,具体来说,政策诉求选项采用了封闭形式,分为技术指导、贷款、在价格很低时适当进行价格补贴以及帮忙找买家四类,调查的具体结果见表12。
总体来看,菜农对“在价格很低时适当进行价格补贴”以及“技术指导”的政策需求最为强烈,选择该两项的菜农分别占到样本总量的42.3%和40%,其次为帮忙找买家,占12.13%。相对于当前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严峻的事实,菜农对贷款的需求并不大,可能的原因在于我国农户多习惯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农业生产投资,另外,菜农的种植规模并不大,资金需求相对较小。对价格补贴是菜农最主要政策需求,突出反映了菜农对蔬菜种植收益波动风险存在规避的诉求。近年来,我国菜价波动剧烈且频繁,存在大小年的现象,不但造成了消费者的福利下降,而且菜农的收入也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对于以种菜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来说,收益风险对其福利影响更大,甚至出现了菜价低谷时菜农自杀的现象⑨,即使在菜价较高的年份,由于我国蔬菜的产业链过长,菜农实际获得的收入也并不高;调查结果显示,对技术指导诉求的菜农比例远远超过了对帮忙找买家诉求的比例,销售难曾经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及农民增收的最主要问题之一,政府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资源,但本次调查却表明,技术指导是菜农的最主要政策诉求之一,这或许是由于蔬菜属经济作物,相对普通的农作物(如粮食)来说,蔬菜种植对技术的需求更高,特别是随着现代种植技术的发展,蔬菜对种植技术的依赖更强,仅靠传统的种植模式或经验已不能给菜农带来更多的溢价,这一点在上文表4中的回归中得到了证明,种植年限并不能促进菜农种菜收入的增加。另外,对技术指导的政策诉求也间接反映出当前我国对菜农技术指导较为缺乏的现实。
从菜农施用农药类型与政策诉求的交叉统计来看,超量施用农药菜农对技术指导、贷款、价格补贴以及帮忙找买家的选择比例分别为35.17%、6.9%、39.31%和18.62%,农药施用比较随意菜农对各政策诉求的比例分别为22.39%、2.99%、61.19%和13.43%。可以看出,两类农户中对技术指导的需求比例,相比总体样本中对技术指导需求的比例(40%)均比较低,超量施用农药菜农中对帮忙找买家需求的比例相对较大,随意施用农药菜农中对价格补贴及帮忙找买家的需求比例相对较大。从政策启示层面来看,以上结果表明农药施用不规范的菜农对直接经济利益有更强的需求,而对于技术指导的自发需求较一般菜农低,从政府角度来讲,此类菜农理应是更需要技术指导的群体,但其对技术指导的诉求却较低,这一逆向选择现象进一步增加了农药施用治理的难度。
(二)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可追溯体系的参与意愿
为了进一步测度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对相应蔬菜质量控制项目的反应,我们在此以可追溯体系的参与意愿为例进行考察。可追溯体系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主体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并逐步推广。参与意愿的考察采用了probit模型,表示愿意参与的为1,否则为0,自变量的选择及回归结果见表13中的(1)栏和(2)栏,其中(1)栏以其他三类农药施用类型菜农为参照组,考察了超量施用农药菜农的参与意愿,(2)栏以按照标准用量施用农药菜农为基准,考察了农药施用比较随意菜农的参与情况。可以看出,两类菜农变量的系数均为负,且分别在10%和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无论是超量施用农药的菜农还是施用农药比较随意的菜农,参与可追溯体系的意愿都较基准组菜农要低,表明了农药施用不规范菜农对改善农药施用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的项目参与意愿较低。从特征变量来看,教育程度越高的菜农,参与可追溯体系的意愿越强,这一结论与预期相符。
另外,为了进一步分析不同施药类型菜农参与可追溯体系意愿的差异,调查中还对参与可追溯体系后菜农的补偿性价格要求进行了测度,即由于可追溯体系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菜农生产销售成本,假如菜农参加该体系,希望在蔬菜价格上获得多大程度的补偿。调查结果显示,样本菜农的平均期望价格溢出为21.95%,其中,按照标准施用、比标准多、比标准少以及比较随意施用农药菜农的平均期望价格溢出分别为20.34%、26.1%、19.8%和22.85%(见图4),可以看出,平均来看超量施用农药菜农以及施用农药比较随意的菜农相对来说会对参与可追溯体系要求更高的价格补偿。为了进一步考察价格补偿要求的差异性,我们以价格补偿要求为因变量对四类菜农进行了回归,具体结果见表13中的(3)栏和(4)栏,结果显示,两类菜农变量系数均为正,且超量施用农药菜农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再次证明超量施用农药菜农与其他菜农相比,参与可追溯体系的期望价格溢出要求要高。
图4 不同农药施用类型菜农参与可追溯体系的溢价诉求
