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比较的深圳市住房政策研究(下)_北京常住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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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期)

       二、深圳市住房市场特点

       (一)住房市场面临着强大的需求

       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深圳随着其对内地经济辐射作用的加强,常住人口处于持续净流入的状态。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深圳人口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在国内大中城市中是最年轻的城市。在人口总量中,25~44岁年龄段的人口最多,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50.75%,而北京、上海和广州这一年龄段人口占比分别为35.2%、29.6%和39.9%,比深圳低了十多个百分点。因为这部分人群的购房可能性最大,因此造成深圳适龄购房人群规模远比北京、上海和广州庞大。

       在人口增速方面,北京、上海和深圳的增速都约为4%,但因深圳的产业结构更偏重于高新技术,故投资创业氛围比较浓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更大,进而形成包括首次改善性需求、置业需求和投资需求在内的实际住房总需求一直保持较大规模。另外,人口红利的角度也可以看出购房需求强烈。与一线城市的人口结构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深圳市15~64岁的人口比重最大,占总人口的88.4%,该年龄阶段的人口既是劳动年龄人口,也具有强烈的购房需求。

       由表2可见,深圳市人均住房间数、人均住房面积、住房自有率在一线城市中是最低的。尤其是住房自有率只有26.9%,仅为其他三个一线城市的三分之一左右,反映出70%以上的居民家庭没有自有住房,潜在城市刚性住房需求非常庞大,住房市场长期供应压力也比较大。

      

       从住房的功能状况来看,对存量住房楼层分布及建筑结构两方面进行考察。由下面两个图可见,深圳市10层以上住宅栋数占比最高,住宅老化不严重,但7~9层的住宅明显高于其他一线城市,此类住宅一般没有电梯,很多都是原农村私房,意味着未来待更新和改造的比重很大。从建筑结构看,深圳市有接近40%的住宅楼栋不是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制成,而以混合结构为主,这也意味着未来待更新和改造的比重较大。

      

       图1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楼层分布户数比例

      

       图2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建筑结构分布比较

      

       图3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建筑年代分布比较(按户数)

      

       图4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建筑年代分布比较(按面积)

       数据来源: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建筑年代来看,深圳市在2000年以后建设的住房占比超过一半,但这其中包括了原农村私房,且原农村私房占比较大。这部分住房虽然并不老旧,但因为绝大多数是违法违规建设,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住区环境等往往存在较大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的开展,多数将被拆除重建。另外,深圳市2000年以前建设的住房占比近50%,这部分住房在户型设计、楼层分布以及建筑用材上都存在一定问题,也是未来城市更新和改造的对象。

      

       图5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厨房使用类型分布比较

      

       图6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有无管道水分布比较

      

       图7 不同城市家庭户住房厕所类型分布比较

       住房基本配套设施状况方面,深圳与上海、广州之间的差距较小,但仍存在15%的存量住房在厨房设施配备、管道自来水、厕所设施配备、炊事燃料供应、洗浴热水供应等方面存在一个或多个缺陷。此外,从炊事燃料、热水器和厕所配套看,深圳落后于上海;如果考虑到广州还有郊县和农村地区,而深圳已全面实现了全辖区城市化,相较广州,深圳的住房基本配套设施也有所落后。

       (二)住房建设用地极度紧张

       目前,深圳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城市行政辖区全部土地面积的47%,为全国第一。预计到2020年,深圳的土地开发强度将会高达49%。截至2011年,香港地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尚未超过19%。根据国际水平衡量,一个地区的国土开发强度的警戒线是30%,超过该警戒线,就会影响生存环境。出于以上考虑,未来深圳继续大规模的土地开发活动基本停滞,通过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将不再持续。在此前提下,近年来深圳的新增住宅用地出让较少;2011年,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分别供应住宅用地468万平方米、970万平方米、193万平方米、128万平方米,深圳的住宅用地供应是其中最少的,而且今后的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会越来越紧张。

      

       2013年,深圳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在国内十个主要大城市中是最少的,不仅低于北上广三个一线城市,而且低于很多二线城市。这与深圳1050万常住人口、近2000万实际管理人口的情况,与住房自有率仅30%、实际住房需求规模巨大的现状非常不相符合。而且,在住宅用地供应中,超过50%的土地供应源于城市更新盘活的存量土地,新增用地供应较少,不超过1平方公里。

      

       图8 2013年10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累计供应情况

      

