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研究中“两个三角”的验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法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 (2000)05—0038—08
一“小三角”及其事实验证
(一)小三角
“小三角”是两个三角中的第一个三角。任何语法事实都存在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三个角度,“小三角”指的就是三者所构成的“表—里—值”三角。
1.“表”角
“表”是“语表形式—语表”的简称,指显露在外的可见形式。比方,如果以“V+N”的结构为研究对象,那么,在“表—里—值”三角里,VN是语表;V和N之间,可能是动宾关系,也可能是偏正关系,都属于语里。
任何语法单位,小到语素或词,大到复句或句群,都有其语表形式,都跟特定的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相联系。
2.“里”角
“里”是“语里意义—语里”的简称,指隐含在内的不可见的关系或内容。语法单位不同,语里意义的偏重点也有所不同。
如果语法单位是复句和句群,语里意义主要表现为逻辑—语法关系。比如“与其p,不如q”,具有择优性和推断性,这是一种为特定复句句式所规约的“逻辑—语法”关系。
如果语法单位是单句和由单句离析出来的结构,语里意义主要表现为结构关系、施受关系和意向关系。所谓“结构关系”,指主谓、动宾、偏正等等关系;所谓“施受关系”,指动作和相关人物之间的施事、受事、用事、于事等等关系;所谓“意向关系”,指句法结构反映在表意指向类型上的语义关系。结构关系、施受关系容易理解,“意向关系”须要略加解释。比如:“有什么NP吗?”这类问句在表意指向上具有二重性:一方面问是非(“有……吗?”),另一方面又有特指(“什么?”),跟单纯的是非问句和单纯的特指问句都有所不同。对于这类问句,主语、谓语、施事、受事等等的分析不起作用,必须抓住表意指向上的二重性,联系其语表和语值来加以考察。
如果语法单位是词,语里意义主要表现为涵盖意义和特征意义。所谓“涵盖意义”,主要指意义虚灵的词所涵盖的语义内容。比方“刚刚”,有两个涵盖意义:1)表示事件发生的始发点, 不一定以“现在”为参照点。2)表示事件发生在说话前不久, 一定以“现在”为参照点。所谓“特征意义”,也叫语义特征,指意义实在的词所包涵的可以成为区别性特征的意义。比如:“学生”“科长”“春天”“暑假”这几个名词,各有各的词汇意义,但都具有“推移性”语义特征。正因如此,它们在语法上具有某种同一性:都能够带上“了”,构成“NP了”句式。
3.“值”角
“值”是“语用价值—语值”的简称,重视在比较中考究研究对象的语用效应,回答它到底有何价值的问题。举例说:
A.研究“双”。一般以为“双”是量词(一双│两双),实际上有时是数词(双重压力│双层岗哨│双份礼品│双倍工资)。那么,“数词‘双’+量词”同“数词‘两’+量词”和“数词‘二’+量词”相比较,语用价值有什么不同?
B.研究“要不是A,就B”复句句式。这一复句句式往往跟“因为A,所以B”相通。(要不是周医生在场,我就没命了。→因为周医生在场,所以我才有命。)那么,“要不是A,就B”的语用价值是什么?
“小三角”理论认为,一个语法单位能够在语言系统中存在,在语言交际中承传,必定有其语用价值上的根据,否则便会被淘汰。语法研究,有必要回答有关语用价值的问题,以便深化对语法事实的认识。
(二)“小三角”的事实验证
包括“表里印证”和“语值验察”两个方面。
1.表里印证
所谓“表里印证”,是指在表里之间寻找规律性联系,以揭示有关事实的特定规律。这是汉语语法研究的最基本的工作。汉语没有什么形态,一个语表形式的内里,往往隐匿着微妙的语里意义或关系。研究中,如果不进行表里印证的工作,无法真正解决汉语语法的问题。基本作法是:由表察里,由里究表,表里相互印证。
以“双音节及物动词+双音节名词”来说。
“双音及物V+双音N”,这是语表形式。它包含两种语里关系:一为动宾,二为定心。例如:指导+学生/教师→指导学生(动宾),指导教师(定心)。“教师”和“学生”都表示人,而且相互处在特定的人际关系之中,按说语法性能应该是完全相同的。然而,跟及物动词“指导”组合的结果,却形成了具有不同关系的语法结构。为什么?
