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的反法保台战略_中法战争论文

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的反法保台战略_中法战争论文

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的抗法保台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法论文,清政府论文,策略论文,战争论文,抗法保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83至1885年,法国发动了一场侵略越南和中国的战争。这场战争分别在越南北圻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进行,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战役又主要集中在台湾。因此,中法战争中清政府如何坚持抗法保台、维护对台湾的主权,成为其对法军事斗争中的核心问题。本文拟对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抗法保台斗争的策略演变做一系统探讨。

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是否能始终坚持抗法保台斗争,首先取决于清政府在整个国防战略中对台湾地位的认识。因此,在本文之始,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中法战争前清政府对台湾战略地位的认识。

1874年5月,日本侵犯台湾事件发生,朝野为之震惊, 一部分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台湾的战略地位和台湾防务建设的重要性。当时被派为钦差大臣、办理台湾等处海防的沈葆桢于是年12月23日上《请移驻巡抚折》中明确指出:“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欲固地险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营政。”〔1〕1877年1月,福建巡抚丁日昌在奏陈台湾防务的奏折中也明确提出:“台湾虽属海外一隅,而地居险要,物产丰饶,敌之所必欲争,亦我之所必不可弃。”〔2〕同年6月, 丁日昌在一个关于台湾防务建设的奏折中进一步强调:“台湾一岛孤悬海外,联络东南,不独形势为南北洋之尾闾,即呼吸动静之间亦听命于南北洋而非闽省独力所能办理。”〔3〕沈、 丁等重臣对台湾战略地位的认识很快被朝廷所认同,朝廷遂即“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奏”有关“统筹台湾全局”的防务事宜〔4〕。 台湾防务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清政府基于上述对台湾战略地位的认识,在中法战争爆发后,立即着手筹划抗法保台斗争。综观清政府抗法保台斗争策略的演变,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883年12月中旬中法战争爆发至1884年8 月上旬台湾守军击退法舰对基隆的第一次进攻止。此阶段,清廷一方面严令有关督抚加强台防,另一方面不断委派重臣奔赴闽台地区,加强该地区的军事领导力量。积极备战、严密防守,是此阶段清廷抗法保台斗争方略的具体表现。

1883年12月14日,中法两军在越南山西地区接仗,中法战争爆发。战争爆发之际,尽管战火尚未殃及中国本土,但清廷充分认识到加强台湾防务的紧迫性,一再严令有关督抚加强台湾防务。战争爆发后的第三天,清廷谕令闽浙总督何璟等“切实预筹闽台海防”, 次日,又命令左宗棠酌派练军数营,“增防台湾,归台湾道刘璈调遣”〔5〕。1884年4月中旬,朝廷得悉法国“将踞一口岸为质,藉索兵费”的传闻,光绪帝即向兵部尚书彭玉麟、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总督何璟等发出上谕,严令“沿海各要隘,均应严防”, 尤其强调:“琼州、台湾两处,地属偏隅,非通商口岸,无所牵制,尤为彼族所觊觎,倘有疏虞,办理益形棘手”,要求“整顿防军,固结民心,实力防守,务臻严密,以期有备无患,不得稍有疏懈,致干重咎”〔6〕。5 月2日,光绪帝又向直隶总督李鸿章等沿海地区督抚发出上谕,再一次强调:“琼州、台湾、定海、崇明等处,非通商口岸,尤为彼族所窥伺,彭玉麟、穆图善并该督抚等,倍宜严密防守”〔7〕。

随着战争态势的变化,清廷逐渐认识到台湾是东南沿海防守的首要之区。7月27日,总理衙门首席大臣奕劻等上奏清廷, 明确提出:“法人有谋攻舟山、琼州、台湾之说……台湾久为泰西各国艳羡之地,物产丰富,五金俱备,苟以西法经理之,足敌泰西中大之国。故三者之中,所宜备御者,台为上,琼州、舟山次之”〔8〕。鉴于此, 朝廷一再谕令沿海督抚对台湾实行重点防御。7月31日, 军机处寄福州将军穆图善电旨中指出:“基隆防务紧要,并着刘铭传严密布置。 ”〔9〕8月5日,光绪帝直接给刘铭传发出谕旨说:“法舰久泊闽口,沪议迄未定局,基隆及台北各口防务均极吃重。刘铭传前封煤窑,具见果断。惟须始终坚持,断其接济,庶彼不能久留。炮台一切赶紧豫备。并着将布置情形,设法电报总署奏闻。”〔10〕

