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源头治理,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提高到论文,源头论文,行风建设论文,努力论文,新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实际出发,狠抓落实,纠风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措施更加有效,难点问题取得新突破、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行风建设取得新进步。
2006年全国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二是源头防治力度还不够大,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一些老大难问题,群众意见仍然很多。三是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从根本上得到减轻,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不断凸显,农民反映强烈,亟待治理。
2007年纠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专项治理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纠风工作的新成效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中央为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坚决贯彻,确保免除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二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禁止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学校之名高收费、乱收费,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坚决纠正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搞高标准、追求奢华的办学行为,严禁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收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政府要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同时,进一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三是强化收费监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违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执行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索要“红包”以及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二是综合治理药价虚高问题。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减少环节,降低药品经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降低药品价格中的作用;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推行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继续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确保药品降价让利于民;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坚决纠正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三是大力整治医药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和注册技术标准,规范新药审批行为,防治改头换面,以旧充新,提高药品价格;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以及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
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各地要在深入调查、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强化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主要是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落实部门指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四是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各地不得向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发生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五是解决新农村建设中不切实际的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配套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按时完成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部际联席会议专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作了部署,这项工作的任务和落实措施已经明确。下一步,主要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自查自纠。全面摸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底数,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初步意见。二是搞好审核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对所有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甄别审核,该撤销的一律撤销,该合并的坚决合并,对保留的项目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三是建章立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制度。在此基础上,部际联席会议要制定全国性的规范意见,年底前建立有章可循、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
认真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公路权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继续清理道路站点,坚决撤并违规设置、已经到期和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今年要以省为单位提出明确的撤并时限和数量,并在年底前撤并一批。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坚决纠正变相罚款创收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农民增收、企业减负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二是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辆进行认真调查,逐一登记,摸清底数,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机动车辆一律停止减免。要依法规范、严格审核享受通行费减免车辆的范围,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全面清理、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严肃查处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各地要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节庆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存在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或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等现象的坚决予以纠正。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利用节庆活动从中牟利,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四是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要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以省(区、市)为单位尽快统一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监管到位的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五是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要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及时制止和纠正利用职权搞摊派、乱发行及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一是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良好的表率作用带动全行业、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二是解决好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其他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搞好整改。三是推进文明诚信建设。要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文明诚信、共建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今年上半年,国务院纠风办将汇总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并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拟在第三季度召开中央国家机关部分部门座谈会,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着重对本地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并集中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纠风办和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评议学校、医院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具体指导。全国市(地)级以上地区要普遍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并逐步实现多种媒体的互动。各省(区、市)纠风办要建立与国务院纠风办“纠风之窗”相链接的纠风工作网站,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及市(地)一级也要按照要求逐步开通,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做好今年纠风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七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纠风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对于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就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纠风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代表、委员依然对反腐倡廉、医药卫生、教育公平等问题高度关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从事纠风工作的同志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重视和维护群众利益,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务必把今年的纠风工作落到实处,务必使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务必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中央反复强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今年是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改革统揽各项纠风工作。一是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要把中央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中央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对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积极进行探索。如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部署,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积极推广。对那些经过治理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又不断反弹的项目,要加大改革力度,不断解决深层次问题。公路“三乱”问题已经治理了10多年,群众举报一直居高不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切断利益驱动这根链条。因此,一定要从改革入手,切断收费罚款与支出的联系,努力从源头上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成果。二是行风建设工作要体现改革的精神。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结合业务管理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促进部门和行业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三是民主评议工作要在改革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根据评议的实际,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拓宽路子、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常评常新,不断增强评议的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与“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工作互联网站互联互动的运行机制,推动纠风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今年各项纠风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一是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教育方面,要重点围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学校收费来开展;在医药卫生方面,要重点围绕医药收费和价格、医药生产流通秩序来进行;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要重点抓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农资价格、涉农收费等问题;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围绕重点任务,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深入实际,解决问题。监督检查决不能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更不能劳民伤财。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关键问题,并拿出有效办法。三是要掌握政策,依法办事。下去检查的人员必须熟悉政策、掌握法规,做到有备而去,处理问题要以理服人、依法办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四是要抓好典型,强力推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好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要善于在检查中,及时总结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全局工作。
强化案件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是各级纠风办的基本职责,也是纠风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各级纠风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强化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是努力拓宽案源。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重视领导批办的案件线索,快速反应,积极介入,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今年要密切关注、重点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案件。二是要提高办案效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从严查处、尽快办结、及时反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说法。国务院纠风办“纠风之窗”网站开办以来,群众投诉举报量很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办好网站作为份内之责,把受理和解决群众的举报投诉作为重要任务,发挥网站在纠风工作中的应有作用。三是要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要通过查办案件,还利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应有处理,让负有责任的领导难逃追究,让更多的同志受到教育,让制度和监督的缺失得到弥补,让类似问题不再重演。
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考核制度。今年的任务已经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互相配合,抓好落实。纠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在工作部署、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国务院纠风办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起草了《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已经报送国务院,争取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后下发。各级纠风办都要重视并加强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受到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纠风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纠风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纠风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摘自李至伦同志2007年4月9日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