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八次会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讨会论文,第八次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理论论文,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9月21日至25日在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召开,来自全国45所大专院校和11个企业的102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加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问题,对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内容、目标和体系等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
首先,大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客观依据进行了探讨。第一种意见认为,加强宏观调控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存在的自身不能克服的缺点,即所谓“市场失灵”,建立宏观调控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或必要的有机组成要素。把加强宏观调控看作是走回头路,不是误解就是偏见。第二种意见认为,政府管理(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客观依据,是由于政府要向社会提供广义的公共产品,而市场机制主要用于解决私人产品的供给,这样划分才可以正确界定政府干预的范围和程度。第三种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仅有宏观调控是不够的,还应有微观监控,即对市场秩序规则、竞争过程和竞争例外部门等微观活动的监督、控制。此外还有国家对社会发展过程的调节(如社会保障、再分配),三者总称国家调节。宏观调控的对象是总量和结构,具有随机性,属于间接参数调节;微观监控是基础性、持续性的,属于直接的规则调节;社会调节的目标是保持经济发展过程与社会发展过程的协调。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上国家三个方面的调节,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其次,对我国宏观调控的特点进行了探讨。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宏观调控有两个特点:(1)从对象上看是社会主义的不发达的市场经济;(2)现阶段的宏观调控是在由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因此,不能照搬国外方法,要研究我国宏观调控的特殊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分为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我国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很大程度上只能是经济运行的外生变量,具体调控手段也只能主要是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
再次,一些同志对宏观调控的层次问题也进行了磋商。有的同志认为,宏观调控应是一级调控,即由中央政府调控。在当今要建立统一的、开放的、竞争的和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如果实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极调控,那是根本行不通的。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只属于地区性经济管理的范畴,而并非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独立层次。也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具有二元结构性质。这种二元化特点决定了我国的宏观调控在中央实行统一调控的前提下,也必须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调控,以避免“一刀切”造成的危害。
二、关于加强对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宏观调控问题,认为这是我国当前的主要问题,必须大力加以解决,否则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首先,大家分析了这次通货膨胀的特点,它与1988年的那一次相比具有一些明显的不同:(1)没有发生普遍的抢购现象;(2)名义利率虽然提高,实际利率很低,是负利率,但储蓄额却持续上升;(3)消费需求没有大幅度增加,仅增长了4.5%;(4)一些生产资料如钢材等价格下跌,库存增加。所以,不能采用前一次那样的治理对策,否则,开错了药方就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其次,关于这次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四种观点:(1)认为这次通货膨胀的形成主要是总需求膨胀造成的。在总需求膨胀中,投资需求膨胀占居主导地位,超主导作用。治理通货膨胀应压缩总需求,尤其要控制投资需求,但也不能“一刀切”,对基础设施等投资应予保护和支持,而对房地产等方面的投资则要加以调控。(2)这次通货膨胀主要起因于成本推动和利润推动。成本推动主要表现在货币工资上升率超过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和基础性原材料的大幅度提价;利润推动主要表现为由于市场竞争不充分和卖方的市场垄断行为而形成的高额垄断利润。但许多代表认为,企业追求赢利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不能把它视作通货膨胀的原因。(3)通过近两次通货膨胀的比较可以看出,对外经济关系对这次通货膨胀的作用明显加强,这主要表现在汇率变动上。最近汇率变动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外债的人民币需求或者说用人民币折算的外债迅速上升,这势必影响国内总需求膨胀,扩大供求缺口。(4)这次通货膨胀与农业基础地位被严重削弱有密切关系。大量农田被占用,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农业比较收益严重下降,使农民种粮、养猪的积极性低落,导致农副产品供给减少,这是目前基本生活资料大幅度涨价的直接原因。
其三,关于这次通货膨胀类型的分析。按照通常的划分,通货膨胀一般分为这样几种类型:需求拉动型、成本推动型、结构调整型、预期型和国际传导型等。在这种划分的前提下,与会者对我国这次通货膨胀的看法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这次通货膨胀主要还是一种需求拉动型,突出表现在投资规模过大和货币的超量发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次通货膨胀供给方面的作用明显加强,因而是一种起因于供给性因素并得到需求拉动支持的混合型通货膨胀。因此,需要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综合治理。
有的同志还将通货膨胀划分为“被动型”和“政府主导型”,并认为目前我国的通货膨胀主要是一种“被动型”的通胀,即它的出现并不是中央政府主动运用通货膨胀政策刺激经济的结果,而是中央政府面对地方和企业的强大货币需求压力而不得不做出被动性反应的结果。一些同志对此划分提出异议,认为所谓主动、被动只是政府行为分析,实际上通货膨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仅仅局限于政府行为上,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其四,关于这次通货膨胀的对策及实际效应分析。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这次通货膨胀主要是一种起因于供给因素的混合性的通货膨胀,从而势必给通货膨胀的宏观治理带来极大困难,单纯的紧缩政策不仅不能抑制通胀,而且有可能使实际产量下降,影响供给水平,造成“滞胀”。所以应实行宏观偏紧的结构性紧缩,并配之以某些暂时性的收入价格限制政策。另一种观点认为,近期以来通货膨胀问题屡治不愈,说明它有着深厚的经济根源。要想较彻底地解决通货膨胀的隐患,关键在于改善宏观决策和建造微观基础,在改革中寻找治理膨胀的药方。他们认为,目前所采取的一些宏观政策,只是治表而不能治里,其抑制通胀的作用能维持多久,值得疑虑。市长负责制和指标管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不一致;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三角债”普遍存在。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不解决,难以取得抑制通货膨胀的重大成果。