在严令沿海督抚加强台湾防务、备战御法的同时,朝廷还屡屡任命重臣奔赴闽台地区,加强军事领导力量。1884年1月1日,清廷命令杨岳斌“驰往福建会办何璟等筹办海防”〔11〕;5月8日, 光绪帝发出上谕,令翰林院侍读学士、署左副都御史张佩纶赴闽会办福建海疆,并令其有“专折奏事”之权。25日,光绪帝向张佩纶等发出上谕,严令切实筹划台湾防务。上谕称:“前因福建海疆紧要,谕令张佩纶前往会办,以资整顿……所有该省濒海各处,张佩纶抵闽后,自当周历巡查,会商该将军督抚妥筹布置,期于周密。台湾孤悬海外,久为外人所垂涎,一切防守事宜,尤应切实筹划。”〔12〕

清廷在委派张佩纶为会办福建海疆之前,已决定起用居家养病的刘铭传,以切实加强台湾的抗法领导力量。4月21日, 军机处寄直隶总督李鸿章谕旨称:“前直隶提督刘铭传带兵有年,威望素著。前患目疾,谅已就痊,现值时事艰难,需材孔亟,著李鸿章传知该提督即行来京陛见,以责任使。”〔13〕6月下旬, 刘铭传抵京后即被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召见。26日,朝廷特诏“刘铭传著赏加巡抚衔督办台湾事务”〔14〕。刘铭传奉诏后即于7月4日离京赴台。抗法保台重任在肩的刘铭传,考虑到“孤身渡台,既不能布置防务,尤恐难控制台军”,故从刘盛休所部抽调130余名教习随行, 同时令铭军旧将提督王贵扬等十余人携毛瑟后门枪3000杆,配齐子弹渡海赴台〔15〕。为使刘铭传抵台后切实布置防务,清廷饬令南洋大臣曾国荃等筹拨前门炮10尊、后门小炮20尊和款资40万两,又令闽浙总督何璟拨款14万两, 一并交刘铭传携带赴台备用。

刘铭传抵台后立即部署基隆防御,筹划全台防务,并于8月6日击退了由法国海军少将利士比所率舰队对基隆的第一次进攻。

综观此阶段清政府抗法保台斗争策略,具有适时、积极、有效的特点。这表明清政府从中法战争一开始,就把维护台湾不受法国侵略作为对法军事斗争的核心问题。

第二阶段:自1884年8 月上旬台湾守军击退法舰队第一次进攻基隆至同年10月下旬法国舰队封锁台湾止。此阶段,清廷一方面屡次严令沿海督抚“拨军援台”;另一方面谕令在越中国军队合力进攻北圻,以牵制攻台法军,同时还谕令刘铭传发动、依靠台湾当地人民力量,以保全台湾。此阶段清政府抗法保台斗争方略,以“拨军援台”为主,攻北圻法军以解台之围为辅,同时要求刘铭传“以台保台”。

8月6日,法舰队攻台失败后,法国议会于16日通过支持内阁对华军事行动的方案。23日,法国舰队袭击福建水师得手以后,法国海军部于9月18日向法海军提督孤拔发出进攻台湾指令, 命令攻占台湾基隆和沪尾,以实现法首相茹费理于9月15 日提出的“以台湾岛的基隆和淡水(即沪尾)两埠口的行政和经营以及其海关、矿山等让与我们,以九十年为期”的狂妄侵略目标〔16〕。

面对法国不断扩大对华侵略的行动,清廷在8 月中旬酝酿对法公开宣战。光绪帝于8月14 日向沿江沿海督抚发出上谕称:“法人肆意要挟,无理已甚……著沿江、沿海各将军、督抚、大臣,迅速整备一切事宜,听候谕旨,务当尽力筹办,期于战守确有可恃,同心敌忾,宣布国威,不准迁延贻误。”〔17〕17日,军机处寄沿江沿海将军督抚统兵大臣等电旨称:“著沿江沿海将军督抚统兵大臣,极力筹防,严行戒备。不日即当明降谕旨,声罚致讨。目前法人如有蠢动,即行攻击,毋稍顾忌。法兵登岸,应如何出奇设伏以期必胜,并如何悬赏激励俾军士奋勇之处,均便宜行事,不为遥制。”〔18〕26日,光绪帝正式下达宣战上谕,命令清军将领:“沿海各口,如有法国兵轮驶入,著即督率防军,合力攻击,悉数驱除”〔19〕。

