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外贸企业改革的思考_国贸论文

关于县级外贸企业改革的思考_国贸论文

关于县级国贸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贸论文,县级论文,若干问题论文,企业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党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个体工商业和私营商贸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国有商贸企业包括供销社在商品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被明显削弱,普遍存在着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人才外流、历史债务和离退休人员包袱沉重等问题,甚至有的企业亏损严重,陷于困境。虽然前几年国有商贸企业和供销社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实行承包、租赁等形式进行改革,但由于这些改革措施没有真正触动产权的变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企分开和企业职工吃“大锅饭”的弊病。所谓的企业法人承包,实质上只“包盈不包亏”,企业有效益,承包者把资金领走,企业亏损时只好换一任新的企业经理或承包法人,留下一大堆积压商品和银行债务。更有甚者,有些素质低下的企业承包者把畅销商品中途抛售,落入私囊,把滞销商品转嫁给企业,造成公倒、私好。由于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造成企业亏损严重,一些善经营、懂管理的能人纷纷“下海”搞起私营商贸企业,赚大钱,留下一大批离退休人员和一些不懂经营或“老弱病残”职工在国有企业内惨淡经营,企业不仅要负担以上人员的工资、养老退休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还要为那些“下海”人员缴纳养老退休统筹金,结果改革改来改去,成效甚微。企业的人员包袱和债务越来越重,企业经营成本越来越高,加上企业缺乏经营人才和经营机制、营销手段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商贸企业灵活,而承担的税赋以及离退休职工工资费用又比个体工商户重,致使我县国有商贸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不平等竞争之中。因此,经济效益越来越差,难以维持。1995年底,我县商业局债务达1169.6万元,亏损达212.4 万元; 供销系统债务达1800万元,年亏损额80.46万元。

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县国有商贸(包括供销在内的)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促其扭亏为盈,已是势在必行。1996—1997年,我县在认真总结历年来商贸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国有民营”改革方向和“三保一促”原则,因企施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巩固老网点,建立新网点,抽本经营,抓好专营,搞好综合经营”的工作思路,深化企业用人、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大刀阔斧地解决国有商贸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即消除人员、债务两大包袱,使国有商贸企业和供销社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至1997年底,县商业总公司1000多万元历史债务减至270 万元,全系统实现抽本经营,分流人员基本得到安置,离退休人员工资通过实行全系统统筹得到保障,1998年力争实现全系统扭亏为盈;县供销总社一年内就实现扭亏为盈,成为全省先进单位;物资公司、外贸公司都成为盈利企业,为我县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认为,深化县级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关键在于:

一、坚持“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努力实现“国有民营”改革目标

要搞活国有商贸企业(包括县供销社),使其摆脱困境,唯一的出路就是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使这些国有商贸企业(包括供销社)成为“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资产(商业网点、商店、仓库、办公楼、土地)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而企业在经营机制(用人、用工、分配制度、管理办法、营销手段等)上则与民营企业相同。改制后,将来政府与国有商贸企业(包括供销社)的关系只有产权关系,政企彻底分开,成立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代表政府行使管理国有商贸企业,除了对固定资产“商店、仓库、公司牌照”监管,采取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保值增殖,收取固定上缴利润(包括代政府为发包方,收取商店、公司的承包费、租赁费、租赁金)外,政府对改制后国有商贸企业的管理与管理民营商贸企业、个体商贩一样,政府只对企业收税和收取企业固定上缴的承包、租赁金,对企业的经营、用工、分配等办法一概不管,他们经营,我们打税,他们赚钱,我们支持,他们亏损,我们同情,要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招职工的企业法人,使政府从改制前的“包亏不包盈”变为“包盈不包亏”。

二、坚持“三保一促”原则,因地制宜,“一企一策”

国有商贸企业有商业、物资、粮食、外贸、供销社等,企业则不同,各企业的经营范围各异,遇到的困难问题也不一样,经济效益、企业债务、人员包袱情况更是各不相同。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国有民营”这个改革目标,采取的改制方法和措施就不能强求一律,必须坚持在“三保一促”原则下,“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方案。

1.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殖不流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商贸企业改革中,不论采取股份制还是租赁承包制,企业的商业网点、店面、土地、仓库等固定资产应尽量保住,流动资产(库存商品)可以拍卖,收回资本金。企业濒临破产,资产不抵债,不得不卖掉固定资产,但要保护好的商业网点,只有不好的店面、仓库才可以公开招标拍卖。这样可以尽量减少损失,使国有资产保值或增殖。

