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运行机制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生产力论文,市场经济论文,运行机制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生产力运行状态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生产力经济学者有责任去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运行机制”这个新课题。本文认为,首先要研究“利益机制”,以“公民产权本位论”为准绳去构造新的产权体系和经济结构,使生产力从国有制及计划经济束缚中解放出来;进而,还要形成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优越机制”及“调控机制”,使社会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新环境中健康发展。
【关键词】公民产权本位论 生产力运行的利益机制 优选机制 调控机制
生产力经济学者面临一个新的课题: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生产力运行机制产生了什么变化?怎样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生产力运行的新机制?本文对此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希望同行们关注这一重大问题。
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两种生产力运行状态
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截然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下,社会生产力运行状态也是大不相同的。在此,作一番简略的对比分析。
第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运行是听命于一个利益主体--中央政府,靠指令性计划操作。计划经济的细胞是国营企业(现在改称国有企业,确切的称谓应是国有国营企业)。它们是政府的附属品,实际上并不是企业,而是具有行政级别(部级、司局级、处级、科级)的经济部门。因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等主要管理干部,象官员一样由上级党政部门任命,投资由财政部门或国家银行划拨,企业的产供销等一切经济活动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运作,企业盈亏由政府承担。这种生产力运行状况倒是简单明了,可惜是低效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是由众多的利益主体──各独立自主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去运作。这比计划经济下生产力运行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但是效率及效益也高得多。显然,计划经济条件下只有中央政府一家关心经济成果,众多的企业,乃至地方政府则不大关心他们得不到或很少得到的企业效益;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都会关心自己的收益,都会为自身的利益及生存而拼博。
第二,计划经济把生产要素及其组合形式长期冻结在某种固定状态,很难流动和重新组合。50年代兴建的156项大中型企业,到改革前的二十多年期间,设备、技术几乎原封不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有些企业生产能力(如铸造、锻压、电镀)过剩,另一些企业生产能力不足,但是却不能在两者之间流动、重新组合。
相反地,在市场经济下,各企业为了切身利益,通过发达的市场体系(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金融市场……),及时地不断地发生生产要素流动,以实现优化组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度,每天都有大量的企业破产,被兼并,也有大量的新企业诞生,或经营好的企业扩大其资本。过去把前者那种保护古董誉为“优越性”,把后者贬为“腐朽性”。“流水不腐。”其实,唯有生产要素不断流动和重新组合,才能推动生产力发展。
第三,计划经济受非经济因素干扰太大,往往干出一些严重违背规律的荒唐事情。如苏联通过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残酷剥削农民,使农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其粮食总产量,1953年尚低于1913年;中国的大跃进,提出15年“超英赶美”的奋斗目标,规定1958年钢产量达到1070万吨,比1957年翻一番,值得深思的是,计划经济造成的经济危机拖延得很长久,很难纠正。斯大林去世后,苏联农业危机才有所缓和;中国大跃进的错误,也是在毛泽东逝世后,才从理论到政策得到较彻底的纠正。中苏发生的两大经济危机,延续时间都在20年以上。远远超过市场经济国家危机的持续时间。即使是1929──1933年震撼西方的最大危机,也不过四年。相比之下,市场经济受非经济因素干扰较小(两次世界大战除外),生产力运行不象计划经济出现那么大的波动。我在《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考察》一书中,详细分析了我国五、六十年代经济大起大落的不正常情况。从工业产值指数看(以1952年为100),1958年比1957年增加125.3,1959年比上年增加127.9,1960年再比上年增加53.9,3年共增加307.1,而1961年比上年下跌204.9,1962年再比上年下跌54.8,高峰1960年(535.7)与谷底1962年(276.0)相差259.7。①这大概是空前绝后的纪录。
第四,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是在封闭系经中运行。改革开放前,中国与外部世界的经贸关系甚少,这是经济发展迟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市场经济,则是一个开放系统,生产力的运行状况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很大。从新中国三个不同时期的对比,可见封闭与开放对生产力发展有多么大的影响。