在这一阶段中,中法两国围绕着台湾问题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军事斗争。清政府为抗法保台,首先采取“拨军援台”措施,使台湾增强了军事实力。8月11日,刘铭传将台湾危难状况电告总理衙门, 称台湾“海外孤悬,信总不通,兵单器缺,茫无措手”,请求大陆增援〔20〕。军机处即于18日寄钦差办理广东防务彭玉麟等电旨,指出:“法人注意台湾,传闻有复踞基隆并扰澎湖之说,台南北均形吃重。著彭玉麟等速拨吴宏洛五营,或他军,携精械航海至旗后上岸。该尚书等力顾大局,必能妥筹援应,迅赴戎机。以后并当设法接济军火”〔21〕。次日,军机处又致电两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曾国荃称:“顷闻孤拔兵船要出闽口,求我兵船暂离开,以存体面,伊有急救东京之信。该洋船设词赴越,实必赴台。台防紧要,粤省有铭部,务速饬运兵械援台。”〔22〕针对国内湘淮两军素存畛域的情况,朝廷一再谕令有关督抚顾全大局,速派援军赴台。8月23日,军机处寄李鸿章等电旨,“著李鸿章、 曾国荃各拨兵船二只,刻日抵闽”,强调“大局所关甚重,勿分畛域,勿存成见”,“著曾国荃传知程炳文,赶募数营,即日东下填扎江阴,程炳文到后,再饬章高元旧部赴台”〔23〕。

朝廷一再谕令地方督抚拨军援台,对于增强台湾防御、抗击法军侵台活动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地方督抚的主客观原因,拨军援台进展缓慢,加上法国舰队出没于海峡地区,雇船隔海运载兵械难度较大,因此,刘铭传对于大陆的援军,大有“杯水车薪”之感。刘铭传在10月3 日的奏折中说:“八月初二日,大雨飓风之中,上海所雇汇利、万利两船装载江阴刘朝祜勇六百人驶到,赶用剥船接卸百余人,而风势紧急,两船皆避风入海,汇利仍将原勇装回上海,万利仅装五十人,于次日先回。”〔24〕10月5日, 刘铭传在给李鸿章的电报中说:“淮勇到台仅六百。法陆兵二千七百人,带机器掘煤,言由沪尾攻城,并募土勇剪发为兵。台北府城危在旦夕。”李鸿章将此电转告总理衙门时,认为“该提督亲军太单,台营多不得力,孤悬海外,无法救援,徒为焦急”〔25〕。

其次,清廷一再严令在越南战场上的中国军队加紧进攻法军,旨在牵制攻台法军,以解台湾之围。在“拨军援台”收效不甚理想的情况下,配合台湾战况,清廷开始采用“攻其必救”之策。9月30日, 军机处寄云贵总督岑毓英、潘鼎新电旨,提出:“现在法船尚集闽口,意极叵测,必须滇、粤两军合力进规北圻,以为牵制”〔26〕。10月1日, 刘铭传率守军与法军在基隆激战不支,下令“撤基(隆)援沪(尾)”,次日,法军占踞基隆,台湾战事危急。于是,清廷在4 日再次向岑毓英发出电旨,明确提出实施“攻其必救”之策,电旨称:“昨据李鸿章电称,闽口法船大队南行,今复有基隆失守之信。法人凶狡,惟有攻其必救,直逼西贡等处,庶使分兵西援,台湾乃可稍松。前谕令岑毓英、潘鼎新合力进兵,著即迅速前进,并激励刘永福率军进剿,先攻克太原、北宁各城;越南义民如有可为内应,务当设法联络,内外夹攻,俾使法人无可驻足,自可直达南圻,以期牵制”〔27〕。

为解台湾之围,清廷从整个抗法战争全局出发,采用“攻其必救”的策略,不失为一种具有战略眼光的决策。清廷做出“攻其必救”的决策后,10月12日,岑毓英所部滇军进攻宣光等地,但这些军事行动,未能从根本上牵制攻台法军。

