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骑士产生的历史条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欧论文,中世纪论文,骑士论文,历史条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587(2003)03-0131-05
骑士在西欧中世纪的历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声名显赫,举足轻重。关于中世纪骑士的产生问题,西方学术界仍处于众说纷纭状态,由于许多学者把此问题与封建制度建立联系在一起,从而使问题更为复杂。研究经济史、政治制度史、军事史、科技史和社会史等方面的学者们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这方面问题展开过探讨。随着研究的深入,所揭示的问题很多。如,骑士产生的年代;骑士的社会特征;骑士的经济地位;骑士与传统贵族的区别;骑士与封建制度的关系;马镫与封建制度的确立等等。由于材料所限,许多问题不可能形成共识。那么,骑士是怎样产生的?促使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这些对我们说来仍是新问题,对此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利于开展骑士制度的研究,对进一步理解西欧封建社会的特征也不无裨益。
一、军事状况
骑士是西欧中世纪的职业军人,军队的发展情况与骑士密切相关。
在欧洲的历史上,骑在马上作战并被称之为“骑士”的军队早在公元前6世纪后半叶就已出现,即埃库提斯(Equites,horsemen),此军队是由罗马统治者塞维·图里乌创建的正规骑兵队,其主要成员来自贵族阶层。随罗马不断对外扩张,这部分人以军事力量经营商业,身份发生变化,至公元前3世纪后,已由最初从事军事活动的军人变成专门从事放债、包税、经商等活动的阶层,但其称呼仍为“骑士”。早年某些骑士制度史学家推测认为中世纪的骑士与此有着内在关联,学术界已经推翻了这种观点,认为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注:FRANCESGIES,THEKNIGHTINHISTORY,Harper&RowPublishers,NewYork1984.p.8,p12,p.9.)。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尽管已有骑兵或“骑士”出现,但当时的军队仍以步兵为主,装备有盾牌、长矛、短剑等武器的密集型步兵方阵通常是赢得战争胜利的决定性力量。骑兵主要是配合步兵作战,更多地用于侦察、小规模战役以及骚扰性军事行动。
侵入西罗马帝国境内的日耳曼人各部,大多以步兵作为战争的主要力量,许多首领虽有战马,但在作战时往往并不骑用。在日耳曼人中只有西哥特人和伦巴德人善于使用骑兵。公元378年,在阿德里亚堡,西哥特人的骑兵部队使用标枪和剑猛烈冲击罗马军团的侧翼,使其阵容大乱,罗马军队无法用盾牌抵挡住西哥特人的进攻,结果遭到“大规模屠杀”,西哥特骑兵获得彻底胜利(注:RichardBarber,TheKnightandChivalry,RowmanandLittlefield,Totowa,NewJersey,1976.p.17,p.18,p.18,p.24,p.23.)。据此,以布鲁诺(HeinrichBrunner)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公元4世纪开始了欧洲的骑兵时代,从此骑兵可冲垮传统的步兵阵营,成为战争的决定性力量,而且这种现象在欧洲持续了一千年(注:LYNNWHITE,Jr.,MEDIEVALTECHNOLOGYANDSOCIALCHANGE,OxfordUniversityPress,1962.p.5,p.15,p.16,p.12.)。此结论被后来的研究者们予以否认。通过对阿德里亚堡战役进一步考察发现,哥特人的胜利更多是取决于埋伏的骑兵所进行的突然袭击,而且哥特骑兵的进攻是没有章法的混乱拚杀,并非凭超强的实力取胜。另外,经研究发现西哥特军队中骑兵所占比例并不很大,其中的很大部分是步兵。再有,在其他日耳曼各部中,特别是法兰克人直到公元8世纪仍以步兵见长,对外扩张和征伐的胜利主要是通过步兵取得的。甚至到公元733年,在普瓦提埃(Poitiers)法兰克人与阿拉伯人之间发生的重大战役,法兰克人是用步兵粉碎了阿拉伯骑兵的冲击(注:关于普瓦提埃战役发生的时间,我国目前大专教材仍沿用公元732年,在1955年学术界有人已将此年代更正为公元733年。见LYNNWHITE,Jr.,MEDIEVALTECHNOLOGYANDSOCIALCHANGE,OxfordUniversityPress,1962.p.12.)。因此,断言公元4世纪开始了西欧军事史的骑兵时代并不合适。