──半封闭时期(1949~1959)
在这个时期,西方帝国主义集团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政策,我们不得不“一边倒”,唯有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寻求经济、技术援助。1950~1959年期间,我国进出口总额每年处于30~40亿美元的低水平,占年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在7-9%之间。
──全封闭时期(1960~1978)
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随之同东欧诸国的关系也冷淡了,从而导致中国与苏东诸国经贸往来大大减少。这个时期,我国年进出口总额占年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大约比上一个时期降低了三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时期(1978~)
在近十多年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时期,对外经贸关系急剧扩大,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4亿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1958亿美元,在世界位次,由1978年的第32位跃居世界第11位;1979~1993年期间,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额313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93亿美元。
对外经贸关系、进出口总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据统计,1953~1978年26年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为6.1%,1979~1988年10年期间增长率为9.6%。②
第五,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是低效动作,这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制度崩溃的根源;而市场经济下,生产力运行则取得较高的效率和效益。
据苏联《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1987年第12期提供的资料,对全球各类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作了比较;若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100,1986年全世界平均是18,社会主义国家(即计划经济国家)为13,苏联是41,中国是4,美国是145,日本是85,德国是80。
20世纪,可以说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展开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的时代。从1917年第一个计划经济国家苏联诞生,到二战后一系列计划经济国家出现,国际形势处于备战、热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冷战的紧张状态,计划经济显示了它的优越性;相比之下,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1929~1933年大危机及二战弄得疲惫不堪,经济很不景气。正如1957年毛泽东对西方力量对比的精辟概括:“东风压倒西风。”可惜好景不长,6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逐渐缓和,经济发展比政治军事角逐越来越重要。特别是进入“冷战后”时代,经济取代政治、军事成为世界的主题。这时,市场经济显示出大大优胜于计划经济。老牌市场经济国家恢复了活力,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地区(如亚洲四小龙)蓬勃发展;而计划经济国家却经济衰蔽,民众长期处于贫穷状态。现时的力量对比,不再是“东风压倒西风”,而是“西风压倒东风”。最后,苏联、东欧诸计划经济国家纷纷瓦解,另一个计划经济大国──中国较早地转向市场经济,走上了中兴之路。历史无情地在这次“国际马拉松大赛”的记录牌写上比赛结果:市场经济胜了,计划经济败了。
对于生产力经济学者来说,不仅应当研究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在80年代着力于基本原理的研究,奠定了生产力经济学的理论框架),而且,当前更应当花大气力研究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生产力运行的机制问题。
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如何构建新的生产力运行机制
过去,我们熟悉的计划经济的一套老办法,如用指令性计划分配生产要素,安排生产力布局,指挥全国千千万万个企业、生产队的生产力运作。随着向市场经济过渡,老一套不可用了,如何构建新的生产力运行机制,成了学者、官员、企业家共同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我认为,必须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利益机制”、“优选机制”、“调控机制”等等,以推动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
(一)利益机制
有一个影响颇深的观念:国有制(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称做“全民所有制”)代表全社会成员的利益,国富才能民富。中国长期流行一句违反自然规律的官话:“大河有水小河满”。其实,自然界是“集细流而成江河”、“百川归大海”。20世纪社会主义实验的结论是:国富不一定民富,甚至可能是“国富民穷”。
因为,第一,与国有制垄断一切相关的计划经济是一种低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阻碍生产力发展。苏联计划经济体制70年间上演了一出“懒──穷──垮”的三部曲悲剧,也宣布了以国有制为基本形式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破产。