这一阶段,清廷在采取“拨军援台”为主、“攻其必救”为辅的斗争策略的同时,从10月初起,开始谕令刘铭传加强台湾守军内部团结、依靠台湾绅民,实行“以台保台”的策略。基隆失守后,光绪帝即向刘铭传发出电旨,称“基隆要地,岂容法兵占踞!著刘铭传乘其喘息未定,联络刘璈,同心协力,合力攻剿;并募彰、嘉劲勇助战,将敌兵悉数驱逐。立功者予上赏,退缩者即正法。台湾孤悬海外,他处接济,缓不济急。刘铭传当联络绅董,因地劝捐。如军械缺乏,即中国军器亦可应急。台地巨族多养私丁,可急召头人,重赏募用”〔28〕。20日,光绪帝再次令刘铭传依靠台绅解决军饷等问题。上谕称:“有人奏,台防孔亟,请饬绅商捐输,并举办电线等语。据称台绅林维源等,家资殷实。著刘铭传遴委妥员,驰赴各县,设法借用劝捐,毋得藉端勒索。”〔29〕

综观此阶段清政府抗法保台的具体方略,“拨军援台”已开始实施,并在台湾抗法斗争中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攻其必救”,在越南战场具体实施尚有一个调兵遣将过程,故未能立即发挥巨大效应;“以台保台”尚在具体筹划阶段。尽管如此,上述三方面抗法保台措施在台湾的抗法斗争中发挥了综合效应,刘铭传在“撤基援沪”后,率领守军于10月8日取得了沪尾大捷。

第三阶段:自1884年10月法国舰队封锁台湾起至次年3 月下旬越南战场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止。在这一阶段中,清政府为抗法保台,主要采取三策:1.令刘铭传“就地取材”,“以台保台”;2.令在越中国军队急攻北圻,以解台湾之围;3.令沿海督抚雇船载兵械,伺隙抵台,以增加台湾抗法实力。

10月20日,法国海军提督孤拔宣布自23日起封锁台湾,此后台湾守军抗法斗争更加艰难。10月28日总理衙门收到厦门提督彭楚汉由两江总督曾国荃转去的电报称:“此间商船因法船在台,均不能渡,纵有重价,无船可雇;现在即搭商船,改装换色,亦不能往……昨闽省来咨,奉谕饬吴鸿源带所部千人赴台助剿。吴镇两营已于七月募齐成军,现以无船不能东渡……前与省帅、庚堂往来文函,系由海龙、福建两船轮流开赴淡水,派弁互递。现法阻各船,不准渡台,各轮已不载往,将来文报亦塞不通。”〔30〕面对这一严峻局面,慈禧太后于26日命令御前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等官员就办理台湾、越南军务,各抒己见,并限五日内“切实复奏”〔31〕。有关官员提出了种种保救台湾之策。如内阁学士周德润提出“以台保台”,“以闽援台”,“以广东、南洋援台”三策〔32〕,御史赵尔巽提出“拨船全力助台”,“简任台绅以资号召”,“封禁各海口以图牵制”,“封闭法国教堂、商行以为质”,“简任经略以一事权”等五策〔33〕等等。朝廷基于“法人攻占基隆,必须迅速驱除,勿任久踞为患”的战略目标和有关官员的建议,及时地做出了抗法保台的具体决策。

首先,清廷谕令刘铭传“就地取材”有效实施“以台保台”的抗法斗争措施。10月29日,光绪帝向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曾国荃、闽浙总督杨昌濬、两广总督张之洞等发出上谕,提出了“以台保台”的具体措施,上谕称“本日已有旨,将刘铭传补授福建巡抚,仍驻台湾,督办防务,更属责无旁贷,著即极力筹办,以副委任。台北富绅林姓,迭谕刘铭传晓以大义,令其集团助剿,著即查明该绅职名具奏。徐承祖所请饬令该绅总办借饷团练事宜,如事属可行,即著奏明办理”〔34〕。31日,军机处寄直隶总督李鸿章等电旨中,明确谕令刘铭传“就地取材”。电旨称:“该抚当督军固守,并设法驱逐法人,无任久占基隆。援军一时难到,总须就地取材。闻居住大稻埕之知府陈霞林,豪侠可用,举人连日春、潘成清、陈树蓝均有乡望;富绅林维源,现在避匿,闻厦门举人陈宗超为该绅所信,可令赴台寻觅。著刘铭传婉词劝勉,借饷办团,以大义感动,勿得勒派。”〔35〕次年2月7日,光绪帝又一次谕令刘铭传:“务当竭力设法联络土勇,出奇制胜,克期攻复,毋得稍存退沮,贻误事机。”〔36〕