       图9 2005年至今深圳住宅类成交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及平均溢价率

       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fdc.soufun.com。

       图9是2005年以来深圳市住宅类成交地块规划建筑面积,可以看出,深圳住宅类地块成交整体呈下滑趋势。2005年以来,是深圳房地产市场最为火热的10年,其中2013年,是近几年住房市场成交最为旺盛的一年,但因为深圳建设用地资源紧张,2013年也是深圳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以来住宅用地成交最少的一年。

       (三)存量住房供应的有效性不足

       截止到2012年年底,深圳市住房建筑总面积为5.20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为1.19亿平方米,占比22.5%;保障性住房为2793万平方米,占比5.4%;单位及个人自建房4721万平方米,占比9.1%;原村民自建房2.6亿平方米,占比50.3%;工业区配套宿舍及其他6549万平方米,占比12.7%。存量住房的结构存在以下特征:商品住房占比较小,而原农村私房占比较大;另外存量住房对于改善型住房需求难以满足,不符合深圳质量型城市的发展思路。

      

       图10 深圳市家庭住户人均住房面积(按户数)

       数据来源:第六次人口普查。

       对于存量住房能否满足居住需求的问题,我们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根据普查的样本,一般认为,十层以下的楼房较为陈旧,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质量不高,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十层以下住房基本上缺乏电梯,难以满足改善型需求。根据数据统计,全市居住在十层及以下楼房的户数占比在75.5%,这表明深圳市超过三分之二的家庭居住在较为陈旧的住房中。在楼龄的统计中这一点也有所体现,根据普查样本,深圳市2000年以前建设的住房占比为47.7%,将近一半。

       居民住房水平也是反映住房供应有效性的重要指标。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深圳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户占比达到52%,高于上海(41.9%)、广州(38.2%)十多个百分点,为四个一线城市最高。主要原因是,深圳原村民自行建设的城中村住宅规模占比大(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62.8%),因其户型小、面积小且配套设施较差,客观上导致深圳住房总量虽然较大,但是大部分居民居住水平很低的现实状况,深圳住房供应的有效性仍然需要提高。

       (四)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居住领域社会矛盾突出

       在全国城镇化过程中,深圳市已率先实现了完全城市化,目前处于吸收其他城市及农村人口的深度城市化过程。截至2013年年底,深圳市常住人口为1062万人,但实际管理人口在2000万人以上,实际人口密度接近1万人/平方公里,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有限的城市空间、巨大的人口规模,给深圳带来了巨大的住房压力。

      

       从深圳居民购房能力角度看,因为住房价格持续快速地上涨,房价收入比过高,导致多数居民家庭实际购房能力严重不足。2005年,深圳房价上涨了2.6倍,但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增长1倍,房价上涨快速但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各类居民家庭的房价收入比持续升高。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的统计资料,96个国家和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发达国家超过6即可视为泡沫区。根据深圳市目前的现状分析,考虑到多数购买住房的家庭真实收入比统计数据要高,且年轻人购房往往能得到父母一定支持,房价收入比保持在10倍左右是较为合理的标准。因此,深圳在2005年以前80%的居民家庭尚具备购房能力,但是在2010年,80%的居民家庭就难以承担购房负担(见表4)。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2013年全国35个大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2,半数以上超过8,深圳房价收入比为17.2倍,高居全国首位。若按10倍房价收入比作为判断深圳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的标准,2013年深圳80%的家庭仍存在购房困难,购房能力差。

       从上述存量住房总量和结构看,深圳市住房规模较大但结构分布不合理,多数房屋的质量较差,不利于进一步提升住房需求。首先,深圳常住居民户均拥有住房1.59套间,总量上不缺房,但因可销售住房比例较低(完全产权住房仅占21%),导致大量存量房难以流转,居民的购房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而导致住房价格上涨。另外,符合居民居住需求改善的住房套数(即商品房、保障房、单位及个人自建房)仅占21%,其余近80%的住房(即原村民自建房、工业区配套宿舍)质量及居住环境较差,全市居住水平相对较低。然后,公共住房供应较少,套数占比为3.3%,且仅限于少数常住居民家庭(户籍低收入家庭和入户5年以上的户籍人才),范围较小,不利于吸引人才到深圳创业、促进社会公平发展(深圳自有住房、私人出租住房、公共住房占比为30%、66.6%、3.3%,欧盟国家一般为60%、20%、20%)。

      

       图11 一线城市住房自有率比较(截止到2010年)