把语表和语里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可以知道,同类事实大体包括四小类:
A.领导+群众/干部→领导群众(动宾),领导干部(定心)│按摩+病人/医生→按摩病人(动宾),按摩医生(定心)
B.纺织+布匹/姑娘→纺织布匹(动宾),纺织姑娘(定心)│印刷+报纸/工人→印刷报纸(动宾),印刷工人(定心)
C.喂养+鹦鹉/方法→喂养鹦鹉(动宾),喂养方法(定心)│批发+彩电/公司→批发彩电(动宾),批发公司(定心)
D.救济+灾民/物资→救济灾民(动宾),救济物资(定心)│表彰+功臣/大会→表彰功臣(动宾),表彰大会(定心)
A小类的两个名词都表人。 “指导+学生/教师”也属于这一小类。凡是形成定心结构的,其中的名词在语义上都具有行为施行性,它前边的动词不是一般地表示人物的行为,而是表示人物的职责或作用;在语表上,名词若移到动词前头,都会转化成为施事主语。如:教师指导学生。│干部领导群众。│士兵随从元帅。│医生按摩病人。
B小类的两个名词,一个表人,一个表物。但B小类和A 小类基本相同:凡是形成定心结构的,其中的名词在语义上都具有行为施行性,在语表上都可以转化成为施事主语。如:演员歌唱祖国。│姑娘纺织布匹。│工人印刷报纸。
C小类两个名词都表物。凡是形成定心结构的, 其中的名词在语义上具有管界性,即划定行为活动的范围,它前边的动词不是一般地表示人物的行为,而是从一个方面表示管界事物的内容或作用;在语表上,动词前后可以补出表示行为对象的名词。如:喂养方法→喂养鹦鹉的方法,鹦鹉喂养方法。│写作提纲→写作论文的提纲,论文写作提纲。│批发公司→批发彩电的公司,彩电批发公司。
D小类的两个名词,一个表人,一个表物,表人的是宾语, 表物的是定语。D小类和C小类基本相同:凡是形成定心结构的,其中的名词在语义上都具有管界性,在语表上都可以补出行为的受事。如:救济物资→救济灾民的物资,灾民救济物资。│表彰大会→表彰功臣的大会,功臣表彰大会。│培养计划→培养学生的计划,学生培养计划。
综观所有现象,可以看到:不管是哪一小类,凡是形成动宾关系的,名词一定表示行为“及物”之对象,具有受事性。凡是形成定心关系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首先一个是最起码的条件,这就是,名词和前边的动词能够配搭;其次一个是语里关系上的条件,这就是,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施事性或管界性,作定语的动词只表示职责、作用、内容等意义。这样,经过了表里验证,可以知道:现代汉语里,“及物动词+名词”尽管通常会形成动宾结构,但有的时候,在特定规律制约下,也可以形成定心结构。
2.语值验察
所谓“语值验察”,是指在“表里印证”之后进一步研究“值”角,弄清特定的语用价值。即:语里同义,语表异形,究其语值。比方,知道了“指导教师”“救济物资”之类现象的存在,还应进一步知道这类结构的作用。
再以转折词“却”进入“既然……那么……”句式的现象来说。
“既然……那么……”表示推论因果的关系,所据理由和推得结果之间通常是顺承的,因此一般不能用转折词。比如:既然小路阴凉,那么,应该走小路。(+)│既然小路阴凉,那么,却应该走小路。(一)但是,有的时候,“既然……(那么)……”和“却”可以同现。例如:既然小路阴凉,那么,为什么却不走小路?