刘铭传遵照朝廷的旨意千方百计地“就地取材”,坚持抗法保台斗争。12月25日,刘铭传在一奏折及附片中向光绪帝报告了“劝集义团,协力助战”的情况:“暖暖练董武举王廷理、捐职周玉谦等捐资募勇三百名,与深澳等处各董集练扼守,每处或三五十名,或百数十人,凭险堵御……彰化绅士郎中林朝栋,急公好义,自备资斧两月,募勇五百名,来助防剿。臣设法凑解军械,令赴暖暖,共图捍卫。新竹绅士郎中林汝梅,亦筹款两月,募练勇二百名,协守新竹。”〔37〕台北绅士林维源“自光绪十年独捐五十万元……近又分助各庄练勇,所费不赀,力尽筋疲,万不能再捐银款。然当此海氛日亟,军需不支,势诚岌岌。爰以万不容己之心,作无中生有之计,奔走厦、粤,竭力筹挪,报效洋银二十万元,以助饷需。”〔38〕对于台湾绅民的义举,光绪帝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台北绅民捐资助防,御敌获胜,实属急公好义,著刘铭传查明,奏请优奖;仍激励团勇会合官军,迅克基隆,同膺懋赏”〔39〕。对于林维源为保卫台湾所做的贡献,朝廷于次年1月28日明降谕旨: 林维源“以四五品京堂候补”〔40〕。

其次,严令在越中国军队加紧进攻法军,规复北圻,以牵制攻台法军。这是此阶段清政府为抗法保台采取的最主要的军事策略,此阶段也是清政府在整个中法战争期间采取“攻其必救”策略效果最明显的阶段。如上所述,10月26日慈禧发出懿旨后,有关官员纷纷提出“救台保台”之策,其中,“攻其必救”是其中的重要一策。如御史翟伯恒认为:“是欲纾台北之忧,必先分法船之势,欲分法船之势,必急进越南之兵。”〔41〕朝廷深知欲救台湾必急攻越南之法兵的重要性。11月12日,光绪帝向兵部尚书彭玉麟、云贵总督岑毓英发出上谕,明确提出采纳翰林院侍读龙湛霖设计的“攻越救台”方案:“关外之师,宜分为两道,以苏元春等部作正兵,攻北宁、山西等省;以刘永福一军作奇兵,由云南假道暹罗,或水陆并征,或专由陆路,直趋西贡之西,则台湾、河内等处法兵自松”〔42〕。次日,岑毓英电告执行“攻其必救”情况云:“奉电旨,直逼西贡,台湾乃可稍松。又刘永福藉词求缓,倘驾驭失宜,惟该督是问……英与刘并无猜疑,现进兵攻宣光,三战小胜。”〔43〕12月27日,彭玉麟奏报越南战场执行“攻其必救”策略进展情况称:“现在滇省岑毓英、刘永福之军进逼宣光,粤西潘鼎新前敌各营屡经报捷,臣与督臣张之洞,抚臣倪文蔚前奏派前广西提臣冯子材等募十营,由钦、廉趋越,刻已整军启行,分道并举。该夷备多力分,且方注意台湾,其守御必难悉臻周密。但有一路得手,获一大捷,军威既振,敌气自夺。”〔44〕次年2月11日, 彭玉麟再次奏报越南战场上中国军队攻法情势,并指出:“熟筹今日敌情事势,我不能遽逐法虏以去鸡笼,法亦不能击破我军而踞台地,惟有力争越南,攻所必救,庶不致率其丑类,肆毒孤台。越圻渐恢,台围自解”〔45〕。

在朝廷“攻其必救”方略的指导下,潘鼎新、苏元春、冯子材等将领迅速克复谅山,终于在3月23至29日取得了镇南关—谅山大捷。 清军在越南战场上取得的重大胜利,尽管没有迫使法国从台湾抽调兵力奔赴越南战场,但是极大挫伤了侵台法军的士气,使孤拔所率的侵台法军在军事上毫无进展,孤拔不得不于3月29日转攻澎湖。