以上研究表明,虽然技术指导也是超量施用农药菜农及随意施用农药菜农的主要诉求之一,但相对对照组菜农来说,需求所占比例要低。另外,超量施用农药菜农参与可追溯体系这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项目的意愿也相对较低,若要求其参与,其对参与的价格溢出要求则相对较高。这一结果说明,超量施用农药菜农及随意施用农药菜农在政策诉求上存在一定的逆向选择,为了规范菜农的农药施用行为,应更多考虑经济激励手段并配合相应强制措施,并且,改善不规范施用农药菜农行为的经济激励将付出更高的成本。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农药作为现代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投入物质,其作用在于有效防止潜在农作物产量损失,但现代农业对农药的过度依赖带来了一系不良后果,如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破坏了生态环境等,因此,加强农药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农药施用已成为现代农业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利用对江苏省(含少量外省)蔬菜种植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了菜农农药施用状况,并重点考察了市场收益保证、市场组织模式及政府介入等类别变量对菜农过量施用农药的具体影响,研究表明,有1/4的菜农明确存在超量施用农药的现象,1/10的菜农施用农药时比较随意,并且,市场收益保证类别变量是影响样本菜农超量施用农药的主要动因,对农药施用收益的追求及对农药效果信任度差异性认知下的风险规避是造成样本菜农农药过量施用主要原因,政府介入类别变量中的售前检测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菜农农药的超量施用,而市场组织模式类别变量合同销售、合作社以及政府介入类别变量中的宣传指导、种植监管并没有起到改善菜农农药施用量选择行为的作用,签订售前合同以及加入合作社甚至形成对超量农药施用的正向激励。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市场组织模式及政府介入对菜农农药施用行为影响的潜在作用,本研究只是表明在我国现实环境条件下,销售合同、合作社以及宣传指导、种植监管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不同农药施用类别菜农对政策诉求的调查来看,超量施用农药及较随意施用农药菜农相对其他菜农对技术指导的诉求较低,对可追溯体系等蔬菜质量改善项目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即在菜农的农药施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逆向选择的现象,越是需要技术指导及改善的菜农越没有接受指导及参与相应项目的意愿,这进一步增加了农药施用治理的难度。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的主要政策启示为,为改善我国菜农农药过量施用行为,应充分发挥市场收益保证的激励作用,使规范施用农药成为菜农的自发选择,另外,通过完善市场交易环境、加强直接规制的有效性激发市场契约及政府介入对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影响。从具体政策层面来看,可以考虑:首先,引入农业保险,弱化菜农在应对收入波动中对农药的过度依赖。实证结果表明,认为农药对蔬菜产量影响越大的菜农越倾向超量施用农药,风险规避型菜农超量施用农药的概率相对较大,菜农过量施用农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防止相应风险带来的减产损失。因此,为了使菜农愿意减少农药的使用,也就相应需要对其心理风险进行保障与补偿⑩,可开发相应险种,在政策补贴的基础上,鼓励菜农对虫害等风险进行投保,并且,本文调查显示,菜农具有投保的潜在意愿,农业保险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菜农对农药的依赖。其次,完善农产品质量分离机制,依靠市场力量激励菜农减少农药施用。认为蔬菜的绿色安全性会导致价值溢出的菜农超量施用农药的概率相对较低,说明只要存在内生价格激励,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菜农农药的过量施用行为。但本文的调查结果却显示(见表3),超过一半的菜农并不认同绿色安全性可以给蔬菜带来溢价,其原因在于蔬菜的质量安全属于信任品属性,买方很难通过肉眼对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及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充分识别,而我国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离甄别机制又不完善,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菜农减少施用农药的行为得不到市场的认同,因而没有减少施用农药的内在激励。因此,为从根本上规范农户过量施用农药行为,应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分离体系,如引入与完善相应信号识别体系等,区分农产品的农药施用状况,进而形成价格差异,依靠市场力量激励菜农规范并减少施用农药,以激励相容条件使规范施用农药成为菜农的自发选择。瑞士正是通过直接补贴及市场标识下的价格收益激励,成功实现了农药的减量目标(Neumeister,2007)。再次,加强终端农残检测,形成减量施用农药压力的供应链传导机制,进而影响上游农户的种植行为。本文的研究表明,售前检验可以较为显著地抑制菜农超量施用农药。