这类“既然……却……”的复句,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规律性的东西何在?这就需要首先在表里之间进行反复的验证。验证过程:
第一,由表察里:语里关系如何?考察可知,凡是“既然……却……”复句,实际上包含三个语义段,假若用abc来代表,那么, 关系是:a—b顺承,a—c逆转。即:既然小路阴凉,为什么却不走小路?=既然小路阴凉,(a)就应该走小路,(b)但实际上却决定了不走小路。(c)显然,在说“既然……却……”时, 在语里关系上包含有并且突出了根据和结果之间的逆转性。
第二,由里究表:为了突出a—c之间的逆转性,语表形式有何要求?考察可知,这样的说法不行:“既然小路阴凉,但实际上却决定了不走小路。”这说明,c段不能保持陈述句的形式。换句话说.a—c两段不能都用陈述语气直接组合,后段必须用“为什么”的词语改造成为诘问的句式。
第三,再由表察里:是不是所有的“既然……为什么……”复句都跟“却”有必然的联系?考察可知,“为什么……”有两个意思:第一,反问。指可能发生的情况,相当于b段。用肯定形式问, 意在否定形式,但否定形式之所指尚未成为事实;用否定形式问,意在肯定形式,但否定形式之所指尚未成为事实。第二,诘问。指已成事实的情况,相当于c段。用肯定形式问,肯定形式之所指已成事实, 是对事实的质疑;用否定形式问,否定形式之所指已成事实,也是对事实的质疑。例如:“既然这条路近,为什么不走这条路?”这是歧义句:甲义=走这条路最合适。(我主张走这条路。走不走,未然。)│乙义=不走这条路不合适。(我反对不走这条路。不走,已然。)凡是用于反问的“既然……为什么……”,由于相当于a—b段,前后分句之间没有转折性,因而不用“却”。例如:“[甲]你看,我应该送点什么给她?”“[乙]她不是喜欢打扮吗?既然她喜欢打扮,你为什么不送她几件时装呢?”乙的话等于说:“既然她喜欢打扮,你最好送几件时装给她。”因此,“你为什么不送她几件时装呢”里面不用“却”。
第四,再由里究表:“却”的位置如何?“既然”和“为什么”的使用情况如何?考察可知:第一,“却”有两个位置,可以在“为什么”的前后出现。如:既然一点也不好吃,为什么却不断地吃?(《卧龙记》)│十二岁的马夫,甚至不明白,妈妈既然有过一个开着桂花的美丽的家,却为什么要搬到这破烂拥挤的小杂院来居住。(范小天《桂花掩映的女人》)前一例是“为什么却”,后一例是“却为什么”。第二,“既然”可以说成“既”,“为什么”可以说成“为何”“何以”“怎么”等。用“既”和“为何”“何以”,文言色彩较重,只见于模仿近代白话语体的小说里。例如:既然师父没事,何以却有烦恼?(《卧龙记》)│你既知我这脑神丹的灵效,却何以大胆吞服?(金庸《笑傲江湖》)│你自己既不愿意死,却怎么去杀人呢?(金庸《天龙八部》)前一例是“既然……何以却……”,中间一例是“既(然)……却何以……”,后一例是“既(然)……却怎么……”。
经过这样反复地进行表里验证,可以知道:“却”字进入“既然”句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语里关系上包含逆转性;另一方面,语表形式上采用以“为什么”为代表的诘问句式。在这个基础上,还有必要知道这类句式的语用价值。
通过进一步的考察,又可以知道:
第一,“为什么”之类,为这类句式造成了对已然事实的无疑而诘问,并为“却”字的插入准备了必要的结构条件;再加“却”,可以特别突出事实之间的逆反性,从而特别强调结果怪异,不合常理。比较:
既然吃饭都成问题,还买衣服!?
既然吃饭都成问题,为什么还买衣服?