2.保离退休职工的工资收入,做好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难点问题。国有商贸系统(包括供销社)的离退休职工,过去为企业作过贡献,企业的固定资产中有他们的劳动积累。现在他们年老退休,丧失劳动生产能力,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制定方案时,不能把他们作为包袱抛掉,应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让他们能及时领到退休金。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企业改革的成败。对于下岗职工也要妥善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

3.保企业正常经营,上缴税利,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即国有商贸企业改革,不论采取什么方案,怎样改革改制,都必须保证企业正常经营,不能因为改革搞得企业停业关门。必须做到使原来停业的企业通过改制恢复经营。有经营,企业就会交税利,国有商贸企业的商业网点才不会闲置,才能发挥效益。

4.促扭亏为盈,提高经济效益,是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目的。国有商贸企业制定的改革方案和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的问题,减亏或扭亏为盈,有利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案就是成功方案。如果制定的改革方案不能扭亏、提高经济效益,或者原来企业还盈利,职工就业、改革后反而亏损了,甚至倒闭,职工失业,这种改革是失败的,是不可取的。

三、坚持“巩固老网点,建设新网点,抽本经营,改革用工,抓好专营,搞好综合经营”的工作思路,开拓商贸企业改革新路子

当前国有商贸企业(包括供销社)要深化改革,必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症下药,搞活经营机制。在工作中要采取如下几条对策:

1.要“巩固老网点”。就是在商贸企业改革中,要千方百计把老的商业店面、经营网点保下来。从目前县商业、物资、外贸、粮食(包括供销社)等商贸企业所拥有的商店等经营网点与个体商贩或私营企业来比,由于历史的原因,不论在城市或乡镇,其所占地理位置都有明显的优越性,即该地区的黄金地点几乎都被国有商贸企业或供销社所占有,这是目前国有商贸企业优势之所在。有了这些好的商业网点,企业改革实现“国有民营”目标就有希望,就容易招租,职工就有商店可参与经营,不但能解决就业问题,而且有利税和租赁金、承包费的收入,离退休职工退休统筹金就有保证。因此,在改革中,这些不可再生的好的经营网点(店面)不仅不能卖,而且要尽量保住,巩固下来,使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2.要“建设新网点”。随着城乡建设的日新月异,在当前城乡建设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政府要支持商贸、供销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一些商业新网点,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支持,鼓励商业、供销社利用政策上划拨补偿的土地,独资或招商引资建设新的经营网点,增加固定资产,努力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经济利益。

3.要“抽本经营”。即对所有商贸企业历年积压的库存商品进行清仓评估,全部折价拍卖,使原来企业“暗亏”变为“明亏”,收回全部的流动资金;同时允许企业出让固定资产中一些偏远的、地点不好的闲置资产、商店、仓库,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回收资金,偿还债务或贷款,使企业减轻债务包袱。对保留的商店和经营网点,采取租赁或承包办法,由企业内部职工优化组合,进行租赁经营或公开向社会能人招标竞标,由中标者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国有商贸企业不再为承包或租赁的经营者提供流动资金或财产抵押贷款的担保,而由企业经营者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经营。因此,国有商贸企业抽本经营后,每年有固定资产的承包、租赁金等收入,没有经营风险;企业每年可用部分盈利还债,历史债务不会增加,只会越来越少。

4.要“改革用工”。彻底改革企业的用工、用人和分配制度,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消除国有商贸企业的人员包袱。国有商贸企业(包括供销社)今后要新增加人员,一律像乡镇企业一样,改为招收合同工(临时工),企业对这些新招合同工根据表现好坏,决定去留;对改制后的企业,原有老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全民职工身份,由企业统一缴纳统筹金,解决他们的退休工资和福利,统筹养老金由企业从经营网点的租赁和企业承包收入中列支解决;参与经营的在岗职工的统筹金由租赁或承包经营者负担,并采取“减员增效、优化组合”方法,精简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减少非经营性的业务开支;鼓励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买断身份,自谋职业,县政府每年拨出100万元作为下岗人员分流再就业配套资金, 鼓励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关系挂靠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分流到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就业。

5.要“抓好专营”。目前县国有商贸企业中,供销社的农资专营,商业公司的定点屠宰,物资公司雷管炸药等火工材料供应,政策性必需的粮食营销,外贸公司的进出口经营权都是一种“专营”或“垄断经营”,可以说是经营性“包盈”。对于这样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通过核定上缴承包基数,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加企业收入。

标签:;  ;  ;  

关于县级外贸企业改革的思考_国贸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