尽管公元4世纪以后的几个世纪里,骑兵在欧洲战场总体上并没起到决定性作用,但一部分日耳曼人已经相信用骑马的方式与步兵作战有获胜的可能。到公元4世纪后期,许多日曼人把骑在马上进行战斗视为一种荣耀。伦巴德人的骑兵在公元6世纪时是欧洲的一支劲旅,他们穿铠甲,戴头盔,持盾牌,并使用矛和长剑作为主要武器,使当时拜占廷的军队也对之畏惧(注:RaymondRudorff,KnightsandtheAgeofChivalry,NewYork,1974.p.17,p.14,p.15.)。
公元8世纪初,阿拉伯人灭了西班牙半岛的西哥特人后,继续北上,兵锋直指法兰克人。尽管在普瓦提埃战役中法兰克人的步兵打败了阿拉伯的轻骑兵,但步兵与骑兵相比存在明显的局限性。首先,传统的步兵阵型是手持盾牌和武器的士兵们紧密地排列,以达到保护自己的作用,队形的密集程度正如一位编年史家所说:“死去的人几乎没有倒下的空间”(注:RaymondRudorff,KnightsandtheAgeofChivalry,NewYork,1974.p.17,p.14,p.15.)。这种密集的队形,虽具有较强防御敌人进攻的能力,但整个队伍缺乏移动的灵活性,其攻击能力主要是防御过程中的反击,因而进攻和撤退的主动权是在骑兵方面。其次,步兵防御能力主要体现在队形凝聚为统一的作战整体,如有部分队伍被冲散,则很容易被骑兵消灭。一旦整个队伍被冲乱,其防御能力便遭到破坏,骑兵与分散的步兵交手,优势自然在骑兵方面。再有,密集的队形和移动的缓慢,使步兵很容易受到箭弩、飞石、标枪的伤害。从而看来,骑兵对步兵作战获胜的关键是能否冲毁步兵的队形。而在西方古代世界骑兵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与战马的装备有关。
公元8世纪初期以前,西欧的战马没有装备马镫。没有马镫,骑在马上的战士主要靠两腿的夹力控制身体的平衡,从而限制了骑兵在马上作战能力的充分发挥,特别是与步兵阵营作战时局限性更为明显。由于容易从马上跌落下来,在许多战役中骑兵只能冲到敌人阵前的一定距离内,抛出长矛杀伤敌人,然后调转马头迅速撤离。否则,很容易被队形密集的步兵拖下马来,砍成肉酱(注:RaymondRudorff,KnightsandtheAgeofChivalry,NewYork,1974.p.17,p.14,p.15.)。
二、马镫的传入
马镫出现的最初苗头,是在公元前2世纪的印度,从当时留下来的雕塑中可看到骑马者的脚伸到一个松软的肚带中。稍后,出现只能伸进大脚趾的小马镫。由于大脚趾马镫对于穿鞋的人不适用,向北方寒冷地带的传播受到限制。在反映北方骑兵的雕刻作品中穿靴子的骑马者脚踏在从马鞍吊下来的坚硬的钩子上。对此,小林恩·怀特认为是地处北方的巴基斯坦人和阿富汗人改造大脚趾马镫以适应他们需要的结果。然而,这种吊钩在骑兵落马时容易被钩住,造成拖拉的严重后果(注:LYNNWHITE,Jr.,MEDIEVALTECHNOLOGYANDSOCIALCHANGE,OxfordUniversityPress,1962.p.5,p.15,p.16,p.12.)。
西方学者大多认为,现今马镫的雏型是中国人发明的。从我国现有的考古情况看,最早的马镫雏型是从长沙西晋永宁二年(公元302年)墓出土的一组陶俑上见到的,这些陶俑马鞍左侧靠前鞍桥处垂有一个三角状的镫,看来它是为骑者迅速上马使用的。考古中发现最早的马镫实物是在北燕冯素弗(卒于公元415年)的墓中。其形状仍近似三角形,但角部浑圆,在木芯外包镶着鎏金的铜片,高23厘米,宽16.8厘米,踏脚处的厚度和其他部分一样,其特征较为原始。和它相类似的标本,在吉林集安地区高句丽墓里也有发现(注:杨泓:《中国古代兵器论丛》,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101页。)。