第二,社会主义国家可能把国有资产大量用于军备竞赛,争夺世界霸权。戈尔巴乔夫在1991年一次讲话中承认:苏联经济是“世界上最军事化的经济”。赫鲁晓夫执政十年(1955~1964)虽然对经济管理进行了某些改革,但仍然把军事工业放在优先地位。这个时期,第一部类产值在全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1964年为74%,接近1954年74.9%的战时水平。勃列日涅夫时代,这一比重上升到75%,成了地地道道的军事经济。如果把众多的军火算作财富的话(现时国际上有巨额的军火交易),苏联真是“国富民穷”的典型。
第三,在计划经济国家里,为了管理巨大的国有资产,并按照计划经济方式运作,建立了空前宠大的官僚机构,以及千百万人的官员队伍。为了养活庞大的官僚机构,每年要花去财政收入中很大一部分。除了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之外,中国官员每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购买小轿车要花费上千亿元。这样,必然要把老百姓吃穷,把社会主义吃垮。
20世纪社会主义史表明,以国有制为基本形态、以计划经济为资源配置方式的社会主义模式,并不能真正为民众谋福利。
人,是生产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要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去发展生产力,就需要建立一种符合他们利益要求的机制。为此,我在近期提出了“公民产权本位论”。公民产权,即社会成员普遍拥有财产,应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在无产者的基础上,只能建立一个“穷社会主义”;只有大家都是有产者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
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是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和事实根据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社会称做“自由人联合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广大工人因为丧失了对生产资料的产权,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种无产者是不自由的,失去了产权,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人权──生存权。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者要变成自由人,就不仅拥有对劳动力的所有权,而且要有对住房及其他生活资料的产权,对自己拥有的存款、债券等等的产权,即社会主义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应当是有产者,从而他们才是自由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才有保障。大家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的结论中提出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主张。他说: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是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③这说明社会主义学说的先驱者业已意识到了“公民产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至于公民产权同社会共同占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的产权是什么关系,谁主谁从?这是另一类的问题,下面本文将加以探讨。
对于马克思讲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学术界历来有两种颇不相同的解释:一种意见是仅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另一种解释则较为宽广,认为不限于生活资料的占有,例如,公民的存款可用于购买生活资料,也可用于投资,购买股票、公债,即使原有的生产资料(如房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很容易变成生产资料。其实,从实物形态上把物品区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其界限也相对的;而在价值形态上是不可分的,任何有用物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换取等价的货币。显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占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知识技能、房屋及其他生活资料、存款、债券等等,也就是拥有一笔资本。这些对劳动力的占有权、知识产权、房屋所有权、存款及债券等等,构成公民产权的内容。我认为,把社会主义社会成员的产权,局限于生活资料所有制,是计划经济、自然经济的过时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对劳动力、知识技能的占有,还是对生活用品或有价证券的占有,都会形成一定的产权,在经济活动中发挥资本的作用。我国刚刚形成的证券市场,以及首批数以万计的股民的出现,预示着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不再是无产者,所谓“万元户”“十万元户”成了寻常百姓家,无产者将变成大大小小的有产者。