既然吃饭都成问题,却为什么还买衣服?
前一例,后项直接提出“还买衣服”的事实。不管是用惊叹语气还是疑问语气,若插入“却”,都给人站得不大稳的感觉。如:既然吃饭都成问题,却还买衣服!(?)│既然吃饭都成问题,却还买衣服?(!)中间一例,针对“还买衣服”的事实,用“为什么”加以诘问,已经明显带有不以为然的语气。而且,有了“为什么”之类,“却”字就容易插入了。后一例,再加“却”,造成前后项之间的转折语势,更能表明后项所指行为的不合理。
凡是“既然……为什么……”的复句,如果后项是对事实的诘问,那么,在需要借转折语势强调突出逆反关系的时候,都可以加“却”。比如:但是,我既然做了错事,为什么(却)还要错上加错,去欺骗组织,欺骗人们呢?(石国仕《战俘》)│你既然来这里寻我唱歌,我已唱了四首,你为什么(却)连一首也不回?(孙健忠《醉乡》)
第二,“为什么却”“却为什么”之类强调结果怪异,不合常理,是为了强烈地表示出某种主观情绪:或者有所责怪,或者感到惊奇。例如:既然人家没惹你,你为什么却总是惹人家?(有所责怪)│既然不是海南人,你为什么却会讲海南话?(感到惊奇)值得注意的是:责怪有心理偏向的不同。例如:既然打人不对,为什么却老是打人?(偏向鄙弃)│既然还在咳嗽,为什么却又来加班?(偏向爱护)责怪还有口气轻重的不同。例如:既然没有道理,却为什么还耍无赖?(口气较重)│既然写不出来,却为什么还要硬写?(口气较轻)到底是责怪还是惊奇,责怪的心理偏向如何,责怪的口气怎么样,这取决于不同内容和不同语境。
第三,“为什么却”“却为什么”之类强调结果怪异,不合常理,有时还有“反证疑据”的作用,即导致对推论根据的怀疑和否定。这样,在论辩中就容易形成二难推理,使对方处于“二难”困境。比如:“既然读过大学,为什么却认不得几个字?”要么确实读过大学。作为一个读过大学的人,认不得几个字岂不是莫大讽刺?要么读过大学并非事实。那么,岂不是欺世盗名说假话?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语值的验察也许主要不是语法问题。但是,有必要指出:1)紧扣语法现象考察其语值, 所涉及的语值问题肯定跟语法问题有关。2)到底什么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法问题, 对于汉语语法来说,很难做严格的界定。如果紧扣严格意义的语法,恐怕连语义关系的研究也成问题了。研究问题,不应处处从定义出发,不然,就容易自己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不利于打开思路,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二“大三角”及其事实验证
(一)大三角
“大三角”是两个三角中的第二个三角,即“普—方—古”三角。研究现代汉语共同语语法,为了深化对语法事实的认识,有时可以“普”为基角,撑开“方”角和“古”角,形成语法事实验证的一个“大三角”。
1.“普”角
“普”是“普通话”的简称,指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语法事实。
一个语法现象,只要在现代通行,能够为全中国东西南北中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它便是普通话的语法现象。对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来说,普通话语法是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因此,“大三角”中的“普”角是“基角”。
2.“方”角
“方”是方言的简称,指现代汉语里的方言事实。
方言语法现象相当丰富复杂,并不像通常所说的那么单纯。方言语法研究,有必要在更细的线索上进行,在比较隐蔽的层次上作更深的发掘。在“大三角”的事实验证中,“方”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