其五,关于通货膨胀的利弊分析,与会者认为,考察通货膨胀的利与弊必须与通货膨胀程度联系起来。一般说,10%左右的通胀率对中国这样一个处在快速发展的国家来说,可能利大于弊;而如果达到20%左右,则会弊大于利;如果再高,可能是百弊而无一利。有的代表认为10%左右的通胀率在我国也属过高,并详细分析了高通胀率的多种负效应;(1)造成工人和农民实际收入下降;(2)由于工农业产品比价差距扩大,使城乡对立加剧;(3)迫使企业工资水平提高,增加成本;(4)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会由于价格结构失调而拉大;(5)造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稳定,等等。也有代表认为,通货膨胀首先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是一个经济运行能否承受的问题。只要是经济运行可以承受,就没有必要出台大的干预措施,否则会破坏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损害经济效益。
其六,关于通货膨胀与失业的探讨。有些同志对当前少数人持有的“失业可怕通胀不可怕”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大多数同志都认为,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日益严重的通胀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不把通胀压下去,经济就难以顺利发展。也有的代表认为通胀与失业是中国目前以至今后面临的双重困难,应把它们联系起来,制订和实施有效的配套措施,综合加以治理和解决。
三、关于现代企业制度问题,与会者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建立的途径,特别是对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研讨。
首先,对现代企业制度内涵的基本特征的理解。有的同志认为,所谓现代企业制度不过是企业制度前加上一个“现代”的限定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占主体地位并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形式,才称得上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同时存在着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但只有公司制企业才与社会化大生产最相适应,并占有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所以它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形式。与此相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资本社会化、有限责任化、管理民主化(包括法人制度)、产权流动化和监控多元化。有的同志则认为,只要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彻底分离,就应看作是现代企业制度,因此,租赁制、承包制和公司制都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一些同志对这种表述提出质疑,认为由资本社会化带来的“权利真空”,是现代大型企业出现“两权分离”先决条件。一般说,任何形式的独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难以做到“两权分离”,难以实现产权流动,因而都算不上典型的现代企业制度。
其次,关于法人财产权问题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法人财产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特指现代企业制度中与出资者所有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或一束权利,实际上也就是由董事会和经理掌握的对公司全部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法人财产并不是出资者个人财产的简单加和,它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它是以企业即公司名义实际占有的财产;(2)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财产;(3)它是在企业中独立运动的财产,与股权交换相分离。因此,法人财产权也就是企业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关系,它仅仅表现为财产经营主体对财产的支配使用权,或经济上的财产所有权。第三种观点认为,法人财产权就是指法人拥有的财产权利,它本身是一个边界可伸缩、性质不确定的概念,它在不同的条件下,财产权各有不同的边界,从而有不同的内涵和属性。它可能是包括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在内的完整的财产权利体系;可能是一束或一组权利,也可能仅指某一项权利,如使用权。公司财产权应包括归属意义的所有权,这样公司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其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外部条件问题。与会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单项的企业制度改革,而是要涉及到经济体制方方面面的改革。这主要包括:(1)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2)建立和改善宏观调控体系,严格控制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3)建立完善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从这一意义上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万能的,它不能包医百病。有一些同志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转换政府职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此外,还有的同志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解放生产力,而首先就要解放旧体制中被压抑的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所以,企业改革不仅要注意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更要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
四、关于如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问题,着重讨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机制转换的具体措施和途径问题。
首先,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这三条原则不能变。但是,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可以采取多种经营体制,国有经济并不等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只是国有经济的一种经营模式。我们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有经济采取独资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方式。
其次,关于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是否明晰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的企业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产归国家所有,所以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是十分明晰的。相反,股份制企业由于股份的社会化和分散化,股权与企业控制权的分离,使企业的产权关系十分模糊。当前国有企业效益不高,根源不在于产权关系不明晰,而在于企业内部责权利不明确和企业外部缺乏平等竞争环境。另一种观点认为,单纯从法律上的财产归属关系看,国有企业只有单一的投资主体即国家,所以产权关系是明晰的,但是由于“国家”或“全民”都是非常抽象的概念,没有直接进行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能力,只能采取受托代理制度。从现行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看,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的问题。这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在现实经济运行中的产权关系十分不明晰,目前存在的大量“三角债”现象就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所以,当前国有企业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产权模糊,明晰其产权关系并不是要实行私有化,而是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产权代理制度。