马镫如何西传的,各家说法不尽相同。有的认为到公元5世纪,马镫沿着古代的丝绸之路从中国到亚洲中部的开伯尔山口(KhyberPass)都有传播,由此可推测中亚的人们此时已经开始使用马镫(注:LYNNWHITE,Jr.,MEDIEVALTECHNOLOGYANDSOCIALCHANGE,OxfordUniversityPress,1962.p.5,p.15,p.16,p.12.)。公元550年前后,最初源自蒙古地区的Avars人似乎已经把马镫带到了他们定居的匈牙利地区。从Avars人那里,马镫传到了拜占庭,随后又传到阿拉伯(注:FRANCESGIES,THEKNIGHTINHISTORY,Harper&RowPublishers,NewYork1984.p.8,p12,p.9.)。
公元7世纪末,马镫出现在阿拉伯征服之前的伊朗地区,在这里有从中亚移居来的阿拉伯人部落。这种传播继续向西欧发展,至于如何传给法兰克人,目前无法确知。也许是通过公元8世纪早期阿拉伯人侵略的途径(注:RichardBarber,TheKnightandChivalry,RowmanandLittlefield,Totowa,NewJersey,1976.p.17,p.18,p.18,p.24,p.23.)。
至今发现的西欧最早的关于马镫的图示证明是公元9世纪,然而考古学的材料证明马镫传到西欧至少比这要早一个世纪,这一时期正是查理·马特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期(公元715—741年)。马镫传入西欧之后是如何被骑兵使用的,小林恩·怀特把这归功于查理·马特“天才”的决策。他的观点遭到许多人的反对,认为查理·马特所实施的政策,在公元8世纪之前,即在他掌管政权之前就已出现,把此功劳归于他并不合适(注:FRANCESGIES,THEKNIGHTINHISTORY,Harper&RowPublishers,NewYork1984.p.8,p12,p.9.)。然而,我们从中可了解到,马镫在传入西欧之初的一段时间并没得到广泛传播,在查理·马特之前法兰克军队中就有了骑兵,在他掌管实际权力期间,包括军事采邑改革之后,法兰克国家所拥有的骑兵数量在整个军队中占很少的比例,军队的绝大多数仍是步兵。
我们现在无法证明查理·马特当时是否真正“天才”地预见到了使用马镫的骑兵在未来的欧洲战场将起到主导作用,但我们能明确得到肯定的事情有两项:一、马镫在查理·马特时期已传到了西欧;二、查理·马特以分封采邑的方式进行了军事改革,力图建立由中央直接指挥的强有力的军队,而这军队是骑兵组成。这两件事情是否有内在的联系?查理·马特是否由于看到了马镫的作用而建立骑兵部队?我们不好贸然下结论。但我们可看到马镫对改变骑兵作战方式和提高作战能力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首先,马镫可使骑兵注意力集中地稳坐在马背上,准确、自如地操纵、挥舞武器刺杀、砍杀敌人,极大地提高了作战能力。其次,马镫使人和战马较牢固地结合在一起,骑兵可借助战马的冲击力刺杀敌人,威力无比,势不可挡,后人称之为“人体枪弹”(humanprojectile)(注:MauriceKeen,CHIVALRY,YaleUniversityPress,NewHavenandLondon,1984.p.24.)。再有,马镫为骑兵冲入步兵阵营并与步兵进行近距离拼杀提供了优势条件。牢牢骑在马上的全副武装的骑兵冲入步兵阵营横冲直撞本身,对步兵就会造成极大的威胁。另外,骑兵可居高临下左右进攻,又可快速追击置敌于死地。
从记载材料看,查理·马特第一次没收教会财产进行采邑改革是在普瓦提埃战役的前一年,即732年。(注:LYNNWHITE,Jr.,MEDIEVALTECHNOLOGYANDSOCIALCHANGE,OxfordUniversityPress,1962.p.5,p.15,p.16,p.12.)而进行采邑改革建立骑兵部队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不仅经过了查理·马特在任期间的不懈努力,他的儿子矮子丕平,孙子查理曼都继承了这项事业。在普瓦提埃战役中查理·马特以步兵大胜阿拉伯的轻骑兵,但他还是继续坚持发展骑兵军队,说明他一定是看到了使用马镫的骑兵在对步兵的作战中所具有的威力和潜在的发展前景。否则,他应大力发展步兵才合乎道理。另外,查理·马特由于没收教会地产进行骑兵建设,而被教会宣判为死后下地狱。查理·马特作为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不惜冒得罪教会的危险,大力发展骑兵,足可证明他已看到骑兵对步兵作战的优势。