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还处于单体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阶段,在生产环节对农户进行农药监管基本不现实,并且,即使生产环节减少了农药的施用,但在蔬菜的流通保管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二次污染,因此,基于可操作性与管理效率考虑,可加强蔬菜销售终端的农残检测,形成规范施用农药的压力,从而影响上游生产种植环节的农药施用。最后,强化政府介入的针对性与执行力,发挥行业组织、交易契约对农户农药施用的约束作用。本研究中,售前合同、合作社以及宣传指导、种植监管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可能的原因或许并不在于此类因素或措施对菜农的农药施用没有潜在影响,更可能的原因或许由于这些措施在操作与执行过程中缺乏针对性以及发挥作用的环境,因此,应认真查找制约行业组织、交易契约、政府介入发挥作用的原因并加以改善。总之,我国农户农药超量施用有着复杂的内在动因,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协同治理,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为改善我国农户农农药施用行为,应更多地采用利益驱动的激励方式,设计激励相容机制,并配合终端检测等规制措施,形成农户规范施用农药的内在动力。
当然,本文亦存在研究上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与深化的地方,例如调查问题的设计过于简化、模型的设计尚不完善、有些影响因素尚未考虑等,这些问题或将影响研究结论。以政府介入农药管理方式为例,我国目前已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的农药规制与检测体系,并且各地政府在规制的选择上也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但本研究所使用数据来源的调查问卷,对于政府介入问题仅以菜农主观认知“有”或“没有”,“经常”或“不经常”等定性感知作为判断,或许难以准确衡量政府介入程度及针对性,从而对本文的实证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由于我国农户种植过程中目标追求的多重性,超量施用农药的诉求不仅在于获取更多收益,对风险的规避也是导致超量施用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本文已将菜农风险态度变量纳入模型中,但菜农对农药施用风险的认知还受到对农药说明书信任度的影响,若将这一变量纳入模型或将使模型更为完善。除此之外,农药施用的负作用不仅受到农药施用量的影响,还受到农药性质、农药施用方法等方面的影响,并且,影响我国菜农农药施用行为的因素也远不止本文所涉及的市场收益保证、市场组织模式以及政府介入方式等类别变量中的因素。以上所述内容都是本文尚未解决并可能会对研究结论造成影响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考察将会使我们更好地了解我国农户农药施用行为的内在动因,这也是本文后续的研究方向。
①2011年6月15日,农业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力争“十二五”期末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的目标。
②之所以选择蔬菜作为研究对象,原因在于相对于粮食等其他农产品,农药对蔬菜的安全性影响较为显性,并且近年来受到了消费者及政府的高度关注,对蔬菜农药治理诉求的呼声也相对较高。在课题组2011年对上海、江苏等地637个消费者样本调查中,消费者认为食用当前状况农药残留的蔬菜,寿命平均会减少近10年,虽然这一调查结果含有情绪表达的成分,但反映出消费者对蔬菜农药残留危害非常强烈的认知。
③现实中,很难对具体农药施用量进行考察,而常以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作为衡量农产品质量,进而作为决定价格的主要依据。
④由于苏北农业人口占了江苏省农业人口的大部分比重,因此三地区的样本比例从代表性方面来讲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就样本的具体分布来看,在苏北地区351份样本中,淮安21份,连云港68份,宿迁32份,徐州125份,盐城105份;在苏中地区127份样本中,南通48份,泰州36份,扬州43份;在苏南地区131份样本中,常州16份,南京21份,苏州26份,无锡47份,镇江21份。
⑤目前普通的认同为,我国农村从事农业种植者多为中老年人,而年青农民倾向于进城务工。
⑥根据2010年11月江苏人口第六次普查结果,江苏户均规模为2.94人。但本文数据来源调查中,被调查者可能存在家庭界定上的偏误,有的父母与已成家子女居住在一起,虽然在户籍上属于两个家庭,但普通的认知可能会认为是一个家庭,因此调查的结果存在向上偏误。
⑦根据Ellis(1993)的分类,农户可以划分为追求利润型农户、风险规避型农户、劳苦规避型农户以及部分参与市场的农户4类,从理论上讲,农户对利润的追求、对风险的规避、对劳动强度与时间的规避以及参与市场(劳动力流动)的诉求,都或将对农户的农药施用产生影响,但后两种诉求影响已超出本文研究范围,因此未作展开。
⑧设计每亩10元的投保标准主要基于存在政府保费补贴的考虑,较低的保费或是造成菜农参保意愿增加的原因之一,但对于问题的说明并无太大影响。
⑨2011年4月20日《山东商报》A5版报道了“山东卷心菜价格低至8分钱一斤,菜农绝望自杀”事件。
⑩尽管相关研究表明,由于存在超量施用农药现象,即使在一定范围内减少农药的投入或许并不会导致农产品产量受到影响,但这一结果并未被菜农所充分认识与认可,因此,必须对菜农进行心理风险保障与补偿,菜农才有减少使用农药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