再次,雇商船运载兵械,伺隙抵台,以增强台湾的抗法斗争实力,这是此阶段清廷实施抗法保台的重要方略。台湾被封锁后,清廷仍不放弃对台湾的援助。10月29日,光绪帝上谕要求沿海督抚伺隙将兵械运往台湾:“台湾军火缺乏,著李鸿章、曾国荃、杨昌濬、张之洞、倪文蔚设法接济。法人有封海之说。全台口岸甚多,必有可以运送之处;前据刘铭传电称,可由新竹登岸。著该大臣等遴派精细员弁,妥为运解,或由外国商船受雇包运,给予重价,并著妥为筹办,毋稍膜视。”〔46〕对于军饷接济等事项,上谕称:“据杨昌濬电称,台湾饷绌,已饬司设法接济;具见力顾大局,即著迅筹解往。吴鸿源所募两营,著该督饬令设法渡台助剿,毋稍迟延。彭楚汉现拟雇渔船渡新竹、鹿港,藉通文报,并著传知该提督,妥为办理。”〔47〕31日,军机处发出电旨:“据李鸿章称,已拨银十万两,并嘱杨昌濬潜运银十二万赴台。如已运到,军心可振。盛昱等奏南澳、厦门可绕至后山苏澳等处登岸运送军火等语。李鸿章、曾国荃务当迅速筹办,并与张之洞、杨昌濬电商,凡有可以援台之处,竭力筹划,切勿畏难坐视。”〔48〕12月7日,光绪帝又令有关督抚“雇商轮运载兵械, 伺隙抵台”〔49〕。

有关督抚遵照朝廷意旨,想方设法雇商船运载兵械抵台。如吴鸿源所带一营于12月16日由厦门雇渔船潜渡,于次年1月中旬到达澎湖, 然后再雇民船将所带一营兵力运抵鹿港登岸〔50〕;1885年1月29日, 雇英船“威利”号运聂士成部援兵850 人及军械饷银到台湾卑南登岸〔51〕。援军抵台后,为抗法保台斗争发挥了作用。

此阶段清政府抗法保台斗争策略主要是上述所说的三个方面,除此以外,清政府曾屡次令南北洋大臣调兵轮游弋闽海,以“牵制法船,以松台围”〔52〕,但因种种原因,终未能如愿。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从总体上看,此阶段清廷实施的“抗法保台”三策,在不同程度上都收到一定的积极效果。

第四阶段:自1885年3月下旬镇南关—谅山大捷至7月下旬法军最后从澎湖撤军止。此阶段,清政府基于中法双方战场实力的对比,决定“乘胜即收”,以实现救台、保台之目的。1885年3月下旬, 中国军队在越南战场上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中国军队士气大振。然而,从全局来看,中法两方战场实力对比未发生质的变化。

就中国方面而言,在越南战场上中国军队总体状况是不容乐观的。兵部尚书彭玉麟在3月22 日即镇南关大捷的前一天报告说:“近日查关内外军情,甚为可忧,此间议潘抚者太多,虽道远卒难确考,惟诸军气馁心离,军民多怨,目前边事益难。潘不善驾驭诸将,才力竭蹶,调度未能裕如,桂军断难再振,则已显然。若再不变计,以后法虏谅守日固,则已显然。若再不变计,便无从挽救,东境亦必蔓延。”〔53〕31日,即冯子材收复谅山后的第二天,云贵总督岑毓英奏报刘永福所部情况称:“记名提督刘永福自左域失利退扎连山总,军心瓦解,陆续逃遁,所存不满五百余名;其部将黄守忠之营勇,又已全行溃散。迄今将及一月,多方招集,不足千人,战守两难,进退失据。”〔54〕在台湾战场上,台湾守军状况日益窘困。据刘铭传4月3日给总理衙门的报告中称:“吴鸿源年近七十,素带水师,所部皆水师将官,新募土勇,器械不精,兵将又不得力……吴军本议广东济饷,至今未解,仍由台发饷。王诗正所部三千,又抽土勇二千,饷由台支发五万,军火器械搜发一空。援军皆徒手渡台,更增台急……恪靖各营,一败气馁。土勇败后难整,现裁去千余,曹部亦裁并两营,以节饷需。闽省久无信来,亦无兑款,若一月后无大批饷至,兵必溃散。台北借款,每月允缴三万元无济。目前内溃重于外患,传实无法支持。”〔55〕