“广大职工和众多农民,除了糊口,哪还有什么财产?”这是对公民产权本位论的一个较普遍的怀疑。的确,现时中国大多数农民、职工的收入还很微薄,除了满足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需要,所余无几,还是无产者或半无产者,但是,存在并非合理的。若是不折不扣地按照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农民不再受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之害,职工不再受低工资之苦,他们完全可以正常收入形成自己的财产,拥有公民产权。我曾经多次著文分析了苏中计划经济时代违背等价交换的利益机制的严重问题(详见《公民产权本位论》,《求是学刊》1994年第3期),这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立“公民产权本位论”,必须破除按“公、私”分优劣、决取舍的传统观念。有一种流传久远的观点:公比私好、越公越大越纯越好。昔日把剥夺农民的公社制度奉为“一大二公”的样板,直到把几亿农民弄到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地步,我们才觉醒,还地于民,实行“家庭承包制”,挽救了亿万农民,换来了全国的社会安定,为改革开放创造了前提。
其实,公与私的界限,在产权上是模糊的。一国的国有制,对内可谓是最大的公产,而对外,在国与国之间,无非是大私对大私。当今世界不安宁,主要就是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巴尔于诸国打得不可开交,不正是这样吗?至于所谓“集体所有制”,对内是公,对外则是私与私的关系,各集体经济之间的竞争也是你死我活的。确切的定义,集体所有制是“内公外私”,“小公大私”。
公有经济就一定比私有经济好吗?这个争论又得回到生产力标准,邓小平在1992春南巡谈话中提出的三条标准,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这同样也适用于判断产权形式的优劣,历史经验再三证明,凡是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产权形式,就有存在的历史权。
以公民产权为细胞,去构造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要把传统观念颠倒过来;不是“大河有水小河满”,而是“小河有水大河满”,民富而国必富。
可以预料,12亿人都有了财产,他们都成了纳税人(当然指其中具有公民权利与义务者,估计占总人口70%以上),财源也就丰富了。从财政支出方面看,人人有钱了,不需要价格补贴,不需要廉价公房……,政府也卸掉了一个又一个的包袱,自然可以变“吃饭财政”为“开发建设财政”。这岂不是民富而国富?
公民产权,有两点须加以调控:其一,公民产权的差别性,有的人财产多,有的人财产少,若任其发展,可能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参照许多发达国家经验,可以通过完善的税收制度(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消费税等)和福利制度加以调节,把收入和财产差距限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
其二,公民产权的分散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资本积累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因此,客观上要求分散的公民产权联合起来,形成多种多样的联合产权形式,建立合作制企业、股份公司。如果说公民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细胞,那么,联合产权乃是它的普遍形式。实践表明,合作制,即其全体职工既参劳又参股,比较适合于小型企业;而股份公司,是资本社会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则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两者都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企业组织形式。当前,对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更多地发展合作制企业。
正如否定计划经济,却仍然需要宏观计划调控一样,否定“国家社会主义模式”,并不等于不要国有制经济。参照国际经验,特别是中国的国情,我认为,国有制企业不可多,也不可无。
总之,我主张以“公民产权”为基础,以联合产权为普遍形式,再加以少数国有产权为调控力量,形成一种新的产权结构和利益机制。这样,将进一步解放劳动者,形成一种推动生产力发的强有力的新机制。这也会从根本上解决主人翁不关心公共财产的老大难问题。
(二)优先机制
新陈代谢,是自然界及社会生活中的普遍规律。生产力系统包含的诸多因素也不断发生新旧更替的变化,生产要素之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平衡关系决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电子、核能、航天、光纤通讯等新兴产业的出现,必然要吸收一部分生产要素;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设特区,较早开放沿海十几个城市,必然有很大一部分资本、技术及人才由内流向那里。政府产业政策的变化,政治形势的波动,等等,也会引起大规模的生产要素流动与重新组合。中国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60年代的大小“三线建设”,都曾引起人、财、物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调动,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生产力系统的要素流动与组合需要有一种优选机制,从而及时地、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生产力的新陈代谢,推动社会进步。计划经济体制下,是靠政府来操作要素流动与组合。由于众所周知的这种体制的弊端,乃造成这样一些不良后果:保护大量落后企业及产业,该淘汰的不让淘汰;技术更新迟缓,甚至象孙冶方讲的“复制古董”;大批企业亏损,整体经济效益差,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具有建立在独立产权之上的“四自”经营机制,整个社会形成完全的平等的竞争机制,再加上健全的市场规划和法律制度,从而形成一种优选机制。哪个企业、哪个行业、哪个地区的投资回报率高,资本、技术、人才自然就流向那里。政府的责任是制订合理的产业政策加以引导,通过各种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行为加以规范,而不去干涉企业的合法经营。当前,我国尚处于新旧体制并存的过度时期,还未形成完全的公平的竞争,科尔奈讲的“父爱主义”还存在,对许多该淘汰的亏损企业仍然是采取保护政策。至多只能对增量部分,新投资,实行优化组合,而对于存量部分则很难做到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这也说明,改革必须不失时机地深化,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刻不容缓,再拖下去,政府背的财政补贴包袱越来越重,后果不堪设想。