3.“古”角
“古”是古代近代汉语的简称,指汉语里跟现代相对的古代近代的语法事实。
作为历史概念,可以认为:“现代汉语”的最后形成和确立,是在“五四”运动时期(1917—1921)。重要标志有二:其一,1920年2月,当时的教育部颁行了新式标点符号。这是文化教育事业史上的一件大事情。因为,标点符号是书面语言的组成部分,而新式标点符号是为适应现代汉语书面语言的需要而制定的。这件事表明,现代汉语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其二,1920年1月, 教育部训令全国各国民学校先将一二年级国文改为语体文;1921年3月, 又训令全国各省:凡师范学校及高等师范,相应酌减国文钟点,加授国语。现代汉语书面语的教学,从此在中小学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是一个转折点,是划时代的变化,对现代汉语的最后形成和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大三角”的事实验证中,“古”角同样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进行“大三角”的事实验证时,“古”角所用的语料固然可以是文言文,也可以是《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等白话文作品中可以说明问题的现象。当然,从严格意义上说,“文言”和“白话”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二)“大三角”的事实验证
包括“以方证普”和“以古证今”两个方面。
1.以方证普
这是“普一方”验证。即立足于普通话,横看方言,考察所研究的对象在方言里有什么样的表现,以方言印证普通话。
首先,以“(S)VV补”格式来说。
VV代表动词重叠形式,“补”代表后边的形容词补语。现代文学作品中,这类说法偶尔出现,但能否成立,未有定论。如:我去跟他们说说清楚!(孙春平《古辘吱嘎》,《中篇小说选刊》1996年第6期144页)│该叫到主子跟前问问明白。(二月河《乾隆皇帝·夕照空山》 337页)其实,这类说法可以得到方言事实的支持。比方,崇明方言中,动词重叠式可带结果补语。其中的动词,可以是单音节的也可以是双音节的。如:衣裳着着好(衣服穿整齐)│地浪扫扫干净(地上扫干净)│眼睛看看清爽(眼睛看清楚)│事体交代交代清爽(事情交代清楚)│小囡教料教料好(小孩教育好)。(见《崇明方言词典》)[2] 又比方,南京方言中,动词重叠式也可以带结果补语。如:摆摆正│放放直│煮煮烂│切切碎│扫扫干净│听听清楚│商量商量好。(见《南京方言词典》)[3]再比方,上海方言中,动词重叠式也可以带结果补语。 如:做做好│侬快点拿房间收捉收捉清爽。不仅如此,作补语的词还可以是动词。如:跑跑脱│拿拿进去。(见《上海方言词典》)[4]可知, 除了“跑跑脱、拿拿进去”之类估计不会为共同语所吸收,“(S)VV 补”格式的使用,是有多种方言的强力支撑的。
其次,再以“给”字句式来说。
比较:(这东西)不给你,(这东西)不给人。(普通话)=(这东西)给你不给,(这东西)给人不给。(乌鲁木齐方言)乌鲁木齐方言里,出现两个“给”。前一个“给”是介词,跟表示逻辑宾语的词语一起组成介词短语,做状语;后一个“给”是动词,跟“不”构成否定形式。例如:他肯定给你不给,我明天给你要去。│腰里头底钱根本给人不给。│那个人财迷底啥一样底,多一分钱给他妈都不给。(见《乌鲁木齐方言词典》)[5] 朱德熙《包含动词“给”的复杂句式》曾经指出:“……‘我给他一本书’可以看成是‘我给给他一本书’的紧缩形式。”[ 6] 该文未举出实际用例。 笔者《关于“给给”》(《中国语文》1984年第5期)补举了这个例子:“此时, 窗外由远及近地响起沙沙的踏雪声,同时传来了轻松的放肆的歌声:姐儿早上去看郎,/三尺白绫包冰糖。/给给小郎郎不用,/转过身儿好凄惶哟——呀啊!”(张贤亮《绿化树》,《十月》1984年第2期28 页)上举乌鲁木齐方言的说法,更能证明朱德熙先生当年的判断是对的。北京话的“不给你”,即“不给给你”;“给你”前移,便成为乌鲁木齐方言的“给你不给”。