其三,对当前国有企业的基本评价。从社会上看,国有企业有三种不同的基本评价,即“好马”、“病马”和“死马”之说。与会代表们普遍不同意“死马”之说。一些同志认为,国有企业从数量上看只有1/3搞的较好,但这些多是大中型企业,其资产和产值比重要大得多;国有企业在全社会工业产值中只占42%,上缴利税却占财政收入的65%。有一批国有企业是搞得不错的,甚至有的城市整个国有企业搞得较活。当前遇到的困难很多是旧体制遗留下来的,是通过改革可以解决的。不能认为,国有企业一定搞不好、搞不活。另一些同志认为,国有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主要是政府要生产一些非赢利的公共产品。但国有企业也不可多搞,因为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它很难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缺乏充分的活力。所以,多数国有企业应向现代企业制度——财产混合所有的公司制方向进行改革。
其四,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模式。与会者一致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不能采取单一模式,而首先应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1)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少数企业,如军工企业、高精尖技术型企业,应由国家独资经营,可以办成“国家独资公司”,推行董事会制度;(2)以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为双重目标的企业,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社会基础部门和社会服务性部门,一般应实行国家控股经营,以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增长;(3)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竞争性行业,国家可对其中的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实行参股经营,国家股所占份额可在20-40%左右。此外,对一些小型的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本来就不适合国家经营,可通过租赁、承包或者出卖等方式,转化为民营企业。
五、关于怎样完善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制问题,主要讨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等问题。
首先,关于劳动力商品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不是商品。其主要依据是:(1)国有企业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们不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自己;(2)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与劳动者是社会和企业的主人翁地位相矛盾;(3)存在劳动力市场并不能必然得出劳动力是商品的结论,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商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讲人才市场、资金市场、证券市场并不表示人才、人民币、股票、债券成为商品。(4)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根本特征。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仍然是商品。其主要依据是:(1)劳动力商品是一个不以社会经济制度为转移的反映商品经济关系的一般经济范畴,只是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一切产品和一切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在内都要成为商品。(2)社会主义经济中仍然存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二是劳动者虽然是公有资产的共同所有者,但却不能使自己的劳动力与其生产资料直接结合。(3)否定劳动力是商品的“自己买自己”之说,逻辑上的毛病在于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同购买劳动力的劳动者,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前者是劳动者个人,后者是劳动者集体即企业。(4)劳动力成为商品与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不矛盾,前者是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形式问题,是经济基础领域的范畴,后者则是指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是上层建筑领域的范畴。二者是否可以相容,要由社会制度决定。第三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力不是商品,而劳动才是商品。其主要论据是:(1)否定或肯定劳动力是商品,都有明显的漏洞,否定之说会与发展市场经济相矛盾,肯定之说与马克思的理论难以协调;(2)劳动没有价值并不意味着劳动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进行买卖,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凡是有用的东西,不管它是否有价值。都可以取得商品形式,劳动也是如此;(2)劳动作为商品的合理性就是劳动市场产生和运行的合理性,而劳动市场是我国劳动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必然选择;(4)承认劳动是商品,才能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出工不出力”、“大锅饭”等弊端。
其次,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本范畴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回避地要触及“资本”、“剩余价值”这些重要的经济范畴。这是因为:(1)经济理论中应有“一般概念”和“个别概念”之分,资本和剩余价值就是市场经济中的一般概念或范畴,只不过在特定的社会中具有特殊的经济含义;(2)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分析看,也是首先分析资本的一般,把资本只看作自行增殖的价值,这种分析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我们已经接受了“利润”、“利息”、“地租”、“工资”、“股份”这些概念,唯独不敢承认“资本”和“剩余价值”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范畴,这样,上面的一些范畴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本。所以,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要求我们冲破一些条条框框的束缚,面对现实,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也有的代表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最后对它们作出了完整的界定,因而并不存在所谓资本和剩余价值的一般概念。所以,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不应轻易使用这两个概念,避免出现理论的混乱。
除此之外,还有的代表就三次产业与劳动价值理论、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体制、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规则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受到与会代表的重视。特别是有的代表对如何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他们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正处于十字路口上,若要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向前发展,就必须注意:(1)要正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2)要有分析有选择地运用西方经济学,应该利用的不去利用就限制了自己的发展;(3)要深入地研究和掌握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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