就法国方面而言,法军在越南战场上失败,士气低落。但是在海上,法国舰队于3月30日即谅山大捷后的第二天攻占了澎湖, 由此取得了海上的绝对优势。法国因越南战场上的失败,导致国内政局混乱,茹费理内阁倒台。但是,茹费理内阁倒台后,法议会中主战派占优势,议会通过了增拨侵华军费和兵力的提案。法国议会议案等事,出使俄英国大臣曾纪泽于4月1日电告总理衙门云:“法绅虽咎茹,然谓须救兵,将刻议允饷五十兆方,允兵万人,俟新执政到任用。”〔56〕

法国国内政治动向,引起中国驻外使节的关注,建议清政府迅速罢兵议和。3月30日,曾纪泽致电总理衙门称:“谅山克,茹相革。 刻下若能和,中国极体面,虽稍让亦合算。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同日,出使法德义奥国大臣许景澄亦致电总理衙门云:“谅山战胜,可乘机议和,否则,战祸无已。”〔57〕

基于法国舰队已占据澎湖,且法国政府又追加军费和增派兵力,又基于越南战场上中国军队的现状以及台湾守军的困境,军机处于4 月10日向两广总督张之洞发出电旨,要求张之洞从“保全台湾”大局出发,令中国军队“乘胜即收”。电旨称:“现在桂甫复谅,法即据澎,冯、王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孤军深入,战事益无把握;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和战两难,更将何以为计?且该督前于我军失利时,奏称只可保境坚守,此时得胜,何又不图收束耶?著该督遵旨,亟电各营,如电信不到之处,即发急递飞达,如期停战撤兵;倘有违误,惟该督是问!”〔58〕

清政府从中法双方军事态势现状出发,从维护台湾领土主权不受法国侵犯这一根本大局出发,为“保全台湾”及时采取“乘胜即收”的策略,是明智的决策。中国军队遵旨“乘胜即收”后,台湾于4月15 日停战。由上可见,清政府此阶段在军事上采取“乘胜即收”的策略,以实现保救台湾的目的,是成功的。

注释:

〔1〕沈葆桢:《请移驻巡抚折》, 《沈文肃公(葆桢)政书》(二),第882页。

〔2〕〔3〕〔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二), 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46、368、354页。

〔5〕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上),第725页。

〔6〕〔7〕〔8〕〔9〕〔10〕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五),第313、328、444、456、468页。

〔11〕《光绪朝东华录》,总第1636页。

〔12〕光绪十年五月初一日上谕,《清实录·德宗》。

〔13〕光绪十年三月二十六日上谕,《清实录·德宗》。

〔14〕《咨吏部履历》,《刘壮肃公奏议》卷首。

〔15〕《中法战争》(五),第409页。

〔16〕《中法战争》(七),第260页。

〔17〕〔18〕〔19〕《中法战争》(五),第498、502、518页。

〔20〕〔21〕〔22〕〔23〕〔24〕〔25〕《中法战争》(五)第488、507、508、511、562、575页。

〔26〕〔27〕〔28〕〔29〕《中法战争》(五),第558、573、 567、595页。

〔30〕〔31〕〔32〕《中法战争》(六)第2、1、31页。

〔33〕〔34〕〔35〕〔36〕〔37〕《中法战争》(六),第76、10、20、224、196—197页。

〔38〕〔39〕〔40〕《中法战争》(六),第199、198、200页。

〔41〕〔42〕〔43〕〔44〕〔45〕《中法战争》(六),第75、 111、131、201、290页。

〔46〕〔47〕《中法战争》(六),第10、11页。

〔48〕〔49〕〔50〕〔51〕〔52〕〔53〕〔54〕《中法战争》(六),第20、222、241、279、203—204、358、373页。

〔55〕〔56〕〔57〕〔58〕《中法战争》(六),第379、376、 367、385页。

标签:;  ;  ;  ;  ;  ;  ;  

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的反法保台战略_中法战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