2.以古证今
这是“普—古”验证。即立足于今,上看古代近代汉语,考察所研究的对象在古代近代汉语里有什么样的表现,以古印证今。
以“像X似的”结构来说。
这一结构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像”,二是“似的”,三是X。分开来看,“像X”是动宾结构,“X似的”是比况结构,这没有什么问题。合起来看,问题就来了:是把“像X 似的”分析为动宾结构(“像→X似的”),还是把“像X似的”分析为比况结构(“像X ←似的”)?考察表明,把“像X似的”分析为比况结构更合理。
“像”和“似”“如”是同义词。“像X似的”有时说成“似X似的”,它们同义、同构。例如:眼看纷纷扰扰,又似从林影中,闪出一、两个人似的。(白羽《十二金钱镖》)│棺中丽人头也不回,竟似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古龙《护花铃》)显然,说“似”是动词, “X似的”整个儿充当“似”的宾语,很难成立;相反,说“似X ”先构成动宾结构,然后用“似的”再强调一下,一起构成比况结构,则比较顺当。
这一结论,可以从古代近代汉语的语法事实中找到有力的支持。看这几个同类结构:
第一,“似X也似”(=像X似的)。例如:你这花子,两耳朵似竹签儿也似,愁听不见。(金瓶梅词话,转引自江蓝生文)│若不用心体验,便似一场闲话也似,这般说过去了便无益。(元·许衡,直说大学要略,鲁斋遗书卷三,同上)前一例,“似”只能以“竹签儿”为宾语,不可能以“竹签儿也似”为宾语;后一例,“似”只能以“一场闲话”为宾语,不可能以“一场闲话也似”为宾语。
第二,“如X也似”(=像X似的)。例如:滕生……即出门雇马,如飞也似去了。(《初刻拍案惊奇》卷六)│便如掩着那耳朵了去偷那铃的也似。(元·许衡,直说大学要略,鲁斋遗书卷三)以前一例来说,念起来是“如飞∨也似”,而不是“如∨飞也似”。从意义关系上看,不能认为“飞也似”整个儿都是“如”的宾语。“如”只管到“飞”,“也似”是对“如飞”的再强调。后一例情况相同。
第三,“如X相似”(=像X似的)。例如:他各各气宇如王相似。(《祖堂集》,转引自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一庭月色,照满书窗,梅花一枝枝如画在上面相似。(《儒林外史》第十一回)以前一例来说,念起来是“如王∨相似”,而不是“如∨王相似”。特别是,在意义关系上,不可能是“王相似”整个儿充当“如”的宾语。认为“如王”是动宾,“相似”是对“如王”的再强调,这就很好理解。后一例情况相同。
三、“两个三角”相结合的事实验证
大三角验证和小三角验证可以结合进行。以对“您们”一词的验证为例。
(一)从事实和理论看“您们”
《中国语文》1982年第2期, 发表吕叔湘以吴蒙笔名所写的短文《“您们”、“妳”、“二”和“两”》。主要指出:第一,“您们”在私人信件中相当常见,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历史;第二,文学作品中有时出现“您们”。《中国语文》1982年第4期, 又发表吕叔湘以方若笔名所写的短文《关于“您们”》。主要指出:第一,老舍、王蒙、从维熙等人的作品中,也有“您们”。第二,有的北京市中学教师说,中学生里有人在口头上说“您们”。第三,有些老北京人说,“您们”在口语中确出现过,主要见于三句话:“您们吃了饭吗?”“您们请回吧!”“给您们添麻烦了。”后一篇文章对前一篇文章的论说有所更改和补充。可知,吕氏越来越倾向于肯定“您们”[7]。