       数据来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从城市居民住房的均衡角度看,深圳市居住领域社会矛盾突出。2013年,在深圳1062万常住人口中,占比30%的户籍人口住房条件尚可,如原村民人均住宅面积为44.8平方米、住房自有率达到99%,户籍移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3平方米、住房自有率达到76.4%;而占常住人口70%的非户籍人口居住水平较差,人均住房面积为25平方米、住房自有率仅为10.1%。此外,在常住人口之外,深圳尚有近千万未纳入人口统计的流动人口,其人均住房面积仅10平方米、基本无自有产权且多数居住在城中村内。由此可见,占全市实际总人口的85%的外来社会群体,居住质量较差,居住领域社会矛盾突出。

       (五)未来刚性需求潜在规模大,供求关系长期紧张,房价长期上涨压力较大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到2010年年底,深圳住房自有率为26.9%(覆盖范围包括原农村私房),而北京、上海住房自有率在70%左右,广州为89.9%,远高于深圳。截至2013年年底,估计深圳住房自有率为30%,居民住房自有水平仍比较低,全市有70%的人靠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按照2013年深圳常住人口家庭650万户(1062万人)、当前住房自有率30%、每年可购买住房供应量11万套测算,当该市住房自有率达到国内城市化完成时的预期标准——80%时,未来潜在刚性需求将有320多万套,需求实现时间29年;如果住房自有率达到70%(即北京、上海目前水平),需求实现时间23年。此外,除了1062万常住人口需求,深圳实际上还存在约1000万的流动人口并未纳入测算,实际潜在需求规模更大。

       综上分析,在深圳人口规模庞大、住房自有率低、潜在购房需求巨大的背景下,在新增建设用地基本枯竭,存量土地因拆迁成本高、更新难度大、建设周期长、未来供应规模有限等条件下,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紧张的局面将长期存在,进而造成房价长期持续上涨的压力;与此同时,投资投机需求的存在,会长期挤压居民刚性需求,影响普通居民家庭基本住房权利的实现。因此,深圳未来住房和房地产发展政策,应当立足于“增加供应、保证刚需、抑制投机、稳定价格”的长远发展战略,从住房制度顶层设计入手,加快建立面向高收入、中等和中低收入、低收入三类群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以解决每个城市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系统规划和开展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与住房政策实施工作。

      

       三、深圳市住房市场管理和规划的政策选择

       (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三元化”住房结构体系的顶层设计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的思路,通过政策完善和体制创新,深化深圳市“十三五”住房制度改革;在调查深圳市住房现状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借鉴国内外前沿规划理论理念和成熟城市的经验与做法,推进“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三元化”住房结构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快住房结构性调整,深化住房市场化改革,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

       (二)盘清土地与住房规模结构,优化住房供应时序与空间布局

       深圳市存在住房自有率偏低、商品房占住房总量比例较低、城中村等存在流通障碍的历史遗留住房较多等结构性特征,同时存在常住人口持续增长、首次置业和改善性需求旺盛等问题,需全面摸清土地与住房规模结构、区域布局,通过经验性研究、空间分布调研分析和模型仿真等多种方法研究,科学预测深圳市“十三五”时期住房供需的空间与时间安排,以加强土地结构合理性分布和住房供求结构平衡。

       (三)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体系,实现非户籍人群轮候保障

       深圳市户籍非户籍人口比例倒挂,在户籍人口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拓宽住房保障范围,加大非户籍人口住房保障力度是住房保障工作的必然趋势;同时,深圳市产业升级和人才吸引住房需求较大,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深圳市的住房保障水平是实现该市人才战略的关键;因此,应将全面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实现非户籍住房保障对象常态化申请、轮候制度,并基于合理流转速率测算公租房需求,明确深圳市合理公租房保有水平,大力发挥货币补贴灵活、迅速、指向性强的优势,提高货币补贴在住房保障中的比例,以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的住房保障目标。

       (四)推进住房金融、税制政策改革,改善住房供需结构性矛盾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满足居民不同类型的住房需求、降低住房消费的成本的精神,深圳市应着力推进住房金融创新,加大住房金融对居民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工作,盘活存量银行贷款,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为住房保障注入更多的新增资金,推动住房税制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的税收体系,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供求结构的合理化,实现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借鉴国内外先进人居经验,探索推进高效、高质、高满意度的住房建设模式和住区环境

       总结美国、日本、新加坡、我国香港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的人居经验,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对成熟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总结分析和借鉴;同时,综合应用定性和定量的调研方法,通过座谈会、深度访谈、实地调查、结构式问卷调查等调研形式,对居住人群、居住房屋及潜力土地实现多元化调研,调查住区环境和居住满意度水平,发现深圳市居住配套、居住环境、住宅产业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提升居住质量的途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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