至于为什么查理·马特及其继承者矮子丕平时期法兰克军队的骑兵数量仍很少,主要原因如下:其一,战马和骑士装备的昂贵。中世纪早期马匹比较缺乏,价格也非常高,甚至到了公元9世纪,一匹马的价格仍是一头牛的6倍(注:RichardBarber,TheKnightandChivalry,RowmanandLittlefield,Totowa,NewJersey,1976.p.17,p.18,p.18,p.24,p.23.)。而骑士的盔甲和武器装备所需与战马的价格相仿。此外,粮草也是不小的开销。同时,战马还容易受伤和死掉。因此,骑士非一般的人能够担任。其二,骑兵技能的专业化。以往法兰克人的步兵主要由亦农亦兵的自由民组成,战时征调来可立即投入战斗。而骑兵则需要长期的专门训练,甚至在很年轻时就要开始训练,才能熟练掌握马上作战技能。其三,骑士是职业军人,不从事生产劳动,他们队伍的发展壮大意味着社会纯消费群体的增加和生产者的减少,在当时生产力低下的西欧社会不可能在短期内使骑士数量过快增长。
然而,查理·马特时期骑兵数量较少却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即当时使用马镫的骑兵刚出现不久。尽管中世纪骑士产生的时间问题仍须专门考察,但我们在此初步认定中世纪的重装骑兵即骑士,大体产生于查理·马特时期,似乎能讲出一定的道理。
备有马镫的骑兵尽管最初的数量不多,却预示出优于步兵的势头。在欧洲后来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长弓和热火器出现之前,虽仍有步兵存在,骑兵在战争中的主导地位有目共睹。备有马镫的骑兵的出现在欧洲军事发展史上可谓重要里程碑。
西欧中世纪的骑兵,我们称之为“骑士”,表明其身份不单纯是军事方面的兵,在他们身上还带有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内涵。因此,在考察骑士产生的历史条件时不能忽视这方面内容。
三、经济与政治
建立一支装备精良的骑兵队伍需要大量的经费,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西欧社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土地。
法兰克人最初起家是征服了罗马帝国的国库领地高卢地区,被征服的土地从原则上讲都属于法兰克国王所有,国王有权把土地赏赐给任何人。随着领土的不断扩张,法兰克王国早期的土地分配情况大体如下:首先,教会地产。由于法兰克人改信了罗马正统教派,所征服之处,对教会的财产予以保护和赠与。除历任国王的慷慨施与外,一些出身贵族的主教把祖传土地捐给教会;许多世俗地主也进行捐献,使教会地产不断扩大,成为法兰克国家最大的封建主(注:(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耿淡如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52页;第257页。)。其次,自由民土地。国家把一部分土地分给了法兰克自由民,使他们成为小土地所有者。另外,地主土地。随着领土扩张,国王把土地赠送给手下的亲兵和臣僚们,土地成了他们的世袭财产和私人领地,他们成为地主贵族。再有,王室领地。提供王室各项需要。
国王们以赠与的方式进行土地分配,甚至出现“一个懦弱的或年幼的国王可被哄骗或威吓从王室领地内无条件地拨出土地赐给他的宠臣”的现象(注:(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耿淡如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52页;第257页。)。这对墨洛温王朝的统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王室领地缩小,国库空虚,王权衰弱;而地方贵族则实力增强,拥兵自重,割据一方。墨洛温王朝后期政局混乱不堪。此时,加洛林家族以地方势力掌管“宫相”一职,握有国家的实际权力,也正是政局混乱的一种结果。
查理·马特要增强自己的权力,要平息各地方贵族的叛乱,还要抵御外族的入侵,最有效的办法是建立一支由自己指挥的装备精良、战斗力强的骑兵军队。经费的来源,除没收反叛贵族的土地外,主要是没收了大量的教会地产。把土地作为薪俸封给士兵的做法,在查理·马特的父亲赫里斯塔尔的丕平时期就有实施,只是没有取得重大的军事意义(注:RichardBarber,TheKnightandChivalry,RowmanandLittlefield,Totowa,NewJersey,1976.p.17,p.18,p.18,p.24,p.23.)。