一个语法现象能否成立,首先要看事实上是否有根据。事实是:第一,在口语里,“您们”这个形式老北京人证实确有使用,北京市中学教师又证实现在的中学生也说。吕叔湘尽管只列出三个例子,但这么三个例子也已至少能够表明“您们”有时上了口。第二,在书面上,著名作家的笔下一再出现。吕叔湘文章举了6个文学作品中的例子。 实际上,使用“您们”的作家相当多,绝对不是少数人的偶发行为。第三,在电视广播的语言媒介上,已经运用开来。最有力的证据是:中央电视台1995年9月10日晚上黄金时间播出《综艺大观》节目112期,这是庆祝教师节的专场。节目里一再出现一个大蛋糕,蛋糕上用长方形框格框出五个红色大字:“老师您们好”。《综艺大观》是全中国(也许还有世界上许多华人地区)人民都特别爱看的节目。影响之大,不言而喻。
一个语法现象能否成立,还要看理论上能否解释。一方面,“您们”的组造,是遵循语言形式的类化法则的。语法现象的系统性有很强的类化作用。当一个特定系统趋向于匀整,只剩下小块空缺,这小块空缺便可能接受类化的强烈影响而得到填补。现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三身”系统十分匀整,“您们”的使用既是表达复数尊称的意义的需要,语言形式上也是系统性的类化结果,具有填补空缺的作用。另一方面,“您们”的使用,是遵循语用需要的价值法则的。凡是能够在语言系统中生存和定根的形式,都是由于它具有特定的难以取代的语用价值。在实际语言运用中,“您们”是难以取代的。比方,给三个长辈或需要表示尊重的先生写一封信,光说“您”,似乎概括不了三个人;若说“您三位”,似乎不大像现代人在说话;若说“你们”,又显得不够尊敬。于是,只好用“您们”。这就是说,“您们”的使用,为现代汉语语用系统的需要所决定,可以给语言增添积极的因素。
上面的论述,实际上已经涉及了“您们”的“表—里—值”,说明了现代汉语代词系统有可能也有必要接纳“您们”。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展开“普—方—古”的大三角论证。
(二)从“方”角看“您们”
武汉方言中有个表示尊称的“你家”,念快了,就是[nia[42]]。书面上,朱建颂《武汉方言研究》写作“你家”[8],说地道武汉话的著名表演艺术家何祚欢在他的作品里写作“您驾”[9]。“您驾”可以加“们”表示复数。例如:师父师娘您驾们作证, 不怪我对不起春泰哥……[9](p140)│得好处的还不是您驾们当东家的! [9](p133)│我就不敢妄自尊大给您驾们敬酒了[9](p106)。不仅如此,第三人称的尊称还可以说成“他驾”,而且有“他驾们”的复数形式。 如:(云香)一杯冷茶首先递向春泰:“走干了吧?先喝两口。 你陪他驾们坐,我去杀鸡……”[9](p54)
由此可知,普通话中“您们”这一形式不是孤立存在的现象,它可以得到方言中同类现象的支持。据有关文献,湖北宜昌方言[10]和湖北蒲圻方言[11]中也有跟武汉话同类的现象,只是读音稍有不同。书面上,何祚欢把武汉话的“你家们”写成“您驾们”,其中的“您”字明显受到普通话“您”的文字形式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一种潜意识,这就是:把“您家们”和“您们”看成武汉话和普通话可以对译的两个同义形式。
(三)从“古”角看“您们”
向熹《简明汉语史》讲“近代汉语代词的发展”时讨论了“您”。其中有三点意思值得注意:其一,“您”最早见于宋元话本和金元诸宫调里。语音上,“您”是“你们”的合音。宋元时期“您”跟敬称没有必然联系,对“反贼”说话也称“您”。如:黄巢反贼,您若会事之时,束手归降。(《五代史平话·唐史上》)其二,“您们”可以用于第二人称复数,相当于“你们”,也可以用于第二人称单数,相当于“你”。如:您文武百官计议,怎生退了番兵?(马致远《汉宫秋》三折)│母亲,您孩儿来家了也。(无名氏《桃花女》楔子)其三,早期“您”还可以加“每”成为“您每”,“您每”即“您们”,但不一定表示复数。如:朱五看了这诗道:“秀才,您每下第不归故乡?”(《五代史平话·梁史上》)│您每休把原商量的意思坏了。(《元朝秘史》卷三)[12]