(三)调控机制
由于生产力系统中各要素及其组合方式、运行环境的经常变化,经济生活中出现这种那种不平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又不能以“不平衡是绝对的”而听之任之。计划经济素以强硬的宏观调控著称,前苏联规定“计划就是法律”,指令性计划是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靠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去实施宏观调控,往往是“不准、不及时、不灵”。由于信息不准确,调控措施不一定是“对症下药”,甚至搞错了。例如,195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谎报为超过一万亿斤(实际上只有三千亿斤),据此最高领导层作出的宏观调控决策是:1/3种粮,1/3种花果林木,1/3休耕,以免粮食太多无法处理。幸亏后来陆续揭穿谎报产量的骗局,未实施三个1/3的决策,否则,将招致一场更大的灾难。由于计划经济的机构官僚化,又无法从市场及时获得经济信息,所以,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往往反应迟钝。如上所述,中国的“大跃进”,苏联的农业危机,都拖延了很长久的时间。计划经济高度集中,貌似有强大的调控力量,实际上,各地方、各企业都有自己不可抹煞的利益(虽然中央政府不承认),因而以各种阳奉阴违的手段对抗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致使中央调控失灵。历史经验证明,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并非理想的调控机制。
长期在计划经济中生活的人,加之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误导,以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活动是“无政府状态”,似认乎没有宏观调控。事实上,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强大的宏观调控体系。一般的,这些经济发达、市场规则完善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及金融政策,利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保持总需求和总供应的基本平衡,以达到宏观目标。例如,日本政府对物价的调控就是比较有效的。1956~197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期间,日本批发物价(主要是生产资料)稳定,零售物价(主要是消费品及服务费用)年均上涨率不到5%。每当出现投资膨胀、经济过热、物价上涨过猛时,日本中央银行就提高利率,限制银行对企业贷款。同时,严格控制贷币供应量,增加有效供应,禁止垄断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对于指导消费方面,日本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例如,通产省建立对20种消费品的物价监测,农林省建立对24种农副产品的物价监测,经济企画厅还有综合物价监测,地方也有相应的物价监测系统。它们及时向政府、社团通报情况,通过电视、报刊向消费者介绍商情,引导消费。还要指出,日本的公用事业收费标准是由政府,(经济企画厅物价局)规定的,如水费、电费、煤气费、邮电费、高速公路通车费、米价、保险费、医疗费、公立学校学费等14种,此类政府直接管理价格,占日本消费物价总量的19%。此外,还有异常状态下的直接价格管理。⑤
完备的市场机制,再加上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保证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运行要比计划经济体制下平稳得多,经济效益也好得多。即使一旦经济生活发生严重失衡,如哈耶克说的,经济危机也是一种强制性的恢复平衡的手段。
我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出现了“计划机制消弱”、“市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如一再发生的投资膨胀、物价上涨过猛的事情,中央部门虽然采取了紧缩的金融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监控物价等措施,但效果并不如预期的好。为今之计,必须更坚决地向市场经济过渡,决不能退回到计划经济旧体制去。
构建生产力运行的新机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一的过程。开展这两大社会工程,都需要理论的指导。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样板的传统经济学,不可能为这两大社会工程提供正确的导向。这个历史责任落在了生产力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身上了。我们应当在这方面做出新贡献。
本刊收到稿件时间:1994.08.12。
①详见《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考察》,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62页。
②详见熊映梧、金南浩著:《新中国的黄金时代》,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
⑤参见《中国改革报》1994年6月14日第8版。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第七届年会(7CAPE)上的基调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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