查理·马特把没收来的土地以采邑的形式进行分封,受封者宣誓效忠并按采邑的多寡提供相应数量的全副武装的骑兵。封者和受封者有一方死亡,采邑要重新分封。
采邑从国王往下以层层分封的形式进行,封者与受封者结成领主和附庸的关系。主从关系构成骑士军队内部的组织关系,附庸只对其直接领主负责,出现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而领主与附庸的相互关系模式在此前的西欧历史中具有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塔西陀在其《日耳曼尼亚志》中所描述的日耳曼人的情况,有些一直保留到加洛林王朝后期。当日耳曼人的青年男子到了成年,他的长辈或酋长要在公共大会上为他举行授予盾牌和长矛的仪式。表明这个青年已具有了各方面的公共权力和资格,他可在军事首领率领下参加战斗。在军事首领和他所率领的军事伙伴之间有着原始的主从和效忠关系。军事首领受到所有伙伴忠诚的拥戴,是因为他作战勇敢、武功高强。伙伴们以勇敢地为首领战斗来表示他们的忠诚。首领如果战死,活着的伙伴们会有苟且偷安之嫌。随着日耳曼人建立国家,这种以勇敢战斗表示对领主忠诚的现象,体现在亲兵对国王、部下对领主之间的关系中(注:LeonGautier:CHIVALRY,BARNES&NOBLE,Inc.NEWYORK,1968.p.4.)。
在罗马帝国后期,一些有势力的人往往通过自己经济和政治实力,庇护社会地位低下的自由民,让他们以服役的方式为自己提供安全保卫。受庇护者可从中得到一定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保障,他们相互间结成主从关系。到公元六七世纪,墨洛温王朝政治混乱时期,社会出现广泛的“委身式”现象,一些自由民为了生存和安全依附于某个地方领主,以各种服役的方式从领主那里换取安全和生存保证。为了表明委身者与领主关系的严肃性,双方往往要举行一种仪式。委身者把双手放在领主的双手之间,表示他的臣服和得到主人的保护。后来,这种形式被进一步发展,形成程序复杂的“臣服礼”,封得采邑的骑士要对圣物宣誓,效忠其领主(注:RichardBarber,TheKnightandChivalry,RowmanandLittlefield,Totowa,NewJersey,1976.p.17,p.18,p.18,p.24,p.23.)。由此看来“委身式”现象不止使法兰克自由民进一步沦为农奴,对骑士的等级制亦有影响。获得采邑者对其领主最初有一定的依附性。然而,能承担全副武装的骑兵兵役,表明骑士所获采邑的经济实力已超出自耕农,再加上不从事生产劳动,骑士通常被划为封建贵族行列(注:中世纪英国和德国的情况与法国有些不同,这两国早期的一些骑士地位较低。见FRANCESGIES,THEKNIGHTINHISTORY,harper&RpePublishers,NewYork1984.P.14.)。
经过采邑分封,在西欧大陆,领主与附庸的关系从国王往下,层层贯穿到农奴,形成系统、完整的等级结构。其中包括国王与大封建主,大封建主与中小封建主,国王、封建主们与农奴之间的主从关系。构成这种等级主从关系的核心纽带,是以土地为主的经济利益分配,而回应这种利益分配的是各种服役。身为骑士的封建主们主要为各自的领主服兵役,农奴们主要为其领主服劳役。维持主从双方相互利益关系正常运转的是领主大体规范的行为和附庸在忠诚前提下义务的履行。当然,我们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看骑士和农奴的服役,其内容和性质截然不同。但我们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容易忽视的封建贵族内部的等级关系和相互义务,或许通过对骑士制度的研究能找到一条了解和认识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西欧中世纪骑士的产生既有军事和装备技术方面的条件,又受到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影响,同时,也离不开统治者依据这些条件所实施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
收稿日期:200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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