过去有的语言学家否定“您们”,主要论据为“您”是“你们”的合音。“您”是否就是“你们”的合音,有不同说法;即使是,也不能说明“您们”不能成立。语言的运用,决定于多方面的因素,并不是“1+1=2”的简单的算术关系。仅从向熹先生所列举的例子, 就可以看到,近代汉语的这样那样的语言事实,实际上已经从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三个角度,为现代汉语里“您们”的成立准备了有利的条件。
首先,从语表形式看,“您”即使是“你们”的合音,包含有“们”,但这并不影响“您”的后边再出现表示复数的语法形式“们”。近代汉语里就已经出现了“您每”,而且有的“您每”是表复数的。这一点,还可以用造字的现象做个类比。比如“采”,本是上“爪”下“木”,“爪”即“手”,但为了更加明确地表示这一用手的行为,又特意加“扌”,成为“採”。尽管这是文字问题,“您们”是语言问题,但在形式上加“扌”和加“们”,其格局是相同的,心理基础也是相同的。
其次,从语里意义看,“您”即使本来是“你们”的复合,本身可以表示复数,但这并不影响“您”的后边再加上一个“们”,借以明显地强调出复数的意义。近代汉语里的事实已经表明,“您”有可单可复的用法。既然可单可复,就允许加“们”来明确地表示复数。比如“学生”可单可复,可以说成“学生们”。又比如“咱”,这个代词本身既可指单数,也可指复数,但并不因为它可指复数而影响后边可以出现“们”,说成“咱们”。这就是说,“咱”可以用于复数,而“咱们”则明确地表示复数。“您们”的语义构造,和“咱们”的语义构造是相同的。
第三,从语用价值看,在近代汉语里,“您”在表示复数的时候,后边往往出现同位成分“二位”“诸位”等等,说成“您二位”“您诸位”“您文武百官”之类。然而,在使用现代汉语的普通场合,这种文绉绉的说法已经消失。这样,就造成“您”的后边留有空位。由于说现代汉语的普通人,已经意识不到“合音”这回事,因此便很自然地以为:既然“您”表示尊敬,那么对方如果不只一个人,就有必要加上一个“们”。这完全是现代人们在交际生活中的语用需要。
可见,“古”角的验证,对肯定现代汉语里已成事实的“您们”也是有利的。“您”由不一定表示尊称到表示尊称,“您们”由不一定表示复数到表示复数,实现了专门化和定型化,这是一种进步。
四、结束语
小三角是就某现象本身来研究其“表—里—值”之间的联系,三个角度的研究同时指向同一个研究对象。表里验证是先行性工作,语值验察起补充作用,是延展性工作。作为验证思路和验证办法,对于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语法事实来说,“小三角”是内证。
大三角是在更大视野里观察乙丙事物跟甲事物的联系,所用语料不仅有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而且还有方言的和古代近代汉语的。对于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语法事实来说,“大三角”是外证。准确点讲,大三角的“方”“古”二角对于“普”角起着外证的作用。
两个“三角”,不是“死三角”。研究问题应该从实际需要出发,并非一概需要同时进行“表—里—值”和“普—方—古”的验证。再说,“三角”概念所代表的是多角验证的立体研究思路,并不限定就是那么三个“角”。比如“普—方—古”,并不意味着排斥联系非汉语来研究汉语[13]。
本文在笔者《汉语语法学》第四章“研究论”的基础上压缩改写而成,文中关于事实验证的材料,多处涉及笔者本人的单篇文章。最主要的有:《“却”字和“既然”句》(《汉语学习》1996年第6期), 《从“似X似的”看“像X似的”》(《语言研究》1993年第1期), 《说“您们”》(《方言》1996年第2期)。收稿日期:200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